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政策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配套管理规章中关于国家实行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制度的规定,为有关部门科学、合理配置道路运输资源提供依据,根据交通行业标准JT/T 630—200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和JT/T 631—2005《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统称“道路运输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的指导下,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接受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按照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和自律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同维护行业协会的声誉和企业的利益,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部委托的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
第四条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地(市、州,下同)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的评定。
第二章组织工作第五条一、二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后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定;三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组织评定;四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组织评定;五级道路运输企业到县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协会登记。
本级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的,可向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提出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或登记的申请;上一级也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时,可向再上一级直至向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提出,由受理的道路运输协会商请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助办理。
第六条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事机构或指定承办部门,具体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级道路运输协会应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库,专家库由运输管理、安全和车辆技术、财务会计或统计等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任职条件是:(一)运输管理专家:毕业于运输管理工程、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地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副处长以上职务或相当于二级道路运输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3年以上。
JTT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灯光数量、光色、位置GB18565—2001的8.4~8.13(8.4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得眩目。
8.5汽车和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角度等应符合GB4785的有关规定。
8.6全挂车应在挂车前部的左右各装一只红色标志灯,其高度应比全挂车的前栏板高出30mm~400mm,距车箱外侧应小于150mm。
8.7车辆应装置后回复反射器,车长大于10m的车辆应安装侧回复反射器,汽车列车应装有侧回复反射器。
回复反射器应能保证夜间在其正前方150m处用汽车前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8.8装有前照灯的车辆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的远光应同时熄灭。
同一辆车上的前照灯不允许左、右的远、近灯光交叉开亮。
8.9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挂车标志灯、牌照灯和仪表灯应同时启闭,当前照灯关闭和发动机熄火时仍能电亮。
8.10空载高为3m以上的车辆应安装示廓灯。
8.11车辆应安装一只或两只后雾灯,只有当远光灯、近光灯或前雾灯打开时,后雾灯才能打开。
后雾灯可以独立于任何其他灯而关闭。
后雾灯可以连续工作,直至位置灯关闭时为止,之后一直处于关闭状态,直至再次打开,车辆(除挂车外)可以选装前雾灯。
8.12车辆应装有危险报警闪光灯,起操纵装置应不受电源总开关的控制。
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转向信号灯的闪光频率为1.5Hz±0.5Hz;起动时间应不大于1.5s。
8.13汽车及挂车均应安装侧转向灯,若汽车前转向灯在侧面可见时则视为满足要求。
铰接式车辆每一刚性单元必须装有至少一对转向灯。
)信号装置与仪表GB18565—2001的8.14~8.20(8.14车辆仪表板上应设置与行驶方向相适应的转向指示信号和蓝色远光指示信号灯。
8.15仪表板上应设置仪表灯。
仪表灯点亮时,应能照清仪表板上所有仪表并不得眩目。
8.16各种客车应设置车厢灯和门灯。
车长大于6m的客车应至少有两条车厢照明电路,仅用于进出口处的照明电路可作为其中之一。
公路客运站等级分类

公路客运站等级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95),将客运站分为四个级别和简易客运站。
(客运)一级车站: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在10,000及10,000人次以上,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一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列为一级车站。
(客运)二级车站: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在5,000及5,000人次以上,不足10,000人次,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二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2. 县以上或相当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5,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列为二级车站。
3. 国家确定的旅游区和重要边境口岸,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二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客运)三级车站: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在1,000及1,000人次以上,不足5,000人次,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三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2.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大中型工矿区,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在600人次以上,不足1,000人次,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三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3. 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旅游区和一般边境口岸,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三级车站必备各项的车站。
(客运)四级车站: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不足1,000人次,设施符合本附录表1、设备符合本附录表2所列四级车站必备各项的客运站。
(客运)简易车站:达不到四级车站要求的客运站。
表1 汽车客运站设施配置表注:①●—必备;★—视情设置;⊙—不设②旅游、口岸车站指国家确定的旅游区、重要边境口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旅游区和一般边境口岸的车站。
表2 汽车客运站设备配置表注:●—必备;★—视情设置;⊙—不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631—2005

表1 安 全 状 况 指 标 表
事 故 率 死 亡 率 伤 人 率
驶 资历 这 一 不易 考 证 的指 标 予 以 删除 ,用 “ 全 状 安
况” 指标 来涵 盖 。
一
70 o 指标 01 车 指 标 00 人, ot . 次, . 2 车 指标 0 5 车 . 人, O 级 次数
维普资讯
公路工鏖与运辅 ・ C MNAO A A ITN S . O UCIST D DAOIUN 5 M ITNSN RZ I E o4 S 1
标 进行 了删 除 ,用“ 服务 质量 ” 指标 来涵 盖 。
8本标 准 将体 现 企业 安全 水 平 的驾 驶 员 安全 行 .
