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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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任免管理制度

企业任免管理制度

企业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任免程序,保障企业人才选拔与使用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劳动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具体职务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对管理人员进行职务任免,按照能力、品行、表现进行选拔任用。

第四条企业要推行聘任制原则,对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评估,优胜者任用,劣汰者免其职。

第五条企业任免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任免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杜绝任免中的违法违规现象。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任免考核体系,完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配置、管理、考核机制。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干部选拔培训,提高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

第九条企业要推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任免适用范围第十条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只能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权限范围内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置备执行。

第十三条企业对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免其职,必须依法、依规、依章程经过审批程序,严肃认真对待,不得包庇违法违规人员。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完整的书面材料,明确事实和依据,不得简单扩展其权力以及滥用职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企业内部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或解聘,均需慎重考虑管理人员的品德、业绩、理念、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十六条企业在需要进行管理人员任免时,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申报,董事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确认后,可以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董事会应成立任免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并提出中肯的建议。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的人事任免流程,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任免。

3、人事任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依据,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潜力和品德等因素。

二、任免权限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

2、部门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决定。

3、特殊岗位人员的任免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三、任免程序1、提名(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提名由董事会成员提出。

(2)部门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提名可以由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门或员工自荐。

(3)提名时应提交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能力评估等相关材料。

2、考察(1)对于被提名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全面的考察,包括工作表现、能力素质、职业操守等方面。

(2)考察可以采取面谈、问卷调查、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方式。

(3)考察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任免决策的重要依据。

3、决策(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决策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2)部门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决策由总经理根据考察报告和相关意见做出。

4、公示(1)对于拟任免的人员,在做出决策后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3-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员工对任免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5、任命(1)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任命通知。

(2)任命通知应明确被任命人员的职位、职责、权限、任职时间等信息。

四、免职程序1、提出(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免职可以由董事会成员提出,也可以由总经理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决定。

(2)部门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的免职可以由上级领导提出,也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

2、调查(1)对于拟免职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调查,了解免职原因和相关情况。

(2)调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决策层。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任免工作,确保人员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三条公司人员任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原则;3.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4.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原则。

第二章人员任免范围第四条人员任免范围包括:1. 职务任命、免职;2. 职级晋升、降级;3. 调动、借调;4. 离职、辞退;5. 其他需要任免的事项。

第三章人员任免程序第五条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用人部门提出任免申请,填写《人员任免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对任免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考核;3. 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 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5. 对任免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六条人员任免的具体程序如下:1. 职务任命、免职:(1)用人部门提出任命或免职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职级晋升、降级:(1)员工提出晋升或降级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调动、借调:(1)用人部门提出调动或借调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4. 离职、辞退:(1)员工提出离职或辞退申请,说明理由;(2)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3)经公司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4)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员任免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公司职务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职务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职务任免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公司职务任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职务任免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般员工的职务任免。

第五条职务任免包括:(一)职务晋升:指员工在现有岗位上晋升至更高一级岗位。

(二)职务调动:指员工在相同级别岗位之间进行调动。

(三)职务降职:指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从现有岗位降职至更低一级岗位。

(四)职务免职:指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现有岗位。

第三章职务任免程序第六条职务任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部门提出任免申请: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职务任免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提出的任免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领导审批:任免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四)公示:经领导审批通过的职务任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五)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调整薪酬等。

第四章职务任免条件第七条职务任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力。

(三)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

(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岗位需求。

第五章职务任免结果第八条职务任免结果分为以下几种:(一)同意任免:公司领导同意职务任免申请。

(二)不同意任免:公司领导不同意职务任免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暂缓任免:因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决定暂缓职务任免。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务任免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务任免工作的实施,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最新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最新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加强对职务任免事务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任免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编订本制度。

二、任免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务的任免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行政后勤岗位等。

三、任免程序1. 提名:公司对需要进行职务任免的岗位进行调研和评估,确定候选人选名单。

2. 推荐:经过初步调研和评估之后,公司相关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职务任免的推荐意见。

3. 审批:公司领导根据推荐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任免决定。

4. 公布:公司领导对职务任免决定进行公示,向公司全体员工通报相关信息。

五、任免条件1. 选拔任用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选拔任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体职务任免条件由公司决定,任免对象需要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六、办理手续1. 职务任免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确保流程合规。

2. 职务任免手续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3. 职务任免手续需及时办理,确保任免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七、任免效力1. 职务任免决定自公司领导签署之日起生效。

2. 职务任免决定一经颁布,任免对象应当及时履行新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3. 公司领导对职务任免决定负有最终解释权。

八、违反处理对违反职务任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为公司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任免管理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任免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职务的任免管理。

第三条公司任免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战略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合理解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章任免条件和程序第五条公司任免遵循公平原则,任免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二)符合相关职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要求;(三)具有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六条公司任免程序包括如下步骤:(一)提名:由职务上级提名合适的人选,写出提名理由和开展初步的面试评估;(二)审议:由公司管理层对提名人选进行审议,审议考虑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经验、业绩和公司需要等方面的情况;(三)公示:对通过审议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内部员工的监督和评议;(四)任免:公司管理层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任命或者免除人员;(五)备案:人力资源部门对任免决定进行备案和归档。

第三章任免条件第七条公司内部任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明确职责:被任命人员应明确职责和任务,发挥所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合法稳定:合法稳定,未受到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严重处罚;(三)业绩评估:严格按照公司业绩评估标准,对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业绩考核。

第八条任免人员如有下列情况,应当被免除职务:(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不履行职责;(二)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者单位,或者私自转移公款、物资、资产等;(三)涉嫌贪污、贿赂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任免程序第九条任免程序分为委任和解除两部分。

