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周转材料”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摊销” 、“临时设施清理” 、“工程结算” 、“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经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资料进行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经过在“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能够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坚持原先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 、“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能够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理解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 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景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概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指为适应施工企业的特点和业务需求,提供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制度。
它是指导企业会计人员正确处理账务、编制财务报表和进行财务分析的依据。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内部共同制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可靠、真实。
二、施工企业会计政策施工企业会计政策是指企业为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准则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和假设。
施工企业会计政策要统一、稳定且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一般而言,施工企业会计政策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处理、会计报告、资产计量、成本计算、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匹配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三、施工企业核算制度施工企业核算制度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特点,建立的科学、规范的核算流程和基本会计账簿。
主要包括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等,以及科目设置、会计记账、账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工程特点和财务管理需求,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合同核算、成本核算、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子系统。
四、施工企业财务报告制度施工企业财务报告制度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国家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一系列制度。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等报表的编制要求,以及报表的格式、科目对应关系、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五、施工企业会计监督制度施工企业会计监督制度是指国家和企业内部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一系列制度。
主要包括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评估制度等。
审计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活动流程,减少风险和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财务评估制度要求施工企业通过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手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模板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企业的所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核算、工程结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施工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确切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设置完整的会计科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科目,并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等,间接成本包括项目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审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防止资金闲置和资金链断裂。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加强资产管理,包括工程设备、材料、办公设备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四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加强财务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应确立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这包括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表、记账凭证格式和账簿设置要求。
所有财务活动都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相应的会计账簿中,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收账款明细账等。
资金管理对于资金管理,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任何一笔支出都必须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并且按照预算执行。
同时,企业需要定期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和分析,以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支持日常运营和应对突发状况。
成本控制工程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是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企业应实施项目成本核算制度,对每个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单独核算。
这包括直接材料、人工、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成本,以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间接成本。
通过对比预算和实际发生的成本,企业可以及时发现成本超支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每项资产的购置、折旧、维修和处置情况。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收入确认收入确认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于合同收入,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进度确认收入。
预收款项应当及时确认为负债,并根据工程进度逐步转为收入。
财务报表编制企业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内部审计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的错误或舞弊行为。
税务合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申报和缴纳各项税费。
税务筹划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以降低税收成本。
培训与发展企业应重视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发展。
定期组织会计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c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c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本会计制度所称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工程建设、安装和装饰装修活动,开展工程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的企业。
第二章会计核算机构第四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设立专业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独立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第八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客观性、权责清晰、及时性、连续性和相对完整性。
第九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划分,进行独立核算。
第十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根据资金流量和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科目第十一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应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基本要素,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应付账款、负债准备、资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等科目。
第十二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和调整,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会计核算方法第十三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方法。
第十四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权责发生制、现金制、混合制等,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选择。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1.3 会计主体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要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所有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核算准则2.1 会计主体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将其确权、确对的财务凭证纳入我公司的会计核算范围。
2.2 会计周期我公司的会计周期为年度,即从年度初的1月1日至年度末的12月31日。
2.3 会计核算基础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以货币计量为主,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制度的组织结构3.1 会计政策制度会计政策是指在特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由我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原则、方法和程序。
会计政策的政策制定、变更程序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2 会计制度文件体系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我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会计制度文件体系,包括总则、会计科目表、会计核算规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3 会计人员配备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公司设有专职会计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四、会计核算流程4.1 原始凭证的登记我公司财务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收据、凭证等,这些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4.2 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录入经过原始凭证的登记后,会计人员进行凭证的审核和录入工作。
会计凭证的审核需由会计主管或财务经理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会计核算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应以经济业务的实质为基础,而不是仅以形式为依据。
2. 收益与费用配比原则:收入与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配比,确保收入与费用的真实、合理。
3. 历史成本原则:会计核算应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保持会计信息的稳定性。
4. 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以实际发生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据。
5. 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应重点关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经济业务。
