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1.1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运行、维护、外包工程单位。
1.2 公司所属各部门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用油等用能管理。
2 编制依据本办法根据《节能技术监督通则》、《节能技术监督导则》等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编写。
3 术语和定义非生产用能指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用油。
与发电过程不直接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汽、用油所消耗的能源。
4 职责生产技术部是公司非生产用能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非生产用能的监督;行政事务部负责单身公寓、招待所、餐厅、外委区域的用电、用水、用汽、用油管理和考核。
5 管理标准5.1 非生产用电管理5.1.1 厂用电上的任何接线、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用电单位提供。
必须由用电单位提出工作联系单申请,经生产技术部、行政事务部、运行部签字同意后,方可接线用电。
用电时,必须加装电量表。
否则,考核施工单位1000元,生技部专业专工、维护部专业各200元。
5.1.2 各用电单位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1.3 未经批准私自接线使用的电能,一经检查或揭发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
5.1.4 做好单身公寓、招待所、餐厅、外委楼等用电管理,对于长明灯、离开不关空调、下班后不关饮水机等浪费电能的,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100-5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5.1.5 外委楼、餐厅等消耗能源由行政事务部负责收费。
5.1.6 路灯等照明停送时间规定:5.1.6.1 冬季(12月、1月、2月)送电时间:下午17:30 停电时间:早上7:00。
5.1.6.2 夏季(5月、6月、7月、8月)送电时间:下午19:30 停电时间:早上5:00。
5.1.6.3 春秋季(3月、4月、9月、10月、11月)送电时间:下午18:30 停电时间:早上6:00。
5.1.6.4 在阴天、下雨等特殊天气或有检修工作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值长批准,确定停送照明时间。
5.1.6.5空调等温度设定根据生技部下发的《关于生产现场空调运行的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前言 (3)1范围 (4)2术语和定义 (4)3职责 (4)4工作程序 (5)5管理要求 (5)6考核标准 (6)7补充规定 (6)8 相关/支持性文件 (6)为规范全公司的非生产用能管理工作,理请公司非生产用能煤耗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和华北分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发布后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提出;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归口管理.批准:审核:编写: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发电公司计划经营部、财务产权部、燃料处、发电部、设备点检部。
2 术语和定义非生产用能:非生产用能是指与发电生产过程无直接关系,非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类用能。
主要包括检修、辅业公司的行政、生产用电、用汽、用水、用煤(油);用于基建和新投机组的调试和带负荷运行期间耗用的电量;生活区和关联协作单位用能等[详见《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904 —2004 )规定] 3 职责:3.1 计划经营部:负责非生产用能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关联交易合同的起草和具体协调谈判事宜。
3.2 负责非生产用能的核算和有关台帐的建立,按时编制有关报表,报表台帐内容包括:3.2.1 小机组发电量、用煤量、转供电石厂电量;小机组发电影响全厂煤耗,转供电石厂电量影响综合厂用电率;3.2.2 非生产用电电源电量、用电率;影响全厂供电煤耗情况;已结算非生产用电量及比例,影响全厂煤耗情况;3.2.3 非生产用汽量,折标煤量,影响全厂供电煤耗情况;3.2.4 热网补水量;3.3 财务产权部:负责非生产用能费用的结算,并及时将有关结算数据报送计划经营部。
3.4 燃料处:负责小机组发电用煤量的结算和来煤验收工作,建立台帐,将接收数据清单及时报送计划经营部和财务产权部。
3.5 设备点检部:负责非生产用电电源电度表的维护和校验,保证计量准确。
负责非生产用汽计量装置的维护管理。
3.6 发电部:负责非生产用电电源电度表走字和非生产用汽流量计走字的按期抄报。
公司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管理考核办法

公司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节能管理工作,切实降低公司能源消耗,以提升经济效益和指标水平,特制定《公司非生产用电、用水、用汽管理考核办法》,现予以下发,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生产现场照明运行方案1、锅炉零米层及本体照明:夏季19:00分开启照明,次日5:00分关闭;冬季18:00分开启照明,次日6:00分关闭,根据天气情况具体时间可略作调整。
2、汽机零米层及6.3米层照明:白班根据可见度情况,可保持部分或全部照明开启,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
3、汽机12.6层及天棚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保持12.6米层照明全部开启,天棚照明夜间可根据生产运行情况需要,适当投入。
4、汽机除氧层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
5、循泵房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
6、主要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的照明:白班根据可见度情况,可保持部分或全部照明开启,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
7、燃油泵房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
8、发变组保护室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间可合上一个照明开关,保证每个房间至少有一个盏灯亮。
9、网控楼各配电间、蓄电池室、保护室、#1机MCC小室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时开启,巡检结束后关闭。
