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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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发布时间:2021-05-21T07:18:01.113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20年17期作者:孔红梅田雪云[导读]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对全国所有土地的调查项目。

它的目的是通过调查了解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本调查是对第二次调查的补充和完善。

国家提交的调查结果由当地政府审核批准,通过后储存并交付。

本文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为背景,介绍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流程,并对结果验证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今后的土地调查工作提供参考。

孔红梅田雪云菏泽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服务中心山东菏泽摘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对全国所有土地的调查项目。

它的目的是通过调查了解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本调查是对第二次调查的补充和完善。

国家提交的调查结果由当地政府审核批准,通过后储存并交付。

本文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为背景,介绍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流程,并对结果验证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今后的土地调查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探究;应用引言土地利用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特定的行为利用土地特征的过程。

根据土地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和重组土地,以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

因此,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状况图通常用来显示某一地区目前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类型分布及面积。

土地利用图作为土地利用调查的主要制图结果,可以为政府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做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准确、及时地做出合理的科学安排。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重要意义 1)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之后,我们可以理解在中国土地利用的现状,分析和记录的特征量,质量和各种土地利用结构在中国,然后提供一个依据中国的土地供应结构改革计划的实施。

此外,通过土地调查工作,人们还可以合理确定中国土地供给总量、结构和时间特征,然后继续贯彻中国现行围绕“三移一减一补”的土地管理政策。

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探讨

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探讨

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探讨【摘要】本文围绕着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展开探讨。

首先分析了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方法,包括其优势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方法。

其次探讨了新技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应用,以及多元化调查手段的探索。

最后重点讨论了数据分析和应用技术的提升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重要性。

通过完善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可以为农业生产和土地资源管理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本文的研究,将为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第三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分析、改进、新技术、多元化、数据分析、应用技术、完善、农业生产、土地资源管理、准确参考。

1. 引言1.1 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探讨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我国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的探讨尤为关键。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利用方式及效率,为推动农业生产和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对于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优缺点,并提出改进方法。

我们还将研究新技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的应用,探索多元化调查手段,并讨论数据分析和应用技术的提升。

最终,我们将总结提出第三次土地调查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的完善之处,以期为农业生产和土地资源管理提供更准确的参考。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问题,为未来的土地资源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2. 正文2.1 现有土地利用调查方法分析传统土地利用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统计资料分析。

实地调查是指通过实地走访和观察的方式来获取土地利用信息,主要依靠人力和时间成本高,且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问卷调查则是通过编制问卷并发送给调查对象进行填写,存在信息不准确性和回收率低的问题。

关于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几点思考

的 地 类 未 进 行 认 真 核 查 、补测 ,直 接 调 未能变更 网斑 ,按方 案技 术要 求 ,在外 的设 备 ,并 且 加 密数 据 处 理设 备 ,统 一
绘 上 图 从 而 现 与现 状 不 符 的情 况 。
业调查过程 中逐一进行补 充 ,准确查清 调查 ,专人管理 ,专 业处 理 ,防止数据
第 次土地调查 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资料随意携带进出 ,易造成资料泄露。 工作量 的情况下确定 控制 目录库调查单
1 以 往 土地 调 查 过 程 存 在 的
2 关 于 做 好 土 地 变 更 调 查 的 位数量 ,同时针对各 区县 国土系统测绘
问 题
几点建议
单位技术力量情 况 ,优先将符 合条件的
川I ,在土地变更 调查 I二作中 ,发现建 技手段水平不 足的情 况。特别群众关切 土地调查技术要求对 已有 土地调查成果
没用地 图斑遗漏 比例 较大。
度最高 的建设用 地地 类和集体经济组织 进行检查核对 ,发现存 在的问题 ,以便
(2)存 在 权 属 界 线 不 准 确 ,甚 至 权 属 界 线 的调 查 ,须 逐 一 核 实 。 主 要 途 为本次调查提供 基础 数据和资 料。另一
查成果 的使用过 程及 对上次土地调查 的 后 开展 工作 ,存 在擅 自备份调查资料和 点前做好各 项准备T作。建议 省级建立
实施过程 的了解 以及 在平时_[作 中以实 成果 ,可能导致调查 资料泄露。 (2)数 土地调查单 位 目录库 ,择 优选 择进入 目
地 情 况 与 二 调成 果 的 对 比 ,就 如 何 做 好 据处理过程保密性不够 ,人员随意出人 , 录库 的调查单位 ,并 在综 合各地区调查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

