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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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物质控制程序

环境管制物质控制程序

3.6.3 及时向供应商传达本公司的环保要求。 4.名词定义 4.1 环境管制(管理)物质:指包含在原辅料、零部件及产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著影
响的物质。本文中环境物质也指环境管制物质。 4.2 公司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凡经官方认可或通过 ISO17025 认证的检测机构(如:SGS, ITS, CTI, PONY 等)。
4.3 治工具: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常用工具和夹具。 5.作业流程
作业流程
责任单位 简要说明
主要记录
选择符合环保
要求的供应商 采购
品质
质量及环保协议; 1、鉴别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质量是否满足
有害物质控制保证声 环保要求;
明或环保符合性声明; 2、通过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评价合格
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材料选择
如因制造地、制程、原材料、组件及其它因素的变更造成产品成份变更时,要求供应商书面 知会采购部并提供新的相关证明文件,由采购部安排供应商送样,经品质、项目部与客户沟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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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认合格同意变更后方可变更。 6.8 异常发生的处理及追溯 6.8.1 当进料检验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按条款(6.3.4)处理。要求供应商制定纠正与预 防措施,并限期改善完成。必要时可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不能在限期内改善完成的供应 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6.8.2 对供应商报告的异常,信息接收部门应立即通知到各部门,并上报管理者代表。仓库和各 部门应立即对相应物料进行隔离标示,作退货处理。各相关部门应追溯到此批报告物料生产的产 品,对其隔离标示报废处理。如产品已出货至客户处,应立即通知客户隔离产品,并安排对此产 品召回报废处理。 6.8.3 如物料或产品在制程中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通知各相关部门立即根据现场报表传 单等记录和 IPQC 质量记录追踪该物料或产品信息(批次、数量、型号、生产日期等),对此物料 和产品进行隔离标示,并立即展开横向和纵向追溯,对异常发现前的所有制品进行标示、隔离并 进行检测验证(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方可转入下工序,不合格品则 报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做报废处理;对追溯到的不良原辅材料等则通知采购、品质及供应商进行 检讨。 6.8.4 当出货检验发现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迅速将不合格品进行标示隔离,并向品质经理报 告,由品质经理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由品质经理召集生产、仓库、采购、业务等相关部门主管进 行异常原因分析及 8D 改善(对含量超标或不能确定的产品必须送外检测),并将改善结果报管理 者代表及总经理核示。由品质部对不良产品展开横向和纵向的追溯围堵,防止不良品被遗漏或流 出,对确认的环境管制物质超标不合格品要上报管理者代表做报废处理,经确认符合环保标准的 产品则转入下一环节。若发现不合格品已出货时管理者代表须在 24 小时内向相关客户报告不良 情况,请客户协助查堵。 6.8.5 当客户反馈产品环境管制物质不合格时,立即对仓库此批号的产品进行隔离标示。品质部 对此产品进行内部或第三方检测。如检测合格,品质部应与客户沟通反馈问题。如检测不合格, 品质部组织各部门对此产品进行调查、分析、确认。确保生产批次、日期、原材料进料日期、数 量得到识别和隔离。当不合格为制程原因,应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不合格品报废处理。当不合 格为原料原因,应对此批原料进行隔离退货处理,并反馈相关供应商。并展开对此物料相应的其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作业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使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以及法律法规要求,预防污染,做到有计划地减少直至消除有害物质的使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及供方所供物料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无4.定义4.1环境管理物质:对地球环境及人体可能产生显著影响且由客户规范之物质.4.2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材质、设备或使用的用量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在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4.3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natural 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材质加以区别,因改变材质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依“含有”之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或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物质.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或导体产品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本技术标准中指定允许含量的情况下,其管理材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黏附时,其含量皆不应超过该允许含量值.4.4禁止供货时期:产品禁止向客户供货时间。

