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油罐闪爆事故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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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老罐区,2.3万立方米原油储量的5号混凝土油罐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4万多立方米,占地250亩的老罐区和生产区的设施全部烧毁,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

在灭火抢险中,10辆消防车被烧毁,19人牺牲,100多人受伤。

其中公安消防人员牺牲14人,负伤85 人。

一、基本情况黄岛油库区始建于1973年,胜利油田开采出的原油经东(营)黄(岛)长管输线输送到黄岛油库后,由青岛港务局油码头装船运往各地。

黄岛油库原油储存能力76万立方米,成品油储存能力约6万立方米,是我国三大海港输油专用码头之一。

二、事故经过8月12日9时55分,2.3万立方米原油储量的5号混凝土油罐突然爆炸起火。

到下午2时35分,青岛地区西北风,风力增至4级以上,几百米高的火焰向东南方向倾斜。

燃烧了4个多小时,5号罐里的原油随着轻油馏份的蒸发燃烧,形成速度大约每小时 1.5米、温度为150~300度的热波向油层下部传递。

当热波传至油罐底部的水层时,罐底部的积水、原油中的乳化水以及灭火时泡沫中的水汽化,使原油猛烈沸溢,喷向空中,撒落四周地面。

下午3时左右,喷溅的油火点燃了位于东甫方向相距5号油罐37米处的另一座相同结构的4号油罐顶部的泄漏油气层,引起爆炸。

炸飞的4号罐顶混凝土碎块将相邻30米处的1号、2号和3号金属油罐顶部震裂,造成油气外漏。

约1分钟后,5号罐喷溅的油火又先后点燃了3号、2号和1号油罐的外漏油气,引起爆燃,整个老罐区陷入一片火海。

失控的外溢原油象火山喷发出的岩浆,在地面上四处流淌。

大火分成三股,一部分油火翻过5号罐北侧1米高的矮墙,进入储油规模为30万立方米全套引进日本工艺装备的新罐区的1号、2号、6号浮顶式金属罐的四周。

烈焰和浓烟烧黑3罐壁,其中2号罐壁隔热钢板很快被烧红。

(完整版)动火作业典型事故

(完整版)动火作业典型事故

安全经验----动火作业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1)维修班长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派 焊工施工(缺少与动火有关部门人员的沟通)。(2)焊工未见到动 火票就动火。(3)雇用民工受人指令关闭阀门后,既未向井站值班 人员报告,又未在现场看守(缺少协调与信息沟通)。(4)配气站 值班员,在未搞清停气原因的情况下,贸然打开天然气阀门,导致 事故发生(上锁挂签)。(5)天然气公司负责人,在没有作业方案、 没有履行作业手续、没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盲目安 排作业(三无作业:无方案、无作业许可、无安全措施)。
24日7时40分,焊工违章进行液化石油气管道防静电装置焊接作 业,7时51分,当将第3只单头螺栓焊至液化石油气管道气相总管, 空压机加压至1.36MPa时,2号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爆炸,罐体冲出 地面,其余两个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受爆炸冲击,向左右偏转,造 成液化石油气罐区全部破坏,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将混凝土盖板碎块 最远抛出420多米。
安全经验----动火作业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在进行管道气密性试验时,没有将管道与埋地液化石 油气储罐用盲板隔断,液化石油气储罐用氮气压完物料后没有置换,导致液 化石油气储罐与管道系统一并进行气密性试验,罐内未置换干净的液化石油 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现场同时进行电焊动火作业, 电焊火花引发试压系统发生化学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油气储运——安全经验分享
动火作业典型事故
安全经验----动火作业事故
案例一、2003年10月28日,中国石油某油田一采油厂在柯14井安 装单井罐时发生油罐爆炸着火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1 人轻伤。
40立方米原油罐 40立方米原油罐
勒1井
柯14井
安全经验----动火作业事故

