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4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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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中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检测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检,如实提供样品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章食品生产与经营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不得伪造、篡改或者隐瞒。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包装、标签管理,如实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者欺诈消费者。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管理,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负责人: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二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并按答应工程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同学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选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

按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前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篇1)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篇2)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

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7篇)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7篇)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精选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1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2(一)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

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

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

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食品安全是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个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的规范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一套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食品安全策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管理、食品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风险评估和监测管理、事件处理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四条对食品生产环节实行全面控制,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贮存等过程。

第五条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资质的供应商可以成为本单位的食品原材料供应商。

第六条要求原材料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食品原材料,并进行进货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对加工生产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每个生产车间都配备专职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监控和质量把关。

第八条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包括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加工过程的监控、产品质量的抽检等。

第九条强化生产现场的卫生管理,禁止生产车间内吸烟、饮食,必要时要进行空气质量的检测。

第十条要求所有生产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有合格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对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包括销售渠道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销售人员培训等。

第十二条要求设立专门的销售管理部门,负责销售渠道的统筹和落实。

第十三条对销售渠道进行严格筛选,只选择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销商和零售商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要求所有销售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产品知识和销售规范,并持有合格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要求销售产品必须标注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重要信息,保证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食用安全。

第四章供应链管理第十六条对供应链进行全面监控,包括原材料供应链、生产过程控制链、产品物流链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

不得加工改刀菜。

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

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2】名称: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障全社会人民的食品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工作。

本文将就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进行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存储、运输、餐饮等各个方面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经国家认证的企业才可以生产、销售食品。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生产和加工的管理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法规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料、制造工艺、产品质量把关。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任何生产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良好的工艺流程,对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监控,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和变质。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食品及时回收,切断流向市场的途径,防止损害公众健康。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文件档案,明确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生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备查。

第三章食品存储和运输的管理第十一条食品存储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完善的食品储存管理机制,确保食品不受损坏、变质、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存储企业应当对存储环境进行监控,保持整洁干燥,温度适宜,通风良好。

第十三条食品存储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防护和排除措施,预防储存环境对食品的危害。

第十四条食品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保持运输工具整洁干净,无异味、无害物质。

第十五条食品运输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破损、变质、污染等影响,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应当及时进行卸货排查。

第十六条食品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运输记录和文件档案,明确货物来源、去向、运输日期等内容,并保存备查。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篇)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组织或社会能够有效管理和规范行为,实现良好的运作和发展。

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一起来收看!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幼儿园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疾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幼儿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幼儿入园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日)。

七、每周每班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

八、利用板报、橱窗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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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一条总经理为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二条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第三条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设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对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六条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第八条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二章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第三条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第三章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凡进入本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以及购销发票并保存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每年核对一次,留存建档,妥善保管,以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查验。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六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必须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第四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第一条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购进和仓储台帐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一)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购货发票等;(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销售发票或凭证等。

(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三条发生食品质量事故,按照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帐或销售凭证等证据资料,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五章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在购进食品时做到:(一)不从无主体资质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进货;(二)不购进食品质量资质证明不全的食品;(三)不购进质量不合格食品和有问题的食品;(四)不购进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五)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和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两年。

第二条销售食品主动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第三条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保持经营场所整洁,营业证照齐全,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第四条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愿承担以下相应责任:承担公开承诺的社会责任,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

第六章食品协议准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第七章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下列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无法追回、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给予经济赔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问题食品,追溯来源和渠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再次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订立供货质量保证对不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第八章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第一条建立完善食品质量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售前质量安全。

第二条严格检查食品是否污染、变质、是否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条自行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禁止销售。

第四条对自行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防止销售。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第一条成立应急组织(一)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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