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管理手册

合集下载

管理体系管理手册.doc

管理体系管理手册.doc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羊岭煤矿目录第一章白羊岭煤矿简介 (1)第二章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 (5)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 (5)2、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目标 (5)第三章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5)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结构 (5)2、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机构 (7)3、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8)第四章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17)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主题 (17)2、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范围 (17)3、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构 (17)4、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20)5、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与记录 (21)6、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21)第五章附录 (29)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术语和定义 (29)2、引用的程序文件清单 (30)第一章白羊岭煤矿简介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白羊岭煤矿的前身是昔阳县煤炭工业局直属煤矿,始建于1983年7月,1996年12月投产,与同期建设的昔阳县坪上煤矿、昔阳县西南沟煤矿、昔阳县南峪煤矿、昔阳县麻汇煤矿、昔阳县铁炭窑沟煤矿,统称为“局直六矿”。

2001年9月11日实施公司制改革,由原昔阳县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昔阳县丰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营;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以资产收购的形式接收了白羊岭煤矿。

矿井原为15万吨/年生产矿井,后进行45万吨/年技改,2008年原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行发[2008]61号”文下发了《关于批准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等12座矿井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的通知》批准矿井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建设规模为45~90万吨/年。

在2009年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75号”文件批准为单独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不变。

矿井于2007年8月1日开始筹建,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10年5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4月22日山西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653号”文批准正式进行联合试运转,2012年1月15日通过了山西省煤炭厅组织的竣工验收,2012年3月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197号”对竣工验收进行了批复。

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方案范本

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方案范本

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方案范本一、煤炭企业物业管理概述随着中国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煤炭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其对物业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物业管理作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还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对于煤炭企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员工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物业管理方案旨在规范煤炭企业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煤炭企业物业管理的目标1.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2.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形象和声誉。

3.创造安全、舒适、绿色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健康。

4.改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企业整体综合竞争力。

三、煤炭企业物业管理组织架构1.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炭企业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煤炭企业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更新工作。

3.安全部门: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4.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环保发展。

5.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为员工提供便利、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煤炭企业物业管理工作内容1.设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检修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更新设施设备,提升设备功能和效率。

2.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3.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环保生产,降低排放物和废弃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绿色工作环境。

4.服务管理:提供员工餐饮、住宿、休闲、健身等服务,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发展;做好员工关怀工作,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

五、煤炭企业物业管理实施步骤1.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物业管理部门,明确物业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物业管理手册,规范管理工作。

煤炭管理制度

煤炭管理制度

目录总则 (2)第一章煤场的现场管理 (3)1.1 煤场管理工作内容 (3)1.2 煤场管理负责人职责 (3)1.3 煤场整形及存取 (3)第二章装卸车现场管理 (4)2.1 装卸车管理 (4)2.2 现场管理 (4)第三章原料煤出入场管理 (5)3.1 入场原料煤管理 (5)3.2 出场原料煤管理 (6)第四章煤炭运输管理 (7)第五章原料煤的领用管理规定 (8)第六章炉渣含碳量鉴定工作 (9)6.1 供暖期送取炉渣样品工作程序 (9)6.2 炉渣样品化验鉴定工作程序 (9)6.3 灰渣含碳量鉴定纪律 (9)第七章汽车衡的维护与保养 (10)第八章用煤单位煤管员岗位要求........................................ 1 18.1 岗位职责........................................................................................................... 1 18.2 工作要求 ........................................................................................................... 1 1 第九章应急预案. (12)9.1 煤场安全应急预案 (12)9.2 恶劣天输运应急预案 (12)10.1 现场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3)10.2 专用线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3)10.3 采样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4)10.4 检斤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4)10.5 入库账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5)10.6 出库账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5)10.7 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6)第十一章相关流程 (17)总则为加强公司煤炭采购、出(入)库、检斤、煤质化验、仓储、调拨、使用等环节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龙煤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龙煤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龙煤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目录1、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2、关于印发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标准管理及处罚办法(试行)的通知183、关于加强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8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通知305、关于印发龙煤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316、关于印发龙煤集团强化瓦斯治理工作刚性规定的通知387、关于印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办法的通知418、关于印发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489、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5610、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通知6111、龙煤集团“七大”安全理念释义69龙控发〔2012〕1号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各分子公司:2012年是集团公司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最重要一年,为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做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坚持“一个提升、两个围绕、三个不要”安全发展理念,以灾害治理为核心,以瓦斯防治为主线,强化科技装备投入、重点课题攻关、高新技术引进和安全基础管理力度,加速推进“三大工程”建设,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一)消灭瓦斯煤尘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二)严控突出、冲击、透水、着火封面和提升运输重大未遂事故;(三)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46以下;(四)瓦斯超限事故次数同比下降35%;(五)瓦斯抽采量2.9亿立方米,矿井瓦斯抽采率48%。