218管理及其他M anagement and other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廖文康(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贵州 贵阳 550005)摘 要:国家土地调查相关条例中规定,我国每隔10年需要进行一次全国的土地调查工作,并在2017年时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调查结果的实用性,如何提高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及时性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目前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的重点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的推动土地调查工作发展,本文围绕土地调查工作现状提出几点改进思考,希望可以为相关从业者提供理论帮助。

关键词: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相关问题;改进思考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1-5004(2019)09-0218-2收稿日期:2019-09作者简介:廖文康,生于1987年,贵州湄潭人,本科,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测量。

在当代时代环境之下,土地调查工作逐渐成为土地资源合理发展的重要依据,这也是第三次全国调查工作的核心目标。

土地调查属于土地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方法,从之前的调查模式角度来看,仍然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其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不重视、参与积极性不高以及技术落后等。

对此,探讨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具备显著实际意义。

1 土地调查工作现状首先,地方政府重视度不足。

土地调查属于国情调查工作,属于提高土地资源应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准确掌握土地资源使用情况、为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数据支持的重要工作,是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从调查现状来看,部分地区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调查工作重视度并不高,认知不正确,对于土地调查的组织协调以及部门的力量效果较差,管理效益较差;其次,部分部门共同参与的积极性较低[1]。

土地调查范围涉及广泛同时政策指向性明确,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不同部门之间需要各司其职,以通力合作作为基础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但是在具体行为中部分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例如多年本土作物的土地林业部门专业调查属于林地,而土地调查结果为园地。

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思路的探讨

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思路的探讨

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思路的探讨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县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和规划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重要。

为了更好地掌握土地资源的状况和动态,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了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本文旨在探讨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思路。

一、明确调查目标和方法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应该明确调查目标和方法。

调查目标包括了解土地利用、土壤质量、地形地貌、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调查、遥感技术、GIS技术等。

实地调查是县级国土调查的必要手段,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入田间地头进行两地棚改、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实地核验和调查,实地查看土地的质量和植被的种类,了解农田和林地的承包情况以及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等。

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遥感技术也应用广泛,可以提高调查效率,及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同时,数码矢量地图和GIS技术的应用能够更加直观地展示县级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强化调查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核心是数据,数据质量和可靠性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政策制定的可行性。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科学数据的收集和储存。

在实地调查和遥感信息采集中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和误差。

在数据整理和储存过程中,要注重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重视调查成果的应用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成果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数据,还应该着重考虑调查成果的应用价值。

应用成果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地方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支撑,推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

此外,调查成果还可以为地方农村土地整治、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村土地权属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四、创新县级土地管理体制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推行中,要对县级土地管理体制进行深度改革和创新。

需要完善土地管理和调节机制,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同时,还需要强化土地审批、控制和监管力度,保持土地市场的良性运转,保护耕地和林地资源。

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新时代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性工作内容,也是国土资源管理基本综合效能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宏观统筹、微观布局,规划、设计国土空间战略蓝图的“保真、保准”的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内容;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定条款内容,落实“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如何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成果质量达到优质目标,是每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标签: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措施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1调查对象和内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1.2调查的界线确定土地调查界线涉及国界、省界、地市界、县界、乡镇界、行政村界,以及国有农场权属界等。

不同的界线应有不同的要求,并且要保证界线不重不漏,最主要的界线是县界和行政村界。

在开展调查前最好能够把界线先确定下来,以免调查结束后出现重叠或遗漏。

县界建议各县(市、区)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基础上对有出入的界线提出修改意见并附图件提交省级确定,省级在汇总各地意见后统一确定县级土地调查界线;关于行政村界必须明确采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界线;地市界由县界形成,乡镇界由行政村界形成。

