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年度计划-广西X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精品

县(区)级 950027001
司法行政岗位
2
云南民族大 学
法学
双语二学 位
2年
51 950028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县(区)级 950028001
司法行政岗位
2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二学位
2年
52 950029
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法院
县(区)级 950029001
司法行政岗位一 1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Hale Waihona Puke 法学职位名称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三 司法行政岗位一 司法行政岗位二 司法行政岗位一
培养 计划 人数
定向培养院校及专业
院校
专业
培养层 次
报考资格条件 学制 招录对象 性别
1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二学位
2年
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毕 不限 业生
2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二学位
2年
“四项目人 员”
不限
2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毕 不限 业生
1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法律硕士 2年
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毕 不限 业生
1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二学位
2年
“四项目人 员”
不限
3
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
法学
二学位
2年
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毕 不限 业生
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法院
24 950012
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
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表

300080 300081 300082 300090 300092 300094 300097 300100 300102 300103 300109 300110 300112 300115 300116 300120
1 4 1 2 3 3 1 4 5 2 2 1 2 2 2 3
文理 不限 文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文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文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300133 300136 300137 300138 300143 300144 300146 300147 300149 300150 300152 300153 300154 300157 300161 300163 300164 300166 300167
3 2 1 1 1 1 1 4 6 1 1 2 1 1 4 1 7 1 2
当涂县公安局1 蚌埠市公安局 (合计16人) 城区公安分局物证 检验及鉴定★
300059
6
不限
大专以上
应届高校毕业生
男
职位名称中 标注“★” 专科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不限 执行《公务 员录用体检 法律硕士 公安大学 法律硕士 特殊标准》 专科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不限 的矫正视力 专科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不限 低于5.0不合 治安学(公安 格规定 二学位 刑警学院 法制) (下同) 侦查学(刑事 淮北市公安 二学位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侦查) 局咨询电话 05613055633 专科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不限
侦查学(涉外 警务)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不限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 法行政方向)
140
400001 1 不限 专科 应届毕业生 男 专科
上海政法学院
马鞍山市公 安局咨询电 话 05552422013
2010广东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广东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按照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我省决定公开招考录取635名学生,经有关政法院校培养教育后,定向分配到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一)广东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2010年9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以及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由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二、招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年龄为18至25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论坛) 学历和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且已列为考察或拟录用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I)考试大纲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目录I. 考查目标 (3)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3)III. 考查内容 (4)IV. 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 (33)V. 参考书目 (43)专业综合I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第一部分刑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2008年全国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2年度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共科目笔试的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大纲。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 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点击: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第 4 页,共 6 页
1:2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第 2 页,共 6 页
23
朝阳光明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前进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南塔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北塔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新华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向阳分局巡 基层大队治安 特警大队 民警 朝阳开发区分局 基层大队治安 巡特警大队 民警
专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第 3 页,共 6 页
(专科)
面试比例
备注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1:1.5
专业条件
学历条件
性 别
招考对象
培养学校
培养层 入学后专业 次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 警方向)
2010新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年新疆维吾尔⾃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简章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实战能⼒强的应⽤型、复合型政法⼈才,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警招录培养机制。
根据国家统⼀安排部署,2010年⾃治区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向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退役⼠兵为⾃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355名公务员。
经培养合格后,定向录⽤到⾃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作。
⼀、招考对象和条件(⼀)招考对象1、新疆户籍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制普通⾼等院校的毕业⽣。
2、新疆2010年全⽇制普通⾼等院校的内地⽣源应届毕业⽣。
3、具有新疆户籍的部队已退役⼠兵。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新疆服务的⼤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扶”⼈员和⾃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校毕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特岗教师“四项⽬”⼈员。
5、援疆⼲部的配偶、⼦⼥。
下列⼈员不属招考范围:1、⾃治区统⼀选派充实到乡镇⼯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为的。
4、现役军⼈,试⽤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资格未满三年的考⽣。
7、在职⼈员不得报考。
(⼆)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以上(1992年7⽉1⽇以前出⽣),25周岁以下(1984年6⽉30⽇以后出⽣);3、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反对民族分裂和⾮法宗教活动;4、具有良好的品⾏;5、具有正常履⾏报考职位职责的⾝体条件;6、退役⼠兵应具有⾼中以上⽂化程度。
要求:报考法律硕⼠专业研究⽣(论坛) 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学⼠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计划表

民警
2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
侦查学(预审)
赣州市公安局 0797- 21001030 所属分局 8303110 33008
民警
1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
全日制普通 信息安全(网络 本科(第二 高等院校应 犯罪侦查) 学士学位) 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 信息安全(电子 本科(第二 高等院校应 物证) 学士学位) 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 本科(第二 高等院校应 学士学位) 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 本科(第二 高等院校应 学士学位) 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 本科(第二 高等院校应 学士学位) 届毕业生
全南县公安局
0797- 21001020 8303110 4300797- 21001020 全南县公安局 8303110 43038
民警
1
江西警察 学院
治安学
定南县公安局
0797- 21001030 8303110 43039
民警
1
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
治安学
定南县公安局
治安学
本科(专科 全日制普通 及以上学历 高等院校应 起点) 届毕业生
定南县公安局
0797- 21001020 8303110 43043
民警
1
江西警察 学院
赣州市公安局 0797- 21001030 所属分局 8303110 33009
民警
1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
赣州市公安局 0797- 21001030 所属分局 8303110 33010
民警
2
中国刑事 警察学院
经济犯罪侦查
赣州市公安局 0797- 21001030 所属分局 8303110 33011
赣州市公安局 0797- 21001030 所属分局 8303110 3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