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完整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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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

2024年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

2024年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第一条:为了激励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特设立2024年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

第二条:本条所指的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是指小学全面发展的教学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

第三条:奖励对象为2024年度在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或团队。

第四条: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奖、学校奖、团队奖等。

第五条:个人奖设立优秀教师奖、优秀校长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等。

1. 优秀教师奖:1) 设立小学优秀教师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一名、两名、三名。

一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

2) 评选标准: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教学方法创新,为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强,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

2. 优秀校长奖:1) 设立小学优秀校长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一名、两名、三名。

一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

2) 评选标准:学校管理水平高,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师生关系和谐,学校形象良好。

3. 优秀教育工作者奖:1) 设立小学教育工作者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一名、两名、三名。

一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

2) 评选标准:在教育研究、教师培训、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六条:学校奖设立优秀学校奖、特色学校奖、杰出学校奖等。

1. 优秀学校奖:1) 设立小学优秀学校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一所、两所、三所学校。

一等奖每所学校奖励人民币50万元;二等奖每所学校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三等奖每所学校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 评选标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师资队伍稳定,学校管理科学。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本校制定了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为了科学管理教学工作、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以下奖惩办法:
在全县考试中,以平均分为基准(百分制),低于均分6分至5分(含6分)奖励600元,低于4分至5分(含5分)奖励700元,低于3分至4分(含4分)奖励800元,低于均分2至3分(含3分)奖励900元,低于均分1至2分(含2分)奖励1000元,低于均分1分(含1分)奖励1200元,达到均分及以上一律奖励1600元。

在镇级考试中,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50元。

每升一格50元。

说明:各学科由学校组织的平时检测、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质量奖,含综合学科期末考核奖,全部取消。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小学教学领导小组所有。

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方案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方案一、考评指标1.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知识掌握情况等。

2.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方面。

3.教学效果评价:包括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学习积极性等。

二、奖励方案1.优秀教师奖励:根据考评指标综合评价,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奖励,例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班级奖励:对表现出色的班级进行奖励,例如班级荣誉称号、奖杯、学习用品等。

3.学生个人奖励:对在教学质量考评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例如奖学金、奖状、学习用品等。

4.教学科研经费支持:对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5.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优先:对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的学校,优先分配优质教育资源,例如教学设备、图书等。

三、奖励实施方式1.考评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2.评审委员会:成立由专家、教育部门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3.公平公正: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考评指标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4.公示结果:公布考评结果,向全校师生家长进行通报。

5.奖励颁发:在校级重要场合举行颁奖礼,对获奖教师、班级和学生进行隆重表彰。

小学教学质量考评奖励方案旨在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有效的奖励机制,将优秀的教育者、班集体和学生进行表彰,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实现小学教育的持续发展。

四、奖励方案的实施1. 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优秀教师奖励的评选中,注重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评价。

鼓励教师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 增加教师培训机会: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学校可以组织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技巧。

优秀教师还可以有机会参观其他学校的优秀课堂,进行教学交流和学习。

3. 加强教师之间的合作:学校可以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组织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互相学习。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的奖惩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的奖惩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的奖惩一、初中、小学检测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一)小学评价指标:直升总均分、直升科科合格率。

(二)初中评价指标:直升总均分、直升合格率。

(三)直升基数:直升基数以起始年级人数为准,学生学年中途转进转出,须事先由当事者本人在基教股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注册,不安排考试,不参加升学录取。

(四)奖励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学校分类设奖。

(五)奖励办法1.提高奖:(1)第一类小学: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雅溪小学、乾城小学、光明小学、铁路学校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0%不设奖,三小、五小、六小、八小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3%不设奖,其余学校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5%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标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等奖一个,二、三等奖各二个;不提高不设奖。

(2)第二类小学: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有一个年级直升科科合格率低于70%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70%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3)第三类小学: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有一个年级直升合格率低于60%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到60%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4)初中:初三毕业会考中,直升合格率低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不设奖,在合格率不低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的基础上,根据人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每个类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在肄业年级质量抽考中,科平合格率低于本校该年度初三毕业会考科平合格率10%的学校不能受奖。

2.突出奖:(1)小学检测年级及毕业年级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到规定指标,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没有提高,但直升总均分连续三年列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名,授予一等奖。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中小学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竞争力度,营造一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质量目标管理奖励方案:一、总则(一)上级奖励达到2万元以上的总奖金55%奖励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其中的30%作为基础奖,按每学期的工作量奖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余下部分按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奖励;总奖金30%奖励全校教职工(按在本校上班时间及考勤计算);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责任重大,负责毕业班教学管理大的方针、政策的决策,行为养成工作督导、管理等,余下部分15%奖励中层以上领导(按在本校上班时间及考勤计算)。

(二)上级奖励2万元以下(含2万)的全部奖励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

其中的30%作为基础奖,按每学期的工作量奖给毕业班中考科目教师,余下部分按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奖励。

二、毕业班中考奖励细则(一)班级奖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总分A+、A、B+及县职校就读人数(调班的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奖金分配指导性建议:班级团队成绩奖中A+、A、B+三项奖金按各科权重(各科权重定为:语1.2、数1.2、英1.2、政0.6、史0.6、物1、化1、地0.6、生0.6)及七年级20%,八年级30%,九年级50%计算分给班级中语、数、英、政史、物、化、地、生等中考科目(其中物理八年级占40%,九年级占60%;地理、生物七年级占40%,八年级占60%);职校奖金全部分给班主任。

