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制度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三篇)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粗加工间的工作效率、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粗加工间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粗加工相关工作的员工,包括生产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和监督人员等。
第三条粗加工间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安全环境、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等方面。
第四条粗加工间的工作目标是按照生产计划和标准工艺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并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粗加工间的工作原则是有序、高效、安全、节约。
第六条粗加工间的管理依据是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管理承诺。
第二章工作安全环境第七条粗加工间应保持整洁和安全,确保通道畅通,以便员工能够安全、快速地进出。
第八条粗加工间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九条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第十条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严禁吸烟、喧哗和其他会危及工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危险或有爆炸风险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使用。
第十二条粗加工间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员工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三条粗加工间的操作规程应根据产品特性和工艺要求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发给操作人员。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评估,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变工艺流程。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工具设备等。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相关人员。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清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技能比赛,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章设备维修第二十条粗加工间应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和预防性维修方案。
第二十一条设备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熟悉设备操作手册,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二十二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根据维修计划和设备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
粗加工管理制度规定

确保粗加工过程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提高产品竞争力,降 低生产成本。
适用范围及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包括生产线工人、设备操作人员、质 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
管理原则与要求
01
02
03
04
质量第一
粗加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质量 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节能减排技术应用
01
节能技术应用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02
减排技术应用
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环境的
影响。
03
温室气体控制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推广低碳技术和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
资源循环利用策略推广
废弃物回收利用
建立废弃物回收制度,对可回收的废弃物进行 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03
粗加工原材料管理
原材料采购要求
01
供应商选择
选择有良好信誉和稳定供货能力 的供应商,确保原材料质量可靠 。
采购计划
02
03
采购合同
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 合理的采购计划,避免原材料积 压和浪费。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原 材料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 等条款。
验收标准及程序
验收标准
02
03
检验记录与报告
对检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生成检验 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不合格品标识与隔离
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防止与合格品混 淆或误用。
原因分析与处理
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制定相应的处 理措施,如返工、报废等。
粗加工管理制度范文(6篇)

粗加工管理制度范文一、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域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不得交叉使用。
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要离地离墙。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六、粗加工完后的食品原料沥水后再移入烹调间待加工。
七、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及时清洗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餐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八、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粗加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粗加工过程中的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粗加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进货检验、粗加工作业过程、产品质量检验等。
第三条定义1. 粗加工:指将原材料进行初步加工、分解,使之能适应后续加工或其他用途的过程。
2. 员工:指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劳动者。
3. 管理人员:指本企业具有管理职责和权限的人员。
4. 产品质量:指产品在设计、制造、加工、运输、使用等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的良好特性。
第二章原材料进货检验第四条进货检验职责1. 进货检验由质量部门负责,质量部门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检测小组。
2. 进货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和标准。
粗加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粗加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粗加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粗加工作业的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粗加工作业指的是对原材料进行初步处理,将其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切割、研磨、冲压等操作。
第四条管理原则: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第五条形成安全文化,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安全奖惩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附件由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资源和资金。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安全工作,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私自改变设备设置。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应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条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过相应的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加工设备必须接受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加工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开展未经授权的维修与改造,禁止私自分配和操作工具设备。
第五章应急处理措施第二十条发生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确保员工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粗加工管理制度

粗加工管理制度
粗加工管理制度是指对粗加工生产过程进行规范和管控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粗加工生产过程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
1. 生产计划管理:制定粗加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物料采购、仓储等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 工艺流程管理:明确粗加工工序和工艺流程,建立标准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操作规范、工序连贯。
3. 机台设备管理:保养和维护粗加工所需机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并做好设备维修计划和备件储备。
4. 原材料和物料管理:对进入粗加工车间的原材料和物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5. 人员管理:培训和指导粗加工操作人员,确保其操作熟练和安全意识,做好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6.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7. 生产效率监控: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和生产效率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8. 安全环保管理:建立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防范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环保。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粗加工管理制度,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粗加工管理制度

粗加工管理制度一、概述粗加工是产品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提高粗加工环节的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粗加工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权限1. 产品质量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粗加工管理制度,并对粗加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
2. 粗加工班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班组成员进行粗加工作业,并对作业质量负责。
3.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三、作业准备1. 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报修并标记。
2. 准备所需物料和工装,确保与生产任务一致。
四、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参与粗加工作业。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对于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态出现异常的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
五、设备维护1. 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 操作人员要按照设备保养要求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六、质量控制1. 粗加工过程中,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于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处理,记录并分析原因,制定和执行纠正措施。
七、安全管理1.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 操作人员必须对操作区域进行及时清理和整理,确保无障碍物存在。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八、培训与评估1. 对于新入职员工,应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
2.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九、改进与完善1. 对于粗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2. 定期进行管理制度评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即为粗加工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粗加工环节的管理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5篇)

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
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年月日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种用于确保粗加工切配操作安全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减少切配过程中的事故和伤害,并确保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1. 设立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定谁负责执行和监督切割操作。
此外,还应确定责任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
2. 培训和教育:对所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了解切割操作的危险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这包括正确的操作方法、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和安全规程。
3. 安全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停机装置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
粗加工管理制度(5篇)

粗加工管理制度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1、肉类加工:⑴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⑵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⑶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⑷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⑸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2、蔬菜加工:⑴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⑵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
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涤后的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⑶腐烂的蔬菜、瓜果不得食用。
五、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
下班后必须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沟渠畅通。
六、清洗加工好的食品原料必须用食品级的容器或塑料袋盛装,放置在货架上,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粗加工管理制度(2)是指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对粗加工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它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1. 生产工艺控制:包括制定生产工艺流程、标准操作规程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规定的工艺要求。
2. 原材料控制:对进入粗加工环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筛选,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作业规范:制定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确保作业过程的规范和标准化。
4.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5. 质量控制:通过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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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凉菜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加工和使用。
2、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凉菜间前应在专间预进内进行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易戴口罩。
3、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4、操作前在无人的情况下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凉菜间的工具、容器、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保持清洁。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
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配置好的凉菜如有剩余,不能再作凉菜供应。
8、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
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9、操作过程中,注意刀、砧板、抹布和手的清洗、消毒,每加工配置完一种食品或在制作另一种食品前,对上述用具和手进行清洗。
10、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做好刀具、砧板、容器、抹布的清洁消毒,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整齐,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加工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主动公示本经营诚信建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留样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
⑴重大活动接待期间;⑵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⑶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⑷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50人者;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冰箱。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
不得特殊制作。
对于餐饮服务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于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4、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5、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
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加工前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
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湿存放。
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每月至少集中培训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工作。
2、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食品相关产品(如消毒餐具、一次性餐盒等);(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赁证。
购物赁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各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食品安全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5、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不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同等5条;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8、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9、采购畜禽肉类的:(1)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2)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0、采购乳制品的,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使用前核查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予入库使用。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