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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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接受捐赠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接受捐赠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接受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资金、物资等行为。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捐赠的接收、登记、审核、分配、使用等工作。

2. 财务科负责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 有关科室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分发、使用等工作。

四、捐赠接受流程1. 接收捐赠(1)捐赠方提交捐赠申请,内容包括捐赠方式、捐赠金额、捐赠物资等。

(2)捐赠管理办公室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捐赠方意愿。

(3)审核通过后,捐赠管理办公室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金额、物资种类、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内容。

2. 资金管理(1)捐赠资金到账后,财务科及时进行登记、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2)捐赠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于医院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科研项目、公益活动等。

3. 物资管理(1)捐赠物资到院后,有关科室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物资入库,并进行登记、造册。

(3)捐赠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确保物资合理、高效使用。

五、捐赠使用监督1. 捐赠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和物资按规定使用。

2. 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捐赠方有权随时查询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捐赠行为,保障捐赠资源有效有序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捐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捐赠、物资捐赠、人才捐赠等。

第三条捐赠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契合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单位需求的组织、个人。

第四条捐赠的方式分为现金、实物、知识技术等形式。

第五条捐赠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强迫捐赠。

第六条捐赠人应当具备合法的国内或国际捐赠资格。

第七条捐赠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捐赠人对所捐赠的财产享有法定权益,捐赠单位应当保证捐赠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捐赠行为公开透明,受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公示捐赠情况。

第十条捐赠人享有对捐赠使用效果和捐赠资金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权利。

第十一条捐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捐赠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捐赠单位应当制定捐赠接收程序,建立捐赠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捐赠财产应当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集中收纳,保证安全。

第十四条捐赠单位应当建立相关数据库和档案管理,记录捐赠人信息及捐赠物资情况。

第十五条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发放捐赠发票或证书,并与受捐赠人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六条捐赠单位应当定期向捐赠人提供捐赠使用效果和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捐赠财产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捐赠人的意愿和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与受捐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社会公共利益相符合。

第二十条捐赠财产的保管和管理应当细致、严谨,确保资源的安全、高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报告捐赠使用情况及效果,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捐赠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领导批准。

以上为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共计1200字。

捐赠物品接收与管理制度

捐赠物品接收与管理制度

捐赠物品接收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捐赠物品的接收与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医院特订立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捐赠物品的接收与评估第一节捐赠物品接收1.医院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消毒物品、办公用品等。

2.捐赠人应供应认真的捐赠物品清单,并注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医院接收的捐赠物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设备要求,并不得存在质量问题或过期的情况。

第二节捐赠物品评估1.医院应设立捐赠物品评估专家组,由相关专业人员构成,对捐赠物品的使用价值、合规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

2.对捐赠物品评估结果不合格或存在争议时,可邀请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

第三章捐赠物品的管理流程第一节捐赠物品登记1.医院设立特地的捐赠物品登记部门或岗位,负责捐赠物品的登记工作。

2.登记时,登记员应认真核对捐赠物品清单与实际物品是否全都,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3.捐赠人及医院代表应共同签署捐赠确认书,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二节捐赠物品验收1.接收捐赠物品的部门应立刻对捐赠物品进行验收。

2.验收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捐赠物品清单与实际物品是否全都,并验证物品的质量和完好性。

3.若发现捐赠物品有损坏、缺陷或与清单不符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捐赠人,并协商处理方式。

第三节捐赠物品入库管理1.经过验收合格的捐赠物品,应依照医院统一的入库管理流程,入库到指定的库房或仓库。

2.入库时,库房管理员应对捐赠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并做好认真的入库记录。

3.入库后,捐赠物品应妥当保管,定期进行盘点、清点,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捐赠物品的使用与调配第一节捐赠物品使用1.各部门和单位需要使用捐赠物品时,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物品的具体用途和数量。

2.使用捐赠物品时,申请人应遵从合理、节省的原则,并及时向物资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学校接受捐款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接受捐款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接受捐款行为,确保捐款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提高捐款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资助、设备购置、校舍建设、学术研究、学生奖助学金等。

三、管理制度1. 捐款接收程序(1)捐赠人提出捐赠意向,填写捐赠申请表,明确捐赠用途、金额、捐赠方式等。

(2)学校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捐赠用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捐款接收方式(1)银行转账:捐赠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捐款汇入学校指定账户。

(2)现金捐赠:捐赠人可直接将现金交付学校财务部门。

(3)实物捐赠:捐赠人将实物捐赠至学校指定地点,学校负责清点、登记、保管。

3. 捐款使用管理(1)捐款必须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学校财务部门设立捐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定期向捐赠人报告捐款使用情况。

(3)学校设立捐款使用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

4. 捐款监督与审计(1)学校成立捐款监督小组,负责对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学校定期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捐款使用合规、透明。

(3)学校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捐赠人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及时回应和处理。

四、捐款公示与报告1. 学校在捐款接收后,应及时在校园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示捐款信息,包括捐赠人、捐赠金额、用途等。