10、6KV开关室、励磁小室、400V开关室照明:正常状态下,投入一个照明开关,保证每个房间至少有一个盏灯亮,如有操作任务,可开启全部照明,操作结束后关闭。
11、#2机MCC室、炉MCC室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如有操作任务,根据可见度情况开启部分或全部照明,夜班保持照明全部开启。
12、UPS小室、柴发小室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
13、开关站照明:白班全部关闭,夜班巡检或检修时开启照明,任务结束后关闭。
14、主变、高厂变、启备变照明:夏季19:00分开启照明,次日5:00分关闭;冬季18:00分开启照明,次日6:00分关闭,根据天气情况具体时间可略作调整。
非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非生产用电管理制度一、责任划分1、机电队:(1)35kV变电站内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2)35kV变电站至北风井变电所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3)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本队所管辖岗位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4)办公楼以北本队所管辖区域照明及地面轨道沿线照明。
2、服务队:(1)进场公路两侧照明、大门口照明线路及大门附属电气设施。
(2)工业广场彩灯、霓虹灯、灯光球场照明、车子房及本队所管辖岗位供电线路及附属电气设施。
(3)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至1#、2#、3#公寓楼、办公楼、救护楼、调度楼、服务楼、联合建筑楼、场区洒水降尘系统供电线路、照明电气设备及上述建筑物附属供电设施的维护。
3、筛选厂:地面筛选系统(包括地面低压变电所至地面筛选系统供电电缆)及本队队部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14、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支护材料院内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5、煤质运销科:磅房、煤场、轨道衡控制室、铁路牵引车、火车装车站照明及除尘系统、铲车房内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6、各区队材料仓库:由各区队自已维护管理。
7、机修队: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开关负荷侧至机修车间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8、综采车间: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开关负荷侧至综采车间所有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设施。
9、抽放注浆队: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开关负荷侧至公司院内注浆站、风井变电所开关负荷侧至注浆泵站配电点及室内外所有供电线路、电器设备及设施。
10、机电运输科负责全公司所有计量设施及仪表管理,纪监审计科、财务科、经营计划科协同机电运输科对非生产用电考核、监督。
二、管理制度1、各维护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范围内供电线路、设施维护,确保公司地面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用电线路、设施出现故障,维护单位在接到通知15分钟2内到达现场处理,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
3、北风井高低压变电所、工业广场低压变电所两个系统母线分列运行,禁止并列运行;事故状态下经机电运输科批准才允许并列运行,紧急情况下可先并列后报机电运输科。
重点生产耗能设备及非生产耗能设备用电管理办法

重点生产耗能设备及非生产耗能设备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能源管理工作,建设节约型企业,在保证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节省电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生产重点耗能设备及非生产耗能设备的用电及违规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由六万变电所、六千变电所送、配电的所有生产单位及办公场所(包括工业公司厂区部分)。
装配分厂可根据本办法自行研究制定,并报公司备案,公司可依据其备案条例监督管理。
第二章生产用重点耗能设备的用电管理第四条生产重点耗能设备包括:2吨以上工业锅炉、30KW以上热处理加热炉、3M/分以上空压机、100KW以上机械设备及生产线(见重点耗能设备明细表)。
第五条重点耗能设备原则上不得在“峰时”用电,应安排在“平时”并最大限度地安排在“谷时”用电(峰:7:30—11:30、17:00—21:00;谷:21:00—次日5:00;平:5:00—7.30、11:30—17:00:电价:以平价下浮50%)。
第六条因生产需要必须在“峰时”启动重点耗能设备的,应根据生产任务情况,由机动能源部与生产技术部不定时地确定“峰时”用电申请表,报机动能源部、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峰时”用电,否则视为违规用电。
第七条凡违反本办法,私自在“峰时”启动重点耗能设备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扣设备所在单位1—3分,并与其单位领导绩效考核挂钩。
第八条所有重点耗能设备必须做到“作业结束立即停机”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设备所在单位2分。
第三章非生产用电设备的用电管理办法第九条非生产用电设备包括:电加热淋浴水箱、办公设备、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第十条淋浴用电加热水箱必须采取保温措施,必须在11:30—17:00“平时段”加热使用,最好在“谷时”用电。
第十一条办公设备应做到“人走机停”,下班后微机不得处于待机状态。
第十二条办公室内饮水机加热电源泉在下班后必须关闭。
第十三条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视情节扣违规单位1—2分。
华能南京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华能南京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华能南京分公司(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细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原能源部《火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和华能总公司《省煤节电奖励办法》,响应华能南京分公司(电厂)党委提出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号召,将非生产用能与生产用能严格分开,加强我厂非生产用能的管理,节约非生产用汽、水、电、油和煤,提高全厂员工的节能降耗的意识。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我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希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特点的节约非生产用能的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
