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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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一、背景和目的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为此,我团队进行了一次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旨在了解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了若干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调研,以了解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的认知、实际情况和期望。

三、调研结果1.农村居民法治意识普遍存在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对法治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是,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

2.农村法治环境亟待改善调研发现,农村法治环境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知识普及率低、法律服务不足、法律宣传与贯彻落实不力等。

很多农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一些纠纷和冲突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3.农村法治建设亟待加强四、建议和措施基于以上的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1.健全法律服务体系2.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将法律知识融入学校教育、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让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接触和了解法律。

3.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确保农民在面临法律纠纷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援助和解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法律援助的专业化水平。

4.增加法治资源投入增加农村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扶持农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法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总结农村法治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效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我国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现状,制定出未来可行的建议,提高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水平。

二、调研地点和调查对象本次调研的地点是山东省某市的五个乡镇,调查对象是乡镇政法综治部门、派出所、法院、检察院以及一些村委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的方法有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

问卷主要针对广大群众,主要了解他们对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以及他们的建议。

实地走访则主要针对乡镇政法综治部门、派出所、法院、检察院,了解他们的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难点。

座谈会主要邀请群众代表和乡镇政法综治部门、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调研结果1.乡村治理方式不完善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前我国乡村治理方式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一方面村干部履行职责严格度不够,在问题处理上也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基层组织架构和职能设置需要完善。

另一方面,区县政府在村庄治理工作上的责任不够明确,省级政府也不够重视乡村治理。

2.综治机制建设亟待完善在乡镇政法综治工作的实践中,综治机制的建设尤为重要。

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乡镇政法综治部门在综治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

主要表现在职责不明、困难多、机制不健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综治工作的实现效果不尽如人意。

3.“四风”问题仍存在当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造成不良影响。

其中,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影响政治稳定的最重要因素。

特别是那些权力部门,在执行职能中有很多瑕疵,这也需要通过加强机制建设的方式遏制监管。

4.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我们发现乡镇群众对于法治意识的提高还是颇有成效的。

通过调查问卷,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能够意识到法律对于自身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自觉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五、建议意见1.加强乡村组织建设应当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提高村干部的职业习惯和责任心,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之更好地履行职责,优化农村组织结构,建立多元化村级组织。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汇报人:2023-12-26•引言•农村法治建设现状•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录•农村法治建设的影响因素•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结论01引言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不足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有限,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法律需求。

农村地区法律执行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执法机构难以覆盖,导致农村地区法律执行难度大,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农村地区法律意识薄弱由于历史、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原因,农村地区居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导致农村地区法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

调查背景03提高农村地区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宣传,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01了解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现状通过调查了解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02提出改进建议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推动农村地区法治建设。

调查目的02农村法治建设现状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农村地区开展了一些法律宣传和教育活动,但频率和覆盖面仍需提高。

法律信息传播渠道传统信息传播渠道如村广播、宣传栏等仍占主导地位,新媒体在农村的普及程度有限。

农村居民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大部分农村居民对基本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但深入了解和运用能力有限。

农村法律普及程度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实践经验。

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大部分农村居民认为执法过程基本公正,但透明度仍有待提高。

法律执行效果农村地区法律执行效果总体良好,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存在一定困难。

1 2 3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站点数量较少,且分布不均,难以满足农民需求。

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部分农民对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表示担忧,认为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部分农民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不高,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的意识较弱。

农民的法律援助意识03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村法律宣传主要依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传统方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导致宣传效果不佳。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农村法治状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法治状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农村法治状况的总体情况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农村法治状况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力度加大,法律知识普及较为广泛。

2. 农村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立,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3. 农村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的宣传普及也有一定成效。

二、农村法治状况存在的问题虽然农村法治状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能力相对较弱,法律援助不到位。

2. 农村地区的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意识相对较低。

3. 农村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法律执行存在一些滞后问题。

三、农村法治状况改进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能力的培训和提高,确保农村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法律帮助和援助。

