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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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是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1. 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降职等。

2. 责任人追究制度:对于发生的事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中直接参与、直接负责的人员,应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

管理责任人是指对事故发生地区、部门或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和主管人员,对于其管理不力、失职渎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3.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同时,对于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解决或不履行职责者,也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对安全的重视和责任感,有效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人追究制度(2)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励和处罚措施,以及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和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进行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奖励制度(一)奖励对象1.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履职、出色完成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2. 凡在重大安全事故中奋力拯救、救援生命和财产,表现出英勇、机敏、无私的个人和团队;3.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重大意见、优化安全管理流程,以及制定或者改进安全工作制度的个人和团队;4.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向上,守纪律、讲道德、尊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落地的个人和团队。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发现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责任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具体来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事故调查机构的设立:设立专门的事故调查机构或者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事故。

2. 事故调查程序:制定明确的调查程序,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3. 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

4. 事故处理措施的确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确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包括立即处理事故现场、保障伤者的医疗救治、组织事故恢复等。

5.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对于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方式可以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民事赔偿等。

6. 法律法规的完善: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设备、工艺、环境、人的操作技术、管理等方面原因,产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目标是:及时、准确、客观地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应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标准、排查方法和频次,加强对有风险隐患的设备和场所的封控管理。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未整改或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严肃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

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降低安全质量信用等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

具体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

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诉讼的追究。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将责任明确化、权力公开化、程序规范化,能够有效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2)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机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

二、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意义(1)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气。

(3)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4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4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经营部门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主体。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上的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角色的责任划分和职责。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责任人的权限、责任范围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明确各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4.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5.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防控责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

6.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和标准,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

7. 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和合作:规定各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8. 安全生产责任认定和奖惩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认定制度,明确责任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并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以上是一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追究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的主体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工作失职行为(一)正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____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布臵和不重视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对公司事故隐瞒不报的。

(二)副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未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活动;未按规定召集“周五”安全例会;事故处理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隐瞒事故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未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履行职责的;未检查督促,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在____天内整改完毕或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

(四)安全管理人员1、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公司和车辆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及荣誉受损等。

2、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致使无“双证”(运管从业资格证、集团公司驾驶资格证)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站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未及时更换过期有关证件或未及时书面通知车辆经营者、驾驶员更换的。

4、发生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未及时予以制止与纠正、未向领导汇报的。

5、因管理失职,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被评通报、舆论曝光、来信来访的。

6、本辖区内发生一般以上事帮,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造成公司和车辆经营者损失的7、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期限内未完成的。

二、岗位失职行为处理(一)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机件、工伤、火灾事故的按照《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报请上级对正职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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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辖区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种经济____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因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有关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故伤亡和损失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的责任。

1、本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超过县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的;2、各部门(行业)当年____人数超过县下达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数____%以上的;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4、各部门、各行业发生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____起(含____起)以上重大事故的;5、因____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6、发1生重大、特大事故,有关部门(行业)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7、违反事故报告规定,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2、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3、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的;4、对安全隐患不治理、不整改的;5、对职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6、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7、招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无安全生产责任内容的;8、工程承包、分包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责任书中双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9、只重视安全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10、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未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1、不认真、不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2、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法违法的;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4、事故发生后,不及时赶赴现场____抢救、调查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6、对事故不认真查处,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第五条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行业)和企业,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按事故管辖权限,分别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第六条对被下达《通知书》的单位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会同监察、____、人事、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进行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涉及责任金缴纳和经济处罚的,由县安委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行业)应在____个月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

第七条凡被县安委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通知书》的责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其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行业)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安全办备案。

第十条本制度由镇安全办和安监站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违____律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____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亦称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相应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的社会____和公民。

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

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____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六项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它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

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所以,《安全生产法》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如果因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义务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那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质才能依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

如果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事项出具虚____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从事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是导致生产事故多发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为作为和____两种行为,作为是指责任主体从事了法律禁止的活动而触犯法律,____是指责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触犯法律。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大法,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非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不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界限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有的是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那些是合法的行为,那些是违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____种: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____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____、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____、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____明的。

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8.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____同意的。

11.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1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3.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4.安全设备的____、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5.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7.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8.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9.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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