招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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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

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

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为保证学校的生源,做好招生的管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招生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招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招生管理制度篇1一、建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二、扩大招生范围,在抓好招收本地生源的同时,积极招收外地生源,完成区招生任务。

三、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买炒卖学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组织经费。

学校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五、坚决打击非法招生活动,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

招生学校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招拉生源,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机构和招生贩子。

六、招生过程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准误导学生,不违背学生意愿。

七、严禁违规收费,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八、对违反招生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就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降级、报送有关方面处理。

招生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民办专修/进修学院、培训学院/学校/中心、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学校/中心/站/部(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从事招生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以及违规处理由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及其主管机关负责。

第四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招生工作应做到既有利于教育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又有利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双向选择。

第二章招生资格第五条申请招生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

招生管理制度

招生管理制度

招生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招生管理制度是指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招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招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正文内容:1. 招生政策1.1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教育资源和社会需求确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等。

1.2 录取标准:学校根据招生目标和质量要求,制定录取标准,包括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

1.3 招生宣传:学校通过宣传手段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吸引优秀学生报考。

2. 招生流程2.1 报名注册:学生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2 考试选拔:学校组织考试,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以评估他们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2.3 面试评估:部份学校会进行面试环节,以了解学生的个人特长、兴趣爱好等。

2.4 录取结果公示:学校将录取结果公示,通知录取学生,并发布未录取名单。

3. 招生公平3.1 透明公开:学校发布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避免不公平现象。

3.2 公正评估: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力进行评估,避免以成绩为惟一标准,赋予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机会。

3.3 审查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4. 招生质量4.1 选拔优秀:通过严格的考试和面试,学校能够选拔出优秀的学生,为学校培养优秀人材打下基础。

4.2 培养能力:招生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学生的基础素质和学习能力,提高教育质量。

4.3 专业设置: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合理设置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材。

5. 招生效果5.1 学生满意度:通过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学生能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提高学生满意度。

5.2 教育质量:招生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材,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5.3 学校声誉:通过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学校能够树立良好的声誉,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和教师。

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1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机构及职责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张泽金担任,为招生工作总负责人。

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担任,为具体负责人。

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各科室招生能手等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研究编报招生计划、审核各种招生宣传材料、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总结等,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2.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管理与操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网上报名录取操作主要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3.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1)做好市场调查、编报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编印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招生材料,提供招生宣传数据材料并组织实施。

对重点生源区招生培训科可采取报纸、电视广告等方式开展招生宣传(3)负责招生人员区域划分、任务落实,明确责任,负责招生车辆调剂。

(4)负责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招生用品的准备。

(5)负责网上报名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对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与政策,方便新生查询。

(6)负责新生接待、和各区域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

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7)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结算招生费用。

处理录取考生的遗留问题。

(8)起草并上报年度招生总结。

(9)完成校长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工作人员条件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招生管理制度

招生管理制度

招生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招生管理制度是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招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1. 招生政策1.1 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是招生管理制度的基础。

招生计划应考虑学校的办学特点和资源,合理安排各专业的招生规模。

1.2 录取标准:明确录取标准可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

录取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等因素,避免过分依赖某一项指标。

2. 招生宣传2.1 宣传渠道:招生宣传应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如学校官网、社交媒体、校园宣讲会等,向潜在学生传递准确、全面的招生信息。

2.2 宣传内容:宣传内容应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校园环境等方面的信息,以吸引合适的学生报考。

3. 招生选拔3.1 考试安排:招生管理制度应规定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2 面试评价:面试是选拔学生的重要环节,招生管理制度应明确面试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面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招生录取4.1 录取程序:招生录取程序应明确和规范,包括审核考生资料、公示录取名单、确认录取意愿等环节,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4.2 录取结果:招生管理制度应规定录取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5. 招生监管5.1 监督机制:招生管理制度应设立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2 违规处罚:招生管理制度应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违规者进行惩戒,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正常秩序。

总结:招生管理制度在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招生政策、加强招生宣传、规范招生选拔、完善招生录取和加强招生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可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

同时,招生管理制度也为学校提供了一个规范和有序的招生环境,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

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

招生管理制度_招生管理制度条例招生管理制度是高校为健全、规范、公平地开展招生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招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为学校提供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运作指导,促进高校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确保招生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的制定1.学校应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自身办学定位,合理制定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应综合考虑学校教育资源、师资力量、校园设施、实验室设备等因素。

3.招生计划制定应公示,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二、招生方式与标准1.学校应根据招生对象的特点和不同专业的需求,确定招生方式和标准。