1.3调查的土地分类第三次土地调查土地分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工作分类以GB/T21010-2017为基础,对部分地类进行了细化和归并。

其中对园地、林地、草地、公园与绿地等地类进行细化,对商服用地、特殊用地等地类进行归并。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一定要先把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分类与本次调查土地分类进行转换。

第三次农村土地调查应注意问题思考

第三次农村土地调查应注意问题思考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即将开展之前,以盐池县为例,对比分析了盐池县第二次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与主要存在的不足,查找调查过程中影响盐池县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的效率和质量的主要因素,探讨解决措施和建议,供开展第三次农村土地调查借鉴。

标签:土地调查;影响;因素;思考盐池县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属中部干旱带区域,县域地势南高北低,北接毛乌素沙漠,属鄂尔多斯台地;南靠黄土高原属典型的过度地带,以流水侵蚀的黄土地貌为主,沟壑纵横,土地利用类型多样。

盐池是宁夏生态移民主战场之一,同时是农牧业大县,近年来,随着扶贫攻坚力度加大、进程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利用状况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盐池县作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试点县之一有他的代表性。

通过对影响盐池县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的效率和质量主要因素进行梳理分析,探讨二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供开展第三次农村土地调查借鉴。

1、盐池县土地利用分析1.1“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盐池县2014年年末土地总面积为655379.32公顷(6553.7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2278.63公顷(旱地87763.3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3.39%),占全县总面积的15.61%;园地626.0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10%;林地91234.7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3.92%;牧草地384104.3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8.6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027.01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29%;交通运输用地5770.69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8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56.3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0.37%;其它土地53881.43公顷(裸地41192.14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29%),占全县总面积的8.22%。

1.2 “二调”土地利用流向不正常状况分析盐池县2008年年末面积数据属一调时期,分类采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旱地面积为76400.58公顷,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面积为178.54公顷,其它未利用地面积(黄土沟壑)为38049.11公顷。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思考

农业资讯NONGYEZIXUN农业信息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思考秦镗(江西省南昌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江西南昌330000)摘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国家为了全方面调查我国土地的利用情况而开展的工作,需要全面地对土地展开调查、监测和统计,有利于国家了解土地的有关情况。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应从历史工作中吸收经验教训,将以往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问题加以分析、解决,以确保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基于此,探讨了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关键词第三次;土地调查;调查工作在新时代,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对于国家国土资源管理发挥了重要意义,国家通过制订科学的土地利用方案,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有助于国家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土地调查工作的落实分为几个方面,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有土地分类、土地分布情况、土地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和土地的使用情况。

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怎样确保土地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怎样实现预期目标,是值得每一位管理者深思的问题。

1土地调查工作的意义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国家全面开展了新时代的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作为迈入新时代后的一大重点项目,其对国家管理土地资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是对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一次挑战。

在管理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时,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确保工作高效、有序的落实[1—3]。

积极落实土地调查工作,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调查结果不仅可以反映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情况,而且也是预估我国能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依据。

土地调查工作人员应认识到这一项目的重要性,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工作计划。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确保国家更好地了解土地现状,有助于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统筹安排,使土地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

这一项目的开展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有深远影响,认真落实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国家科学、合理分配土地资源的前提。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几点思考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几点思考发布时间:2022-04-22T05:23:08.173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1月中作者:张旭[导读]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能够帮助我国更好的掌握土地的真实使用情况。

在国土调查的过程中,需要详细的分析与第二次调查之间存在的不足,如规章制度、具体需求等,利用这些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从而实现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完成。

基于此本文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旭邮编:158100摘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能够帮助我国更好的掌握土地的真实使用情况。

在国土调查的过程中,需要详细的分析与第二次调查之间存在的不足,如规章制度、具体需求等,利用这些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从而实现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完成。

基于此本文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思考引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任务重、精度高、时间长,必须全面开展。

