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图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化、全民化、法制化,鼓励群众参预安全生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职责,必须纳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营管理和组织体系,实行综合管理。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七条有关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组织对产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第八条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事故责任,保障事故损失的迅速控制和恢复重建。
第十条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时通报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进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访客和协作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三条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环保和防火标准,不得伤害职工、公众和社会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ppt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ppt新《安全生产法》解读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国务院于2020年底通过了新《安全生产法》,该法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旧《安全生产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
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以下几点:1. 安全责任更加明确: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时,加强了行政监督和执法措施,对违法者进行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意识和动力。
2. 安全生产标准更加规范:新《安全生产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要求企业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同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强化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 安全生产文化更加重视: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建设和培育安全生产文化的重要性。
要求企业和个人注重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对青少年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声音。
总的来说,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企业和个人应当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学习解读《新安全生产法》PPT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4.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 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05.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 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 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 作出规定。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
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作业的基础上,增加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 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以下十大亮点:
➢ 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 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 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 五、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安全生产法之矿山安全
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
新增规定“矿山、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 当加强对施工T 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 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武器
新《安全生产法》修订背景
2024版年新版《安全生产法》培训ppt课件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置要求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01
04
装备配置要求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提高队伍整 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02
05
根据企业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合理 配置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实现统一领 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
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完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的安全职责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
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完善及实践案例分享
实践案例分享
某煤矿企业通过加强班组建设,提高了一线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成功避免了多起潜在的安全
事故。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追究制度,对安全 生产事故进行严肃处 理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明确责任范围、考核 标准和奖惩措施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 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确保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单位 内部得到广泛宣传和严格执行
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 订,确保其适应生产经营单位 的发展需要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警告、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等。
刑事责任
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造成 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造成他人损 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 偿损失、消除危险等。
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及适用条件说明
03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44页)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 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 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202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9月1 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 签署第八十八号主席令,公布 《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历史
Ⅰ
2002年6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2002年11月1 日实施。
Ⅱ
2009年8月27日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的决定》第 一次修正,2009 年8月27日实施。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1年9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1年9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完整版)新安全生产法PPT课件

1.目前安全生产形势 2.修法背景及原因 3.修法思路和原则 4.修订亮点 5.修改具体内容
1.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以建筑行业为例
1)总体事故情况 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
施工事故520起、死亡646人,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了 1.52%和4.15%(最终数据以文件印发为准)。
由于危险物品具有危险性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特性,必须加 强安全监督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要求
危险作业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协作管理
经费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修改具体内容
1)章节对比
修订前 《安全生产法》
章节对比
1-15条,共15条
第一章 总则
16-43条,共28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44-52条,共9条 53-67条,共15条 68-76条,共9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从T业e人x员t 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的生产监督管理 Text
(3)违规进行设备维修和基建施工。按照有关规定,炸药在线生产 时不能进行设备维修,但502工房在生产作业的同时,对工房内膜热合 机进行维修。事故发生时,工房外侧安全距离范围内违规进行包装工房 连廊基建施工。
( 4 )没有建立相应的药物管理制度。起爆件保管、领用、使用、 登记和回收管理混乱,致使起爆件中的太安混入震源药柱废药。采用回 收不合格震源药柱中主装药再利用的生产方式,致使震源药柱起爆件中 的太安混入废药后,进入乳化炸药制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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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6
安全培训
新材料
新设备
27
特种作业人员 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由安监总局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确定
28
新建
同时设计
改建
同时施工
扩建
同时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评价
29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检查、消除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范围
19
建立机制
考核标准等
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予以保证 专款专用
20
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
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财企【2012】16号
2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生产部
XX部
XX部
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 SOP和应急预案
22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
……
…… ……
生产经营单位
委托
(为安全生产提供)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
…
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 ……… ………………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本法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4
The
15
国家鼓励和支持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消防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 ------------
10
国务院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执行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 人员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 救援演练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 挥、强令冒险作业 、违反SOP的行为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
23
恪尽职守 依法履行职责
作涉及安全的 经营决策
听取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
鼓励
其他行业
25.1
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未经 培训合格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不得上岗作业
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SOP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25.2
派遣劳动者 实习生
实习生
安全培训
PPE
学校协助
建立档案,如实记录 时间、内容、考核结果
新工艺
新技术
了解、掌握
专业生产单 位生产
34
并经专业资质 检测、检验机构
合格
取得安全使用证 或安全标志
投入生产 和使用
结对 果检 负测 责检
验
不得使用
35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危险工艺
危险设备 淘汰
国监总局会同 制定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
淘汰目录
省级人民政府
制定公布
具体淘汰目录
36
危险化学品
生产
安全管理人员依法 不得 履行职责
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解除劳动合同
高危行业
告知
安全管理人员任免
主管的安全监督部门
24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
具备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考核合格
危险物品、矿山、 冶金、建筑施工、
道路运输
配备
注册 安全工程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
30
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贮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按国家有关规定 安全设施设计 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负责 审查人员对审查
结果负责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31
矿山建设项目
金属治炼建设项目
生产、贮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应急按照
制定
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 修订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11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多种形式
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 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有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关
协 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会
培训等服务
组
织
发挥自律作用
12
促进生产经营 单位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
13
……… 安全生产责任仍有 ……… 本单位负责
16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 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7
生产经营单位 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不得生产
安全制度、SOP
18
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
报告事故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投入
应急预案
并对安全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
竣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
投入生产 和使用
不得投入生产 和使用
32
较大危险因素 生产经营场所
设施、设备
安全设备
33
维护、保养。(记录、签字)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检测
维修
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
改造 报废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较大的 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
5
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
6 从业人员
7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 的合法权益
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8.1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 并组织实施
衔接
城乡规划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加强对 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新安全生产法(图文版)
3
安全生产理念
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
生产 经营 单位 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
4
遵守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8.2
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3
乡、镇人民政府 以及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理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的 派出机关
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经营
运输Leabharlann 储存使用 处置废弃
生产经营单位
法规、标准
建立安全 管理制度
采取可靠措施
审批 接受监督
37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
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
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38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