2.招生方式应注重全面评价考生的素质和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评价。

3.招生标准应公平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

三、招生宣传1.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及有关政策。

2.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夸大学校办学实力和优势。

五、招生选拔1.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选拔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2.招生选拔的主要环节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应在合理时间内公布结果。

3.招生选拔中,学校要尊重考生的个人意愿,不得擅自更改志愿,并确保最终录取结果的公正性。

六、招生录取1.学校要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录取政策和计划,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结果要及时公示,并提供异议申诉机制。

七、招生复查与复议1.考生或家长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招生复查申请。

2.学校要设立复查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结果。

3.如果考生或家长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学校要设立复议机构进行复议。

八、招生档案管理1.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档案系统,完善招生信息的统一管理。

2.学校要妥善保存招生考试试卷、面试记录等相关材料,确保数据安全和合法性。

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应建立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估。

2.学校要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及时改进和完善招生管理制度。

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质量,有效管理招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招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合规。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各学院(系)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招生工作程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促进学校的长期发展。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要充分考虑国家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质量。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质量为本,选拔有实力、有潜力的学生,为学校培养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要注重招生宣传,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要强调招生程序的公开透明,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每年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计划,制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应当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计划数。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学校的招生条件和教学资源,合理安排不同专业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第三章招生宣传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吸引优秀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学科特色,制定具体方案,科学有效地进行宣传。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增强影响力。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注重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夸大宣传,误导学生。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疑问,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中学的联系,建立健全的招生渠道,促进学生良性发展。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

高校招生管理制度一、高校招生制度的基本要求1. 公平公正高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招生程序应当严格规范,减少人为干扰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应确保考生的平等机会,不因地域、性别、贫富差异而对考生进行歧视。

2. 科学规范招生工作应当科学规范,确保招生程序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招生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需求,体现高校自身的特点和定位。

同时,招生录取标准应当与考核内容相匹配,确保录取的学生具备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 服务意识高校招生工作应当体现服务意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招生宣传应当真实准确,向考生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和指导。

同时,高校应当加强与中学的沟通合作,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高校的情况和要求。

4. 创新发展高校招生工作应当不断创新发展,与时俱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高校招生的形式和内容也需要有所改革和调整。

高校应当加强对新招生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实践,提升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问题及对策1. 招生宣传不实目前,一些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存在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问题。

这不仅会误导考生和家长,也会损害高校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高校应当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向考生提供全面的信息。

2. 腐败现象频发一些地方和高校在招生中存在以权谋私、以钱谋利等腐败现象。

这不仅会破坏招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会影响高校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高校应当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严厉打击腐败现象的发生。

3. 招生标准不尽合理一些高校的招生标准存在过分注重分数线、忽视综合素质等问题。

这导致高校录取的学生缺乏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影响高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

因此,高校应当调整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不仅注重考试成绩,还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动力。

4. 招生程序不规范一些高校在招生程序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程序繁琐等问题。

这不仅会耽误考生的填报时间,也会增加高校的招生成本和工作量。

学校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招生工作,包括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成人教育招生等。

第三条招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招生,公开透明;(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三)诚实守信,规范操作;(四)服务社会,满足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生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招生考试;(三)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四)审核考生资格;(五)办理录取手续;(六)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相关部门职责:(一)教务处负责制定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二)学生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三)财务处负责录取学费的收取;(四)保卫处负责招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

第九条招生专业设置应遵循市场需求,突出学校特色,兼顾社会需求。

第十条招生专业设置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招生宣传及咨询第十一条招生宣传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第十二条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包括校园网、招生简章、宣传册、招生咨询会等。

第十三条招生宣传材料应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章招生考试及录取第十四条招生考试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考试内容应与招生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相适应。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录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招生档案管理第十九条招生档案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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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管理制度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机构和职责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及学管副主任组成。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制定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审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招就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承办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其在招生方面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人才需求状况、发展规模和学院实际情况,拟定学院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

在征求各系及相关部门意见、分管院领导同意、院招生领导组审定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当年招生计划。

~(三)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四)负责编印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及其它招生宣传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接待工作。

(五)负责招生软件、网络、录取通知书及其它招生用品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招生网络畅通、招生场所安全。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生预报到、报到工作,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七)负责招生网络和录取信息的维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二)遵守工作规程,廉洁自律,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工作。

