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及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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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名学思想指的是儒墨两家思想中的注重名称、用语、符号、词义等方面的哲学思想。

与之相对的是概念学说,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是欧洲哲学史上最重要的概念论之一,倡导以概念为基础,从概念的关系和范畴中推导出知识。

儒墨在名学上的思想重点是“异同”、“辨证”等问题,主张人们要通过辨析名称、理解符号、比较事物之间的差异和共性,找到事物的本质、归纳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知道事物的规律和道理。

在此过程中,意义的复杂性和语言的多义性被视为需要被把握的因素,它们需要通过逐步的推敲、澄清和展开而被理解。

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认为,概念是人类认识过程的基础。

在他的著作《篇目》中,他将概念定义为“可以表达为一个单独的话题”的词语。

概念是由人类对外界事物的感官经验所形成的抽象概括。

在概念学说中,概念的范畴、关系和精密度等都是需要被深入探究的方向。

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认为,用“种类”、“种”、“类”等来划分概念是最基础的方式,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都应该用这个方法来分析。

在进行比较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儒墨的名学思想强调的是语言和事物之间的关联,更为注重的是用精准、恰当的语言表现事物的本质并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语言和思想的虚实之间的联系;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注重逻辑和抽象,关注的是用符号标记事物之间的相似和差异,以概念为基础推导出知识。

另外,儒墨对名称的界定着眼于思想上的精益求精,着重强调名称透彻、恰当、周全;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概念的准确性是推理和判断的基础。

总体来说,儒墨的名学思想强调语言、名称、符号等的作用,通过辨析和划分来寻找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差异。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注重概念的构建和使用,通过抽象、分类和推导,寻找相似性和差异性,推导出知识。

不同的思想有着它们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它们的相互作用和借鉴,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多元丰富的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思考问题的方式。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名学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流派,以儒家和墨家为代表。

而在西方哲学中,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概念学说的代表人物。

本文将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进行比较,来探讨它们在道德、政治和人生观等方面的异同点。

儒家思想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礼仪和家庭伦理,注重个人修养和人伦道德。

墨家思想强调兼爱、无私、公平,主张消除战争和争斗,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着眼于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提出了幸福、美德和潜在的价值观念。

在道德方面,儒墨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孝敬、慈爱、忠义、公正等是儒家所强调的道德要求。

墨家主张“非攻”、“盘诘”等亦是其道德观的特征。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主张人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美德,通过行为和思想的完善,实现自己的潜在价值。

在政治方面,儒墨思想注重的是政治伦理和政治制度,强调了君臣关系、民主(衡)、选择贤能、益国利民等为政治理念。

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是关注于政体和政治制度的完美,主张通过合理的政治制度来实现政治和社会的良好秩序。

在人生观方面,儒墨主张人生追求个人修养和社会和谐。

墨家主张人生要追求无私和公平。

而亚里士多德主张人生追求幸福,通过追求人生的美德和潜在的价值来实现。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儒墨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在道德、政治和人生观上存在着一些异同点。

儒墨注重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和谐,强调人的内在修养和伦理道德;而亚里士多德着重于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主张追求幸福和美德。

儒墨思想更侧重于社会伦理和政治制度,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更关注于政治制度和个体的美德。

儒墨思想和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在打造美好社会和实现个体幸福方面,都有各自的独特见解和价值观念。

这两个文化在不同的历史、社会和文化环境下,产生了不同的哲学思想。

儒墨思想更强调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和谐,而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更侧重于个体的美德和政治制度。

它们的比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和西方的哲学文化,也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人类对于道德、政治和人生观的追求与探索。

墨家的推类学说与三段论的比较研究

墨家的推类学说与三段论的比较研究

038《名家名作》·研究[摘 要] 中国先秦逻辑学说的代表为墨家辩学,古希腊逻辑学说的核心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

由于产生于不同的文化和民族,两种逻辑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有很大不同。

对两种逻辑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认识和评价中国逻辑,把握逻辑学科的发展规律,并以逻辑进行创新。

首先介绍了墨家的推类学说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然后比较了两者的个性差异以及个性差异形成的原因,最后分析比较了两者的创新功能。

通过几个部分的探讨,以逻辑的共性为基础和前提,立足于求异思想,展现了历史文化在逻辑比较研究中的重要性,以及逻辑思维方法在知识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 墨家;推类学说;三段论;比较墨家的推类学说与三段论的比较研究马丹洋在政治伦理化的先秦时代中,为对社会伦理与国家纲纪进行管理,墨家推理应运而生。

