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会展备案变更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川市监规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10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27日省局第7次局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备案办理第一节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备案第二节食品摊贩、群体性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备案第三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入网服务提供者备案第四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第四章食品经营信息报告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食品经营行为,加强食品经营备案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以下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有关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及非食品经营者的备案,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一)食品小经营店;(二)小食堂;(三)食品摊贩;(四)群体性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五)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六)入网服务提供者;(七)从事冷藏冷冻等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鼓励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改善条件,依法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者,不需要再取得食品小经营店、小食堂备案。

对商务局备案申请报告

对商务局备案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商务局领导:为了规范我公司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司促销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大型促销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开业促销活动备案手续。

以下为具体申请报告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 法定代表人:张三3. 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4. 经营范围:零售、批发、餐饮服务等5. 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6.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三、备案申请事项1. 开业促销活动(1)活动名称:盛装开业,惊喜连连(2)活动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3)活动地点:XX有限公司门店(4)活动内容:- 新品上市,全场5折优惠- 购物满XX元送精美礼品- 消费者凭邀请函可参与抽奖活动,奖品丰厚- 现场设有美食区,提供免费试吃2. 备案原因本次开业促销活动是我公司开业以来的首次大型活动,旨在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为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特向贵局申请备案。

四、活动保障措施1. 安全保障:活动期间,公司将加强安保力量,确保活动现场秩序井然,防止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2.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产品质量保证:活动期间销售的商品,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确保消费者放心购买。

4. 售后服务:活动期间,公司将设立售后服务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售后服务。

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期间应对措施及时、有效。

五、预期效益1. 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2. 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盈利能力3. 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商品和服务4.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六、结语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开业促销活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贵局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安全、顺利进行。

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资格办事指南

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资格办事指南

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资格办事指南一、背景介绍特许经营是指授权方(特许人)将其商标、商号等特许权利授予他人(特许人)使用的一种商业模式。

在我国,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需要经过商务部审批,以保护国内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

商务部审批外商投资从事特许经营的资格办事指南的制定旨在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二、审批程序1.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需向当地商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授权协议、商标注册证等。

2.领取申请编号:商务部门收到申请并受理后,将核发申请编号,并通知申请企业。

3.组织评审:商务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授权协议、商标权等进行审核,以确定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审批决定:商务部门依据评审结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许经营资格进行审批决定,并予以书面通知。

5.领取特许经营资格证书:商务部门对经审批通过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特许经营资格证书,并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6.监管和督导:商务部门将对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督导,并对不符合规定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撤销资格等处理。

三、申请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2.授权协议:授权协议需详细规定特许权的内容、范围、期限等。

3.商标注册证明: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特许使用商标的注册证明,以证明其合法权益。

四、审核标准1.合法合规:外商投资企业的特许经营行为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2.公平竞争:特许经营不应扰乱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商务部门将评估申请企业的经营模式和预期影响。

3.品牌价值:商务部门将评估特许经营的品牌价值、知名度,以确保特许经营的商业价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审批时限商务部门将于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审批工作,并及时通知申请企业审批结果。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更多信息或者进行实地考察等),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6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四川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一)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二)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三)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并申请政府进行投入且政府投入额度低于50%,企业拥有建设、运营权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制定的省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6期《核准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四川省入川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及备案流程和资料(重要)

四川省入川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及备案流程和资料(重要)

四川省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第二版)四川省建设厅二00九年三月前言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8]24号)要求,运用计算机、互联网、数据库、加密锁身份认证等信息技术,对省外入川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应用系统。

企业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省外入川企业网上备案申请、年度核验、证书变更等业务的办理;可以实时查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业务审批意见等信息。

管理部门运用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在网上审核、审批省外入川企业资质备案业务;下发文件通知,发布行业资讯等,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方便用户数据录入与上报,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了简洁、直观的操作界面,使软件更加用户化。

同时,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手册,用户在使用中遇有困难可随时查阅。

目录1。

系统运行环境 (3)1。

1系统支持 (3)1。

2最低硬件配置 (3)1。

3设置IE (3)1.4系统登录 (4)2.系统操作指南 (4)2。

1温馨提示 (5)2.2文件通知 (5)2。

3审批查询 (5)2.4信用查询 (5)2。

5资料备案 (6)2.5。

1确认年份和申请业务名称 (6)2.5.2填写企业基本资料 (7)2.5.2。

1企业资质信息 (7)2。

5.2.2企业基本情况 (8)2。

5。

2.3企业负责人 (8)2。

5.2。

4企业简历 (9)2.5。

2。

5企业市场行为 (9)2。

5。

2。

6企业专业人员 (9)2。

5。

2。

7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11)2。

5。

2。

8企业数据上报 (11)2。

5.2.9报表打印 (12)2。

6 年度核验 (13)2。

7 在建工程与动态反馈 (13)2.8咨询平台 (14)1。

系统运行环境1。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商务厅(以下简称商务厅)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商务厅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务行政许可,是指商务厅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商务行政许可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商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是指对本机关和下级商务行政机关实施商务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对被许可人从事商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督、权责一致、权责相当以及指导与查处相结合、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纠错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的工作机构(以下称厅行政审批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依法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商务厅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厅法制工作机构)、商务厅各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统称厅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厅纪检监察机构)是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依照行政许可开展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责任。