其中:鸡西分公司瓦斯抽采量1.5亿立方米,矿井瓦斯抽采率50.3 %;鹤岗分公司瓦斯抽采量0.61亿立方米,矿井瓦斯抽采率48%;双鸭山分公司瓦斯抽采量920万立方米,矿井瓦斯抽采率37%;七台河分公司瓦斯抽采量0.698亿立方米,矿井瓦斯抽采率42.2%。

(六)地面生产单位消灭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七)建成33个企业级以上安全高效矿井。

公司生产用煤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用煤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用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生产用煤的管理,确保用煤的合理使用和节约利用,促进公司生产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用煤的管理,包括煤炭采购、存储、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生产用煤管理遵循“节约、高效、环保、安全”的原则,强调科学管理、依法用煤、节约用煤、保护环境等,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公司生产用煤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用煤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司生产用煤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用煤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生产用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采购,确保煤炭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保证采购流程的透明和规范。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的信誉、资质、价格等方面进行认真调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和稳定供货。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用煤需求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计划,进行合理配置和节约用煤。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合同,保证交货时间、质量等要求。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将采购的煤炭信息及时录入公司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用煤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生产用煤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存储管理,确保煤炭的安全、可靠和高效使用。

第十二条煤炭存储场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通风通畅、灭火设施完备、安全出口明确等要求。

第十三条煤炭应当根据种类、质量等进行分类存储,用煤部门应当做好每批煤炭的编号、规格、数量等信息的登记和管理。

第十四条煤炭的存储应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避免煤炭长时间存放导致质量受损。

第十五条煤炭存储场地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和防潮,防止煤炭吸湿或结块,影响使用效果。

第十六条煤炭存储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存储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用煤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生产用煤应当按照生产计划和用煤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确保用煤的节约和环保。

第十八条用煤部门应当对生产用煤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用煤方案和措施。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公司存货管理行为,提高存货管理效率,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公司内部所有存货管理行为,包括煤炭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盘点、报废等全部流程。

三、存货分类煤炭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煤炭、在制品煤炭和成品煤炭,具体分类如下:1. 原材料煤炭:指用于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未经加工的煤炭,包括各类煤炭矿石和煤炭颗粒等。

2. 在制品煤炭:指正在生产过程中加工中的煤炭,包括半成品煤炭和未成品煤炭等。

3. 成品煤炭:指已经完成加工生产,可以直接出售或交付客户的煤炭。

四、存货管理流程1. 煤炭采购:根据煤炭公司的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采购煤炭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入库管理:煤炭到达公司仓库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煤炭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然后录入系统,安排入库。

3. 出库管理:根据生产计划或客户需求,确定煤炭的提取、运输和配送计划,安排出库,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4. 库存管理:及时清点库存,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做好库存分类、标识、仓储等工作。

5. 盘点管理:定期对公司存货进行盘点,与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做出调整。

6. 报废管理:对库存中陈旧、损坏或过期的煤炭进行清理与报废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存货管理规定1. 煤炭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权限。

2. 每位员工都应遵守存货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擅自调拨、挪用、私自销毁存货等行为。

3. 存货管理应做好记录和档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便于日后查阅和核对。

4. 存货应按照不同的种类、质量等标准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管理和查找。

5. 对于重要、有价值的存货,应加强安全保护,避免损失或盗窃事件的发生。

六、存货管理责任1. 煤炭公司高管应加强对存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存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煤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精品

