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经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家乐经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农家乐所有经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服务员、厨师、安保人员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经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农家乐事业,服从管理,团结协作。
第四条经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内容。
第五条经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农家乐形象,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
第六条经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态,着装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管理人员1. 负责农家乐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制定并实施农家乐经营计划,确保完成经营目标;3.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4. 定期检查农家乐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5. 负责农家乐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八条服务员1. 热情接待游客,引导游客参观农家乐;2. 负责游客的入住、退房手续办理;3. 保持农家乐环境卫生,为游客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4. 配合管理人员处理游客投诉,及时解决问题;5.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九条厨师1. 严格按照食谱要求,制作符合游客口味的菜品;2. 保持厨房环境卫生,确保食品安全;3.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烹饪技能;4. 配合服务员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安保人员1. 保障农家乐的安全,维护秩序;2. 监督游客遵守农家乐规定;3. 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安全;4. 参加岗前培训,提高安保技能。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农家乐应定期组织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农家乐应建立考核制度,对经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经营人员,农家乐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农村农家乐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农家乐经营管理制度一、农家乐的经营模式农家乐经营的模式主要有直接经营模式和合作经营模式两种。
直接经营模式是指由农户自行出资建设、经营的农家乐,其收入全部归农户所有。
合作经营模式是指由政府、企业或旅游公司与农户合作开发经营农家乐,其收入由双方根据合同所定比例分成。
二、农家乐的经营管理制度1、市场定位机制明确农家乐的市场定位,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确定明确的发展方向,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树立农家乐品牌形象,使农家乐赢得更多的游客信赖。
同时,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心理。
2、产品开发机制要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加强产品创新开发,丰富农家乐产品种类和内容,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可以通过丰富的民俗文化体验、参与农事活动、品尝特色农家菜等方式,提升农家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管理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农家乐的安全和卫生。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舒适的环境,增强游客体验,促进游客忠诚度。
4、财务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利润水平。
加强资金管理,妥善处理资金流转,增加经营资金。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5、营销推广机制加强农家乐宣传推广,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利用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同时,与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开展合作,拓展市场机会。
6、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家乐经营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处理好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7、风险防范机制面对市场风险,要有应对的预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要加强保险意识,为经营活动提供保障,降低经营风险,合理分担经营风险。
8、文化传承机制农家乐经营要兼顾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持传统的特色,传承乡村文化。
农家乐管理制度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制度一、概述农家乐是一种融合了乡土风情、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等元素的农业旅游业态,是一种重要的乡村旅游方式,也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
农家乐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农家乐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家乐的持续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目标1. 保障农家乐的经济利益: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农家乐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家乐的经济效益。
2.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一套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流程,提升农家乐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游客。
3. 环境保护:加强对农家乐的环境管理,保护农村风貌和自然环境。
三、管理制度内容1. 农家乐注册管理(1)农家乐经营者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经过审批合格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2)涉及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农家乐经营者,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相关检查和监管。
2. 安全管理(1)农家乐场所应当保证消防设施的齐全和有效运转,安全出口的畅通等一系列安全设施。
(2)对于提供农户家庭住宿的农家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客人的安全。
3. 服务质量管理(1)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培训员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制定服务指南、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4. 环境保护(1)农家乐场所应当保持清洁,杜绝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
(2)对于自然风景区内的农家乐,要严格控制游客数量,保护自然环境。
(3)对于提供田园体验的活动,要注意保护农田、农作物,不得任意破坏。
5. 价格管理(1)农家乐应当公示消费价格,避免乱收费、欺客行为。
(2)在价格方面要合理定价,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
6. 法律法规遵守(1)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加强对农家乐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7. 投诉处理(1)农家乐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并及时进行整改。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一、经营管理
1. 农家乐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取经营许可证,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2. 农家乐经营者应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确保厨房和餐饮设施的卫生安全。
3. 农家乐经营者应设立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4. 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5. 农家乐经营者应制定农家乐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
6. 农家乐经营者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状况透明。
7. 农家乐经营者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农家乐的发展。
二、服务管理
1. 农家乐经营者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顾客满意度。
2. 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和意见。
3. 农家乐经营者应确保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提供安全的住宿和用餐条件。
4. 农家乐经营者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检查。
5. 农家乐经营者应实施合理的价格政策,公开价格信息,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6. 农家乐经营者应设立接待咨询台,提供咨询和预订服务。
三、文化传承
1. 农家乐经营者应尊重当地乡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 农家乐经营者应利用农家乐平台,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展示农村文化魅力。
3. 农家乐经营者应鼓励员工参与当地的文艺、体育等公益活动。
4. 农家乐经营者应培养员工的文化素养,提升服务品质。
5. 农家乐经营者应加强对文化传承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创新发展。
以上为农家乐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管理制度适用于农家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农家乐游客。
第二章经营资质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如农家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方可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具备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如室内厕所、饮水设施等,以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环境。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经营场所内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演练火灾逃生演练,以保障游客的安全。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如悬挂警示标识、设置警戒线等,以防止游客在危险区域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水。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经常对厨房设备和食品存放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食品储存合格。