2. 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3.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四、结论农村法治状况在进步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但总体趋势是积极向好的。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早日实现农村法治状况的整体提升,将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译文:Research Report on the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In recent years, China's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s has made positive progress, but compared with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in cities,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rule of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In order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we conducted a survey.I. Overview of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According to our survey results,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is generally good,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1.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rural areas has been intensified, and the popularization of legal knowledge is relatively widespread.2.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legal service centers provides convenient legal consultation and services for the masses.3.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tinues to improve, and the populariza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has also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II. Problems in the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Although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has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1. The legal service capacity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rural areas is relatively weak, and legal aid is not in place.2. The publicity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rural areas is insufficient, and the legal awareness is relatively low.3. The rule of law environment in rural areas is not yet perfect, and there are some lags in law enforcement.III.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we propos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1. Strengthen the training and improvement of legal servicecapabiliti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rural areas, ensuring that rural residents can obtain timely legal assistance and aid.2. Increase the publicity of legal knowledge, popularize legal knowledge, and improve the legal awareness of rural residents.3.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for the rule of law in rural areas,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law enforcement, and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laws.IV. Conclusion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still has some problems, but the overall trend is positive. We believe that by continuously strengthening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s and achieving overall improvement in the rule of law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as soon as possible, it will help promote the sustaine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and society.。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法治建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村法治状况,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农村法治进一步发展。

二、背景介绍农村法治是指在农村地区,依法进行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一种状态。

它不仅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还涵盖了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法律援助等方面。

农村法治的发展是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农村居民进行,内容包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法治建设的评价等;实地走访主要选择了一些农村法治建设较为成熟的地区,通过观察和座谈的方式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1. 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

其中,对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合同法、婚姻法等,了解程度较高;但对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了解较为薄弱。

2. 对法治建设的评价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持积极态度,认为法治能够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也有部分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效果表示怀疑,认为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3. 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所考察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积极开展。

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法律帮助,解决各类纠纷。

然而,也有农村居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及时获取到法律援助。

五、问题分析1.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不足农村居民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了解不深,这使得一些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 法治建设宣传不够到位一些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效果表示怀疑。

这可能是因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行使和维护能力认识不够。

3. 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有限农村居民难以及时获取法律援助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有限导致的。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2篇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2篇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精选2篇(一)《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一、引言农村法治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深入调研,对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多种方法,围绕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调研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若干个典型农村进行实地调研,对村委会、农民法治意识、基层法治组织建设等进行深入了解,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通过多年的努力,农村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健全,大部分农村居民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基层法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同时,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农村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法律执行难等。

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一些农村居民对法律法规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法治观念不牢固。

此外,一些农村地区存在一些不合规的行为,如违法建房、非法养狗等。

3. 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引导农村居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同时,加强基层法治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能力,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结论与展望当前,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需要各级政府、法律机构、农村居民共同努力,加大农村法治建设的力度,推动法治理念深入农村,提高农村居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法治建设的目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精选2篇(二)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意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加强和完善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刍议——“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刍议——“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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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我 国农村基层法治 建设 刍议
“ 农村基层 法治建设" 查报告 调
陈洪 华
摘 要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对于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 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取得 了巨大的成绩和 进步, 但也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本文指 出要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必须进一步完善基层 民主制度和 农业农村法律体系、 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建设、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及加 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等. 关键 词 农村 基层 法治 建设 基 层 民主
二、 农村 基层 法治 建设 中还存 在 的不 足
增长 ,法 治意 识 明显增 强 。群众 对 法律 的重 要性 有 了充分 的认
村级 领导干 部进 行座 谈 、 农 民群众 进行 访谈 等形式 , 对 着重 围绕
法 工作 、 政机构 的依 法行 政工 作 、 层领 导干 部和农 民群 众的 行 基
( ) 执 法机构 和执 法队伍建 设 不断加 强 , 司法 工作 三 基层 农村
农村 基层地 区在 推行依 法治 国、 建设 基层法 治 的过 程 中非常
层 的法治建 设有 了长足 的进步 , 农村基 层各 项事务 逐步走 上了法 员制 度 , 正 使法 治工 作深入 到 田间地 头和 每个 农户 的家 中 , 真 深
治 化、 范化 的轨道 。 规
入到 农村 的最 基层 , 实提 高了 司法机 构 的工作 水平 , 切 发挥 了司
( ) 一 立法工作 成效显 著 , 农村基层 法律 体 系的框架初 步形成 法部 门在 基层 法 治建 设 中应 有 的作用 。 改革 开放 以来 , 随着 我 国社会主 义市场 经济 的发展和 农村 改 革 逐步深 化 , 村 、 业法 制建 设步 伐不 断加 快 。以促进 社会主 农 农 ( ) 层政府 依 法行政 水平 不 断提 高 四 基 基层 政 府 的行政 行为 日益法 律化 、 制度 化 和规 范化 , 府 的 政

关于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标题:当前农村法治建设调查报告摘要:本调查报告旨在对当前农村法治建设进行调查,揭示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村法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挑战,如法律普及不足、法律实施不完备等。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建议加强法律教育宣传、完善法律配套措施等。