墨家学派首先把“类”这个概念引入逻辑学中,“类”是推理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是其论说的依据。

墨家的“推类”是依据两种具有类同性质的事物,由一种事物具有某种性质进而推出另一种事物也具有某种性质的推理。

在《墨子·小取》中,列举了辟、侔、援、推等几种推理形式,并且还分析了“推类”中会出现的错误以及产生错误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由此得出,“推类”在当时已比较成熟。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学说是历史上第一种较为完整的逻辑推理学说,是其逻辑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逻辑形式,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特征。

三段论由以主谓判断表述的三个判断组成,其中分为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并根据中词在其前提中的位置,将三段论划分为三个格。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基本形式,集中体现了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

三段论对其内容的关注度较低,而更多地关注其形式。

一、墨家的推类学说与三段论个性差异的比较(一)依据不同墨家推类的基础是类同,类同是推类顺利进行的前提。

《墨辩》以故、理、类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三者缺一不可。

墨家认为推理的实质是揭示类属关系的过程。

为了确保推类的准确性,他们总结出了三条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是“同异交得”“异类不呲”和“类之大小”。

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

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

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阅读次数:3169赖平权李春泰[摘要]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后期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思想家,墨子是中国古代代表下层劳动人民利益的思想家。

他们都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学术体系,他们的法律思想存在着诸多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两者都强调法律的作用,主张法律正义论,主张制定有利于人民的“良法”,并使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

但墨子主张“以天为法”,“天”是至高无上的,亚里士多德则主张法律应反映众人的意志,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墨子主张“尚贤”的人治论,亚里士多德则主张法治优于人治。

墨子和亚里士多德是古代中西方的思想集大成者,通过对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比较,可以帮助理解中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并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墨子,亚里士多德,法律一、引言在东西方早期学术史上,墨子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同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们的思想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教育、伦理、逻辑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这里仅对他们的法律思想进行简单比较。

墨子代表平民阶层的利益,亚里士多德代表贵族阶层的利益,他们都在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中,在批判的继承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独特的法律思想体系;他们都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但墨子把正义的实现更多的求助于“天”,而亚里士多德则主张通过制定反映公民意志的法律来实现正义;墨子主张实行人治,但他也重视法律的作用,亚里士多德则主张实行法治,主张法律至上论;他们都主张制定有利于人民的“良法”,并且都认为法律应得到普遍的遵守。

二、学术背景关于墨子的生平,有很多现在已很难确切的考证。

墨子的生年是争论最多的,众多学者根据古代文献资料作了大致的推断。

司马迁在《史记·孟荀列传》中只附带提到墨子做过宋国的“大夫”,并含混地说他“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后汉书·张衡传》肯定墨子“当子思(孔子之孙)时,出孔子后。

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

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

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墨家与法家哲学思想之比较一、墨家哲学思想基本内容墨家学派的创立是因墨子不满于如家礼乐的烦琐和浪费,从儒家中分化出来,从而创立了墨家学派。

墨家学派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其内部有较严密的组织和纪律,墨子之下的首领称为“巨子”,学派内部各成员不仅有相互帮助和协作的义务,而且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切实奉行“墨者之法”。

其思想在中国古代乃至近代仍仍有重要影响。

墨子在考考察当时社会存在现状和历历史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提提出了解决当时社会问题、、重建社会秩序的十大主张张,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非乐”、“非命”。

其中,,“兼爱”也就是“兼相爱爱,交相利”,是墨子实现现其匡世济民理想的基本手手段和路径。

墨子认为,当当时的“天下之害”都是由由于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与人之间的“不相爱”而产产生的。

墨子“天下有义则则治”、“有义则富”的必必然性,除了诉诸人与人之之间“兼相爱,交相利”的的道德回报之外,更重要的的是寄望于“天志”、“明明鬼”,即以“天”的道德德意志和鬼神之“明智”的的赏善罚恶作为其实现社会会理想的精神和信仰保障。