(二)单科奖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中考科目A+、A、B+人数。

没满三年的,语文、数学、英语、政史按七年级20%,八年级30%,九年级50%计算,物理科没满两年的按八年级40%,九年级60%计算,化学科没满一年的按每学期50%计算。

(三)各班班主任奖根据奖金数进行调配奖励(没满三年则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四)体育教师根据奖金数和考试成绩进行调配奖励:总分45分的,则奖励45分及41-44分人数(按七年级25%、八年级25%、九年级50%计算)。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和奖励优秀教师,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组织评选和奖励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优秀校、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优秀校奖励:对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小学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金字塔奖、明星校奖等。

(二)优秀教师奖励:对教学成绩突出、教育方法创新、教学评价优秀的小学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优秀教师奖、名师奖等。

(三)优秀学生奖励:对学习成绩突出、品德好、积极参与课堂活动的小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学习之星、德育之星等。

第四条奖励的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过程公平透明;
(二)综合考虑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等因素;
(三)依据评选标准,分为一、二、三等奖,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激励性。

第五条教师和学生奖励的奖金和奖品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单位提供,并在通知奖励名单后及时发放。

第六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活动应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对获奖校、教师和学生进行宣传,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

第七条对于违反教育教学工作纪律,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应取消相关奖励,并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完整版)3

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完整版)3

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试行)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局局长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二、资金来源: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三、评奖类别: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评比类别学校划分(一)小学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 美兴小学二类(5所): 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一类(1所):小金中学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A:教育教学质量奖(一)教学质量单科奖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2024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2024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2024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
条例起草目的:为了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鼓励优秀教师和学校,激发教育活力。

第一条:设立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旨在表彰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杰出表现的教师和学校。

第二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类。

个人奖分为:
1. 小学优秀教师奖:对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优秀、具有卓越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经济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小学教育教学创新奖:对在小学教育教学领域具有创新理念、方法和成果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经济奖励和学术交流机会。

3. 小学教育教学团队奖:对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卓越团队合作精神、协同效应明显的教师团队进行表彰,奖励经济奖励和荣誉称号。

集体奖分为:
1. 小学优秀学校奖:对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和发展资金支持。

2. 小学教育教学品牌奖:对在小学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良好口碑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和宣传支持。

第三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评选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通过专家评审、校内评议等方式进行评选。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奖励评选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评选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五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应当公开、公正和透明进行,对评选结果可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获奖个人和学校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来源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方式筹措。

第八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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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
二、资金来源: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
三、评奖类别: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评比类别学校划分
(一)小学
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 美兴小学
二类(5所): 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
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
一类(1所):小金中学
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
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
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
A: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教学质量单科奖
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
(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3)学年统测学科平均分小学必须在60分以上,且属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列者;
(4)小学一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4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二、三类学校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三类学校方可参评;初中一类学校、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下一类别学校方可参评;小金中学(包括高中)网络班学科分值须降低15个百分点后且高于其它类别学校(普通班)方可参评。

(5)高中参加州统测科目平均分需高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方可参评。

2、成绩计算
小学: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40%+优生分值×30%+平均分值×20%
初中: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50%+优生分值×20%+平均分值×20%
高中:考试成绩以平均分计算。

3、奖项设置
小学: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一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三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两名、三名。

初中: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全县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高中:参加州统测的学科,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由县、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

4、奖金额度
一等奖奖金不低于6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元,三等奖奖金
不低于200元。

(二)中考教学质量奖
小金中学每年中考不少于4人进入全州前50名,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4人则不予奖励。

达维中学、美兴中学、木坡中学、汗牛中学只要达到以下奖励标准则予以奖励。

1、升学率奖:以学校上线人数(即仅指通过招办录取的提前批、示范性、一般高中的学生上线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本校上一年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升学奖:在本县读满三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在州内评比奖励标准。

获全州前1—1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500元。

获全州前11—2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获全州前21—3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8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800元。

获全州前31—5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6000元。

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600元。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三)高中教学质量奖
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年高考不少于7人硬上三本线,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7人则不予奖励。

1、高三升学率奖
以学校升学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全州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高中升学奖
(1)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其高考成绩硬上当年省控相应批次分数线后的奖励标准:
硬上一本线:每一名奖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0元。

硬上二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硬上艺体本科双线、三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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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一专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元。

(2)高三单科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四)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五)教育质量综合奖
1、评比条件:
小学、初中一二类学校须按单科参评条件降低规定标准后,纳入三类学校进行全县统一评比。

2、成绩计算
小学: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初中: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七年级综合分值×30%+八年级综合分值×30%+ 九年级综合分值×40%)+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3、奖项设置
(1)学校教学质量综合奖:
小学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奖金不低于6000元。

初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

(2)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类奖:
参加州、县统测的中小学校,在州内、县内评比由下一类别学校升为上一类别学校的,给予升类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3)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位奖:
参加县统测的中小学校设升位奖,以上一年小学、初中综合测评排序,前10位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500元升位奖,排名10位以后的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300元升位奖。

B、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一)课题:凡立项研究并正式结题的科研成果(以结题证书、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获省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州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2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2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

县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1000元。

(二)课件、教学设计、课例等:凡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600元奖金;凡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三)论文: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300元奖金,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金。

如在此项奖中,有获国家级奖的,将给予高于省级奖的奖励。

(四)教师能力竞赛:获州级奖的给予州级相同奖励,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特别说明:凡属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必须是经过县教育局上报的,方可有效。

六、奖励办法
1、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依据颁奖文件的获奖名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奖金”。

3、教师获奖者与其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聘用等挂钩,在其他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起试行。

二0一二年七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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