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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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专业综合评议指标体系及内涵说明

校内专业综合评议指标体系及内涵说明

校内专业综合评议指标体系及内涵说明(说明:本体系表为参照用表,其中各项指标、分值及测算方法等将根据每年教学改革及学校发展进行变化调整,具体以当年方案为准)一、校内专业综合评议指标体系本科专业状态监测指标体系二、指标内涵及核算方法1.“录取志愿率、严格就业率、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合格率”等各二级指标均考察最近一届的实际状态数据;“师资结构与数量”中的各二级指标均考察当前时点的实际状态数据;“教学与教研水平”考察最近一学年的实际状态数据;“评教数据、体质健康达标率”考察最近一次的反馈采集数据。

2.“录取志愿率”是指专业录取新生中填报本专业的学生第一志愿录取率。

“严格就业率”是指专业毕业生的“年终协议就业率”和“升学、出国率”之和。

3.专业教师应为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的学院专任教师,也可以理解为从事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不包含大学英语、数学、体育、思修等公共课教师,原则上一个专业教师只归属于一个专业,两个外聘教师按一个算。

若存在教师因新聘或未分配等跨专业无法划定情况,则在计算相应分值时,按以下权重进行计算:仅从事一个专业教学的教师,在该专业的计算权重为1;有一个主专业、一个辅专业的教师,在主专业的计算权重为0.6,在辅专业的计算权重为0.4。

教师所跨辅专业只能一个。

近两年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每年不少于32 课时的“双肩挑”人员,按 0.5 人计(以下第 4、5 款以此方法计)。

4.“副高以上职称及博士学位人数折合占比”按以下方式核算:正高级职称4 分/人,副高级职称2 分/人,博士学位2 分/人,若有教师同时拥有职称和学位的,可累计得分;以上三者得分之和除以专业教师总人数为该项指标得分。

在此基础上,若当前尚无学校确认的专业负责人(含代理负责人),扣减0.5 分。

5.“生师比”按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除以专业教师总人数计。

6.“评教数据”中包含的学生评教按当前所有专业教师近一学期学生评教得分在全校排名数的平均值计。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解读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解读

观察点:
2.1.1 专业师生比
教育部规定的 专业类合格标准
要求事项
1. 专任教师专业身份的唯一性; 2. 聘请校外教师的学校人事部门记录(协议或合同); 3. 统计近五年内每一(学)年的专业生师比。
定量
02
师资队伍
2.1
师资结构
观察点:
2.1.2 专业教师结构
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45岁以下专任教师-博士学位-50% 专业教师学位(业)相关度或 5年以上行业从业经历-75% 主讲教师高级职称-40% 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说明
1. 统计最近一(学)年的数据; 2. 企业行业兼职教师应在近五年 内参与到专业教学中,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入。 企业行业兼职教师比例计算方 式 : 企 业 行 业 兼职 教 师 人 数 / (企业行业兼职教师人数 + 专 业专任教师人数)。
定量02师资队伍21师资结构观察点:
2.1.3 具有行业背景教师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解读
苏州大学 冯志华
2018年9月19日
“五位一体”评估体系
专业认证 专业评估
状态数据 常态监测
院校评估
国际评估
自我 评估
本科专业是本科人才培养最小的战略单元 本科专业是本科人才培养最大的战术单元
目录
Contents
1 2 3
4
评估工作基本原则 评估周期和专业确定方法 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工作程序
课程群(或模块)方向明确、设 置合理,相关性强
说明
1. 根据本专业最近一个学年度的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说明; 2. 提供连续4年的本专业本科人才 培养方案。
04
培养过程
4.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更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更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是用来评估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质量的一系列标准和准则。

这个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教学管理、教学过程、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等六个方面的指标。

下面对这些指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教学管理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中的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课程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管理等方面。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流程,以及是否能够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地执行和教学质量的监控。

第二,教学过程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教学过程,包括教学环境、教学方法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能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适合的教学方法,教师是否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教学过程是否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三,师资队伍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中的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有合适的师资队伍,教师是否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以及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和教学研究。

第四,教学资源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中的教学设施、教学材料和教学技术等方面。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能够提供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学材料,以及是否能够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学生发展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中的学生培养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能够提供良好的学生培养环境和支持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

最后,质量保障方面的指标主要关注高校本科教学中的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评估体系。

这些指标主要评估高校是否能够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机制,包括对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估和改进等方面。

