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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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3.11.10•【字号】湖体〔2023〕89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湖体〔2023〕89号各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体育局2023年11月10日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为全力助推“体育强市”建设,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体育产业价值,打造良好的体育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体育实践,现提出加快推进全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体育强市”建设,通过筑牢产业根基、出台政策扶持、扩大体育消费、推行改革创新等措施,切实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发展以体育服务业为龙头的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打响“极限之都户外天堂”城市品牌,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体育贡献。

二、主要措施(一)突出强化规划引领从优化布局、面上统筹、打造特色的角度,强化全市体育产业的规划导向,进一步提升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力度。

在市级层面,要以《湖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纲要,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之际,制定出台《湖州市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3-2025)行动纲要》,在产业导向、金融支持、体育消费、品牌示范、产业载体、人才培育等方面进一步统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快构建湖州现代体育产业体系。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8.11•【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体育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11日河南省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促进全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体育河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豫政〔2022〕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3号)等精神,结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体育河南建设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扩大体育产业规模,增强体育产业活力,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为体育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打下坚实基础,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体育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和市场监管等职能,扶持培育新型体育业态,释放体育资源潜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体规〔2023〕5号)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体规〔2023〕5号)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体规〔2023〕5号)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2
【摘要】各设区市体育局,南京体育学院,各有关单位:《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6页(P41-46)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体育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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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5.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共同推动全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10日江西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关键跨越期,也是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为统筹“十四五”期间体育产业工作,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建设健康江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十四五”时期我省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江西体育产业以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体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初步构建了结构渐趋合理、布局日益均衡、功能不断完善、门类更加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提升体育产业效能的发展格局。

——规模快速增长。

“十三五”时期体育彩票累计销售280.47亿元,同比增长22.29%,销售门店5741个,累计筹集公益金65.39亿元。

产业载体有扩展。

南昌市、新余市入选首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大余丫山、庐山西海、婺源珍珠山乡入选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被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2.14•【文号】•【施行日期】2019.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责任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印发实施多个重要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等,取消了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激发了市场活力,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不断优化服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

对体育赛事活动应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体育赛事活动负有领导责任;各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赛事活动负有监管责任;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对赛事活动负有主体责任。

二、健全监管政策2017年11月以来,体育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政字〔2017〕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马拉松赛事监督管理的意见》(体政字〔2017〕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体规字〔2018〕3号)、《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7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18〕9号)等多个重要规范性文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和服务,保护体育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体育赛事活动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体育产业分类统计

2021年体育产业分类统计

2021年体育产业分类统计体育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

2021年,在全球疫情背景下,我国体育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我们对2021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引言体育产业是指以生产和提供体育产品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部门。

它包括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销售等多个领域。

体育产业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打造国家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二、2021年体育产业总体发展情况2021年,我国体育产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在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的共同推动下,体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不断增加。

三、2021年体育产业分类统计数据概述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体育产业分类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将体育产业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体育用品制造:2021年,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2%,达到1.8万亿元。

其中,运动鞋、运动服装和运动器材等产品产量均有所增长。

2.体育服务业:2021年,我国体育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3%,达到1.2万亿元。

其中,体育健身、体育娱乐、体育旅游等领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3.体育用品销售:2021年,我国体育用品销售额同比增长8.5%,达到1.5万亿元。

其中,线上销售渠道增速较快,成为推动体育用品销售增长的重要动力。

四、各类体育产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1.体育用品制造:智能化、绿色化、个性化成为发展趋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

2.体育服务业:大众健身市场迅速崛起,与科技、医疗、教育等多领域融合发展,赛事运营逐渐专业化、商业化。

3.体育用品销售:电商平台崛起,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升级推动产品结构调整,个性化定制需求不断增加。

五、我国体育产业的挑战与机遇1.挑战:体育产业整体竞争力较弱,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1.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体总秘书处:现将《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予以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1月8日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工作要点2020年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是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决战东京奥运会、备战陕西全运会的关键之年。

2020年上海体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奋斗目标,全面做好上海体育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坚持体育发展新理念,激发体育发展新活力,增加体育发展新动能,创造体育发展新业绩,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力打好上海体育“十三五”规划收官战,高水平编制上海体育“十四五”规划,在新起点推动上海体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和卓越的全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2020年要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21项工作:一、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积极助力健康上海建设1.增加社区体育设施服务供给。

全面按时完成年度市政府体育实事工程项目,在公园、绿地和社区中新建改建100条市民健身步道、80片多功能运动场、500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进一步改善市民身边的健身环境。

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建设100所智慧健康小屋,推动社区健康服务资源融合共享。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为了做好2007年度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的竞赛组织和资源开发工作,现将《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一、宗旨自2007年起,江苏省体育局联合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发展体育基金会共同主办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省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为联赛管理和推广单位,将对全省青少年年度体育比赛项目进行创新性包装,将众多赛事、大型配套主题活动、以及定向传播资源整合后重新定位成具有综合品牌赛事内涵的联赛。

江苏各地市县政府及体育局为承办单位。

通过主办单位、管理推广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企业的共同努力,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预计用3-5年的时间,历经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和创新实践,力争打造一个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在全省影响广泛的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品牌赛事,江苏品牌赛事,实现赛事品牌价值从无到有,由低到高的不断提升。

二、关于联赛资源开发的管理办法根据十运会等大型品牌赛事的运作经验,以及品牌经营的需要,资源开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动员一切相关单位共同打造这一赛事品牌,有效调动各承办单位参与资源开发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市场资源,提高资源开发的整体效益,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现确定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如下:1、资源开发总体原则联赛资源开发总体原则是:归口管理,统分有合,有序放开,力求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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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有关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体育局
•【公布日期】2021.08.02
•【字号】苏体经〔2021〕68号
•【施行日期】202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体经〔2021〕68号各设区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十四五”体育产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维护
体育产业机构名录是产业统计调查、核算的重要基础,各设区市要持续做好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数据填报、更新、维护工作。

一是在8月30日前更新增补本地区2020年度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并通过“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管理端)”(https:///),完成名录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增补录入工作。

二是在名录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各设区市要认真组织新增补入库的体育产业单位,在9月20日前,通过“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端)(https:///),完成名录库其他指标的填报工作,并经区(县)、市级审核后提交。

二、开展体育产业统计核算
为更加全面、准确核算全省各设区市体育产业总产出、增加值等数据,请各设区市按照国家统计局《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和国家体育总局《经济普查年度核算方法(草案)》,规范核算各设区市体育产业11大类行业的总产出、增加值等核心指标,于10月30日前将核算结果报送省体育产业指导中心。

由省体育局组织专家论证后统一发布。

请各地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和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获取相关数据,也可以从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取数,并按照要求严谨、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为高质量建设全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立体育产业统计核算长效工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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