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提高远程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按照省联社《xx省农村信用社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暂行办法》(xx联办发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计算机网络等各项技术,将交易要素信息、凭证影像信息、环境影像信息异地传输至授权中心进行授权,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远程集中授权包括现场操作界面回放审核、凭证环境影像审核、审核通过授权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辖内农村信用社所有办理集中授权业务的网点、部门。
第二章授权原则与要求第四条远程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处理、审核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各项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原则。
远程集中授权是以各个业务系统为基础,对授权审查中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集中到授权中心处理,建立以联社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为主、现场审核为辅的授权新体系。
统一授权处理标准,控制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原则。
联社通过建立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授权管理模式,确保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审核人员和远程集中授权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提高业务处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提高效率原则。
联社财务会计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网点柜员操作行为,提升影像资料扫描质量,缩短授权时间;强化授权人员工作职责,加大考核力度,使授权工作更加规范化,考核精细化,努力提高授权效率和质量。
(四)服务客户原则。
xx联社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前台服务与后台授权的无缝对接,通过服务效率的提高,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远程集中授权应按照“先审后授”原则,实现风险事前控制的管理要求。
对需经审批后授权的业务,应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对涉及真实性授权的业务,应由现场审核人员现场审核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2024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引言概述: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为规范商业银行在授权和授信管理方面的行为,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了商业银行在授权和授信管理方面应遵守的规定。
正文:一、授权管理1. 商业银行应严格预授权的流程和条件;2. 对授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授权行为符合规定;3. 制定授权人员权限的范围和层级,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 定期审查和监督授权人员的行为,严禁滥用或超越授权的行为;5. 完善内部授权管理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授权行为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二、授信管理1.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授信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层级;2. 对授信对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调查,确保合规和风险可控;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报告授信信息;4. 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授信审查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5. 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授信行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三、授信额度管理1. 商业银行应设定明确的授信额度管理规定;2. 建立科学、合理的额度评估模型和方法;3. 对不同类别的授信对象制定不同的额度管理策略;4. 定期进行授信额度的评估和调整;5. 提高授信额度管理的自动化程度和建立风险控制指标。
四、授信监督管理1.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授信监督管理机制;2. 建立信用管理团队,负责对授信批后管理;3. 设立信用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授信风险;4. 加强与外部征信机构的合作,获取更全面的授信信息;5. 定期向相关方报告授信业务的风险状况和应对措施。
五、风险防范与控制1.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2. 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制定;3. 严格遵守风险控制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4. 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模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问题;5. 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和信息化程度。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为了规范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及相关法规,银监会制定了《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构开展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管理,包括企业网银、公共部门网银等远程业务渠道。
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实施1. 授权认证银行机构应当对申请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身份验证及相关授权资料审核。
客户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资料。
2. 授权限制银行机构应当依据法定代表人或客户需求及授权文件的规定,确定授权限制和执行职责,避免违法转移资金等情况发生。
3. 安全防护银行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安全性,如加密通信技术、数字证书技术、密码学防护技术等。
4. 控制机制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应急预案、数据备份、合规性检查等,确保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正常运行及风险防范控制。
5. 培训与指导银行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对客户及职工进行相关培训与指导,提高业务理解度及技术操作能力,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授权文件规定1. 书面授权文件银行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客户提供书面授权文件,明确授权方式、需求、授权金额、期限及授权人信息等。
2. 授权文件义务履约银行机构应根据授权文件规定,执行相应的授权,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四、违规处理银行机构出现违规情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并进行内部检查及风险评估,保障客户权益及自身合规稳健发展。
五、附加条款本办法的修改及解释权归银监会所有。
通过上述规定,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的安全性及便利性得到了有效保障,为企业客户提供了更加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银行机构合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强化商业银行的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增强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保护社会公众和商业银行自身的合法梳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必须建立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关键业务岗位进和授权。
商一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各地区金融风险及客户信用状况,规定对各地区及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各级业务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内对各地区及客户进行授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所规定的内部控制信用高限额度。