二、法家哲学思想基本本内容法家是春秋后期随随着各诸侯国的变法运动而而兴起的一个学派,至战国国中期就已与儒墨并立。

战战国末期,新兴地主阶级作作为新的政治力量崛起,他他们革故鼎新、变法图强所所依凭的重要思想武器之一一就是法家理论。

法家学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的。

在文化教育领域里,法法家也提出了许多有别于其其他学派的教育理论和政策策。

法、术、势三者紧密结结合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者韩非所倡导,韩非明确地地指出:“人主之大物,非非法则术也”、“抱法处势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无,皆帝王之具也。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儒墨学说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都是中国和西方古代思想的重要代表。

虽然它们在起源和文化背景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试图通过对人类思维方式和现实世界的理解来传授道德和知识。

在以下的比较中,我们将探讨这两种思想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1.人的本质和目的儒墨学说强调人的本质是善良的,每个人都具有良知和道德的潜能。

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们可以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儒家追求的目标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个人的修养、家庭的和睦、国家的治理和世界的和平与共同繁荣。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动物,人的目的在于实现幸福。

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定义为理性生活的实现,这需要个人具备道德品质和才智,同时也需要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支持。

2.道德与伦理儒墨学说注重道德修养和自律,儒家思想着重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强调君臣、父子、兄弟和朋友之间的义务和道德准则。

儒家追求的道德是仁义礼智信的完美结合。

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也强调道德,但其着重点在于人的行为和习惯的培养。

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实践和习惯养成,人们可以发展出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

3.教育与知识儒墨学说将教育视为首要重要的事业,强调道德教育和人格塑造。

儒家认为教育是个人和社会进步的基础,通过学习经典文化、古代智者的教导以及与师长的交流,个人可以获得智慧和道德。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教育是塑造良好公民的重要手段。

他强调通过实际学习和实践活动,人们可以培养才智和道德,从而在社会和政治中有所作为。

4.政治和社会组织儒墨学说强调政治和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儒家强调君主的仁德和道德价值,强调社会等级和家族之间的关系。

墨家则强调和平与公正,并主张废除有等级的政治与社会制度。

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认为政治组织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幸福。

他主张合理的君主政体,强调公民的参与和反对暴政。

墨家与亚里士多德思想之比较

墨家与亚里士多德思想之比较

据。前者以 “ 天下之治”的宏伟 目 标作为其伦理思想的出虎 最与落脚点;后者的 ‘ ‘ 德行论”以一种 自由独 立的态度来阐发城邦人生的追求。两者的伦理内容都对 “ 爱”“ 义和公- 正I , , 有着非常相似的阐发,但在细节
的论述 E 却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不 ̄ A- 的身份背

与墨家文化形成鲜明对比的古希腊文化,由于其恶劣 的海洋 陛气候导致了这里的人民不断地寻求向外扩张以获 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在这—过程中,他们不断地吸收着其 他地区的先进文化,同时也促进了他们商 品经济的迅速发 展以至于替代了最初的自然经济体系, 从而形成了以契约 为主的相互关系来代替传统的血缘关系。这使得古希腊形 成了完全不同于中国的社: 会 内部构造模式,尤其是独立的
收稿日期 : 扣l 4 一o 4 一l 6
作者简介 : 左少杰 ( 1 9  ̄- - ) , 男 ,陕西西安人,西北大学在读硕士。研究 方向:马克思 主义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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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报 2 0 1 4 年第 4 期
独立 自 主的个人的品质特征;而墨家德性所涉及的内容就 要广泛得多,有专指 ^ 伦方面的义、爱等,也指个人品格 的智、勇。两者产生的这种巨大区别 ,很大程度上是由于 他们各自的} 土 会环境造成的,亚氏生活在独立 自主的城邦 制环境下,人们都是自由的独立体,因此,从这方面来说, 亚氏的角度亦是6 J 1 个体出发的;而墨子生活在 以家庭为主 的国家制度中和以国家整体利益为主的宗法制度下,因此 这种整体观亦是墨子德 陛考虑的出发点。由此我们得知, 墨家是 粥整 体 性的德性主义,而亚氏则是一种个体的德