式 中 :口 —— 车辆新度 系数 :
. — —
所 有 的 修 改单 ( 包 括 勘误 的 内 不
容) 或修 订 版均不 适用 于本 标准 , 然而鼓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 议 的 各方研 究是 否可 使用这 些 文件 的
最 新版 本 。凡是不 注 日期 的 引用
42 0 的规定 。
寸 、轴荷及质量 限值
J/4 2 汽车货运站 ( ) TI 0 ' 场 级
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3 术 语 和 定 义
货 运企 业 分 为一 、二 、三 、
四 、五级 。
42 企 业 条 件 .
421 ... 安全状 况 5
上一年 度行 车责任 安全 事故
421 一级 企 业条件 ..
J / 3 — 0 5 T T6 2 0 1
维普资讯
C M ITNS N RZ I UN5 ・ 公瞄工矗与运辋 O UC IST D DAOI Eo4 M NAO A A ITN S . S 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03 标准内容——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等级和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 客运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评、申报 企业等级,以及各级道路运输协会企业等级评审。
03 标准内容——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完善指标体系
在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 况、服务质量6项指标基础上,增加了人员素质、科技应 用2项指标
调整指标参数
参照2005发展至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指数,以及 典型道路客运企业发展情况,将原有评定指标中大部 分数据条件以增长150%为原则进行上调
强化政策引导
采信政府有关行业质量信誉考核、企业安全评价、经 理人制度等结果,加强信息化水平以及新能源或清洁 车辆应用等现代科技应用要求
三级 ——
60/ 1800
20/ 600
30/ 900
0.50 0.2
0.12
四级 —— 10/200 ——
—— 0.50 0.03 0.02
03 标准内容——客运企业等级条件
指标
安全状况
服务质量
等级
责任事 责任事故 故率 死亡率
(次/车) (人/车)
单次责任 责任事 安全
事故死亡 故伤人 生产
人数
新度 系数
经营业绩
总营收 客运营 (亿) 收(亿)
特级
200
5000/ 130000
1500/ 50000
2000/ 70000
0.55
3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0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科教发[2004]190号JT/T 200-2004(代替JT/T 200-1995)关于发布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等38项交通行业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等38项交通行业标准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5日起实施。
38项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1、JT/T 200-200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代替JT/T 200-1995)2、JT/T 276-2004 《沥青洒布车/机》(代替JT/T 276-1995,JT/T 2-1993)3、JT/T386-2004 《汽车排气分析仪》(代替JT/T 386-1999)4、JT/T 498-2004 《道路旅客运输计算机移动售票票样及使用规定》5、JT/T 499-2004 《稀浆封层机》6、JT/T 500-2004 《路面铣刨机》7、JT/T 501-2004 《沥青路面养护车/机》8、JT/T 502-2004 《桥梁波形伸缩装置》9、JT/T 503-2004 《汽车发动机综合检测仪》10、JT/T 504-2004 《前轮定位仪》11、JT/T 505-2004 《四轮定位仪》12、JT/T 506-2004 《不透光烟度计》13、JT/T 507-2004 《汽车侧滑检验台》(代替JT/T 3131-1987)14、JT/T 508-2004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代替JT/T 3166-1993)15、JT/T 509-2004 《轿车车身维护技术要求》16、JT/T 510-2004 《汽车防抱制动系统检测技术条件》17、JT/T 511-2004 《液化石油气汽车维护、检测技术规范》18、JT/T 512-2004 《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检测技术规范》19、JT/T 513-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网》20、JT/T 514-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有纺土工织物》21、JT/T 515-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模袋》22、JT/T 516-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格室》23、JT/T 517-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加筋带》24、JT/T 518-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膜》25、JT/T 519-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26、JT/T 520-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27、JT/T 521-2004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塑料排水板(带)》28、JT/T 522-2004 《公路工程混凝土养护剂》29、JT/T 523-2004 《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30、JT/T 524-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纤维材料钢纤维》31、JT/T 525-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纤维材料聚丙烯纤维和聚丙烯腈纤维》32、JT/T 526-2004 《路面沥青改性材料苯乙烯-丁二烯嵌段共聚物(SBS)》33、JT/T 527-2004 《路面沥青改性材料苯乙烯-丁二烯橡胶1502(SBR1502)》34、JT/T 528-2004 《公路边坡柔性防护系统》35、JT/T 529-2004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36、JT/T 530-2004 《沥青路面坑槽冷拌修补材料SBS沥青液》37、JT/T 531-2004 《桥梁结构用芳纶纤维复合材料》38、JT/T 155-2004 《汽车举升机》(代替JT/T 155-1994)以上发布的38项交通行业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交通标准化》刊物上公告。
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

1.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 20 万人次或客运周转 量1200万人公里以上。 2.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 200 万元 以上。 3.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营 运客车新度系数在0
4.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上,其中
4.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 3 亿元以上,其中客运营 业收,2亿元以上。 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 0.1 次 / 车,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 0.02 人 / 车,责任安全 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5人/车。
第一节 客运企业的等级划分及条件
6.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 服务质量的次数(情况属实的,下同)不 高于 0.02次/ 车,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情况属实的,下 同)不高于2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 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0.1次/车。
第一节 客运企业的等级划分及条件
4.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其中
客运营业收,1000万元以上。
5.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 0.12 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3人/车, 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8人/车。
第一节 客运企业的等级划分及条件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 服务质量的次数(情况属实的,下同)不 高于 0.02次/ 车,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情况属实的,下 同)不高于2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 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12次 / 车。
第一节 客运企业的等级划分及条件
三级企业条件
1.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 90 万人次或客运周转 量8000万人公里以上。 2.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 1500 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 1000 万 元以上。 3.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 50 辆以上,客位 1500 个以上; 且高级客车在 15 辆以上、客位 450 个以上;或拥有高 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客位600个以上;营运客车新 度系数在0.55以上。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定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是由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的证书。
