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政办公及其他生活用房面积统计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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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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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促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陕西省制定了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这些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同时,这些标准是我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在建设、评估和管理幼儿园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

幼儿园的设置应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在幼儿园选址时,应遵循以下规定: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同时,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等。

此外,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在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方面,规模分为6班(2轨)、9班(3轨)和12班(4轨),班级人数分为小班(3-4周岁)20-25人、中班(4-5周岁)26-30人和大班(5-6周岁)31-35人。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公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

园舍建设标准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

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建设用地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宜一次性征用。

建设用地面积测算见表1.幼儿园的员工,如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和财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

经费由幼儿园的举办者筹措,举办者应提供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以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幼儿园管理表格—1.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表.pdf

幼儿园管理表格—1.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表.pdf

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1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地址幼儿园电话目前等级邮政编码电子信箱主页网址办园性质办园形式教育部门办全日制集体办半日制自有民办寄宿制租赁其他部门办其它园舍产权性质国有其它名称电话姓名电话建园时间主办单位(人)园长定级时间注:下面还有2个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盖章)______ _园长签字___ ____ 上报人签字 ____联系电话:在园幼儿教职工情况 基础设施设备收费所 有 专 任 教 师 中 大 专 以 上 数 量其 他 收 费请注明项目 及 标准公办教师情况非公办教师情况来源幼 儿 人 均 室 内 活 动 面 积幼儿 人 均 室 外 活 动 面 积 大 型 体 育 器 械 数 量保 教 书 籍 数 量来源园 所 性 质办保健员数 量保杂 费 小 班 班 数 小 班 人 数中 班 班 数中 班 人 数大 班 班 数大 校 舍 面 积 园 舍 来 源园标准管理 幼儿园名称平 均月 工 资 班 人数占地 面积 (元 /人. 月) 费(元) 平均月工 资 合合幼 师 毕 业转 岗 培 训其 它 来 源 幼师 毕 业转 岗 培 训 其 它 来 源计计改建园 公 办1 24 1 43 260 12 12 2300 12 1000 570 2 50 3 8 55备注:1、办园性质填写“公办、部门或集体办、民办”中的一种。

2、办园标准填写“城市省级示范园、城市一类园、城市二类园、城市三类园、其它” 或“农村示范园、农村一类园、农村二类园、农村三类园、其它”。

3、园舍来源填写“新建园、利用布局调整改建园、小学附设园”。

4、管理费一栏请幼儿园(学前班)全称 园舍设备称 面积(平方米) 园 址 法人代表电话名 主办单位创办时间评估等级及时间 办园性质活 园长基本情况职称幼儿活动室 动 性年 学 业务专 长及 卫生间(厕所、盥 姓名 政治面貌别龄 历辅 洗室) 助 房电话手机邮箱寝室班 级 数 幼 儿 数保 健 室 晨检室 托 中班 大班总数小班总数2.5-3岁3—4岁4—5岁5—6岁班(学前班)隔离室幼 儿 园 用 地 面 积 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教职工基本情况专业合格 资格中 普师 人 本 初中项 总 目 职业中专幼师高中在编人数 其他室外活动场地 幼数 科证书 证计 绿化(美化)地 园 教 长 师 食堂餐 饮 用 房主副食库 炊事员休息间 保健员 保育员 炊事员 其他 更衣室 消毒室 洗衣间 幼儿园教 师 职 称情况 小教一级 小教二级名 称 件 数职称 中教高级 小教高级 无职称 总计大型玩具 玩 教 具人数 中型玩具 体育器材设计规模 现有规模 (人/班) 收费标准(人/月)(人/班) 未达到规模数超规模数托费(人/月)生活费(人/月)图书室(册)幼儿园活动、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使用面 编 号 间数编 间 数 使用面名 称积(㎡)主要功能 配备情况名 称主要功能配备情况号 积(㎡)1活动室及辅助用室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晨检室 活 动 室 医疗保健室 隔离室 午睡室(或寝室) 幼儿卫生间多功能活动室 音乐活动室 科学活动室 体育活动室 幼儿阅览室 图书资料室 消毒室 2 3 主副食加工间 配餐间 4 主副食库 教工厕所 值班室 5 6 7 家长接待室8 办 公 室 9 会议室10教具制作兼陈列室注:如有其它用房未在上列,幼儿园可在空各处择要填写。