人身自由与中国的宗法观念相比,既是天壤之别。但是 ,
在 自由的氛围中古希腊 人 也没有忘记对道德与政治的关注 , 但和中国的实用 目的相比起来,他们显示出的只是一种对 知识的渴望。亚里士多德曾说 : ‘ 口 若人 们为了摆脱无知而 进行昏学思考,那么,很显然他们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 , 并不以某种实用为目的的。 删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亦是 古希 腊与中国宗法制度的不同之. 处。 二、墨家与亚氏伦理学理论总体比较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德行被分为两种 ,即道德德性和 理智德陛,而这两种德性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都是不一{ 羊的。 道德德巨可以经过习惯来养成,它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好的 行为不断的重复而获得,是—种做 ( 实践)的过程,其看 中于最终的效果;而理智德性必须要通过后天的学习和不 断地思维才可以形成,必须依赖于智者和老师的教导,更 多的是— 冲 ( 思维活动)的过程,其看重的是动机。而 目 . 在这里,理智德性的地位要 比道德德性的地位高,这正 好与墨家哩智德性在德性伦理体系的地位相反,在墨家 , 理智德性有没有它的位置甚至遭到怀疑。其实,墨家所谓 的智通常表述为知,他们虽然也看中智 ,但在多数情况下 常被用于处理实际事务的明智或智能。另外 ,在德 陛的具 体分类 E ,墨家显然没有亚氏处理的那么详细和具体,然 而在分类 匕 两者也是截然不同的。亚氏始终认为德 I 生 必须 实合乎中道的,否则的话就是恶的,其中恶也分不同的状 态,比如合乎中道的勇敢地磐陛= 是善的,与之对立的恶就 有两种情况,即怯懦与鲁莽。墨家对勇的德行则不是双向 分析的, 而是—种单项的解析,只有程度量上的区别而没 有善与恶质 匕 的区别。 然而 , 我们会发现, 其实亚氏伦理学中的德 艮 大 程度上 ( 除了公正涉及政治、友爱涉及 人 际关系)指的是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比较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是东西方哲学中的两大重要思想体系。

以儒墨为例的名学思想代表了中国古代的儒家和墨家思想,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代表着西方古希腊的哲学思想。

两者都对人类社会和个人生活提出了一系列精深的思考和见解。

本文将以儒墨为例,对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进行比较探讨,旨在揭示它们的异同与相通之处。

首先我们来谈谈名学思想,儒墨二家都是中国古代的重要思想流派,他们的思想内容丰富、影响深远。

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仁,强调人伦之道,强调礼、乐、义、仁等道德规范,提出了“中庸”、“仁爱”、“孝悌”等思想。

墨家强调兼爱、非攻、节用等思想,强调天下大同。

名学思想注重的是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仁爱”、“兼爱”、“非攻”等,也就是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爱的博爱。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是古希腊哲学的重要代表之一,他对概念和现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亚里士多德认为,概念是对于现实的抽象和概括,概念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认识现实。

他提出了十类概念,从个体、种类到最终的形而上学概念。

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注重的是对于现实世界的认知和理解,他认为概念是对于现实世界的抽象和概括,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世界。

从以上对名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异同之处。

名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都关注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名学思想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爱的博爱,偏重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注重的是对于现实世界的认知和理解,重在从概念来探究现实问题。

名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在对于概念的理解上也有所不同。

名学思想中的“仁爱”、“兼爱”等是对于人际关系的理解和规范,是以人为中心的。

而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学说则是对于整个宇宙和现实世界的抽象和概括,是以宇宙为中心的。

名学思想与亚里士多德概念学说也有一些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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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比较研究阅读次数:3169赖平权李春泰[摘要]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后期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思想家,墨子是中国古代代表下层劳动人民利益的思想家。

他们都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学术体系,他们的法律思想存在着诸多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两者都强调法律的作用,主X法律正义论,主X制定有利于人民的“良法”,并使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

但墨子主X“以天为法”,“天”是至高无上的,亚里士多德则主X法律应反映众人的意志,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墨子主X“尚贤”的人治论,亚里士多德则主X法治优于人治。

墨子和亚里士多德是古代中西方的思想集大成者,通过对墨子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比较,可以帮助理解中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并为我国社会主义XX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墨子,亚里士多德,法律一、引言在东西方早期学术史上,墨子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同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们的思想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教育、伦理、逻辑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这里仅对他们的法律思想进行简单比较。

墨子代表平民阶层的利益,亚里士多德代表贵族阶层的利益,他们都在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中,在批判的继承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独特的法律思想体系;他们都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但墨子把正义的实现更多的求助于“天”,而亚里士多德则主X通过制定反映公民意志的法律来实现正义;墨子主X实行人治,但他也重视法律的作用,亚里士多德则主X实行法治,主X法律至上论;他们都主X制定有利于人民的“良法”,并且都认为法律应得到普遍的遵守。