原油罐着火爆炸事故

原油罐着火爆炸事故

原油罐着火爆炸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某原油罐着火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0年7月1日,为解决柴油存放一段时间后,由棕黄色谈深灰色的质量问题,某厂领导决定采用脱色技术,在柴油罐间加活性剂罐、混合罐、管道泵,将307#罐、308#罐的柴油,经管道泵注入混合罐,同来自活性剂罐的活性剂混合脱色后,注入204#罐储存外销。

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牵头,由机动车间维修班负责焊接安装。

整个作业,采用先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后,再对接同柴油罐相连接的阀门、法兰、管道,现场进行焊接的方法。

7月2日上午,已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并同308#罐对连焊接完毕,下午继续进行同204#罐的对接。

18时45分,在焊接同204#罐相接的管道时发生爆炸,204#罐罐体炸飞,南移3.5m落下,罐内柴油飞溅着火,同时204#罐罐体飞起时,又将该罐同307#罐之间的管道从307#罐根部阀前撕断,307#罐中400余吨柴油从管口喷出着火,现场施工的10人,突然被柴油烈火掩盖,瞬间即被烧死。

307#罐在204#罐爆炸起火后45分钟,再次发生爆炸,罐底焊缝撕开12m左右,罐内剩余柴油急速涌出,着火的柴油顺混凝土地面,流至附近的10间操作室,操作室被烧毁;流至装置管排底部,管排管架被烧塌;流至厂区大门以外,将部分大树烧死。

大火于20时45分被扑灭,没有造成罐区其他汽油、柴油罐的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经向曾在现场的职工了解,事故是在焊接同204#罐底部Dg80闸板阀对接的管道时发生的。

而204#罐盛过柴油,但已长时间没用了,只偶尔当作生产中吹扫管道时的储气罐用。

但在阀门以下,有24cm深,约15m2放不出来的柴油,而阀门以上无油。

经察看,204#柴油罐底部Dg80闸板阀阀瓣靠近罐体一侧有明显的暗红色铁锈,仅在底部有一弦高10cm左右的弯月形面,呈现高温后的蓝灰色,而阀瓣面向焊接的一侧,明显活动但留有间隙。

石油化工油罐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PPT精选文档-PPT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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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针对事故提出的十五个问题
为什么不警戒 ? 为什么不封路 ? 为什么不疏散群众 ?
为什么不通知群众 ?
为什么引起爆炸 ? 为什么会发生泄漏 ? 泄漏的原因是什么 ? 直接原因是什么 ?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石油化故
事故经过
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 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 发生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1000平方米路
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
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 围油栏。处置过程中,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海河路和 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 发生爆燃。
茂名石化公司北山岭原油罐区火灾事故
事故暴露安全管理的问题
1、原油储罐区施工管理的责任不落实,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监 督管理极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在要害部位的重大危险源区 作业,施工单位无人管理;港口公司机动科没有人负责,也 没有指派人员管理;北山岭原油罐区也没有人在现场监督和 采取有效的坚督措施。5名外来施工对伍的临时工在充满油气 的阀室内冒险作业无人管理,无人监督,无人制止,以致造 成重大火灾事故,外加施工人员失管失椌。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轻油罐着火
事故经过
2009年7月12日9 时50分左右,乌石化炼 油厂工作人员在巡检时 发现13号轻油罐出现明 火,立即进行灭火处置 并报警,乌石化接警后 紧急出动,10时30分左 右,明火被扑灭。
江苏泰州市5· 4油罐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8.19”原油计量罐闪爆着火事故

