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意向稿)
山东项目立项申请书

山东项目立项申请书一、项目背景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
为了加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此申请立项一项重要项目。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促进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升级,通过提升技术水平和增加创新能力,推动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三、项目目标1.促进山东省的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2.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山东省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3.提高山东省的人力资源素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4.加强山东省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的孵化环境和支持服务;2.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条件,激励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3.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4.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5.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五、项目预期效益1.促进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提高地区生产总值;2.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3.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六、项目实施计划1.第一年:成立项目组,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2.第二年:启动各项工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研经费投入,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3.第三年: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4.第四年: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5.第五年:总结项目经验,完善项目机制。
七、项目风险分析1.技术风险:由于项目涉及的领域较为前沿,存在技术突破的风险;2.资金风险: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资金来源不确定;3.政策风险:项目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4.人才风险:项目需要大量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人才供给不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省政府从2012年起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实行竞争性分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专项资金所扶持的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选择机制,是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是增强依法理财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自主创新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大措施,积极推动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总体部署,注重把握现代产业发展趋势,立足我省基础和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高端突破和创新引领,突出重点产业和领域,以攻克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以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目标,集中财力,激发活力,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动我省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目标任务。
2012—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亿元,通过招标、专家评审等方式,重点扶持30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引导带动各级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1000亿元以上,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形成若干优势产业集群。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前言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计划安排,面向企业和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资金支持项目。
本指南旨在帮助申请人全面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以便更好地把握申报机会,获取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和组织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二、申报条件1. 申报主体:本次资金支持项目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评台等相关单位。
2.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同时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需求。
3.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升级项目、标准规范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内容。
三、申报流程1. 项目立项:申报主体根据自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需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确定申报项目的主题和内容,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
2. 资金申报:完成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3. 评审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
四、申报材料要求1. 申报书:项目的申报书需包括项目的立项依据、技术方案、预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2.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唯一识别信息明等相关证件。
3. 项目预算:详细列明项目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包括科研经费、设备购置费、人员支出、间接费用等内容。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发布,将有力支持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主体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创新需求,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产业发展。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通过本次深度探讨,我们对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了全面的了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鲁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
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
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19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0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
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部分:申报目的和背景1.1申报目的:本文旨在指导各单位申报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竞争力。
1.2背景介绍:工业和信息化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增长和质量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变得尤为重要。
第二部分:资金申报范围和条件2.1申报范围:本次资金申报主要涵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项目。
2.2申报条件:凡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方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参与专项资金的申报。
申报单位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部分:申报流程和要求3.1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首先需查阅并了解相关申报指南和资金政策文件,进行项目规划和策划,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将进行评审和审查,最终确定资金支持名单。
3.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财务预算、技术方案、营业执照等必备材料。
同时,申报单位还要遵守相关时间节点,确保申报材料的及时递交和审核。
第四部分:申报资金使用和监督4.1资金使用: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内容和预算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做到合理规划和精细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2监督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将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审核。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部分:资金申报的注意事项5.1按照政策导向申报:申报单位需充分了解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导向,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5.2严格按照规定准备材料:申报单位需仔细阅读申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杜绝错漏。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鲁财教〔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1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资金支持方式第三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五章预算执行与决算第六章绩效与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71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由省级财政设立,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开展深度研究,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第三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拨付和绩效监管。
省科技厅负责项目评审立项、资金分配和组织验收,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监管。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鲁财科教〔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科技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单位: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科教〔2019〕3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原始创新、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山东省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概述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由国家专门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金,用于推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是企业或单位获取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本指南旨在帮助申报者了解资金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申请资金支持。
二、资金支持范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造业升级: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智能制造等方面的支持。
2.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包括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支持。
3.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支持。
4.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包括大数据应用、云计算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5.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技术人才培养、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要求1.申报资格:申报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当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格、纳税资格等。
2.项目计划:申报者应当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财务状况:申报者应当提交企业财务状况证明,包括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
4.技术能力:申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包括研发团队、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能力证明。
5.风险评估:申报者应当提交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报告。
四、申报流程1.资料准备:申报者应当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财务资料、技术能力证明、风险评估报告等。
2.在线申报:申报者可以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资料。
3.审核评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项目可行性评估、财务审核等方面的审核。
4.资金发放:经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报者指定的账户中。
五、注意事项1.审核标准:申报者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核标准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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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0年度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意向稿)
一、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
大力支持创新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拟重点支持“十大创新平台、十大重点产品”。
加快建立以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研究解决关键共性技术为主的公共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协同创新。
积极培育重点产品,提升我省电子信息产品竞争能力。
(一)平板显示及应用
1、平板显示(TFT-LCD、PDP、LED、OLED)、电子纸、激光显示、三维电视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2、超薄平板电视音响系统及薄型扬声器研发及产业化
(二)集成电路及基础类
3、集成电路设计、封装、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4、基于传感网应用的新型传感器、新型敏感材料及器件、电子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传感网集成与融合技术研发
5、EDA设计平台、测试平台建设,计算机存储芯片、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移动通信专用芯片、信息安全芯片、嵌入式终端用SOC芯片、汽车电子专用芯片、数字化专用芯片、RFID芯片等的设计开发
(三)计算机、信息通信及数字视听
6、适于高性能计算、云计算的高端服务器,嵌入式和高可信计算等相应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高端容错、工业控制和高性能计算机的研发与产业化,网络存储系统、信息安全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7、基于3G无线通信设备及应用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8、三网融合、物联网及下一代互联网的关键技术、终端产品、系统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9、高智能信息家电及配套器件,微型投影仪研发与产业化
10、数字家庭VOD视频点播系统关键设备IPQAM调制器的研发及产业化,适于数字家庭的新型数字视听产品及零组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四)光电子、半导体照明
11、光电子及激光器新型外延材料、外延片、管芯制造技术及相关工艺和应用产品、装备开发
12、LED背光源及蓝光外延片及管芯制造技术、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
1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率型、低成本半导体照明产品、配套材料、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及应用试点、示范工程(五)射频技术(RFID)
14、RFID芯片、IC卡芯片、封装、测试、配套材料与零部件与芯片匹配天线、RFID专用读写器具的设计、制造及相关应用设备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