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制度,包括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第五章服务标准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提供优质的农家乐服务,包括热情接待、导游指引、文化体验等。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提供合理的价格体系,不得恶意虚高价格,以维护农家乐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夸大宣传,误导游客。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游客,提供个性化的农家乐服务,如学生农家乐、家庭农家乐等。
第六章纠纷处理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与游客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解。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与游客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在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处理,如需要延期处理,应当向游客进行解释和沟通。
农家乐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保障农家乐的安全生产和游客的健康权益,提高农家乐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农家乐的经营管理,确保游客在农家乐的游玩过程中,既能享受田园风光,又能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农家乐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农家乐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农家乐的安全生产和游客的健康权益。
2. 安全卫生管理员:负责农家乐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落实农家乐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负责农家乐的日常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对农家乐员工进行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卫生意识;(4)负责农家乐的消防、食品、住宿、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三、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1)农家乐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3)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设备;(4)加强值班巡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堆积物。
2. 食品卫生(1)农家乐须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2)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3)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4)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3. 住宿卫生(1)农家乐应设立住宿登记制度,确保住宿人员信息真实、准确;(2)客房内设施齐全,保持整洁,定期消毒;(3)客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环境卫生(1)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2)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定期清洁消毒;(3)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异味。
四、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农家乐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3. 对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家乐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保障游客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经营管理的责任,规范自身行为。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农家乐经营者制定,经本地农业部门审核备案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包括服务项目、价格、促销活动等内容,并及时向游客宣传。
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合理配置员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场地清洁整洁。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三章游客权益保护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接受游客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涉及游客权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加强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游客保障体系,对发生意外事故给予相应的赔偿和安抚。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保护游客的隐私权,妥善保管游客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如违反本规章制度,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提供虚假宣传信息的,罚款并责令改正;(二)服务质量差,多次收到游客投诉的,责令整改并赔偿游客损失;(三)违反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四)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并赔偿受损游客。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向相关部门提起复议,也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解释权归农业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如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暂停营业等处理。
农家乐管理制度(五篇)

农家乐管理制度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____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____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一、____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
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____、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2、从事违法活动者;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
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毛湖咀农家乐食品卫生制度一、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如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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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鱼池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五、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消防。
六、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森林防火知识。
七、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一、农家乐应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上报住宿人员信息,并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性。
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护照、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确实无法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的农家乐,应将住宿登记情况于当天21时30分前报当地派出所。
三、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四、发生以下情况农家乐不应接待客人:
(一)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农家乐应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
做到垃圾入箱、家禽家畜围栏圈养、无杂物随意堆放,清除露天粪坑。
二、农家乐须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杜绝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农家乐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食品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
五、食用工具应洗净,保持洁净,食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管”。
六、不购进、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七、生、熟食;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放。
八、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农家乐安全巡视制度
一、农家乐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农家乐的正常秩序。
二、农家乐应重点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要求、煤气、锅炉等安全重点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住宿旅客登记等。
三、客流高峰期间应加强安全巡视次数。
四、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无法处理的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五、农家乐安全巡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巡查,避免发生因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事件。
农家乐质量承诺制度
一、农家乐应主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按要求办理各类证照,取得
县农家乐规范管理办公室的授牌后方可营业。
所有证件应放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方便游客查询。
二、农家乐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
提供的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向游客做出质量承诺。
三、农家乐应严格按标价收费,季节性产品临时提价或个别服务需
加收服务费应当事先向游客说明。
四、游客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应给予退换、赔偿。
五、农家乐应设立游客意见簿,及时认真处理游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