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处罚制度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表现,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增强公司内部管理的严谨性,特制定本公司处罚制度管理制度。
第二章处罚适用范围本公司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章处罚原则公司处罚原则为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从严从实。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种类和认定标准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和员工行为的特点,违规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
轻微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工作作风不端正,作风浮躁,怠工懒散,工作效率低下,不服从公司安排,拒绝执行公司决策,弄虚作假,不尊重他人等。
一般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言行不当,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等。
严重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重大经济上的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等。
对于违规行为的认定,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行为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章处罚措施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开批评等处理措施。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扣减奖金、降薪、调整岗位以及停职等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辞退、起诉等处理措施。
第六章处罚决定的程序员工的违规行为必须经公司人事部门考核认定后,才能进行处罚决定。
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听取被处罚员工的申辩,并邀请代表员工的工会或其他代表团队进行协商,最终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决定。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通知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人员审批,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召开临时会议进行评审,并邀请被处罚员工的申辩,对于认定为违规行为的员工,将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决定。
第七章申诉与复议对于公司做出的处罚决定,员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权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公司处罚管理制度精简

公司处罚管理制度精简第一条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实习生、兼职人员、临时工等。
1.3 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违规处罚内容、处罚程序、处罚标准等。
第二条违规行为及处罚2.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迟到早退:对于没有事先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的员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相应薪资,第三次停发当月奖金。
(2)无故缺勤:对于没有请假的员工,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3)擅自离职:未按规定程序离职的员工,禁止再次入职,并扣除相应工资。
(4)违反公司纪律:如吸烟、饮酒、私吞公司财产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2 处罚程序:(1)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上级主管应当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
(2)人事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对违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
(3)根据调查结果,人事部门应当与违规员工进行沟通,听取其解释和申诉。
(4)根据情节轻重,人事部门应当对违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免责条款3.1 对于员工在违规行为发生时主动报告并交代实情的,可酌情减轻处罚。
3.2 对于员工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的违规行为,可考虑宽大处理。
第四条其他事项4.1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处理管理制度2021年9月1日总结:本公司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
通过明确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建立起员工行为规范和处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各位员工应切实遵守公司规定,做到守法诚信,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人事部门反馈。
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3篇)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是指在公司内部,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连带处罚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连带处罚来推动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公司规定,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的具体实施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违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界定:公司要明确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界定,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公平性。
2. 违规违纪行为的追责机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违纪行为追责机制,通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来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连带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公司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和性质,确定相应的连带处罚形式和程度,例如罚款、降职、停职等措施。
4. 公示和通报制度:公司要建立公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公示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提高员工对违规行为的警惕性,促使员工自觉守法守规。
5. 员工奖惩制度:公司可以结合员工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将违规行为作为考核因素之一,以激励员工遵守公司规定,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总的来说,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惩戒违规行为,又要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规定,从而维护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表现,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罚第一节违规违纪行为1.迟到早退:员工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违规行为。
2.无故缺勤:员工无故未按照公司规定出勤,视为违规行为。
3.不遵守工作制度:员工不按照公司工作制度进行工作,视为违规行为。
4.工作疏忽:员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损失或影响公司利益,视为违规行为。
5.盗窃公司财物:员工盗窃公司财物,视为违规行为。
6.故意破坏公司设施:员工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司设施,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管理制度中的处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处罚种类第四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3. 离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辞退处理。
4. 责令改正: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员工立即改正,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复查。
5. 经济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可采取罚款、扣发奖金等经济处罚措施。
三、处罚程序第五条发现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节,提出处罚建议。
第七条对处罚建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八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九条公司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对员工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被申诉员工。
四、处罚执行第十一条被处罚员工应自觉接受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第十二条对不服从处罚决定,或故意拖延、拒不执行的员工,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三篇)