四川省商务厅会展备案办事指南

附件2:
四川省商务厅
会展备案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第十九条:(一)以四川省名义在国内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的,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招展前信息发布前15日内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举办须经审批的对外经济合作及其他国际会展,主办单位应当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在会展信息发布前30日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举办除本条第(一)、(二)项规定外的其他会展,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信息发布前10内向举办地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条件
以四川省名义在国内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会展备案登记表》(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或在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领取);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部门同意作为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合作的文件资料;
(四)会展活动实施方案;
(五)会展场馆租用协议或使用证明等;
(六)举办须经审批的会展,应当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二)省商务厅依法予以备案,出具签章的《四川省会展备案登记表》;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028)8322178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街7号
投诉电话:省商务厅(028)83220487 83224046 网址:省商务厅:。

商务局备案变更申请报告

尊敬的商务局领导:您好!我单位(单位名称)成立于XXXX年,注册地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自成立以来,我单位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现向贵局申请办理以下备案变更事宜,特此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如下:一、变更事项1. 注册资本变更: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原注册资本数额),现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增加数额),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变更后注册资本数额)。

2. 注册地址变更:原注册地址为(原注册地址),现拟变更注册地址为(变更后注册地址)。

3. 经营范围变更:原经营范围为(原经营范围),现拟增加经营范围为(新增经营范围)。

二、变更原因及依据1. 注册资本变更原因及依据: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2. 注册地址变更原因及依据:原注册地址因业务发展需要,已无法满足公司运营需求。

为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变更后注册地址)。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合规性。

3. 经营范围变更原因及依据:为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决定拓展业务范围。

新增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贵局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三、变更后的相关情况1.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变更后注册资本数额),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变更后注册地址),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运营管理。

3.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变更后经营范围),有利于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承诺事项为确保变更事项的顺利进行,我单位承诺如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商务部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企业用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二零一七年三月目录1. 统一平台门户 (2)2. 首页 (6)3. 我的业务 (11)4. 新增业务 (15) (15)1.1. 行政许可事项 (15)1.2. 其他服务事项 (30)5. 账号管理 (31)6. 修改密码 (32)7. 系统设置 (33)1.统一平台门户1.功能描述通过商务部网站或各已纳入统一平台业务应用进入统一平台登录页,可根据账号情况选择登录方式:(1)没有业务账号也没有统一平台账号可以先申请统一平台账号进行登录(2)企业进行企业备案在备案的同时也能同步获取统一平台账号。

(3)业务应用已对接统一平台且登录账号为CA用户的可点击使用CA获取账号,输入密码即可登录到大厅。

(4)业务应用已对接统一平台也可通过快捷登录,选择业务应用模块,使用原业务应用用户账号登录进入原来业务应用。

用户忘记密码可通过注册邮箱找回,没有注册邮箱的可联系客服重置密码。

2.操作统一平台登录页面:使用CA业务应用快捷登录新申请忘记密码2.首页1.功能描述登录验证成功后,进入首页,首页分为我的事项和常用功能,可以查看在办事项和已办事项,增加常用的业务应用,方便业务办理,可设置默认应用。

2.操作在办事项查看已办事项增加应用进入业务应用3.我的业务1.功能描述常用业务应用列表,可增加业务应用到常用功能,登录后直接进入业务应用页面。

2.操作增加应用进入业务应用4.新增业务1.1.行政许可事项5.1.1.事项预约1.功能描述企业用户使用该功能填报行政许可事项预约。

商务部19类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合作、服务贸易、综合业务等六大类分类。

其中一部分事项在统一平台中填报,一部分事项在跳转到业务应用中填报,系统提供了跳转链接,跳转到业务应用需先绑定业务应用账号或申请业务应用账号。

各事项填报源具体见下表:18016 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统一平台18017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业务应用18018 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审批和内销审批统一平台18019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统一平台2.操作19类事项列表页面:直接在统一平台填报事项申报页面:有业务应用,未绑定业务应用或未申请业务应用帐号页面:有业务应用,并且绑定了业务应用帐号:5.1.2.我的事项1.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后可以查看本企业填报的事项办理情况,对于未上报的申报事项可以修改和删除,对已上报的申报事项只能查看。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4.05.11•【文号】商务部令202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四年第2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4月26日商务部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文涛2024年5月11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四章信息报告第五章监管和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

本办法所称特定项目,是指在与我无外交关系或者外交关系降级的国家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工程项目、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以及按照《条例》规定确定的其他特定项目。

特定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为一般项目。

第三条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管,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规范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和信息报告的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不得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应当遵守项目所在国(地区)法律,加强风险防范,避免不正当竞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四川省商务厅
会展备案变更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第二十四条:招展信息发布后,主办单位变更会展名称、内容、时间、地点等主要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告之参展单位,并在5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备案。

二、申请条件
以四川省名义在国内举办会展或者省际间联合举办会展,招展信息发布后,主办单位变更会展名称、内容、时间、地点等主要事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三、申报变更材料
(一)《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可在四川省商务厅网站下载或在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领取);
(二)变更后的会展活动实施方案;
(三)相关事项变更后的文件资料;
(四)有关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专业机构同意会展活动主要内容变更的意见、批复或者相关说明。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二)省商务厅依法予以备案变更登记,出具签章的《四川省会展备案变更登记表》;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协调处(028)8322178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街7号
投诉电话:省商务厅(028)83220487 83224046
网址:省商务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