2. 学校每年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向捐赠人和社会各界公布。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确保每一笔捐款都能得到合理、规范的使用,让捐赠人的爱心真正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动力,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的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范围和方式1.捐赠范围:医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包含现金、物质以及其他形式。

2.捐赠方式:供应捐赠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医院提出捐赠申请,也可以直接将捐赠款项或物资交予医院承接部门。

第二节捐赠流程1.捐赠申请:个人或单位需要填写捐赠申请表,并供应与捐赠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捐赠实施:捐赠方依照捐赠协议的商定将捐赠资金或物资交付医院。

第三节捐赠管理与监督1.捐赠登记:医院将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登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捐赠使用:医院将依据实际需求和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布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3.资金管理:医院将建立专项账户,对捐赠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4.物资管理:医院将对捐赠物资进行仓储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捐赠报告:医院将定期向捐赠方供应捐赠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捐赠方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了解清楚。

6.审计监督:医院将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接受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申请和审批1.捐赠需求:医院各部门需要准确估量各项工作的需求,提出捐赠申请。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节捐赠品的验收和鉴定1.验收程序:医院将依据捐赠协议的商定进行捐赠品的验收,确保捐赠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协议全都。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受来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包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等。

第三条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捐赠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合理使用原则:根据捐赠目的和学校发展规划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和物资;(四)高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捐赠接收第四条学校设立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

第五条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捐赠:(一)直接向学校捐赠办公室提交捐赠申请;(二)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学校捐赠办公室咨询捐赠事宜;(三)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捐赠。

第六条学校捐赠接收办公室在接到捐赠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捐赠者的身份、捐赠物品的来源、捐赠金额等;(二)捐赠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三)捐赠物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

第七条审核通过后,学校捐赠接收办公室应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事项、使用范围、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捐赠资金和物资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九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需经学校捐赠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合理、合规使用。

第四章捐赠信息公示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包括捐赠者、捐赠金额、捐赠物品、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捐赠信息公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二)及时性原则:公示信息应及时更新;(三)完整性原则:公示信息应全面、完整。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接受捐赠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对捐赠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捐赠资产的接受方单位。

第三条接受方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职责,加强与供捐赠方的沟通,确保捐赠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接受捐赠资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操作流程。

第二章接受捐赠资产的程序第六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审查捐赠方提供的捐赠资产清单,并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

第七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登记台账,记录捐赠资产的来源、数量、价值等信息。

第八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对捐赠资产进行验收,确保捐赠资产的数量、质量与捐赠协议一致。

第九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及时向捐赠方发送感谢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接受捐赠资产的情况。

第十条接受方单位应当根据捐赠资产的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确保捐赠资产的有效利用。

第三章捐赠资产的管理第十一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的使用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加强对捐赠资产的保管,确保捐赠资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接受方单位应当进行捐赠资产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捐赠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的处置程序,及时清理闲置或损坏的捐赠资产。

第四章捐赠资产的监督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接受方单位的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关注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对接受方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七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加强与供捐赠方的沟通,及时向供捐赠方汇报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接受捐赠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接受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接受捐赠行为,充分发挥捐赠的作用,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各种形式的捐赠,并对捐赠的受赠方及捐赠的基本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作出规定。

第三条接受捐赠必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接受捐赠的受赠方为XX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地址XX。

第五条本机构接受的捐赠资金、物品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接受有政治目的、商业目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捐赠。

第六条本机构接受捐赠需按照相关程序登记备案,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第七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接受捐赠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保障捐赠资金和物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八条本机构负责全面履行本制度规定的义务,保证捐赠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捐赠的基本条件第九条捐赠的基本条件包括:捐赠行为必须是真实、合法、自愿的;捐赠资金或物品必须是合法取得的;捐赠的用途必须符合公益目的。

第十条捐赠人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有捐赠行为的自由。

第十一条捐赠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他人捐赠,不得利用捐赠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捐赠人应当对捐赠资金或物品的来源进行真实、合法的说明,并愿意接受相关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捐赠资金或物品的用途必须符合公益事业的需要,不得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

第十四条捐赠资金或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本机构的受赠范围和相关政策要求。

第三章捐赠的程序和管理要求第十五条捐赠需符合本机构的受赠范围和相关政策规定,经过评估和审批后方可接受。

第十六条捐赠需在捐赠协议或书面捐赠协议中明确相关事项,包括捐赠的资金或物品数量、用途、捐赠人信息、捐赠协议的期限等。

第十七条本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捐赠资金和物品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本机构接受的捐赠资金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立专门账户管理,并定期报送捐赠使用情况。

学校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接受捐赠行为,加强捐赠管理,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受的各类捐赠,包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等。

第三条学校接受捐赠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捐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捐赠人向学校提出捐赠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捐赠申请书,包括捐赠项目、捐赠金额、捐赠方式等;(二)捐赠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三)捐赠物资清单及质量合格证明;(四)捐赠协议(如适用)。