二、会计科目设置1. 资产类科目: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成本类科目: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工程结算成本等。
5. 收入类科目: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
6. 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会计核算程序1. 会计凭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
2. 会计账簿: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
3. 财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成本核算: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5. 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四、会计档案管理1. 会计档案的收集: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
2. 会计档案的整理: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 会计档案的保管: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 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对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五、内部控制制度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综述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以施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其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领域。
对于这类企业来说,会计制度尤为重要,可以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效率,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概念、作用、内容和实施等方面展开讨论,希望为相关企业制定和完善会计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二、概念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指针对工程施工企业特点和经营需求而规划、制定的一套内部管理规范和程序,用以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财务稳健和合规。
该制度着重考虑了工程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如工程项目的时限性、财务风险的高度、成本管理的复杂性等因素,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会计管理工具,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和可控。
三、作用1. 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可以规范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2. 提高财务透明度。
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财务信息的记录、报告和披露要求,确保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3. 防范财务风险。
会计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持续。
4.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会计制度能够引导企业管理者更加科学地决策和运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内容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政策。
包括企业会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会计处理和主要会计准则的规定。
2. 会计核算。
规定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包括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保存、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归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
3. 资产管理。
规定企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包括固定资产的管理、存货的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等。
4. 成本管理。
规定企业成本管理的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项目成本的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效益分析等。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指施工企业设定和遵守的会计准则。
其中包括工
程成本会计准则、进项税抵扣会计准则、工资福利会计准则、现金会计准则、应收应付账款会计准则、其他应收应付款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投资会计准则、报销会计准则等。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详细要求:
1、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2、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记录清楚经营成果,公平反映实际收益;
3、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定期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
5、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建立完备的会计账簿,以正确保存会计记录;
6、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实行准确的资
金核算;
7、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有效的记账和会计审计规范,核算准
确的税收;
8、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开展会计审计、固定资产折旧、报销
成本等;
9、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定期检查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及时
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出纠正。
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谨规范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提供财务信息。
2.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
3. 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和调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4. 负责成本核算、预算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
5. 负责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6.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 会计科目设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4. 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
第七条财务报表编制:1. 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 按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3. 财务报表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应合理合法,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资金使用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3. 资金调度应合理规划,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资金需求。
4. 资金支付应实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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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09 │其他货币资金4 │111 │短期投资5 │112 │应收票据6 │113 │应收账款7 │114 │坏账准备8 │115 │预付账款9 │117 │内部往来10 │118 │备用金11 │119 │其他应收款12 │121 │物资采购13 │122 │采购保管费14 │123 │库存材料15 │124 │周转材料16 │129 │低值易耗品17 │132 │材料成本差异18 │133 │委托加工物资19 │137 │库存产成品20 │139 │待摊费用21 │141 │长期投资22 │145 │拨付所属资金23 │151 │固定资产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26 │157 │临时设施27 │158 │临时设施摊销28 │159 │专项工程支出29 │161 │无形资产30 │171 │递延资产31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32 │201 │短期借款33 │202 │应付票据34 │203 │应付账款35 │204 │预收账款36 │209 │其他应付款37 │211 │应付工资38 │214 │应付福利费39 │221 │应交税金40 │223 │应付利润41 │229 │其他应交款42 │231 │预提费用43 │241 │长期借款44 │251 │应付债券45 │261 │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47 │305 │上级拨入资金48 │311 │资本公积49 │313 │盈余公积50 │321 │本年利润51 │322 │利润分配││四、成本类52 │401 │工程施工53 │411 │工业生产54 │421 │机械作业55 │431 │辅助生产││五、损益类56 │501 │工程结算收入57 │502 │工程结算成本58 │504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59 │511 │其他业务收入60 │512 │其他业务支出61 │521 │管理费用62 │522 │财务费用63 │531 │投资收益64 │541 │营业外收入65 │542 │营业外支出──┴────┴─────────附注:1.有调进外汇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外汇价差”科目;2.有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债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3.企业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业务,可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单位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臵“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企业收付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臵外币现金日记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臵“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
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账差错的,应由企业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账。
四、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五、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可在本科目下设臵“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
六、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增加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 ×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材料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用买入的外汇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所用外汇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实际取得的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在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购入外汇额度时,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借记“外汇价差”科目,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企业因发生销售等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了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根据发票账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
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臵“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臵明细账。
第111号科目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已经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和利息,应将其作为应收款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