1、非生产用汽1.1我厂非生产用汽包括食堂、浴室、厂区采暖和苏信诚公司民工蒸饭箱等用汽。
汽源有:a、1.3MPa公用母管;b、0.6MPa蒸汽母管;c、主汽轮机V、VI、VII段抽汽。
1.2各用汽点分别安装蒸汽流量表,由策划部做好非生产用汽量的台帐记录工作,并根据《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办法》做好我厂供电煤耗率的计算。
1.3检修部要加强对蒸汽流量表的维护和校验工作,确保计量准确。
1.4冬季厂区采暖,根据气温,初次投用热网时间,由行政部决定;运行人员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热网水温度;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止加热,保持热网水循环运行,早晨6:30投抽汽加热热网水。
此项工作由发电部督促执行,策划部检查考核。
1.5食堂、浴室用汽量按照上年度的统计数,本着逐年下降的原则,超出部分,扣食堂50元/吨汽,由策划部负责统计,行政部按月考核。
98年食堂、浴室用汽量见附件1。
1.6苏信诚公司民工蒸饭箱及燃料部浴室等处用汽,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员工节约用汽。
如有泄漏,未及时报修、消除,每次考核500元,由行政部、一流办考核。
2.1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宁政发(92)20号文及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下发的计划用水指标,实行计划用水。
2.2安装全厂自来水总表,由分公司生计部负责逐月统计和付款,并做好用水台帐。
热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热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热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减少浪费,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节能意识,结合热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2015年*月*日公布并实施。
二、定义非生产用能:是指办公室、倒班宿舍、食堂、更衣室、休息室、浴室、库房等厂区内非生产设备和人员的用电、用水、用热。
三、职责1、总师:孙芃1.1 非生产用能管理的体系规划、方案指导。
1.2 非生产用能考核评比结果的审批。
1.23非生产用能安装、改造的审批。
2、综合管理室2.1 非生产用能管理体系建设、管理方案、标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2.2 对全厂范围内的非生产用能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2.3 制定热电厂非生产用能的情况评比办法并组织相应评比活动。
2.4 组织非生产用能的节能宣传活动。
12.5明确非生产用能的管理要求,监测对各车间贯彻执行状况检查。
2.6审核车间《非生产用能的报表》。
2.7汇总、编制热电厂《非生产用能报表》。
向热电厂能源管理归口部门上报非生产用能相关的数据、报表和分析。
2.8非生产用能设施、设备安装的需求审批。
3、生产技术室3.1 非生产用能技术和可行性进行审批。
3.2明确非生产用能的数据统计、报表等要求。
4、各车间部门4.1负责本单位非生产用能的日常管理。
4.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非生产用能管理制度并按其执行。
4.3本部门内部的非生产用能自查。
4.4本部门非生产用能的统计、核算和分析。
4.5本部门非生产用能设备、设施台账的建立和维护。
24.6非生产用能的相关统计报表的上报。
(没有计量表计根据用能设备运行时间估算,有计量表计按表计数统计核算)4.7组织本部门节能宣传活动。
四、检查1、综合管理室1.1综合管理室不定期开展非生产用能情况专项检查。
1.2对各车间内部非生产用能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
1.3对各车间非生产用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
1.4各部门非生产用能设施、设备的用能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非生产用能管理细则

非生产用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生产用能管理,节约资源,减少浪费,降低企业成本,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各项活动正常进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河南公司非生产用能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非生产用能(包括水、电、汽)的范围是指未直接用于生产的用能,如:多经公司、后勤服务、办公室、生活区等。
第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多经公司、基建等区域的非生产用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非生产用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经营副总经理成员:经营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物业公司、建安公司、财务部各部门的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非生产用能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审批非生产用能管理规章制度;(二)协调公司内有关部门与非生产用能管理工作的关系;(三)监督非生产用能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研究违约或盗用水、电、汽、热事件处理的意见。