“8.19”原油计量罐闪爆着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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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三)管理原因:
2、塔测试对“属地管理”理解不深刻,属地管理不 到位。错误的认为承包商不是我们的队伍,也不是我 们的员工,该工作已由金沙公司独立承揽,双方签定 书面协议,协议中也明确告知了可能的风险及安全要 求;现场又进行了交接,并再次提示和交底,此时塔 测试错误地认为:此项改装工程即使在我们的属地内 施工,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都是金沙公司的,与我们 无关,彻底暴露出塔测试没有建立“属地管理”的理 念,所属员工根本就没有“属地管理”的概念,属地 安全责任根本没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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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5、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许可作业管理规 定,严格作业票制度 ;凡是非常规作业和承包商 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分析,必须执行作业许可, 要派有能力的人进行监护。
6、组织公司员工学习《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认真识别、评价承包商作业风险,制定消除、削 减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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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三)管理原因:
8、违反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技术人员、经营管理 人员、公司授权人员等参与谈判签约,而此次合同由 技术干部一人包办。合同签订的安全条款不全、不具 体,没有组织评审,约定的甲、乙方职责不明确。 9、塔测试相关厂房、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 清,管理人员执行不力。金沙公司人员进入厂区施工 期间,我方厂区管理人员没有询问、索要相关手续, 任由自由出入没有采取制止措施,也未及时向塔测试 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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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二)间接原因: 1、塔里木测试公司交付给施工单位的计量方罐存 有油、水和泥浆残液;

2、金沙公司没有按协议中的第一、二条安全要求, 事先没有对计量方罐的残液进行清除,施工中没 有进行通风、检测;

(27)油罐爆炸着火安全事故

(27)油罐爆炸着火安全事故

• (二)、储存、运输方面 •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 过程中,如果不根据物质进行科学管 理,很容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1)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 每一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都有 自己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同性质的 危险品接触后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 称之为“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这类 物品在储存、运输地,应分开储存和 运输,如果混合在一起,很容易发生 燃烧爆炸。
• (2)分解自燃 • 某些易燃易爆化危险物品,由于本 身化学性质不稳定,在外界因素的影 响下,有发生分解和自燃的危险性。 特别是储存时间过久的硝化纤维素及 其制品,其稳定性、自燃点都有明显 下降,尤其在夏季气温高、温度大的 情况下,更容易发生自燃。
• (3)遇水燃烧 • 某些化学危险物品接触水或潮湿空 气后,容易发生分解,生产易燃气体 和热量,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如 果储存保管不当,很容易发生事故, 特别是夏季,雨量大而且集中,空气 潮湿,更容易发生事故。
• 事故发生经过: • 10月28日,吐哈油田分公司丘陵采油厂注 采保运班执行将勒1井两具40M3原油罐搬至柯14 井任务。该罐于10月4日起停用,罐中原油已放 至底阀口(底阀口距罐底10厘米),罐内留有残 液。 • 9:30,注采保运班电焊工及维护工到达勒1 井进行吊罐作业。在吊罐装车时,发现油罐排气 管过长不便拉运,就将排气管割成两段拉运。 • 12:30左右,两具原油罐及相关附件拉运到 柯14井。
谢谢!
• (4)高温作用 • 某些危险物品在日光照射和气温上 升的影响下,会发生物理、化学变化, 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 另外,在储存运输中,任意摔碰、野 蛮装卸,造成包装破漏,发生燃烧爆 炸事故也是很多的。
• 以上几方面是在生产、使用、储存、

石油化工油罐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石油化工油罐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石油化工油罐 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二〇一三年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 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 破裂,事故发生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 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局部原油沿着雨水 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 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 ,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 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 燃。
爆性气体。锅炉车间450立方米渣油罐,原为锅炉 燃料油罐。在3月30日用此罐改非常压渣油前,该 厂领导对此方案未交设计部门按有关专业国家标准 进展设计,也未经热力学计算,未加任何换热、冷 却装置及其它平安防范措施,违反了石油部炼油厂 油品贮运工艺设计第二节“油罐内油品的贮存温度 一般不高于90℃,如操作上有特殊要求,热油可以 进罐,其进罐温度不高于120℃,热油罐的根底应 加特殊处理〞的要求。当3月30日10点365℃高温 的热渣油从常压塔底出口通过管道输入该罐时,虽 经管道自然降温,但经30个小时输送,进入油罐时 温度仍然过高,因此产生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 合形成可爆性气体这种气体充满油罐后,即从罐顶
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渣油罐爆炸
事故损失 事故涉及20余米处的两个容积为1800立方米的
汽油罐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 炸毁油罐三个,烧毁渣油169吨,汽油 111.7吨, 还有电气焊具、管道等,直接经济损失45万余元, 全厂被迫停产达两个多月。
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渣油罐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输送渣油,造成油温过高,罐区形成可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输油管线原因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