煤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精品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煤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目录1 概述 (3)1.1 编写目的 (3)1.2 参考资料 (3)2 系统登录 (4)2.1 插件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安装客户端运行环境 (5)2.1.2 安装实时数据库浏览插件ActiveView_3_2_0_0_.exe (11)2.2 系统登录 (16)2.3 系统注销 (17)3 系统基本功能 (19)3.1 系统管理 (19)3.1.1 密码修改 (19)3.1.2 退出 (19)3.2 煤炭数据填报 (20)3.2.1 数据填报流程 (22)3.2.2 基础信息填报 (27)3.2.2.1 煤矿信息 (27)3.2.2.2 煤矿区域信息 (30)3.2.2.3 煤矿分站信息 (32)3.2.2.4 煤矿领导信息 (34)3.2.2.5 煤矿工作面电话 (36)3.2.3 应急救援队伍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季报填报 (38)3.2.4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工作情况季报表填报 (39)3.2.5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工作季报表填报 (41)3.2.6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季报表填报 (42)3.2.7 煤炭产业基建及技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完成情况填报 (45)3.2.8 煤炭产销情况日统计填报 (46)3.2.9 煤炭产销情况周统计填报 (47)3.2.10 煤炭产销情况年统计填报 (49)3.2.11 洗煤厂生产情况日统计填报 (50)3.2.12 煤炭产业基建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月填报 (51)3.2.13 煤炭产业基建投资年计划填报 (53)3.3 煤炭数据审核 (54)3.4 煤炭统计报表查询 (58)3.4.1 应急救援队伍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季报 (58)3.4.2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工作情况季报 (59)3.4.3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工作季报 (60)3.4.4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季报 (61)3.4.5 煤炭产业基建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月报 (63)3.4.6 煤炭产业基建及技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完成情况表 (64)3.4.7 煤炭产销情况日统计表 (66)3.4.8 煤炭产销情况周统计表 (67)3.4.9 洗煤厂生产情况日统计表 (68)3.5 煤矿信息流览 (69)3.5.1 集团总部煤矿分布图 (69)3.5.2 二级单位煤矿分布图 (70)3.5.3 下属煤矿分布图 (71)3.6 综合信息统计 (72)3.7 生产过程监视 (73)3.7.1 人员定位信息 (73)3.7.2 安全监测信息 (73)3.8 趋势查询 (74)3.9 状态统计 (76)3.10 自动预警 (77)1概述1.1编写目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煤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是为了提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煤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用户的操作手册,指导集团用户更好的使用本系统相关功能。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6一、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62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63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4 副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5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86 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97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责任制108 副总经理(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119 副总经理(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1210 副总经理(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211 副总工程师(技术)安全生产责任制1312 副总工程师(地质)安全生产责任制1413 副总工程师(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1514 副总工程师(通风)安全生产责任制1615 副总工程师(筛选)安全生产责任制16二、区队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81 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82 采煤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3 采煤(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4 掘进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5 掘进工区(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6 采掘(巷修)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7 抽放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8 抽放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9 巷修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10 采掘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311 巷修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312 抽放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413 机电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414 机电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515 机电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616 机械化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717 机械化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818 机械化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819 运输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920 运输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921 运输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022 通风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023 通风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124 通风工区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225 筛(分)选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2三、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341 企管部业务保安责任制342 生产管理部业务保安责任制343 生产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354 财劳部(工资)业务保安责任制365 财劳部(财务)业务保安责任制366 地质测量队业务保安责任制377 机电部业务保安责任制388 安监站业务保安责任制389 安检队业务保安责任制3910 政工部(教培组)业务保安责任制4011 政工部(通信组)业务保安责任制4012 政工部(组织)业务保安责任制4013 政工部(宣传)业务保安责任制4114 政工部(纪监)业务保安责任制4115 政工部(工会)业务保安责任制4216 政工部(团委)业务保安责任制4217 公司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4218 保卫部业务保安责任制4319 保卫部业务保安责任制4320 公司车队业务保安责任制4421 经济民警岗位责任制44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51 采掘工区跟班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52 采掘工区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53 采掘工区机电维护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64 机电工区供电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75 机电工区运转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76 机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87 锅炉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88 水泵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99 井下变电所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910 移动变电点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011 皮带机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012 巷道维护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013 机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114 压风机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115 地面变电所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116 绞车(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217 机械化工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218 运输工区跟班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319 运输工区大排排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320 运输工区机电修理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421 运输工区皮带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422 运输工区管路及小绞车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523 运输工区机车修理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524 运输工区机车充电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525 运输工区人车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626 矿灯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627 通风工区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728 木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729 井下炸药库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830 瓦斯抽放队(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831 钻机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9五、特殊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601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02 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03 炸药库岗位工安全责任制614 地面变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615 井下变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627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38 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49 主扇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510 锅炉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511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612 刮板运输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613 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6714 信号工、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6715 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6816 绳检工安全生产责任制6817 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918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919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020 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021 支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122 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123 巷道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124 矿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225 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7226 人车跟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327 人车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329 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7530 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7631 移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7732 跳汰机岗位安全责任制77安全管理制度78一、“一通三防”管理制度78第一章总则78第二章“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78 第三章通风系统84第四章局部通风85第五章瓦斯检查与管理87第六章排放瓦斯89第七章抽放瓦斯92第八章安全监测95第九章通风设施97第十章综合防尘98第十一章防灭火99第十二章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01第十三章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01第十四章附则102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02三、安全管理奖罚办法113四、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120 第一章总则120第二章掘进施工121第三章放炮及火工品管理122第四章“一通三防” 124第五章巷道维修129第六章运输提升129第七章对管理人员的处罚131第八章附则134五、“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1351 瓦斯检查及管理制度1352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36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384、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395、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406、井下放炮管理制度1417、防灭火管理制度1438、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449、安全监测管理制度145六、“一通三防”管理处罚规定148七、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50八、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51九、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52十、通风管理制度1561 通风系统检查分析管理制度1562 通风设施安设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563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574 瓦斯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575 抽放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分析制度1586 瓦斯抽放设备检查、维修制度1597 瓦斯抽放设备停运联系制度1608 瓦斯抽放站岗位卫生保持制度1619 设备包机制度16110 要害场所消防保卫制度16111 事故分析制度16212 抽放站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6213 交接班制度16314 瓦检员管理制度1631 巡回瓦检员管理制度1632 跟班瓦检员管理制度1643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16415 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管理制度16516 综合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6717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16818 班前会及周二安全学习制度16919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7020 反“三违”制度17121 专业会议制度17222 井口检身制度17423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7424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7525 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7626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17727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8128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8429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9130 11 采区主要通风机因故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193十一、消防与火工品管理制度1971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972 要害场所消防管理制度1973 火工品管理制度1984 井下炸药库管理制度1985 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1996 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1997 火工品管理奖罚制度2008 火工品发放清退制度2009 火工品贮存保管制度20110 雷管全电阻、编号制度20111 雷管导通室的设室20212 消防队业务工作标准202第三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规定、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煤炭经营管理手册
(作者:黄梅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办公室徐进)
煤炭经营管理常用法律法规规章
类序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机关生效时间
别号
实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全国人大常委会.7.1