第五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负责接收、审核捐赠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学校领导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捐赠人。

第三章捐赠接收与登记第七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负责接收捐赠,并按照捐赠协议约定进行登记。

第八条捐赠物资接收时,应进行清点、验收,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协议约定。

第九条捐赠资金接收时,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及时将资金转入学校指定账户。

第十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应建立捐赠档案,包括捐赠申请书、捐赠协议、捐赠物资清单、验收报告等。

第四章捐赠使用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负责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事业发展;(二)合理分配,确保资金和物资的有效利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应定期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捐赠反馈与宣传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应定期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进展、成效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捐赠活动和捐赠人的善举,扩大捐赠影响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接受捐赠办公室负责解释。

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捐赠接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捐赠活动,保护受捐赠机构的利益,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境内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慈善机构、公益机构、教育机构等。

第三条受赠机构在开展捐赠活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捐赠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二章受赠机构的资格认定第四条受赠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有能力管理和利用捐赠物品。

第五条受赠机构应具备合法的登记证件或批准文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明确的捐赠目的和管理规范。

第六条受赠机构的捐赠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第七条受赠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捐赠管理制度和相关程序,确保捐赠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捐赠物品的接受管理第八条受赠机构应制定捐赠物品的接受管理规范,规定捐赠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要求。

第九条受赠机构应建立捐赠物品的登记记录和清查制度,确保捐赠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受赠机构应建立捐赠物品的管理流程,明确捐赠物品的接受、验收、登记、存储、使用等环节。

第四章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第十一条受赠机构应建立捐赠资金的专门账户,并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第十二条受赠机构应制定明确捐赠资金的使用标准,确保捐赠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受赠机构应定期向捐赠人和社会公布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五章公开透明和监督制度第十四条受赠机构应建立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捐赠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可追溯。

第十五条受赠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质疑,及时公布有关情况。

第六章失职违规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捐赠接受管理制度的行为,受赠机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资格、追回捐赠物品、公开通报等。

第十七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受赠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保护公共利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受赠机构负责执行,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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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为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医院的合法权益,使受赠财物合理、合规发挥应有的作用,依照《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设立接受社会捐赠工作专门小组,由财务科、监察科、审计科、资产管理科、社会工作办公室、药剂科、器械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设立捐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由工会牵头,代表医院接受捐赠物资,并做好相关财、物的接收、登记、入库、分发或使用。

禁止任何职能部门、科室、医生团队或医生个人接受社会捐赠。

二、明确受赠范围和不得接受的捐赠范围
(一)受赠范围:
1、用于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

2、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3、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

4、用于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

5、用于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

6、用于卫生计生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

7、用于其他卫生计生公益性非营利活动。

受赠的物资不得用于以上范围之外的用途使用。

(二)不得接受的捐赠范围:
1、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3、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4、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

5、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6、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

7、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8、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9、任何方式的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三、受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人捐赠申请后,捐赠工作办公室在接受捐赠前召集相关人员对捐赠项目开展综合评估。

预评估的内容包括:
(一)捐赠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捐赠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的职责、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

(三)捐赠人背景、经营状况及其与本单位关系。

(四)捐赠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捐赠实施可行性。

(六)捐赠财产的院内使用部门。

(七)捐赠物资质量、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

(八)来源渠道合法合规。

(九)医疗器械受赠时,应重点了解、审查、评估该医疗器械是否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距离失效日期应当在6个月以上等;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应保证储运条件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在捐赠预评估后,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书面通知捐赠人。

不予接受的捐赠,向捐赠人解释说明不予接受的理由。

在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由捐赠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所捐赠的物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

四、捐赠协议
接受捐赠时,捐赠工作办公室应与捐赠人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加盖医院公章。

如捐赠方确实不愿签订协议或不方便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捐赠工作办公室须在《捐赠物品接受证明》中写明相关情况。

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捐赠人、受赠人名称(姓名)和住所。

(二)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三)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四)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五)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八)违约责任。

(九)医院在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捐赠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书面捐赠协议。

五、捐赠管理使用
(一)捐赠物资的管理
对于货币性捐赠,由财务科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必要时,可以申请设置捐赠资金专用银行账户。

对于非货币性捐赠,由捐赠工作办公室会同资产管理办公室、使用部门等,按照捐赠协议验收无误后,入库登账,纳入医院资产统一管理。

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

(二)捐赠物资的使用
接受货币捐赠的,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受益人产生办法、信息公开反馈程序等。

接受非货币捐赠的,按照公益非营利目的和范围使用,不可用于营利性活动。

捐赠协议限定用途的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

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

(三)受赠信息公开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官方网站或本市主要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受赠信息。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2、捐赠接受工作流程。

3、捐赠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4、受赠财产情况。

5、受赠财产使用情况。

6、受赠项目审计报告。

7、受赠项目绩效评估结果。

8、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捐赠接受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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