在国土调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

如果其中任何的一个环节发生问题,会对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国土调查的质量不能得到有效地保证。

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做好充分准备,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对研究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教育和培训,确保做好研究工作。

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各国制定区域研究政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概述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具体内容第一,主要任务。

在我国的城市和农村完成对土地面积、土壤位置以及土壤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检索和调查。

同时,还需要对土地权属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利用土地经营成本、土地供应成本以及产权登记结果等基础性的数据,通过做好相应的调查分析,有效地落实专项的土地政策。

此外,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中,需要完善和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在2019年前完成国土调查分析报告。

第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本过程。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研究

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研究摘要:开展全国的土地调查工作,该措施可以达到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的目标,并且实现合理化的土地资源发展。

近些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正在逐步尝试在土地资源调查的领域引进信息科技手段,进而保障了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得以顺利的展开。

在此前提下,对于第三次的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需要明确土地调查的总体工作开展思路,结合现阶段的土地资源配置状况予以全面优化。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开展思路;改进对策对于土地调查工作而言,开展全国范围的此项工作有助优化配置现有的国内土地资源,客观上实现了针对各地现有国土资源的有效分配及利用。

第三次的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起始于2017年,开展此次土地调查的着眼点在于获取精准的土地调查结论,以便开展实时性与全面性的土地资源利用[1]。

具体在展开全国的第三次土地资源调查实践中,基本思路主要在于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并且借助于科学手段来实现精确的土地调查信息获取,确保统一实现各地的土地资源配置。

一、开展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缺陷(一)欠缺土地资源调查的先进技术手段现代科技手段构成了赖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的必要措施,尤其是对于信息化手段而言。

例如针对高空拍摄手段如果能够正确加以利用,则有助形成精确程度较高的国土资源影像,便于给出正确的土地利用结论。

但是长期以来,全国土地调查的具体实践领域欠缺必要的先进调查措施,因而局限于开展人工的国土资源调查。

在此种情况下,土地资源调查很难保证杜绝数据误差,甚至出现了程度比较严重的调查结论偏差[2]。

(二)有关部门未能全面关注土地资源调查作为土地资源调查的有关负责部门来讲,该部门未能做到关注土地资源调查,对于全国范围展开的土地资源调查缺乏应有重视。

作为国情调查领域的典型工作手段而言,运用土地资源调查的举措可以给出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本信息支撑,便于做出相应的土地利用决策。

然而很多地区由于欠缺土地资源调查领域的必要投入,导致土地资源调查未能全面予以展开,并且呈现明显的调查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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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文强
《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明确自2017年起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确定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

如何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本文就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问题谈些看法和意见。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开展,调查数据更新至2009年10月31日标准时点,距今已经近8年了。

第二次土地调查由于受当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等因素的影响,其部分成果真实性存在问题,图数与实地有许多不一致,加上8个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存在的变更不到位和地方人为因素的干扰,现有的成果现势性不强,已经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各地实际的土地利用状况。

第三次土地调查必须避免第二次土地调查出现的问题,要客观、准确调查各地土地利用真实情况,对出现耕地面积增减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减等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出
来,不得隐瞒和擅自修改。

2、充分应用“3S”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原则。

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相比,第三次土地调查采用的遥感影像的分辨率更高、时效性更强,互联网技术更加成熟,因此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将大大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的准确率,也更有助于成果的运用和互联共享。

3、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的原则。

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容很多,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条件调查等。

第三次土地调查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突出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才能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4、有利于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在土地类型调查中,对难以判定的地类要从有利于保护耕地出发确认相关地类,如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耕地已经改种果树、茶树、林木等,或已作设施农用地的,要看其耕作层是否破坏,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耕作层已经破坏的按非耕地调查。

5、充分运用现有各级各部门调查成果和资料的原则。

目前各级各部门的调查资料和成果不少,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调查所用的1:2000的航空遥感影像图分辨率高、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成果新等,这些资料和成果可利用价值很高。

国土部门已经基本完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资
料是法定的权属凭证,是认定村界的依据等,也必须充分予以运用。