山东莘县炼油厂油罐爆炸

山东莘县炼油厂油罐爆炸

山东莘县炼油厂油罐爆炸
山东莘县炼油厂油罐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8月23日16时45分,山东省莘县炼油厂发生油罐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经济损失达20多万元。

该厂自1992年4月份为扩大再生产,在厂原油储藏区,新建4立方米原油罐一个。

因原油加工要保持一定的温度,油罐需要加设保温层。

7月底,河南省范县十车坡铆焊厂施工队主动承揽了这个保温工程。

8月23日下午,施工队长带领该队,对油罐进行保温施工,同时在油罐周围施工的还有炼油厂的6名工人(其中包括厂方安全监督员)。

此时,该罐已装进原油60吨,当保温施工至油罐的上部时(下午16时45分)罐体突然起火破裂。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对现场认真的勘察,发现起火油罐西侧有“大鸡牌”香牌一包,内装香烟6支,另外在保温砖底部发现散落香烟2支,罐周围有烟蒂。

据该厂工人反映,在事故发生前一天(8月22日上午10时)发现施工队长在油罐西侧吸烟。

通过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当天气温较高,罐体原油受热后,罐内可燃气体大量蒸发,从油罐气孔往外排出,
在罐旁点火抽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河南省范县十字坡铆焊施工队施工人员无视厂区严禁烟火的规定,在油罐旁抽烟导致油罐起大破裂,对本次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鉴于
该队队长在事故中死亡,不再对其追究责任。