公司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并强制执行。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坚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违规违纪监管体系,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违规违纪范围第六条公司规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3.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4.丧失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5.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6.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规定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3.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4.争吵和冲突的行为;5.偷盗公司财物的行为;6.散布谣言和造谣的行为;7.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未列明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九条公司将采取针对不同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同处罚作为制度的实施。
第十条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级;6.辞退;7.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处罚的实施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1.违规违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2.处罚应当公正、合理;3.处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违规违纪连带处罚第十二条公司将采取违规违纪连带处罚制度,即对于公司内部的团队、部门和项目组,若有成员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有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团队、部门和项目组内的成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公司将依照相关岗位责任和管理职责,对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连带处罚。
第十四条违规违纪连带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承担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2.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承担公开道歉的责任;3.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处罚。
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作为一家正规的企业,公司需要对员工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因此,公司处罚制度是每家公司必须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公司和员工的安全和稳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公司处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执行细则。
一、规章制度1. 违规行为的范围公司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的工作职责;•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有价值的信息泄露行为;•经营不端、竞争不义、走私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2. 处罚力度公司处罚力度主要分为警告、罚款、停职、辞退几种。
•警告:首次违规的员工通常会受到口头警告,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多次违规,可能会得到书面警告。
•罚款:根据员工违规的情节、责任和影响等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罚款措施。
罚款金额不超过员工月薪的2%,在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泄露行为的情况下,罚款金额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适当提高。
•停职:停职通常是针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种处理方式,它有两种形式:有薪和无薪。
停职期间,员工可以被要求参加培训或者被派往部门以外的岗位工作。
•辞退:员工的违规行为严重到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或者在并未进行改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辞退员工的措施。
在执行解雇决定前,公司通常会征求人力资源、法务及其它部门的意见。
3. 处罚程序公司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认违规行为:由上级或部门内部进行调查,确认员工违规的事项。
•确定责任:根据调查结果,确认违规的责任归属和责任人。
•通知员工:公司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员工违规行为及其严重性,并告知员工有权提出申诉或辩解。
•进行调解:如果员工提出申诉或辩解,公司可以在清楚情况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以达成妥善解决方案。
•进行处罚:根据公司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处罚。
二、执行细则1. 处罚标准的确定公司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的确定,应考虑到下面几个方面:•行业标准和行业惯例;•公司实际情况和制度;•各岗位的职责和绩效标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 记过:对较重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
3. 离职:对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破坏公司财产、泄露公司机密等,给予离职处理。
4. 永久禁止入职: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给予永久禁止入职公司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发现违规行为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调查核实后,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告知员工违规事实及处理依据,给予员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八条处理决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并形成书面处理决定。
第四章处罚标准第九条以下行为属于轻微违规:1.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2. 工作中未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等;3. 遵守保密规定,但偶尔泄露公司机密;4. 工作态度不端正,但未造成严重影响。
第十条以下行为属于较重违规:1. 严重违反考勤规定,如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五天;2.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一定损失;3.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一定影响;4. 工作态度恶劣,影响公司形象。
第十一条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规:1. 严重违反考勤规定,如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十天;2. 故意破坏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3. 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影响;4.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贪污、受贿等;5. 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管理不善的处罚制度

公司管理不善的处罚制度一、违规行为对于公司内部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如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岗位等,可给予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如违反公司规定、工作效率低下等,可给予书面警告。
3. 罚款: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可给予罚款处罚。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违反公司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等,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品质量对于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和范围,给予以下处罚: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产品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轻微受损、产品性能稍低于标准等,可给予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等,可给予书面警告。
3. 经济赔偿: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对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等,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财务管理对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和性质,给予以下处罚:1. 口头警告:对于财务报告轻微失实、财务手续不完善等,可给予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财务管理问题,如违反财务规定、财务报告严重失实等,可给予书面警告。
3. 经济赔偿: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财务管理问题,可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的财务管理问题,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信息安全对于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和性质,给予以下处罚: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信息安全问题,如未按规定使用公司电脑、私自拷贝公司资料等,可给予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如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恶意攻击公司信息系统等,可给予书面警告。
3. 经济赔偿: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信息安全问题,可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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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制度篇一:公司处罚制度(试行)处罚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一、二、三、四、五、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述及工作目标等。
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果必须公开。
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处罚项目设置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三、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处罚细则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50元/人;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50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考勤管理规定》);3. 随地吐痰、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或杂物者,每次罚4.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上网、玩游戏等每次罚款50元/人,睡觉、打牌等每次罚款200元/人,其他情况视情节而定;5. 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灯棍、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50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100元/部门);6. 在厂区内骑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者,每次罚款50元/人;7.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等电器者,每次罚款50元/人;8. 私自翻看他人文件或使用他人电脑,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9. 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0. 出入厂不配合门卫检查,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1.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3.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14. 初次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5.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100元/人;16. 在禁烟场所吸烟、扔烟头者,每次罚款200元/人;凡在生产区发现烟头,按每个100元由班组缴纳罚款;17. 休班或公务外出,因交接不慎影响工作,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200元/人;18. 无故拖延或不交工作总结合集二: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行政管理处罚条例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5.内容5.1处罚实施要求: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5.4处罚事项: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资料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维修,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品质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5.4.4.13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5.4.4.14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集会,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5.4.4.1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