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的健康或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其贮存与处置需要得到严格管理。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本文档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贮存与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定义2.1. 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分类,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等各类有害废物。
2.2. 贮存:将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指定场所,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其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2.3. 处置:通过有效的方法,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或清除,并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3. 贮存管理规定3.1. 贮存设施要求 3.1.1. 贮存场所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泄漏物收集装置等。
3.1.2. 贮存场所应根据危险废物属性划分区域,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相互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1.3. 贮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负压功能或其他可靠的密封措施,以防止废物泄漏。
3.2. 贮存操作规范 3.2.1. 贮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
3.2.2. 贮存废物时,应按照废物特性分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标识,并确保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可见。
3.2.3. 贮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废物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如有损坏或泄漏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处置管理规定4.1. 处置设施要求 4.1.1. 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设施,包括废物处理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等。
4.1.2. 处置场所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和相关许可程序,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4.1.3. 处置场所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设施的操作和维护,并设有应急预案。
4.2. 处置操作规范 4.2.1. 处置操作应有相应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南,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4.2.2. 处置过程中,应按照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2.3. 处置后产生的废物残余物应安全储存或交由合法的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倾倒。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减量,优先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处理和处置;(二)分级管理,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三)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四)安全优先,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过程的安全性;(五)资源化利用,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行业的科技含量和环境友好性。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废物贮存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约定进行贮存活动。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选址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二)贮存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扩散和污染环境;(四)贮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贮存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包括:(一)贮存计划,明确危险废物贮存的时间、数量和方式;(二)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存入、转移和处理情况;(三)安全培训,培训贮存人员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安全操作和事故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四)应急预案,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本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物理性质、生物性质等原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确保安全环保。
以下是一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的相关行为,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和减害。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坚持先预防、再治理的原则,优先采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五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应当遵循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确保贮存和处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一)设施设备:贮存设施应当根据具体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数量合理设置,设施设备应当满足贮存要求,确保危险废物不泄露、不外溢。
(二)标识标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标识,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种类、数量、贮存时间和贮存人等信息。
(三)防火防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应当设置防火防爆设施,配置灭火器材,保证贮存区域的安全。
(四)检查检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检验,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定:(一)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性质、种类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当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作用。
(二)定期清理:贮存区域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清除废物堆积和杂乱物品,保持贮存区域的整洁。
(三)法规合规:危险废物贮存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违规。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板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理管理规定模板1. 背景与目的该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对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工作合规、高效、安全,保护环境,防止事故和污染的发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要求。
2. 定义2.1 不安全废物:依据《不安全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规定,指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2 贮存:指将不安全废物短时间保管在指定的容器或设施中,以待后续处理。
2.3 处理:指对不安全废物进行环境整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等措施。
2.4 管理人员:指企业内负责不安全废物贮存与处理管理的责任人员。
3. 贮存与处理要求3.1 不安全废物贮存要求: 3.1.1 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包含告示牌、警示标志等,以提示相关人员注意。
3.1.2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与其他区域相隔明显,有特地的储存容器或设施,以避开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3.1.3 不安全废物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防火、防腐蚀等功能,确保废物贮存安全。
3.1.4 不安全废物贮存应依照不同不安全性等级进行分类、分区贮存,并订立相应的标识和管理措施。
3.1.5 不安全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超期应依照规定及时处理。
3.1.6 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维护,确保贮存环境卫生和设施运行正常。
3.2 不安全废物处理要求: 3.2.1 不安全废物应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禁止随便倾倒、排放、填埋或者焚烧。
3.2.2 不安全废物处理应选择合格的不安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确保处理过程安全、高效、环保。
3.2.3 不安全废物处理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账,包含处理单位选择依据、处理过程监测记录、出入库记录等,便于监管和追溯。
3.2.4 不安全废物处理过程应建立与不安全废物贮存区域相适应的安全措施,包含防护装备、应急预案、培训等,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3.2.5 不安全废物处理后,应编制处理报告及相关料子,依照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处理过程的监管与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是我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文件,于2002年颁布实施,近年来也有一系列的修订。
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行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该规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储存和运输的标准、处置方式、责任和监督等内容。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对该规定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危险废物被严格分类和标识。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被分为20个类别,每一类别都有相应的标识和编号。
这对于正确识别和管理危险废物非常重要,有助于避免混淆和错误处理。
其次,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的标准。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渗漏、防火、通风等安全设施,废物应储存在专用容器中,避免泄漏和溢出。
对于危险废物的运输也有一系列的规定,例如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安全设备,司机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再次,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采取可行的最佳方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处理方式。
同时,强调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推广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最后,明确了相关责任和监督机构。
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负有废物的安全储存和合理处置责任,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
相关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监督和管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起到了重要的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监督力度不够、处罚力度较轻等。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健康,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及处置流程规定危险废物主要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化学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国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制定了一系列的流程规定。