4.5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4.6卤素:是第ⅦA族非金属元素,包括了氟[2](Fluorine)、氯(Chlorine)、溴[3](Bromine)、碘(Iodine)和砹(Astatine)五种元素,合称卤素。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及异常处理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及异常处理程序
3.參考文件:
SS-00259部件和材料中環境管理物質管理規定.
4.職責:
4.1環保小組:收集環保法規及客戶環保要求,根據產品特性提出須重點管制部件或部位,主導產品從原材料到部品到制品之各段環境管理物質之管制方式及異常時之分析&處理.
4.2工程:建立管制標準及異常時之分析&處理,產品規格書或材料說明書(含藍圖)中明文規定禁用
5.5 防止禁用物質之污染及混入:檢驗、標識與隔離
5.5.1 供應商對產出品必須分LOT號進行測試。供應商無檢測能力時可委托第三方獨立的、在為國家級或二級以上或客戶認可實驗室測試.
5.5.2 實施環境管理物質管制的原物料、制品、半成品、成品等需單獨存放、標示和隔離,避免與其它物料混用。
5.5.3若檢測結果為含有禁用物質,則記錄內容,必須包含種類﹑數量﹑使用方法及地點,並
6.6.進料環境異常之緊急處置:
6.6.1IQC開出品質異常聯絡書知會采購,要求供應商采取緊急處理措施,供應商清查來源物料的LOT範圍並加以標示並隔離于一獨立密閉空間隔離,進行原因分析,提出改善對策.記錄于“環境品質異常處理單”.
CD-R-S003第一版/REV.0 制定部門: 品保部
標題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及異常處理程序
10.相關文件:
10.1 供應商選擇和管理程序 CQ-P-S026
10.2 環境管理物質不合格品(料)管理程序CQ-P-S034
10.3標識和可追溯性程序CQ-P-S029
10.4環境物質采購管理程序CQ-P-S027
10.5環保部品進料管製程序CQ-P-S028
11.相關記錄:
11.1 環境品質異常處理單 CQ-R-S012
5.4.3 供應商實行嚴格的LOT管制,確保有效之追溯性。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目录※※章节内容页次目录修订履历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参考文件 34 定义 35 职责 36 作业内容 3-47 相关表单 5※※修订履历※※1.0、目的规范本公司对环境有害物质(包括但不限于RoHS、PFOS,以下简称HS)有效管制,促进环境有害物质减免管理的(以下简称HSF)有效开展,实现产品符合欧盟及客户相关环保标准及要求。

2.0、适用范围2.1本公司设计及制造委托设计及制造的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产品环保管理均适用;2.2供应商提供的包装材料、产品之相关制程辅助用品及本公司设计使用的包装材料均适用;2.3特殊客户在本管制办法基础上追加的环保要求亦适用。

3.0、参考文件IECO QC080000:2005 HSF(有害物质减免)管理体系4.0、定义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電子電氣產品之危害物質限用指令HS:Hazardous Substance有害物质HSF: Hazardous Substance Free有害物质减免第三方检测机构:指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TUV(德国莱茵公司)、ITS(Intertek 天祥公司) 、CTI(华测检测技术)等国际检测机构。

5.0、职责5.1 总经理:提供HSF管理所需资源,确保HSF相关要求和职责在整个组织内得至沟通和理解;5.2 业务部:订单评审,环保讯息收集传递,HSF异常处理;5.3 技术部:环保产品设计开发,参与供应商HSF能力评审;5.4 采购部:主导对供应商HSF能力评审和管理,采购环保物料及供应商环保资料收集;5.5 品管部:HSF管理系统推行,相关知识教育训练,异常处理。

5.6 资材部:环保物料分区存放及标示。

RBA-34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RBA-34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5.2采购课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应与品管部沟通向原材料供应商确认并索要“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必须是具有国家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检验机构,或本公司、顾客要求指定的鉴定机构。
5.3对于原材料中环境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或者经鉴定不合格并整改无效的原材料供应商,将不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5.5品管部负责对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结果进行验证,发现不符合时及时通报资材部采购人员处理。
5.7品管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及相关记录进行归档、来自理和保存。6、相关文件
6.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
5.5当库存、生产或顾客使用过程中,原材料或产品发生异常(指化学特性发生变化)时,品管部必须对原材料是否含有环境有害物质或超标重新的确认或鉴定,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6生产中发现加工产品中环境有害物质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品管部处理。对环境有害物质含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由此产生的废弃物执行《废弃物控制和管理作业规范》。
文件名称
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4
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品管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1/2
1、目的
确保公司向顾客提供的产品不超过顾客要求及其它要求所规定的环境有害元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和产品环境化学有害物质的控制。
3.定义

4、职责
4.1品管部负责原材料环境有害物质鉴定报告的收集;负责原材料异常情况的处理;
4.2各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和废弃产品的处理;

QC080000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QC080000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

QC080000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程序1.0目的确保公司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及满足客户对环保产品的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来料、制程、出货所有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管制产品。

3.0 定义3.1环境有害物质:在部件、装置等含有的物质中,本公司或客户判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向的物质。

3.2环保物料: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物料和辅材料.3.3环保产品: 指能满足我司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的成品.4.0职责4.1营销部: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4.2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推动并维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4.3品质部:负责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工作的推进及相关的资料归档管理,并依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环境有害物质管理的资料,跟催协调各单位的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