二、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急待明确的有关问题
1、调查的组织领导。

《条例》和《通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目前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通知》的要求首先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研究调查经费、调查方案、协调部门间配合等重大问题,国土部门要着手编制土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制定调查技术方案和招投标方式选聘专业调查队伍的方案。

2、调查的界线确定。

土地调查界线涉及省界、地市界、县界、乡镇界、行政村界,以及国有农场权属界等。

不同的界线应有不同的要求,并且要保证界线不重不漏,最主要的界线是县界和行政村界。

在开展调查前最好能够把界线先确定下来,以免调查结束后出现重叠或遗漏。

关于省界建议国土部委托专业队伍根据国家行政勘界成果数据化为1:10000数据成果后下发各省使用,确保各省土地调查界线不重不漏;关于县界建议各县(市、区)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基础上对有出入的界线提出修改意见并附图件提交省级确定,省级在汇总各地意见后统一确定县级土地调查界线;关于行政村界必须明确采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界线;地市界由县界形成,乡镇界由行政村界形成。

3、调查的土地分类。

第三次土地调查必须明确采用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并在该标准基础上根据当前土地管理需要,增加部分细化分类的内容,并通过调查的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加以明确。

如湿地、批而未用土地等。

4、调查的方式方法。

《条例》规定,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由国家或省级专业队伍以正射影像数据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耕地等重点地类进行地类一致性判定,区分提取影像与数据库地类一致部分和不一致部分。

地方调查单位采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等“3S”一体化技术手段和移动互联技术,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和数据建库工作。

对与地类初判结果不一致的和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市县级使用外业移动终端设备生成举证数据包,报送省级审核,省级采用互联网技术替代外业方法进行审核。

5、调查的经费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全国性的国情国力调查。

按照中央、地方事权分离的原则,《通知》明确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国家和地方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

《条例》规定,土地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工作任务分工为:国家统一购置航空、航天遥感资料,统一制作调查基础图件;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专业队伍
在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基础上,深入实地,细化调查。

当前地方政府必须抓紧按照这个分工进行经费的测算,并列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6、耕地和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认定。

第三次土地调查最主要的是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的调查,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对于已批准农转用而未使用的土地,虽然实地现状是农用地,但法律层面上已经是建设用地了,因此应按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并标注为批而未用土地类型;对于未批占用的土地,实地已经是建设用地了应按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并注明非法占用,待违法查处复耕后再按实际土地类型进行调查。

7、调查的成果衔接。

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成果涉及土地地类、位置、面积、分布、权属等状况,要以政府的名义做好土地调查成果与已有的林业调查、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政勘界等成果的衔接,特别是做好与林业部门林地成果的衔接,以利于成果的应用和共享。

三、几点建议
1、第三次土地调查要始终坚持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

第三次土地调查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和数据,将关系到相关部门已有成果和数据的衔接与调整,比如林业部门已有成果林地面积与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林地面积不一致的,必须由政府牵头进行衔接和调整,确保一个县相关地类数据的一致性和唯一性,有利于社会和公众使用调查成果,发挥成果的最大社
会效益。

2、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已有的相关调查成果和资料。

一是充分运用农业部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所采用的1:2000航摄成果资料。

二是充分借鉴省测绘管理部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

三是有效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

四是充分享用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

3、尽早筹措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

《通知》已经明确自2017年10月起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前各地应抓紧制定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并列入地方2018年度财政预算。

鉴于国土资源部土地调查项目成本定额标准尚未下发,各地可以先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经费标准制定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今后再进行经费追加调整,保证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先行开展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

为及时摸索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工作,研究确定全省土地调查技术方案,省厅应会同各设区市国土局选择有代表性、积极性高的一些县(市)先行开展土地调查工作试点。

通过试点总结调查工作经验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在全省进行推广。

试点县(市)应先行开展以下工作:调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立、调查技术实施方案的制定、调查项目招投标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调查经费预算的制定与执行、调查内外业的程序与内容、调查成果的汇总、项目检查验收方法与成果上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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