1.贮存场所选择:选择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确保其具备防火、防爆、防溢漏和防淋溶等功能。
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废物分类管理:将危险废物按照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不同类别废物混存导致交叉污染和危险事故的发生。
3.安全贮存措施:将危险废物存放在专用的贮存容器或贮存区域内,确保容器密闭,防止废物泄漏。
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废物登记记录:对危险废物的贮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包括废物种类、数量、贮存时间等信息。
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
危险废物运输的流程规定如下:1.运输工具选择: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运输工具,如特种运输车辆或运输容器,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事故。
2.包装和标识:将危险废物进行良好的包装,防止废物泄漏和破损。
在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危险品标志、类别和编号等,以便快速判断处理。
3.运输许可和备案:按照规定,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许可和备案手续,确保运输过程合法合规。
4.路线选择和通知:选择安全的运输路线,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
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运输单位,确保运输过程中的监管。
危险废物处置的流程规定如下:1.处理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综合利用或安全填埋等。
2.处置设施选择:选择具备相应处理能力和设施的处置单位,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技术要求。
3.处置过程监控:对处置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
监控包括废物的接收、处置过程和处置效果等多个环节。
4.处置后续管理:对处置产生的废渣、废水和废气进行合理的后续处理和管理,防止排放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中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是以防范和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为出发点的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贮存处置的基本原则、贮存处置的许可证、安全审查等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一般指含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按照其危险性,危险废物可分为1类至4类。
1类危险废物:有毒的、感染性的、易爆的、易燃的、易腐蚀的,如有毒、易燃、腐蚀性的化学废液等。
2类危险废物:有污染性的、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危害的,如含重金属、臭氧等的废弃物。
3类危险废物:常见的工业废料,如钢渣、酸洗废液等。
4类危险废物:不能归类到其他3类的其他危险废物,如农药、磨料等。
二、贮存处置基本原则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减量、减害、资源化。
安全原则: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防泄漏等安全设备和措施。
减量减害原则: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过程中必须采用“将危险废物尽量减量,尽量减害人和环境”的方式。
资源化原则:危险废物应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化废为宝,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贮存处置许可证、安全审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必须取得贮存处置许可证,而该许可证的核发条件需要经过安全审查,包括场所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有无应急措施和应急响应预案等。
四、进出口危险废物的规定进口或出口危险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遵守国际条约。
此外,出口危险废物的前提是该废物在出口国内得到必要的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主要包括4个方面: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
监督与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危险废物的贮存、运送、转移处理和出入库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活动的合法、安全和环保。
六、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4种:物理、化学、生物和综合处理。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生产排放以及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库做好厂内储运工作。
5、危险废物暂存库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6、危险废物暂存库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
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当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安环技术组核实是否能够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9、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具有资质的司机和押运员的运输单位进行。
10、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11、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12、.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13、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4、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二)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运输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不断进展,废物问题也渐渐变得严重起来。
其中,不安全废物是尤为紧要的一部分。
不安全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是一项具有高度多而杂性和专业性的工作。
假如不严格管理和监管,将给社会和环境带来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环境健康,订立不安全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显得非常必要。
一、基本概念1、不安全废物不安全废物是指在生产、科研、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因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特性,具有危害性,对人类和环境带来威逼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物质。
2、贮存贮存是指将不安全废物集中存放于指定的场所,使其对环境和人不造成危害,同时保证便利运输和处理。
3、处置处置是指对不安全废物进行终端处理,使其在对环境和人无害的前提下,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使用目的。
二、不安全废物存放场所1、场地选择不安全废物贮存场所应选在环境要求苛刻、周边人口密度低的地方,须在开发、建设前通过环境评估、污染源推测、水土保持等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审批后方可开展工作。
2、场地管理不安全废物贮存场地应有明确的区域划分,贮存区域必需依照不同类别、性质、不安全级别等等指标进行区分,每个区域都应有明显的标志牌,以免混淆。
贮存场地应有必要的围栏和门禁,安装监测设备,防止非法进入和窃盗。
3、防火措施不安全废物简单引起火灾,因此贮存场所应有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因电器故障、静电火花、烟草、明火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贮存场所应配备灭火器具,严禁在场内吸烟、燃放不安全物品。
4、防漏措施不安全废物可能会由于不当贮存、运输等环节导致泄漏,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贮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防漏措施,如铺设防渗垫、设立漏桶等,适时排放压力表高的容器,保证场内无任何泄漏情况。
三、不安全废物处理1、分类处理不安全废物应依据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及污染程度进行分类,确立相应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效果,不同种类不安全废物之间必需严格隔离,禁止交叉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模版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物、植物及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因其具有较高的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作用或其他危害性而被列为危险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本文将就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贮存条件: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包括贮存场所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通风设施的完善性、防火防爆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防爆等特性,以确保废物不会对贮存环境造成污染或引发安全事故。
3. 危险废物贮存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其特性和危害度进行分类贮存,并根据贮存期限和贮存数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4. 危险废物贮存记录: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贮存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时间、贮存位置等信息,以备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查验。
5. 危险废物贮存检查与评估:贮存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贮存环境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度,选用相应的处置方式,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和安全标准,包括设施建设规划、废物收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方面。
3. 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要求: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获得相应的处置许可,确保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和报告: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应记录和报告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处置数量、时限、处置结果等,以备监管部门进行查验和评估。
5. 危险废物处置监督与整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定期检查和评估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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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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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如废碱液、废催化剂、油泥、废油手套、废棉纱、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规定
(一)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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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二)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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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四、附则本管理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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