5.0作业内容5.1营销部接到客户关于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要求时,将有关的资讯联络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客户要求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参照国家、国际相关法规,依照其中比较严格的要求制定我司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5.2依《文件管理程序》将《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发行相关部门,采购将此标准传达所有供应商,相关部门依《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制定具体措施,使产品的环境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此标准.5.3以后当客户提出环境有害物质管制要求超出过现在正在执行的《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时,由营销部召集相关部门商讨是否加严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如通过,则由品质部修改《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并依5.2条规定作业;如不通过,则由营销部通知客户,我司暂时不能满足其环保要求.5.4研发部在产品设计和开发时应将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方面的要求列入产品要求的输入和输出的产品相特性, 应能满足我司及客户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5.5当材料及工艺标准发生变更时, 应重新验证环境有害物质管制的符合性.5.6采购部在采购环保物料前应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包括资料、样品、现场进行评审.5.7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环保供应商清单》,采购在采购环保物料时应在订单上写上环保要求.5.8采购或品质部应要求供应商在产品外箱上贴上环保标识.5.9品质控制5.9.1品质部IQC应根据《来料检验控制程序》针对供应商来料,从包装标示有无贴环保标识,按环保物料标准进行作业.5.9.2品质部IPQC对制程产品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监督作业.5.9.3品质部QA对产品出货进行环保管制, 依环保物料标准进行检验作业.5.9.4品质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经常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辅材料抽取一定的样品送检测基构进行SGS检测.5.10仓储部管制5.10.1仓储部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对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设计明确的标识,不可混放和混装.5.10.2仓库应依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发料或备料.5.11生产部应对用于生产环保产品的治工具, 辅材料应作出明确的标识,当有非环保产品存在时需划分非环保产品和环保产品放置区域,不可混放.6.参考文件6.1《文件管理程序》6.2《环境有害物质管制标准》7.0表单/记录7.1《供应商评估表》7.2《IQC来料检验规范》8.0流程图(见右流程图)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生效日期:2013年4月30日注: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部认可实验室的环境物质测试报告,所有物料每年提供一次,采购部需要监控好ICP
报告的有效期,在报告到期前两个月,提前通知供应商重新测试;当环境物质管理
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采购部需负责对供应商所有来料含有环境物质
(违禁物)情况的调查,并通报调查结果。
5.4包装材料的环境物质管控要求
5.4.1包装材料的有害物质含有量必须符合5.2.1条款规定外,根据法律规定,还必须符
用于产品和与产品同一包装的包装材
立即禁止
石棉
绝缘材、填料等所有用途
立即禁止
甲醛
木工材料
立即禁止
特定偶氮化合物
会直接或长期与人皮肤接触的物品,经分解会产生5.2.3中胺类
立即禁止
放射性物质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氧化铍、铍青铜
各式用途
立即禁止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
品,必须立即对已生产的产品采取标识、隔离措施,并上报环境管理代表,分析污
染的扩散程度,并将有污染的产品进行报废处理。
5.7.2当环境物质管理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品管部需负责对公司内部成品的
环境物质进行违禁物质的调查,并通报现有成品环境物质调查结果。
5.7.3当成品及原材料的在库期限大于一年时,产品管理部门需报品管部对其所含物质成
410其它有机氯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溴化合物聚溴联苯pbb禁止含有pbde禁止含有其他有机溴化合物禁止含有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tbt禁止含有三苯基锡化合物tpt禁止含有二丁基锡化合物dbt禁止含有二辛基锡化合物dot禁止含有石棉禁止含有特定偶氮化合物禁止含有甲醛禁止含有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禁止含有氧化铍铍青铜禁止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禁止含有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禁止含有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及其盐pfos禁止含有禁止含有二氯化钴禁止含有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mf禁止含有氯c1700ppm溴br700ppm注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管理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管理程序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东莞市瑞桥电器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管理规范
制/修订日期: 2012-05-12 生 效 日 期:2012-05-15
RQ-WOP-QCS-009
版本:A/1
1.目 的
本 技 术 标 准 , 通 过 明 确 东 莞 市 瑞 桥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的 产 品 PVC 胶 粒 和 电 线 电 缆 所 用 到 的 原 材 料 、 辅 助 材料、包装材料中所含环境管理物质中的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全废除物质及适用对象外项目,来防 止不加入、不加工、不流出环境有害物质,达到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客户环保要求,保护地 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显著影响的目的。
注:上述一览表中未尽物质详见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清单。
4.2 禁 止 使 用 的 有 害 物 质 清 单
物质名称
1
镉及镉化合物
禁止供货时间 立即执行
2
铅及铅化合物
3
汞及汞化合物
4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5
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多氯三联苯(PCT
6
氯化石蜡(包括短链、中链、长链氯化石蜡)
7
多溴联苯(PBB)、包含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聚溴二苯醚
类(PBDE)
8
三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合物(TPT)
9
四溴双酚(TBBP-A)、六溴环十二烷(HBCDD)
10
多环芳香烃(PAHS)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立即执行
11
石棉
物质名称
12
特定苯并三氮唑
13
包装材料(汞+镉+六价铬+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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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塑料-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ISO11014-1﹕1994)
客户要求
4.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着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