二、学术背景关于墨子的生平,有很多现在已很难确切的考证。

墨子的生年是争论最多的,众多学者根据古代文献资料作了大致的推断。

司马迁在《史记·孟荀列传》中只附带提到墨子做过宋国的“大夫”,并含混地说他“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后汉书·X衡传》肯定墨子“当子思(孔子之孙)时,出孔子后。

”孙诒让在《墨子间诂·非攻中》引用《墨子》中的有关记载,认定墨子与子思同时,且生年还在子思后。

汪中在《墨子·序》中亦引用《墨子》中的记载,认为墨子的生年大概在公元前500-490年,约当孔子五六十岁时。

胡适也同意汪中所考墨子生年而认为孙诒让所考有误。

近代学者多以“墨子止楚攻宋”事件的年代来推算。

楚计划攻宋应大约在公元前444年,而这时墨子的年龄应大概为30-35岁的壮年比较合适,由此推算,墨子的生年“当在公元前479-474年左右”,①这种推算方法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

亚里士多德出生于公元前384/383年,他的父亲是马其顿王的御医和朋友,出生于医生世家的亚里士多德从小就接受了医学方面的教育和训练,“这对他后来的学术成就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医学训练培养了亚里士多德特别重视经验事实,具有敏锐的观察、收集和分析能力。

”②亚里士多德17岁时进入柏拉图学园,追随柏拉图长达20年之久,直到公元前347年柏拉图去世才离开。

此后亚里士多德曾到过小亚细亚,担任过亚历山大大帝的教师,公元前335-334年他回到雅典创立吕克昂学园。

“吕克昂时期是亚里士多德的学术观点已经成熟,也是他专心研究各种学术问题并有丰富的收获,写下许多著作的时期。

”③因为亚里士多德的家族和马其顿王室世代相交,他自己又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大帝去世后,他就被迫离开雅典,后回到他母亲的故乡,于公元前322年去世。

墨子或宋人、或鲁人,由于文献记载简略,如今也很难明了,在此不作详细考证。

比较确定的是墨子是一个出身下层工商阶层的知识分子,他代表的是手工业者和下层劳动人民的利益,他的“兼爱”、“尚贤”、“非攻”、“节用”、“节葬”、“非乐”等一系列爱民利民、为民争地位的思想主X反映了小手工业者的愿望和要求。

亚里士多德则不同,他出身贵族家庭,作为奴隶主阶级的代言人,他极力维护现存的奴隶制度,为奴隶主阶级利益辩护,使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合理化。

“亚里士多德的阶级立场决定他必然要维护奴隶制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术出谋划策。

”④此外,墨子和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不同与当时东西方的政治社会状况有着极大的关系,在当时的中国,“周天子”作为天下的“共主”,是最高的权威,虽然宗法制正在走向衰落,但金字塔式的政治权力结构却并没有破坏。

而古代希腊的政治制度是城邦XX制,城邦公民都有机会直接参与决定自己命运的城邦大政方针的制定。

基于这样的背景,便可知“何以出身平民的墨子会提出带有集权专制性质的‘尚同’论,而鄙视奴隶的亚里士多德会在政治学中极力主XXX而反对专制。

”⑤墨子的法律思想也或多或少受到当时各家各派思想的影响。

墨子的“莫若法天”正是对道家的“道法自然”的继承与发展;墨子主X“赏必当贤,罚必当暴”,法家主X“法不阿贵”。

但真正对墨子思想的形成起重大作用的恐怕应该是儒家思想了。

《XX要略》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儒家不信鬼,墨子主X“明鬼”;儒家厚葬久丧,墨子主X“节葬”;儒家重礼乐,墨子主X“非乐”;儒家信天命,墨子主X“非命”。

“墨子同儒家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⑥墨子虽抛弃所受“儒者之业”,创立了与儒学抗争的墨家学派,但无可非议的是,墨子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儒墨都主X爱人,但“墨家主X爱无差等,儒家主X爱有差等。

”①儒家主X“亲亲有术,尊贤有等。

”即爱人应有亲疏尊卑的区别。

墨子则主X“不辩贫富贵贱远近亲疏”,一律“兼爱”,也就是不分贫富贵贱,大家都来相爱。

这种“爱无差等”的“爱”和儒家所提倡的“爱有差等”的“爱”是根本对立的,这种“爱无差等”的“兼爱”更是墨子法律思想的指导原则。

墨家思想既有与儒家思想的相通之处,也有与儒家绝然对立的方面,但无论如何,墨子的许多主X 都是通过对儒家的抗争提出来的,因此,墨子的思想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