该证书是企业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基本准入条件,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展示自身实力和信誉的重要凭证。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级别一般分为A、B、C三个等级,不同等级代表着企业在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车辆状况等方面的不同水平和能力。
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基本要求1. 安全管理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颁发和评定,首先关注的是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和车辆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车辆维护、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2. 服务质量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还要求企业在服务质量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
这包括服务态度、乘客投诉率、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需要保证乘客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舒适和便捷。
3. 车辆状况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对企业所拥有的车辆也有一定的要求。
车辆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安全、舒适。
同时也需要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申请流程1. 准备资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基本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相关文件。
2. 报送材料:企业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至当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3. 现场审查:通过初审的企业需要接受现场审查,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状况、服务设施等进行细致的检查。
4. 审批颁发:经过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将获得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证书的等级和有效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重要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证书的颁发,不仅是对企业经营能力和水平的认可,也是保障乘客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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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JT/T 630—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客运企业等级classificationsofroadpassengertransportationenterpris
es
按照客运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的分级。
3.2
车辆新度系数depreciationcoefficientofvehicles
表示营运车辆总体新旧程度的指标,本标准规定车辆按使用年限折旧。
计算公式为:
式中:
α——车辆新度系数;
V1——单车原值;
t1——单车实际使用月数(超过96时按96算);
Vn——全部营运客车原值。
4 客运企业等级及条件
4.1 企业等级
客运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五级。
4.2 企业条件
4.2.1 一级企业条件
4.2.1.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75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75000万人公里
以上。
4.2.1.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4亿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3亿元以上。
注:各级企业的客运资产包括车辆设备、车站设施等。
4.2.1.3 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200辆以上,客位150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150辆以上、客位45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200辆以上、客位6000个以上。
营运客车新度系数0.60以上。
营运客车等级应符合JT/T 325的规定。
注:以下各级企业营运客车等级均符合JT/T 325的规定。
4.2.1.4 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其中客运营业收人2亿元以上。
4.2.1.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2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5人/车。
4.2.1.6 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不高于0.02次/车,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不高于两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1次/车。
注:各级企业均只统计属实的投诉次数和报道次数。
4.2.2二级企业条件
4.2.2.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15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15000万人公里以上。
4.2.2.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3000万元以上。
4.2.2.3 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且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营运客车新度系数0.60以上。
4.2.2.4 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其中客运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
4.2.2.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2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5人/车。
4.2.2.6 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不高于0.02次/车,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不高于两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12次/车。
4.2.3 三级企业条件
4.2.3.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9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8000万人公里以上。
4.2.3.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1000万元以上。
4.2.3.3 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且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拥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营运客车新度系数0.55以上。
4.2.3.4 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其中客运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2.3.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2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
率不高于0.03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8人/车。
4.2.3.6 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不高于0.04次/车,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不高于两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15次/车。
4.2.4 四级企业条件
4.2.4.1 运输能力
企业在上一年度完成客运量20万人次,或客运周转量1200万人公里以上。
4.2.4.2 资产规模
企业净资产300万元以上,客运资产净值200万元以上。
4.2.4.3 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营运客车新度系数0.5以上。
4.2.4.4经营业绩
上一年度总营业收人300万元以上,其中客运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4.2.4.5 安全状况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5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1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12人/车。
4.2.4.6 服务质量
上一年度旅客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企业服务质量的次数不高于0.1次/车,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企业重大服务质量事故不高于两件,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的次数不高于 0.2次/车。
4.2.5 五级企业条件
未达到四级企业条件的客运企业。
5 客运企业等级评定
5.1 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经营单位不评定企业等级。
5.2 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由各级道路运输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5—09—21发布2006-0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