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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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福利管理原则

(一)标准合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关明确规定。并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定合理标准。

(二)预算管理。统筹规划职工福利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执行。执行结果在公司内部定期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三)核算规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据实计入当期费用,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第三条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在福利费支出预算额度内,按照“总量控制,保重点,保必须”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日常支出,有限保证防暑降温费、职工健康体检费等项目支出。

第四条职工福利费享受对象为公司全体职工

第五条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扼、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费力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恩怨其他统筹外费用。

(四)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监理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办法各条款项目中

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福利费支出实行公司总经理审批制度,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必保项目的开支。

第七条本规定由综合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附件1:福利费主要中支出标准

附件1:

福利费主要支出标准

1.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指发放的用于给员工低于酷暑的高温补贴,参照集团公司标准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2.独生子女费:根据国家和广西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8周岁止,标准为每年60元。

3.幼托补助: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公司职工子女7岁以下(含7岁)的幼儿,按季发给职工幼托补助,补助费统一按每个幼儿每月150元标准。

4.职工健康体检费:按照公司劳工合同约定,公司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所需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预算,批准通过后执行。

5.职工疗养费用:公司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员工外出疗养,疗养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预算,批准通过后执行。

6职工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的职工,可书面申请公司困难补助,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给予适当补助。

7亲假路费:按照国家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办理。

8.其他福利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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