第六条非生产用能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在非生产用能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二)指派专人每月与设备管理部、物业公司共同完成多经公司用水、用电的抄表工作;(三)负责非生产用能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及非生产用能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四)做好非生产用能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五)负责对公司非生产用能的统计、分析,对多经公司用能进行统计结算与收费;(六)负责核定非生产用能设施设备维护费用。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公司非生产用能的规划与非生产用能新增用户和计量表计变更项目的审批;(二)负责健全完善非生产用能计量装置、非生产用能系统图,负责对非生产用水、电、汽计量表计的设计安装进行验收,监督用能计量以及表计的投入率、完好率、准确率,指定人员负责非生产用水、用电的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对非生产用能单位的水、电计量表计定期校验,校验报告报送经营管理部;(四)有权对浪费能源者停供能源,责令整改,对违反本办法的部分提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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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南京分公司(电厂)非生产用能管理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原能源部《火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和华能总公司《省煤节电奖励办法》,响应华能南京分公司(电厂)党委提出的“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号召,将非生产用能与生产用能严格分开,加强我厂非生产用能的管理,节约非生产用汽、水、电、油和煤,提高全厂员工的节能降耗的意识。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我厂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
希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特点的节约非生产用能的实施细则,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
1、非生产用汽
1.1我厂非生产用汽包括食堂、浴室、厂区采暖和苏信诚公司民工蒸饭箱等用汽。
汽源有:
a、1.3MPa公用母管;
b、0.6MPa蒸汽母管;
c、主汽轮机V、VI、VII段抽汽。
1.2各用汽点分别安装蒸汽流量表,由策划部做好非生产用汽量的台帐记录工作,并根据《火力发电厂按入炉煤量正平衡计算发供电煤耗的办法》做好我厂供电煤耗率的计算。
1.3检修部要加强对蒸汽流量表的维护和校验工作,确保计量准确。
1.4冬季厂区采暖,根据气温,初次投用热网时间,由行政部决定;运行人员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热网水温度;夜间和节假日应停止加热,保持热网水循环运行,早晨6:30投抽汽加热热网水。
此项工作由发电部督促执行,策划部检查考核。
1.5食堂、浴室用汽量按照上年度的统计数,本着逐年下降的原则,超出部分,扣食堂50元/吨汽,由策划部负责统计,行政部按月考核。
98年食堂、浴室用汽量见附件1。
1.6苏信诚公司民工蒸饭箱及燃料部浴室等处用汽,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教育员工节约用汽。
如有泄漏,未及时报修、消除,每次考核500元,由行政部、一流办考核。
2.1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宁政发(92)20号文及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下发的计划用水指标,实行计划用水。
2.2安装全厂自来水总表,由分公司生计部负责逐月统计和付款,并做好用水台帐。
2.3由苏信诚公司负责全厂自来水管道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各使用点如有泄漏,应及时报修,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泄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500元;报修后未及时消除,考核苏信诚公司每点200元。
由行政部、一流办检查考核。
2.4提倡节水光荣,浪费可耻,对造成大量浪费的现象,每位员工有责任当场予以制止或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对节水有功人员,将视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2.5做好我厂澄清池工程的投用及替代外购自来水的工作,减少外购自来水量,节约水费支出。
此项工作由苏信诚公司执行,策划部监督。
3、非生产用电
3.1全厂非生产用电由金工变、综合楼变及干出灰工程用电等组成,分别安装了电度表。
3.2非生产用电的电度表由检修部负责维护和定期校验,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正确计算我厂发电用厂用电率提供可靠依据。
3.3策划部负责做好非生产用电量的统计和台帐工作,并对异常用电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供厂领导决策参考。
3.4空调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原则上,生产用空调在环境温度≥25℃时,允许投运;生活用空调在环境温度≥30℃时,允许投运。
此项工作由行政部检查考核。
3.5有关照明工作,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3.5.1厂房内照明由夜班运行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策划部检查考核;3.5.2各办公室照明由该办公室人员负责,厂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扣该办公室人员200元,由行政部、工会、一流办检查考核;3.5.3仿真楼及教培中心照明由教培中心人员负责,赵顺宁督促,行政部检查考;核
3.5.4厂区照明分检修楼前、厂前区及燃料部区域,
4.1我厂无大宗非生产用油情况。
各部门若有零星用油,须由用油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厂领导批准。
4.2必须按需领购,并由苏华宇公司做好台帐记录。
5、非生产用煤
5.1我厂非生产用煤仅为食堂大灶用煤,取自燃料部堆煤场。
5.2食堂用煤须检斤,由燃料部做好食堂用煤台帐。
年底,由燃料部将全年食堂用煤总数报策划部,以便做好我厂全年的燃料收、耗、存报表。
6、外包工程用汽、用电
外包工程中的用能管理参照宁建基字(97)1003号文中规定: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应装水、电分表,如未装水、电分表,按下列标准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扣还:水0.11%、电0.73%。
专业分包的单项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已安装水、电表的按实结算,未装水、电表的应按照定额分析数量折价扣还。
7、检查与考核
7.1各部室根据本部门的节约实绩,填写“节能单项奖励申请表”交策划部,由策划部汇总后,报厂节能领导小组审批,每半年发放一次奖励。
7.2年底对各部门进行统计分析,按贡献大小评出先进节能部室、先进节能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后进部室给予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