(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

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WorkinProcess在制品。

: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标准检验规范。

:MaterialSafetyDatasheet物质安全数据表。

零部件:组装成产品的物料。

除了一般性零部件(电子零部件、机构件、半导体Device、PCB板等)之外,还包括被加工后构成产品的材料(树脂Pellet、钢材、原版胶片等)或部件材料。

副资材(辅材)﹕在生产产品时所使用到的物料,会和产品一起送至客户手上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包装部件、捆扎带、PVC袋、塑料袋、胶带、接着剂等),产品包装、运输零部件用的器材以及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

对在交易单位被废弃的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的管理予以推荐。

零部件包装材:用于搬运零部件的包装材料。

如:把手、木框、箔片、扥盘、卷筒、支撑件、料盘、袋子、缓冲材、装订件、垫片、包裹薄膜、瓦楞纸箱、胶带、捆包带等。

部件包装辅助材:指附着或附属在零部件包装材料上的物品。

零部件包装材上使用的涂料、油墨、标签,用于标签的印刷和记入的油墨、墨带、磁性油墨、打印油墨等。

备注:送货者之单据、发票属于管理范围外。

原材料:零部件和副资材制造时所用的原始材料。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承认检定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新规设计用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量产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量产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职责:
环保工作组:
5.1.1
4)工程变更流程:供应商应在原材料、零部件、辅材发生变化时﹐提出《变更管理申请书》及相关之环境管理物质数据。

6.3.3
厂内在制品的管制:
6.5.1参见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立即停止生产,由研发中心,环保推行小组,品质管理部,制造等部门组成项目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B.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并进行隔离/标示/报废。

C.对在线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D.对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进行紧急隔离/标示。

E.对产出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F.对制程各段一一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G.原则上经确认之不合格品以报废的方式处理.报废前须确认客户及供应链上所有污染品已取回,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单位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重工品须作好标示与记录.经拆卸之不合格品须依本地法规要求加以适当处置。

H.如确认交货有嫌疑的情况下,应立即由品质管理部主管将不良LOT范围报告给客户的进货部门进行标示隔离。

I.参见市场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厂内立即停止生产,进行紧急处置,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产出库存品,在线品,交货在途品进行标示隔离,并一一对其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B.迅速针对不良批号提出不良品遏止计划及影响程度分析,以防止与不良相关之可疑批号外流,造成更大影响。

A.经确认为供货商的问题时,按照“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若为制程的问题,则依“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B.项目小组提出预防及矫正对策,并将确认后之改善对策依客户要求拟订报告交给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确认,再由品质管理部递交给市场,由市场将改善对策报告回复给客户,并了解客户的满意程度,必要时得会同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等相关单位向客户进行说明,以期达到客户满意。

C.针对已清查之不良品(含客户/海外仓库处),与客户确认不良品(批)处理方式及客户生产计划(含生产日期及生产需求量),并提出厂外不良库存明细或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品质管理部及物控部门,以配合客户需求处理。

D.物流管理部门依据不良品之批号,并将库存不良品进行标示及隔离,若客户有提出补货需求时,则由销售部门提供给客户生产计划或补交货计划以满足客户需求.
E.厂内之同批不良品,原则上以报废的方式处理,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中心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

经拆御之不合格品以退回厂商报废的方式处理,重工品须做出标示并作好记录。

F.针对改善对策,由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稽核实施,并作持续要求,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者),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之签核﹕当以上各项要求于产品各阶段皆可达到﹐而客户要求提供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之证明时则由品质管理部部长签核承认书,汇总各段测试报告(含供货商)、数据后作产品之出货判定会议或制程检讨总结会议,没有异议则可填写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如产品用不使用证明书或(materialdeclaration)由产品环境质量责任者或制造主管核准后可交客户。

7.附表Appendix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
有害物质调查表
《变更管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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