幼儿园场地设计规范

幼儿园场地设计规范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年7月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二)规划设计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二)园舍建筑组成(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六、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按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其管理和教育教学的主要岗位的教职工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配足配齐。
七、经费保障
(一)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保证房屋修缮、设施添置更新等办园条件改善所需,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
2.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区域建设规划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3.楼房建筑不宜超过3层,托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1.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不低于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在办公用房中已设置教师办公室的,不再重复设置。
3.专用活动室在不低于规定面积前提下,由幼儿园根据情况设置。面积小计中按90m2计算。
4.带※的为选配用房。小计中不包括选配用房面积。
表3-2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3.室内设施设备
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并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及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
(1)活动室:活动室内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电子琴(电钢琴)、磁性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钢琴、计算机等设备。
单位:m2
规模
建筑形式
用地面积
生均用地面积
6个班
楼房
3962
22.01
9个班

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附件1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第一章说明第二章规划与布局第三章规模与设计第四章建设用地标准第五章园舍建设标准第一节园舍建筑组成第二节园舍建筑面积第三节园舍用房面积第四节园舍建筑标准第六章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一节总体要求第二节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三节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七章教职工配备标准附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江西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江西省城市幼儿园科学探索室配备基本标准4.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江西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第一章说明第一条本标准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含县城,下同)幼儿园,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办园条件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三条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现有幼儿园改扩建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新建城市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第二章规划与布局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2.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

3.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

幼儿园(班)基层统计报表制表机关:教育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填报单位:本表由独立设置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及独立设置学前班填报。

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幼儿班填入小学基8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幼基1-1 基本情况说明:1、省地县代码使用国标码;乡镇代码由县区编序;学校名称代码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乡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序。

2、类别栏填写:幼儿园,代码为“6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幼儿园,代码为“62”;独立设置学前班,代码为“69”。

3、办别填写:教育部门办,代码为“1”;集体办,代码为“2”;民办,代码为“3”;其他部门办,代码为“4”。

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

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

6、县镇幼儿园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幼儿园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幼儿园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代码为‘2’。

85 / 61.是否规范化学校: :1.是;2.否。

2.学校等级填写:0.未评级;1.国家级;2.省一级;3.地市一级;4.县区一级;5.不计校数教学点。

3.企业办学码填写:0.非国有企业办学;1.部属(中央)企业办学;2.省属企业办学;3.地市属企业办学;4.县区以下企业办学。

4.学校隶属关系填写:0.非直属学校;1.中央部属;2.省属学校;3.地市直属学校;4.县区直属。

5.是否乡镇中心幼儿园填写:0.非乡镇中心幼儿园;1.乡镇中心幼儿园。

说明:1.在电话号码“-”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2.校长、填表人只填汉字,不填代码;3“学校属性代码”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

幼基2 班数、学生数单位:人86 / 6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

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 - 首页 - 平和教育信息网

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一、指标解释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

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

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5.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6.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7.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1.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2.幼儿园填报本表。

3.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1.表内关系列1=列2+列3+列4+列5列1>=列6行01>=行02行01>=行03行01>=行04行01=行04+行10+行12+行14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行132.表间关系[基础基511].(行01,列1)<[基础基521].(行01,列1)基础基11112.政府购买学位数:是指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地方各级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学校购买的用以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位的数量。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

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表幼儿园规模标准类型6班9班12班用地面积(m 2)基本指标228733104280规划指标321546556010生均用地面积(m 2/生)基本指标12.7112.2611.89规划指标17.8617.2416.69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 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 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 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 2/生。

二、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幼儿园规模6班9班12班使用面积(m 2)基本指标117116672123规划指标134519122425建筑面积(m 2)基本指标180225653266规划指标224231874042生均建筑面积(m 2/生)基本指标10.019.509.07规划指标12.4611.8011.23注: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 计算计算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用房名称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用面积标准类别标准类别6班9班12班间数间数 面积小计面积小计 间数间数 面积小计面积小计 间数间数 面积小计面积小计活动室活动室50 基本指标基本指标 6 300 9 450 12 600 60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6 360 9 540 12 720 卧室卧室40基本指标基本指标6 240 9 360 12 480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6 240 9 360 12 480 卫生间卫生间15基本指标基本指标690913512180规划指标规划指标6 90 9 135 12 180 衣毛储藏室 9基本指标基本指标 6 54 9 81 12 108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6 54 9 81 12 108 多功能活动室动室基本指标基本指标 112011501180规划指标规划指标1 120 1 150 1 180 专用活动室30基本指标基本指标 2603 904 12045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2 90 3 135 4 180 小计小计基本指标基本指标86412661668规划指标规划指标95413911848注:如卧室与活动室完全分开单独设置,活动室的使用面积基本指标不宜小于54平方米,规划指标不宜小于6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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