一、背景和目的农村法治建设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为了全面了解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情况,该调查旨在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调查方法本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调查结果1. 法律普及不足: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存在对法律知识的误解和不完全正确的认知。

2. 法律实施不完备:调查发现,在一些农村地区,法律实施不到位,法律权益保护的力度不够,一些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 法律维权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面临诸多困难,维权渠道不畅通,导致维权成本高、效果低。

四、问题分析1. 农村地区法律教育不足,导致农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

2. 法律实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制裁机制。

3. 农村居民维权渠道不畅通,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机构。

五、建议1. 加强农村法律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2. 完善农村地区法律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制裁机制。

3. 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和咨询机构建设力度,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和服务。

六、结论当前农村法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加强农村法律教育宣传、完善法律配套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和咨询机构建设力度,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村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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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建设现状调查目标:通过对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寻求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法,以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加快农村的法制建设。

调查时间:2009 年8 月调查对象: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调查方式: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时光如梭,白驹过隙之间我迎来了我大学中的第一个暑假。

身为一名大一的法学学子我决心利用暑期这一短短的时间做一项关于农村法制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

在家人的鼓励下我有幸来到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法制宣传实践活动。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法学学科的学生,面对变化较慢的农村社会现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我不禁思考——现实环境下农村的法律现状与农民的法律意识是怎样的。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对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辖属下的乡村进行了抽样式的走访与问卷调查。

但是因为这一地区回族同胞较多加之时间仓促,有时语言难通致使自己得到的材料显得较为简略,但面对这些材料以及走访中的所见所闻,我明显感到了农村法制建设任重道远,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亟待增强。

回想起来,心情竟有些沉重。

调查结果虽在情理之中,但农村与现代法律的距离却又在意料之外,令人堪忧。

一、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1、农村法制建设进程滞后,多数农民法制观念相对淡薄。

现阶段我国有着这样一个现实的状况:农业人口庞大,农村经济单一、落后,农民思想转变慢。

从某种意义上我国依旧是一个农业大国,而农业乃一国之根本,因此,农村的稳定对于我国的发展就显得相当重要。

而在一个法治的社会,稳定是要法律来保障的。

可一直以来,农村一直都被忽视,甚至一度被压制,这便导致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日益拉大,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经济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涉农立法却严重滞后,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很少清理和废除完全不适用的旧法陋规;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则往往以政策代法,且政策多变,各地基层政府自行其是,任意立规的现象较普遍。

于是在我国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原先所隐藏着的各种问题开始不断暴露出来,法律在农村遭遇困境的现状也一点点展现出来。

这一点从调查数据上可以看出:在相对较贫穷的扶头村,有约 55%的村民对法律一无所知,约 19%的认为法律不如村规民约可信,18%的认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只有8%的农民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

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农民对基本法律知识之缺乏与维权意识之淡薄。

2、农民对法律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产生了“扭曲的认识”。

法律对所有人本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正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大多数农民却更愿意相信“量力而行”。

社会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为人处事的策略,他们信守“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真理”,不敢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冒险,遇到强权强势宁愿吃亏自认倒霉。

不仅如此,农民对法律的信赖度也普遍较低。

在调查中也常听到这样的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绝不会跟他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打交道。

” 而且在处理纠纷等事情时,他们更愿意用自己的乡规民约和集体道德而不是法律。

3、法律并未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说村民对法律的陌生让人感到失望的话,那么更人者感到伤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法律并未还村民一个公正——在调查过程中,作者共接触到 13 个现实案例(大部分是关于土地的纠纷),这些案例没有一个是完完全全合乎法律的程序的。

结合笔者近半个月的社会调查和所见所闻所感及个人所学,与其说是村民因为对法律陌生,所以心存畏惧而难以接受法律并使其难于在农村实施,倒不如说是因为法律无法给农民以真正的公正与保障而使其自身在农村陷于“不义”。

但不管怎么样,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法律在农村遭遇了困境!尽管有学者认为导致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经济落后、法律与传统观念相冲突、传统的人治与法治相对立等等”,但我认为其真正的原因不止如此。

二、导致法律在农村遭遇困境的原因说农村法制问题是农民自身造成的也好,是强势群体造成的也罢,抑或干脆认为是社会体制造成的也罢。

笔者认为在考虑这一问题时,下面几点不应不考虑。

1、农民封建父母官思想根深蒂固。

由于长久以来由一个地方的首席官员掌控该地区所有事宜的决定权,包括行政和司法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受此思想影响,农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延伸机构和官员向来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据统计,虽然农民对政府的工作效率满意率仅为 30%,对政府表示信任的也仅为 33%,但遇到事情不能解决时都首先想到并找政府解决的却高达67%”。