2国家发改委[25]2005.2.27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号令
3
4
5
6

7
08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法
9煤炭行政处罚办法原工业部[1]号令1997.5.19
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10
11 12 13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9.3.1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8]号令1989.10.2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省政府[131]号令1997.11.25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省政府[82]号令1995.8.12定
煤炭经营行政许可、行政处




一、煤炭经营行政许可(共1项)




































》第四十八条规定:设立煤炭经


须向国务院指定白勺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指定白勺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指定白勺部门或者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白勺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
定白勺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白勺分级管理白勺权限进行
查;符合条件白勺,予以批准。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














,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许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立煤炭
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白勺注册资金;(二)有固定白勺经营场所;(三)有必要白勺设施和储存煤炭
白勺场地;(四)有符合标准白勺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五)符合国
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白勺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白勺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申请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47条规定白勺条件
向所在地煤炭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煤炭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白勺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白勺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白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必要时应到有关现场进行查看和核实;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2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白勺,经本级行政机关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煤炭经营资格证》实行一级发证,三级管理,所在地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再由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复审,合格后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核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二、煤炭经营行政处罚(共3项)
第二项
执法项目:未经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批准或伪造、买卖、出租、转借等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白勺
执法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执法标准:
1、轻微:(经营时间不足10日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白勺)

令停止经营;
2、一般:(经营时间不足30日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白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以下;
3、严重:(经营时间超过30日、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白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

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七十一条:“违反
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白勺,
由负
责审批白勺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四十四条:“未经煤炭经营资格
审查部门审查批准,或伪造煤炭经营资格证,或以买卖、出租、转借
等形式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白勺,由煤炭经营
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白勺罚款。


第三项
执法项目: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或无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煤炭产品白勺,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白勺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白勺。

执法种类:责令停止经营、罚款。

执法标准:
1、轻微:(违法经营时间不足10日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白
勺)
责令停止经营;
2、一般:(违法经营时间不足30日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白
勺)
责令停止经营、罚款1万元以下;
3、严重:(违法经营时间超过30日、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白
勺)
责令停止经营、罚款1--3万元。

执法依据:1、《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四十七条:“经营无煤
炭生产许可证或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白勺企业白勺煤炭产品白勺,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白勺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白勺,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白勺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万元。


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
改第四项
关注我实时更新最
执法项目: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白勺。

执法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经营资格。

执法标准:
1、轻微:(违法经营时间不足10日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白
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以下;
2、一般:(违法经营时间不足30日、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白
勺)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10000元;
3、严重:(违法经营时间超过30日、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白
勺)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
4、特别严重:(查处后拒不改正、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白勺)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白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七十二条:“违反
本法第五十三条白勺规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白勺,责
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下白勺罚款,可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白勺,由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四十六条:“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白勺,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白勺罚款;情节严
重白勺,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白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