与此相对,古希腊长期积淀的丰富的法律思想对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早期智者学派主X自然法思想;苏格拉底主X把法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并提出法是正义的表现,也是强者的意志。

这些都为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基础。

但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他的老师——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从17岁开始一直跟随柏拉图长达20年之久,他继承了柏拉图思想的精华。

柏拉图认为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但理想的国家应该是由“哲学王”统治的国家,即实行人治的政体才是最理想的政体,柏拉图在经过亲自改革的失败和多半生的研究思考后,认识到了“哲学王”的人治思想在现实中不可能实施,“因而开始寻求次优方案,思想倾向从人治向法治转化。

”②但他仍然认为人治是最佳的治国方案,法治只是人治无法实施时的次优方案。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正义观并加以发展,主X正义原则是法律的基础。

但同时他又以自己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精神指导自己的学术研究,他否定柏拉图所说的法治是次优于人治的治国方案的理论,主X法治优于人治,法治才是最佳的治国方案。

“如果说,柏拉图的时代正值希腊城邦制度急剧衰落之际,那么亚里士多德则亲眼目睹了马其顿对希腊各城邦的征服和古希腊城邦制度的崩溃。

所以,亚里士多德没有像柏拉图那样千方百计地想通过乌托邦式的改革,重建理想的城邦制度,而是十分冷静地面对城邦制度崩溃的现实,进行细心的总结。

”③可见,墨子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思想体系的。

当时的中国和希腊都有相对自由的学术氛围,在中国甚至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古希腊也是大思想家辈出。

这种学术自由的氛围为墨子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乃至整个思想体系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三、法与正义墨子没有直接论及法律与正义,但墨子主X“莫若法天”,这里的“天”就是一种客观的正义标准,是最高的准则,实行着赏罚的功能。

“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赏者有之;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罚者亦有矣。

”④对于顺从天意,天必赏之;而违背天意者,一定会受到天的惩罚。

梁启超认为:“墨子所谓法仪,谓义是也。

故墨家实以正义说为法学之根本观念者。

正义之源,一出于天,故曰兼采正义说与神意说也。

”①杨鸿烈也认为:“墨子所谓法仪便是正义,墨子的法律观念是以正义为标准,正义本于上天好生之德。

”②墨子的正义观异化为“天志”,天志与正义应是正义价值的不同表达方式,都是一种抽象的观念,天志不过是墨子对其正义观念的抽象表达。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③那么,什么是正义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

正义的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它是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

”④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这种正义衍生出法律,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

具体地说,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正义有两层含义。

首先,它体现了一种中庸主义的原则,它要求人以中庸之道确立合理合法的行为,妥当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其次,它体现了平等分配权利的原则,正义就是平等。

可见,正义与中庸、守法、平等不可分离。

正义是指人们实施的正当行为和正当的方式行事,并希望有正当的东西。

在此正义论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确立了其法律论,认为法律就是正义,“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

”⑤墨子把正义寄托于天,认为天是正义的化身,实行赏罚的功能。

墨子举例说:“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

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

”⑥古代禹、汤、文、武三代圣王,顺天之意,天便奖励他们,而桀、纣、幽、厉三代暴君,因为不顺天意,天便惩罚他们。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法律就是正义,源于他认为法律具有公正性,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

也就是说,法律是全邦人民的行为准则,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如果不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见,墨子与亚里士多德的法律都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都是正义的体现,不同的是“子墨子置立天志以为法仪”⑦墨子的法是其借助或寄托于天而塑造的社会法则。

他推崇“天志”,借助“天”的力量来实行赏罚。

墨子不遗余力的劝勉统治者要实行善政。

“天欲义而恶不义”,⑧“义者,善政也。

”⑨然而对于不义的统治者,墨子除了乞求“天罚”外,毫无办法。

因此,墨子的法律观是建立在“神意”的基础上的。

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法律可以被描述为由全体公民所达成的共同一致的意见。

”⑩法律是经过众人或众人的经验长期审慎考虑后制定的,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必须遵守,这种法律具有实实在在的效力,不须借助“天”或“神意”。

造成这种差别大概是因为墨子所在的战国时期虽然有学术自由,但在等级界限分明的专制统治之下,墨子要求用法律来规X统治者的行为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因而只能求助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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