(一)委任程序:1. 被任命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书面通知,并且签署相关的委任文件;2. 任命人员在接受委任职务后,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合作,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二)解除程序:1. 免除职务应当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审议决定,并且有正当的理由和依据;2. 免除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款人员,并且归档备案。

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任免,包括晋升、降职、调任、免职、辞退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任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内部人员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事任免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设人事任免管理员,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公司人事任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2. 收集、整理、审核各部门人事任免申请;3. 组织人事任免的评审和公示;4. 负责办理人事任免手续;5. 负责跟踪了解人事任免后的工作表现,为下一轮人事任免提供依据。

第三章人事任免程序第五条申请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人事任免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组织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 申请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2. 申请人工作表现和业绩;3. 申请人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4. 申请人廉洁自律情况。

第七条评审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人事任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任免手续。

第四章人事任免条件第九条晋升条件:1. 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任职条件;2. 工作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3. 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第十条降职条件:1. 工作表现不佳,无法胜任现有岗位;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3. 因工作失误或失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第十一条调任条件:1.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需要;2. 具备调任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第十二条免职条件:1.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2. 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务;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任免管理,保证公司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任免管理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程序合法性原则,尊重人才的特长和个性,推行人尽其才,唯才是用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公司的任免管理应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做好用人计划,并根据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

第四条公司的任免管理应加强对人员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创造力。

第五条公司的任免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选拔任用第六条公司的人员选拔任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招聘程序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七条公司的人员选拔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具体条件,确定招聘标准和招聘程序,对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第八条公司的人员选拔应注重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性,倡导以德才兼备的理念选拔人才。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任用应根据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作职责,发布任职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十条公司的人员任用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做好岗位适应、工作任务分解和目标分解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升迁调整第十一条公司的人员升迁调整应根据人员的业绩和能力,确定人员的晋升岗位和薪资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的人员调整应根据公司的人员结构和用人需求,做好人员分流、调配和补充等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的人员升迁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规范的原则,做好人员晋升的正式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的人员升迁调整应注重对人员的岗位评估和绩效评价,确保人员的升迁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

第四章人员解聘处理第十五条公司的人员解聘处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第十六条公司的人员解聘处理应根据人员的岗位关系和违纪违规情况,按照程序规定进行解聘或辞退。

第十七条公司的人员解聘处理应加强对人员的帮扶和转岗安置,确保员工的转岗顺利和工资待遇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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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4条 人事任免权限
1.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
2.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2章 人事任免条件
第6条 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2.试用期满后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表》,并按《离职申请表》上的内容逐级审批。
3.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辞职的员工,在预定离职日期满后,到办公室领取《离职清单》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清单》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即产生效力,表明员工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及待遇。
3.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4.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5.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6.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第5条 人事任免程序
1.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12)因故意或过失行为,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10000元以上者。
(13)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3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4.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工作态度不端正,且顶撞上司屡教不改者。
5.各部门间工作扯皮推诿,故意在部门间设置工作障碍,阻挠公司协调工作者。
第3章 人事变动
员工人事变动可分为辞职、辞退、劝退、开除、自动离职等。
第8条 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自身原因,经申请并征得公司同意而离开原工作单位或是原岗位。
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天知会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表》,按《离职申请表》上的内容逐级审批。
1.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作出开除处理。
(1)由于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投诉,导致公司财物、形象、声誉严重受损者。
(2)占他人或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
(3)公司范围内私藏武器、弹药等违禁物品者。
(4)煽动、教唆他人怠工闹事者。
(5)制造、传播、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6)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第3条 人事任免原则
(1)员工因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者。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4)被开除处理的员工,自公司总经理签字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手续者,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
3.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就地免职,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在公司内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1.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并且不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多是因为员工有以下问题:
(1)工作懒散,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经三次书面警告仍不改正。
(2)工作绩效差,连续3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而无正当理由。
(3)对公司的形象及声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4)员工间相互斗欧、打架。
(5)酒后闹事,妨碍他人工作和生活,多次劝解无效。
第7条 降职、降级、免职、撤职
公司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有权对其作出降职、降级、免职或撤职的决定。
1.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者。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
3.工作不力,多次未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6)侵占、损坏公司或他人的财物并造成一定损失。
(7)拒不执行上司的指派任务,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
(8)对待业主粗暴无礼,导致公司形象受损。
(9)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经三次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改正。
(10)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不合格。
2.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要按照规定发放补偿金的情形,多是因为员工有以下情形:
(7)在公司工作同时受雇于其他单位或个人者。
(8)故意欺骗公司造成损失者。
(9)触犯国家法律者及治安管理条例者。
2.开除程序。
(1)公司开除员工须先调查核实犯错事实,详细写明开除员工的理由,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之前,申请部门须加强对开除人员的管理,直到手续办完为止。
(3)被开除处理的员工,公司概不退还工作保证金及不做任何补偿,但发放当月工资。当月工资结算日期以总经理审批签字生效之日止。
4.所有辞职人员必须在两日内办完离职手续,未办完手续而离岗者,做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及工作押金概不退还。
5.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日期以员工离岗日期为准。
第9条 辞退
辞退是指公司因某个正当理由,终止对某个员工的录用,并解除与辞退员工的劳动关系。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5天通知员工。而且根据员工问题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10条 劝退
劝退是指员工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或是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公司要求但未造成重大事故,公司根据正当理由终止与某个员工的劳动关系。被劝退的员工公司发放当月工资并退还工作押金。被劝退员工的工资结算日期以总经理批准的日期为准。
第11条 开除
开除是公司给予犯错员工最严历的一种行政处分,是公司根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做出的强行终止与某个员工的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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