具体范围包括贷款、贴现、承兑和担保。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授权人为商业银行总行。
受权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受信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
第九条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二)应根据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目标及职能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目标及职能一、中心目标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全行所有需要授权业务集中授权,以“解放网点授权员、提高业务服务效率、减轻柜面服务压力、缩短业务完成时间”为最终目的。
二、中心职能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统一设置授权岗,对全行发起的需要授权的业务进行集中授权。
中心根据授权业务的需要实现动态量化实时管理,实时显示每名授权员的工作动态、在线时间;上传的授权业务随机分配给授权员,实现“背对背”授权监督模式;授权主管可以通过语音、文字等方式和柜员进行异地交流,并可以通过对交易画面的回放对业务的完整性、合规性作出准确判断,也可以通过视频实时了解柜员的操作情况。
实现面“对面”授权向背“对背”授权模式转变,实现监督模式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
将风险监管端口前移,更加有效防范风险。
三、中心管理原则(一)控制风险原则(二)提高效率原则(三)服务客户原则(四)坚持制度原则四、人员配置根据全行营业机构的业务情况,经测算每天需要授权的业务量为 5500-6500 笔,按每人每天可以授权 300 笔,预计需要 20 个授权员。
中心同时配备 1 名思想素质过硬、领导能力较强的中心主管和 2 名综合业务能力全面、责任心较强的授权主管,具体开展集中授权工作。
五、岗位职责( 一 ) 中心主管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总行相关制度、规定;2.协助部门经理具体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并完成对中心人员的日常考核;3.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4.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 ) 授权主管主要职责:1.协助中心主管贯彻落实中心相关规章、制度;2.确保当班期间授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系统出现异常及时反馈至中心主管并协助主管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3.处理日常需要授权主管授权的业务;4.及时解答授权员提出的问题,确保授权及时、准确、合规。
5.完成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三 ) 授权员主要职责:1.确保当班期间授权终端处于签到状态,离岗时应退出终端;2.对业务经办传输的交易信息和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和授权并及时处理,不积压、不延误;3.对业务经办传输的凭证要素以及相关资料的文义性进行审核,对影像资料要素与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对所授权业务依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4.不得无故拒绝授权业务,若拒绝授权,应提出明确、合理的拒绝理由。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规范远程集中授权业务运行,防范业务操作风险,根据监管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以下简称“授权”),是指业务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并通过授权系统将授权业务交易画面、业务凭证影像、客户影像等要素信息实时传输至授权人员终端,由授权人员进行实时审核的授权方式。
第三条本行授权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授权管理要求为依据;(二)“先提交先处理”、“重要特殊业务优先处理”和“序时抢占式处理”原则。
重要特殊业务指挂失、冻结和扣划等时效性较强的授权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授权的各本异地分支机构、总行营业部和总行各相关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门是授权工作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制定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二)设置岗位职责,对业务经办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三)负责授权业务的日常运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下设集中授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授权业务的审核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实时审核各业务经办机构发起的授权业务;(二)监控授权业务交易情况,评估和控制业务操作风险;(三)定期总结和通报全行授权业务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业务薄弱点和风险点,提出管理措施和建议;(四)开展授权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
第七条总行信息科技部门为授权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负责授权系统开发、维护和数据备份等日常工作,保证授权工作各类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各业务经办机构是授权业务发起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发起授权前审核业务要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二)定期组织本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的转培训工作;(三)现场督导本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实时纠错,定期考核。
第九条各业务经办机构应指定授权业务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和处理相关授权业务。
银行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模版)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为了进⼀步规范柜台远程授权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是指当辖属⽹点柜员办理的柜台业务,由于超过柜员交易限额、密码重置、签发个⼈存款证明和理财产品持有证明、个⼈⼤额资⾦划转和⼤额现⾦⽀取、柜员间现⾦调拨、操作错误需抹账等需要柜台经理通过操作业务系统授权或书⾯审批授权且柜台经理不在业务办理现场时,或交易⾦额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需要分⾏授权时,分⾏授权⼈员按规定审核⽆误后,采⽤跨⽹点授权(以下简称“远程授权”)⽅式完成的授权。
(⼆)远程授权⽅式⼀般适⽤于节假⽇、(或⼯作⽇中午、下午等需要集中授权的时段,下同)由分⾏运营管理部统⼀安排取得柜台经理资格的⼈员(以下简称“值班柜台经理”)轮流值班授权的情况。
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的远程授权⽅式适⽤于所有营业时间。
(三)采⽤远程授权⽅式的,由于柜台经理不在业务办理现场,因此需由⽹点当班的另⼀临柜⼈员复核、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后再交由值班柜台经理审批。
⽹点复核柜员应对业务的真实性,以及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致性负责;值班柜台经理对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及业务资料的完整性、⼀致性负责。
对于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的远程授权业务,⽹点柜台经理应按前述复审柜员的要求和职责进⾏复审、签字。
(四)对于⽆须通过操作业务系统授权、但需要签字审批的授权类业务,⽹点柜员需要填写“xxxxxx银⾏柜台远程授权业务申请书”(附件,以下简称“授权申请书”),传真⾄远程授权机构书⾯审批授权。
对于可以通过系统授权的授权类业务,⽆须再使⽤“授权申请书”进⾏书⾯审批。
(五)节假⽇负责远程授权的值班柜台经理办公地点可以由分⾏运营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分⾏本部或辖内任意⼀个机构,并调整授权对应关系参数表。
因此对于辖内⽹点较多、业务量⼤的分⾏或适逢有理财、国债发售、兑付等业务量较集中的节假⽇,各分⾏可以选择以下⽅式进⾏远程授权,以提⾼授权业务处理效率:1、安排⼏个柜台经理同时在辖内任意⼀个机构进⾏远程授权;2、安排五个(含)以内的授权机构对各⽹点进⾏远程授权,系统⽀持⼀个⽹点同时对应五个授权机构;3、安排某⼏个授权机构分别负责对不同的⽹点进⾏远程授权。
