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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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第1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我省律师担任“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促进落实顾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 2 条“一村(社区)一顾问”,是指根据相关的遴选制度,为村(社区)普遍配备法律顾问的工作,一定语境下亦指经遴选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 3 条本指引主要适用于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参照执行。

第 4 条开展“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主要依据与所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兼顾相关国家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村规民约。

第 5 条“一村(社区)一顾问”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干部、村(居)民等,通过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确定顾问关系。

第 6 条“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服务的宗旨,不仅限于帮助服务对象规范管理、维护合法权益,还应担负起普遍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着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国根基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第 7 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按照遴选制度确定后,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服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之前已经与村(社区)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且双方均一致同意继续延续的,可以保持原状。

第 8 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顾问律师;服务范围;顾问期限;顾问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工作方式;工作协作;顾问工作基本要求及行为约束;顾问合同解除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等。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4篇)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4篇)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一、制度概述社区法律顾问是指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他们负责解决社区居民在法律方面的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二、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社区法律顾问要及时向居民提供各种法律咨询,解答居民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权益。

2. 协助居民解决纠纷:社区法律顾问要协助居民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推动纠纷的妥善处理和解决。

3. 参与社区事务: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社区各项事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4. 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社区法律顾问要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社区法律顾问的岗位要求1. 法学专业背景:社区法律顾问要具备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熟悉社区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2.良好的沟通能力:社区法律顾问要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向居民解释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

3. 法律服务经验:社区法律顾问要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处理法律纠纷的程序和技巧。

4. 亲和力和责任心:社区法律顾问要具备亲和力和责任心,能够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 团队合作能力:社区法律顾问要具备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和相应机构进行有效的协作。

四、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流程1. 居民咨询: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面等方式向社区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问题。

2. 问题分析:社区法律顾问要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了解具体情况和需求。

3. 法律解答:社区法律顾问要向居民提供准确、详细的法律解答,帮助他们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权益。

4. 特殊问题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社区法律顾问要协助居民制定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陕司通〔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司通〔2017〕37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省司法厅经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就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选派、参与办理重大群体性案(事)件以及考核评估等问题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司法厅2017年3月31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第一条为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现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

第二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要求,按照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第三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办)司法所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法律顾问合同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脱贫致富项目健康发展,参与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要求参加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开展服务需要的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技能和水平。

第六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应当耐心细致、认真负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有理有节地处理并化解矛盾纠纷。

第七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当严谨、客观地告知对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律师协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已经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现将《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任务、服务范围和服务费用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保障我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保证服务质量,并使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业规范和行政管理文件的规定,结合温州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农村法律顾问,是指律师在各级政府的大力倡导和组织下,依法接受行政村、社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农村基层组织的委托和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方(聘请方)提供有关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不得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但可以辅助律师处理农村法律顾问事务。

第三条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农村法律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四条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分为享受财政补助、无偿、有偿等三种方式。

有偿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向农村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可以根据服务的程度,获得适当的财政补助。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工作联系制度。

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

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

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

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

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 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二。

一四年^一月目录一、广东省规范性文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2、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10)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指导意见 (17)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 (20)5、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指引(试行) (24)6、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27)7、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知................................................. (28)8、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利益冲突处理工作指引(试行)359、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 (37)10、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试行) (40)11、村(社区)法律顾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引(试行) (43)12、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 (45)13、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一) (46)14、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参考式样二) (47)15 、律师台签参考式样 (48)16、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和工作日志指引(试行) (49)17 、村法律顾问工作日18、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帐 (52)19、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53二、深圳市规范性文件 (54)1、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54)2、附件1深圳市司法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小组 (63)3、附件2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虽化考核指标 (64)三、南山区规范性文件 (68)1、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办公室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第二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68)2、附件1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71)3、附件5南山区“三官一师”进基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之四 (79)4、附件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虽化考核指标 (85)四、其他地区规范性文件891、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892、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96)3、珠海市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103)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XX] 42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旨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提高村级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以下目标:1.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提高村民法律素养;2.帮助村级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3.完善村级法律服务体系,满足村民基本法律需求;4.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1.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定期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