¥(三)熟悉招生业务,高质量完成学院交付的招生任务。

(四)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招生网络和招生场所安全。

三、招生工作的程序(一)拟定招生计划,并向主管部门申报;(二)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四)实施录取工作并根据审批结果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五)组织新生(预)报到;,(六)当年招生工作资料归档,总结。

四、招生计划编制程序(一)招就处根据学院办学规模及条件,拟定招生规模;(二)、各系申报年度招生计划;(三)招就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招生计划,平衡拟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草案;(四)招就处将年度招生计划草案下发各系,征求意见;(五)综合各系意见,形成年度招生计划报请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六)在执行招生计划过程中,因生源等因素需变更、调整招生计划时,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五、招生简章发布程序》(一)招就处在招生宣传工作开始前,草拟年度招生简章草稿(含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学院概况、考生问答等内容)。

(二)招就处就招生简章(草稿)征求各系和教务处意见。

其中专业介绍内容的审核要由教研组长和系主任签署意见。

(三)招就处综合各系和教务处意见,形成年度招生简章(草稿)。

(四)招就处将招生简章草稿、照片、图稿等送印刷厂编排招生简章小样。

(五)招生简章小样经分管院长审核,并经院长审批后定稿印刷。

(六)招就处将印刷稿与原稿文字再次核对后对外发放。

(七)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及其它网站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含专业介绍、学院概况、招生计划、考生问答等内容),以经院领导批准的招生简章文稿为准。

确因宣传需要须调整的,由分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发布。

六、录取新生工作程序【(一)新生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组织全体录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录取任务,学习有关高校招生工作文件,明确当年学校有关招生的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

2.整理招生录取工作所需的录取通知书等用品资料,负责招生网络、软件的调试,做好招生录取的准备工作。

(二)新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1.参加有关上级部门召开的录取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有关省市的招生信息,预测录取工作情况,确定我院的工作方案,以便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2.审阅考生档案。

投档之后,招生工作人员应全面细致地审阅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的全部材料。

如考试成绩、报名登记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等。

审阅考生档案要及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完成。

审阅过程中要做好审阅记录。

不予录取的考生应及时退档。

3.录取与分配专业。

(1)在录取新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录取标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达到我院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3)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有文娱、体育等方面特长的学生。

(4)录取新生政审必须合格,体检必须符合专业要求,文化成绩除达到录取分数线外,根据专业特点要注意审查有关单科考试成绩。

4.新生预取录后要及时传送到省级招办审批。

招生人员要严格按照省级招办审批的录审名单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

通知书的录取专业和姓名要与录审表(或电子档案)相一致,需注明准考证号(考生号),以防报到时出现差错。

通知书填写无误后,要连同“入学报到须知”一并邮寄。

录取通知书的邮政编码、收信人姓名、地址的填写要准确无误。

新生录取通知书不得交由他人转送。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新生预报到和报到工作,在新生报到过程中要严格新生资格审核,杜绝冒名顶替、不合格考生入学。

要按有关生源地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不报到考生名册和缺额计划,并按要求组织补录。

6.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打印新生录取情况统计表及新生分专业、分班名册,分送有关系部和相关部门,并将录取名单及时上传至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就业处要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录取进展情况,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重大事项,要同时报告院长、院招生领导组。

七、强化纪律检查与监督…(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录取工作场所。

(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认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学习和有关组织纪律的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认真落实“密钥工程”,切实加强录取信息的管理;要选派原则性强、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干部参加录取工作。

要按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安排好开学报到时间,认真做好补录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

对于录取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和坚持在保证充足生源的前提下扩大优质生源比例的宗旨,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提高我校招生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规定;(二)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招生办事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考中心及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或实施细则;(二)参与拟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三)制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五)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六)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招生经费【第五条学院在年度财务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划拨招生专项经费,由招生就业处专款专用。

第四章录取规定第六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或全国统考后,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当地)分数线,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录取结果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一)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六)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五章招生管理规定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要求及省高招委、省公安厅的有关精神,为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就业处管理,并加盖学院公章,由校长统一签发。

(二)招生办须有专人负责,规范管理,统一编号,统一核发,统一保管。

第八条录取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 严格按省招考中心制定的《网上录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 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体检标准,细心审阅考生档案,慎重提出退档名单。

>(三) 严守招生工作机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未正式公布或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任何人不得提前向考生、家长和向社会泄露、公布。

(四)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搞交易,以权谋私;不准向考生、家长许愿录取、索贿受贿。

(五) 不准在录取地私自接待来访人员;不准参与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种私下活动和违反规定的其它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六章新生入学、退学第九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时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学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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