2.炼油厂虽与施工队签订协议书,并委派了安全员,但未尽到职责。

据此决定,撤销该厂厂长黄某职务,交检察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撤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王某职务,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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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事故最可能的主要原因之一为硫化亚铁自燃引 起罐内混合气体闪爆,但检验结果不足以完全排除静电火花引发 闪爆的可能性:
由于作业人员的工作服、工作鞋及使用的压缩风胶管均不 具备防静电性能,其在移动时会摩擦产生静电,由于静电不能及 时导除而积聚,在身体部位或手持的胶管前端的金属短管靠近或 接触金属物件时,可能发生静电放电,引燃泄漏的可燃气体,进 而通过破损点、呼吸阀(因阻火器失效)等进入事故储罐内。
2、针对静电和硫化亚铁的认识不足,组织全员培训。
3、规范和加强储罐(尤其是使用时间较长的)的检测 和清理。按照行业标准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根 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措施和设备管理制度。
4、加强储罐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尤其对储存含硫油品 储罐要注意硫化亚铁自燃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要完 善管理制度,补充相应的管理要求。
五、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5、加强人员资质管理。及时安排人员参加换证培训, 确保合规。
6、考虑增加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确保原油储罐的本质 安全。
7、事故单位应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的原油储罐, 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组织专项治理,避免重特大恶性事 故的发生。
谢谢
平台原油储罐闪爆 事故案例
2013年
6.10事故调查报告大纲
事故概述 事故经过、事故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事故概述
时间: 4月08日08:12时 气象:温度10℃,相对湿度62%,风速13.5
米/秒(6级风),风向:东风 地点:海上施工现场 承包商:××××有限公司 承包性质:外派劳务工 事故性质:人员死亡:两人
三、事故调查及事故原因分析
管理原因:
三是个人保护设备和工具有缺陷。工人使用的工服和工 鞋在事故发生时已不具备防静电性能。压缩空气胶管带钢制喷 头不符合防静电要求;胶管本体不具备防静电性能。现场管理 人员对于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工具等已经不具备防静电性能 的状况缺乏判断和管理,且缺少有效的判断依据及管理手段。
二是设备本质安全存在缺陷。由于设计年代较早,虽然 该设计符合常压储罐的设计标准,但这种固定顶储罐加呼吸阀 的模式可能导致罐内存在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一定的隐患。 而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对于老旧原油储罐操作及检修未做系 统的检测和评估,导致长期腐蚀,罐内存在硫化亚铁。此外, 经本次修复的罐顶粘接处可能仍然由于修补存在缺陷导致仍有 破损,呼吸阀阻火器失效的情况下由于外部静电释放火花并与 罐内少量外散的气体产生了较大火花,火花通过粘接处的破损 或呼吸阀阻火器返回罐内,引起罐内存在的可燃气体混合物闪 爆。
取样后送中国**大学(北京),公安部**消防研究所进行功 能测试,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防静电功能测试);
结果表明随着罐内原油温加热后轻组分会不断挥发,在储罐 内油液面以上的空间内,可燃气体不断富集,浓度逐渐升高,会逐 渐达到爆炸极限。
由于罐顶腐蚀较为严重,腐蚀物会形成结片,在施工人员 经过时,可能由振动使结片剥离掉落,静电放电产生火花。
三、事故调查及事故原因分析
管理原因:
一是对硫化亚铁自燃的风险认识不足。由于油品含硫量 低,因此一直未充分认识到硫化亚铁的风险,也未系统地识别 出硫化亚铁可能自燃导致储罐内混合气体燃烧和爆炸的风险, 是导致事故发生最主要的系统管理原因之一。
四是罐内存在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该罐属于原油储罐 ,事故前一天外输作业后,空气由呼吸阀进入罐内,与原油挥 发的可燃气体混合后,达到爆炸极限范围。但作业人员未能识 别出油罐内的可燃气体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的爆炸风险,作业 现场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各原油储罐内存有油气并实施 倒罐、外输等作业,罐内存在可燃气体混合物的情况下,平台 管理不严格,作业过程控制不到位,人员持续在罐顶作业,暴 露于风险环境。
事故概述
事故概述
施工队伍的工作内容是对平台储油平台罐顶涂敷环氧树脂以 粘补玻璃钢加强。
办理完冷工作业许可证后,三位作业人员经由原油B罐到达 了D罐罐顶,准备进行D罐顶部涂环氧树脂作业。8:12,当 前面两个作业人员到达D罐罐顶时,D罐发生了闪爆(现场 突然出现较大的声音,D罐顶部鼓起,冒出黑烟)一位人员 掉落在D罐和B罐中间的甲板上,头部旁边是一处凸出甲板 面的电缆护管和B罐与D罐间的管线法兰连接处,所在甲板 有一滩血迹;另外一名在附近蹲着受到轻伤;第三位失踪, 直到13:00值班船在平台西侧约3海里处找到落水生亡的第三 位作业人员。
经各方沟通协调,两位死者与一位伤者的家属人员及其诉求 均得到妥善处理,未造成续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事故损失情况:
人员死亡:两名。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接近三百万元人民币:
三、事故调查及事故原因分析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问讯、拍照、及取样物证 分析,技术组专家还进行了包括静电电位差等现场测试。
物证收集及实验检测: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对事故 调查的初步判断分别对罐内油气、原油罐呼吸阀、原油储罐沉积物 、防静电工服、防静电鞋、现场压缩空气橡胶软管进行了取样;
四、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本次事故属于未能有效识别风险、管 理制度现场执行不到位引起的一起两人死亡事故,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的定义,属于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加强现场人员使用的防静电劳保用品的管理,在检 验手段和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建立强制更换制度,确 保现场使用的防静电工作服及工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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