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村民提供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咨询,帮助村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3.参与村务管理:协助村级组织制定合法合规的村规民约,参与村务决策,确保村务管理依法进行。

4.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调解,通过法律途径引导村民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开展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工作方式1.定期服务: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村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时间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安排。

2.预约服务:村民可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法律服务,顾问律师根据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3.线上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普及等服务。

4.协作服务:与当地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四、工作保障1.组织保障:成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2.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3.培训保障:加强对顾问律师的培训,提高其法律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4.考核保障: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顾问律师给予表彰奖励。

5.宣传保障: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提高村民对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事务,加强社区两委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社区两委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特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社区有关事务,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第三条本社区法律顾问是本社区外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

本社区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社区事务相关法律问题有一定处理能力。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本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等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接受本社区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第五条本社区居民有需要可以文字或口头的方式随时(当面或电话)向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要求,法律顾问提供的解答、咨询意见或法律信息仅供咨询人参考。

第六条凡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文本或其他文书,均应在该文本签字生效之前送审,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适当提前,为法律顾问留有必要合理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法律顾问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须在本社区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处理。

法律顾问的任何审查意见均为参考意见,有关人员应当认真考虑,如认为不妥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不予采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探讨。

第八条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要享有下列权利:1、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

2、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档案资料。

3、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

4、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观点。

第九条法律顾问应确保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本工作制度经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呈逐年增加之势。

为加强农村法治工作,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二、目的本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向农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农民权益,促进依法治理,推动“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一)选聘法律顾问各村选聘1-2名律师、人民调解员或有法律专业知识且热心公益的村民作为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并协助村委会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二)法律顾问工作内容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要协助村委会制定法律咨询服务计划,建立咨询服务机制,积极向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2. 协助解决纠纷:法律顾问要积极了解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现实困难,协助村委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协商解决各种与法律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3. 参与村委会法律工作:法律顾问要协同村委会工作队或镇/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宣传、监督、服务等工作,协调处理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相关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法律服务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同时加强培训,提升法律顾问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工作效果评估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后,实施长效跟踪和效果评估,协助村委会将其工作情况纳入“两委”考核和法治村评选等工作中,对工作效果好的村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进行督促整改。

五、总结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的法律问题,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同时,还可以开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模式,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律师等专业人才积极服务农民,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工作的相关问题及应对措施1. 法律顾问的能力和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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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公众知晓度,扩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监督信息等情况。

第三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实行悬挂《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宣传海报和印制便民服务卡等制度。

第四条公示牌公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执业机构、联系电话(含手机)、电子邮箱以及执业机构的地址等内容。

第五条公示牌公示的监督信息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现场服务的时间,负责监督指导的司法行政部门的名称和联系电话等。

第六条公示牌公示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五个方面。

第七条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统一全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格式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台签。

第八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应当悬挂在村居委办公楼门口及周边显眼位置或者村务公开栏等村居民经常关注的地方。

第九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发生人员变更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村(社区)及时更换《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

第十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摆放台签。

第十一条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统一印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公益服务海报张贴在辖区村(社区)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为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印制便民服务卡,正反两面包括便民服务卡名称、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服务内容。

便民服务卡应放置在村(委)会或其它公共场所供群众取用。

律师开展现场服务时,应放置便民服务卡。

第十三条本指引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4年7月30日发布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参考样式一:
说明:1、规格:长50cm,宽30cm;2、整体颜色由深蓝色(CM100)与白色相间构成;3、左上角放置司法行政徽;4、公示的内容:律师的姓名、手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简要描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参考样式二:
说明:1、规格:长50cm,宽30cm;2、整体颜色由深蓝色(CM100)与白色相间构成;3、左上角放置司法行政徽;4、公示的内容:律师的姓名、手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简要描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律师台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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