村镇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x村镇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授权管理,提高远程授权的质量与效率,加强运营风险控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网点服务水平,本着简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授权,是指借助于网络和影像传输技术,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同步传输至特定的终端,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第三条远程授权的业务范围包括根据柜面风险控制的要求在业务系统设置的所有需授权的业务。
第四条远程授权分为中心授权模式和异步授权模式两种。
中心授权模式是指系统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同步传输至集中授权中心的终端,由集中授权中心的授权操作员进行审核、授权的模式。
异步授权模式是指系统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传输至发起机构本地终端,由本机构会计主管进行审核、授权的模式,异步授权模式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能启用:(一)授权中心每名授权操作员的排队授权业务达到10笔,系统自动提示网点经办业务柜员可选择异步授权;(二)授权业务量在某段时间突然放大,超出授权中心业务处理能力的情况下,集中授权中心经理填写《异步授权启用申请表》(附件1),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选择性对部分支行采取异步授权模式。
第五条各级机构实施远程授权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我行委托苏州银行统一执行全时段、集中式远程授权模式。
全时段远程授权是指对网点营业期间授权业务进行连续集中远程授权。
集中式远程授权是指在苏州银行集中授权中心统一设置远程授权岗位,对辖内所有网点发起的需授权业务进行集中授权。
第七条苏州银行集中授权中心隶属苏州银行运营结算部,设置远程授权岗位,负责辖内分支机构的远程授权工作,接受运营结算部的业务指导、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实行远程授权的营业网点由会计主管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并在启动异步授权模式的情况下,执行本机构的远程授权业务。
第九条远程授权岗位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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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提高远程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按照省联社《xx省农村信用社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暂行办法》(xx联办发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计算机网络等各项技术,将交易要素信息、凭证影像信息、环境影像信息异地传输至授权中心进行授权,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远程集中授权包括现场操作界面回放审核、凭证环境影像审核、审核通过授权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辖内农村信用社所有办理集中授权业务的网点、部门。
第二章授权原则与要求
第四条远程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处理、审核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各项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原则。
远程集中授权是以各个业务系统为基础,对授权审查中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集中到授权中心处理,建立以联社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为主、现场审核为辅的授权新体系。
统一授权处理标准,控制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原则。
联社通过建立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授权管理模式,确保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审核人员和远程集中授权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提高业务处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提高效率原则。
联社财务会计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网点柜员操作行为,提升影像资料扫描质量,缩短授权时间;强化授权人员工作职责,加大考核力度,使授权工作更加规范化,考核精细化,努力提高授权效率和质量。
(四)服务客户原则。
xx联社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前台服务与后台授权的无缝对接,通过服务效率的提高,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远程集中授权应按照“先审后授”原则,实现风险事前控制的管理要求。
对需经审批后授权的业务,应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对涉及真实性授权的业务,应由现场审核人员现场审核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
第七条远程集中授权应遵循全面、及时、连续的基本要求。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应根据全辖授权业务量与分布特征,科学配备远程集中授权人员,合理安排劳动组合,确保所有业务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覆盖所有机构和业务,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业务信息的完整性。
第八条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人员的作息时间要服从网点业务办理时间。
授权中心人员要在每日网点营业前5分钟完成签到,日终签退前要查询各网点轧帐情况,对于没有轧帐的要电话询问营业网点,确实没有授权业务的,方可签退。
如遇营业网点需延长日终下班时间办理授权业务的,在报联社市场拓展部同意后,
由营业网点向联社财务会计部提交申请,由财务会计部安排授权中心人员进行留守,直至网点业务授权完成。
第三章管理与分工
第九条联社财务会计部是远程集中授权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远程集中授权的实施工作。
第十条稽核监察部负责远程集中授权业务及授权中心授权履职情况的稽核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协助做好远程集中授权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协助财务会计部做好系统应用推广;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应急方案,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三条远程集中授权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联社设立远程集中授权中心,配备授权人员三人,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与考核。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负责处理全辖所有营业网点的授权业务,对符合授权条件的交易进行授权。
第十四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期间,各岗位人员必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沟通,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业务经办人员负责业务的前台操作,对所受理业务的真实性,业务依据的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
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核实客户真实身份,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受理的银行介质、业务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料完整性;
(二)按照“先录入后传输”的要求,如实录入相关凭证要素信息和交易必须的要素,采集、传输相关资料影像,并对传输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上传影像资料要准确、清晰、完整,对授权人员要求补录的影像资料要及时补录上传,确保业务的时效性;
(四)对授权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授权中心。
第十六条营业网点现场审核人员负责业务的现场审核,对应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业务依据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需授权的大额现金收付款业务,进行卡把复点;
(二)对ATM清机/装钞等非现场操作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对代收代付业务中批量数据上传(入账)明细与委托单位提供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批量打印凭证与委托单位数据是否相一致进行审核;
(四)对其他需审核的业务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一般授权人员负责业务的远程集中授权,对所审核授权业务的真实性,业务依据的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确保当班期间处于签到状态,离岗时应及时签退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