总体而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关注了高校本科教学的方方面面,旨在通过评估指标体系的有效运用,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3.双师型教师、具有行业企业背景、具有工程背景(适用于工科专业)的教师人数与比例。
3.专业教师:指承担专业课的专任教师,包括全校各单位承担该专业的人员,但不得跨专业统计。
4.教师培训进修:指学年学校派出进行培训和进修教师的情况,其中,培训含校内组织的集中专项(如新教师等)短期培训。境内:教师在大陆地区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境外:教师在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交流教师:指学校派出的到境内外进行三个月及以上访问的教师情况(含孔子学院外派老师),即出访情况。
2.2教师教学投入
1.学院激励教师投入本科教学的制度、措施和效果。
2.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教授为本科生以及为低年级本科生授课比例;高级职称教师主讲专业核心课程的比例。
3.教师主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发表教改论文、获得教学成果奖情况。
4.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教师境内外培训进修和交流4、攻读博士学位、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等情况。
4.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与效果。
1.2毕业要求
1.专业的毕业要求2以及覆盖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规定内容的情况(适用于工科专业)。
2.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情况。
2.教师队伍
2.1 数量
与结构
1.学生与专业教师3的比例。
2.专业教师的年龄、职称、学位、学缘结构;专业教师学历中至少有一个属于相应专业类学历的情况(适用于工科专业)。
5.教师各教学环节规范的执行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学事故情况。
6.专业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2.3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1.教师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情况。
2.教师主持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情况,以及将科研资源、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教学资源的情况。

教育部 本科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部 本科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部本科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本科教育的审核评估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本科教育的质量,教育部已经制定了一套本科专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包括培养目标的合理性、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培养目标的具体性等。

二、课程设置方面:包括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结构合理性、教学内容的实用性等。

三、教学质量方面: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性、教师素质的高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等。

四、实践教学方面:包括实践教学的组织、实践环节的质量、实践能力的培养等。

五、教学资源方面:包括教学设施的完善程度、教学设备的先进性、教学资源的共享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审核评估,可以全面地评估本科专业的质量,并为今后的教育改革提供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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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

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

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要求解读1.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情况、办学条件和资源配置、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学生成果和毕业生就业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教学质量水平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2.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和学科建设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科研实力和学科发展水平。

3.社会服务与社会影响力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社会服务水平、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履行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关系和社会形象。

4.机构管理与内部质量保证方面的指标: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质量管理与保障机制等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学校的内部管理水平和保证教育质量的能力。

以上指标体系是评估学校合格性的基本要求,体现了“质量为本、人才为本”的办学理念。

它是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指导工具。

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解读如下:1.评估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全面性,能够客观反映学校的整体实力和质量水平。

2.评估指标要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能够为学校提供明确的办学方向和改进措施。

3.评估指标要具有可比性和稳定性,能够实现不同学校之间的横向比较和纵向跟踪。

4.评估指标要具有时效性和前瞻性,能够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和需求。

5.评估指标要能够兼顾学校的特色和差异,鼓励学校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

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多方合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学校自我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结果的监督和指导。

学校应加强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主动开展内外部评估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社会各方要积极参与评估工作,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监督与评价,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总之,本科高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深入评估和全面改进,才能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目标,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是用于评估和衡量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的一套综合性指标体系。

它是学校和教育部门进行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能够有针对性地对本科专业进行合理、全面的评估,促进本科教育的质量提升和学科发展。

一、专业定位及发展目标1.专业定位:明确本科专业的学科门类、方向、特点和特色,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方向。

2.发展目标:确定本科专业的发展目标,包括学科发展、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目标。

二、专业设置及师资队伍1.专业设置:考察专业设置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包括专业设置范围、专业方向、专业与专业之间的关系等。

2.师资队伍:评估教师数量、学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关注专业师资队伍的结构和素质。

三、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1.课程设置:评估专业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完善性,合理的课程设置能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科知识和实践能力。

2.教学内容:考察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时代性,对应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实践需求,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变化和工作需要。

四、教学资源与实践环节1.教学资源:评估教学资源的丰富性和先进性,包括实验室、图书馆、科研设备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条件。

2.实践环节:评估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和职业发展机会。

五、学生素质培养和评价体系1.培养目标:评估学生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定学生培养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培养能力。

2.评价体系:评估学生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包括考试评价、论文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

六、质量管理与质量指标1.质量管理:评估本科专业建设的质量管理机制和体系,包括课程审核、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等。

2.质量指标:确定本科专业建设的质量指标体系,包括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学科建设等指标。

七、社会影响与科研成果1.社会影响:评估本科专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包括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认可度等。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1 学校定位1.2 领导作用1.3 人才培养模式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2.2 教育教学水平2.3培养培训3.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3.2 经费投入4.专业与课程建设4.1 专业建设4.2 课程与教学4.3 实践教学5.质量管理5.1 教学管理队伍5.2 质量监控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6.1 学风建设6.2 指导与服务7.教学质量7.1 德育7.2 专业知识和能力7.3 体育美育7.4校内外评价7.5 就业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2345678910附2: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基本要求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是: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达到1: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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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
注:本评估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6个观测点,另加一个附加项目。

评估针对各项观测点进行A、B、C等级评价,所有26个观测点中获得16个及以上A级且无一个C级则评估结果为“通过”,26个观测点中获得A级评价的低于16个且无一个C级、或获得A级评价高于16个但获得C级不多于2个则评估结果为“暂缓通过”,否则评估结果为“不通过”。

评估结果为通过的专业若获得A级不少于23个则评为“五星级”专业,获得A级少于23个但不少于19个则评为“四星级”专业,否则评为“三星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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