于是,农民对政府机关的依赖性与对司法机关的陌生感和隔阂造成了这样一个现实:农村除了党组织及政府机关外,大多都不会想到,自然更不会相信还会有什么其它权威力量(包括司法机关)能对农村社会生活产生实质影响。

当然,与其说这种农民对政府机构的认同感是出于信赖,倒不如说是一种习惯的传承。

这同时也正好证明了司法制度在农村不健全,甚至缺失。

当然,这种正式司法制度供给上的不足“反过来又抑制了民间对正式法律的需求,同时也使政府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民间的调解来解决民间纠纷”。

显然,这种对农村非正式制度的过分依赖,是不利于国家法律制度在农村推进的。

2、官员权利本位思想的肆意泛乱。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官员都始终有着这样的思想:只要自己是个官员,那么理所当然就是百姓的“衣食父母”。

既如此,那么按照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与制度,作为“子女”的百姓当然就一切得听“父母”——官员的了。

由于“法律本身是一种远比我们的想象更加脆弱多变、捉摸不定的东西,很容易被人操纵、利用、常常服务于金钱和权威”。

因此,那种认为在立法过程中所注入其中的法律价值将必然会依照立法者所希望的那样“原汁原味”地实现的意愿就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了。

正如埃尔曼所言:“规范的真正内容并非一定由先例或法规所赋予规范的语句所决定,而是由规范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所遭遇的命运所决定”。

试想,在所谓的法治的今天,法律已经被认为是一种权力、一种政府工具的时候,其还能被人们推崇和信仰吗?不仅如此,由于长期以来没有真正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而政府的权力却又不受民众的制约,干部的地位和特权也受到保护,久而久之,便在农村基层政府中形成了这样的一种政治文化:农村基层政权的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当然代表自居,习惯于对农民强迫命令、任意指挥,有的人甚至象“土皇帝”那样,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言如令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

有的干部甚至喊出着这样的口号“谁敢跟政府对着干,我就叫他难看”“谁影响政府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

官员这种“自我形象”的错误定位及损毁导致法治这一观念难以深入人心,当然也就谈不上形成法律意识了,试问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怎么谈法律在农村的推进?又怎么谈法律在农村的实践?当然,这两点原因不可能涵盖所有,更不可能枉自称其为问题的根源了。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建设进程面对农村,我们需要的更多的是反思,而不是空洞的理论研究。

推进农村法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

农村,作为一个特殊的社区空间,其内部传统与现代相交织,变化与凝固相共生,各种内外、新旧因素纷繁复杂、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仅仅通过逻辑推理的研究方法来准确理解和把握法治在农村社会的实践与推行。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正视这个活生生存在着的却又似乎属于另一个知识系统和传统的社会生活的存在。

摘要依法行政工作中,基层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工作任务,同时存在着工作人员与政府法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本文基于管理创新视角分析了基层法制改革对策。

关键词管理创新基层法制改革对策分析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农村普法工作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一、当前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流于形式。

虽然镇(乡)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但工作只停留在安排部署、印发文件,缺少督促检查、兑现考核。

乡村干部和村民、居民对法律一知半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收到实效。

二是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随着开放开发的进行和体制的创新,村民自治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显现,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的全面建设,主要表现在:(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缺乏保障。

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和财务公开栏流于形式。

村“两委”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存在问题。

个别村“两委” 班子闹不团结。

在村务管理上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政务财务不公开,土地承包不民主,宅基地划分不合理,导致上访事件不断出现。

(二)村干部不依法行政现象很明显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还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土地纠纷反映的问题多,真正解决的少,有的久拖不结,使矛盾加剧,有的还发展为刑事案件或械斗事件;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民对重大事项缺乏知情权,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使村的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长期申诉。

(三)基层选举中的“贿选”现象有所抬头农村的教育基础比较低,农民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旧的思想观念、旧的家族势力依然有一定的市场,加之农民对自己的选票价值认识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选举既容易被忽视,也容易被干扰。

有人为了拉选票,以钱物贿赂村民以此拉拢村民的事时有发生。

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现象普遍存在。

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的村民也不在少数。

二、对策(一)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正确引导村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调动村民学法的自觉性,增加法制宣传的趣味性。

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制订村规民约,实现依法治村,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基层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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