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五讲 分类制度
中国公务员制度

(二)重建历程 1.重建的启动 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 革》一文中明确指出:“要打破老框框,勇于改 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并强调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要健全 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 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职务的任期,以及干部 的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适当、明确 的规定。”
“一生一世都不存升官发财的心理,只知道作救国救民的事业”; *不应享有特权,应当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国民平等; “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 还特别颁布了一道大总统令,要求各地政府都要取消中国官场传
统的“大人”、“老爷”等称谓。
*应当严格约束自己,忠于人民,要为民服务。 “官吏则为人民所供养……代彼办事……(应当)为人民而尽职,
3.民国政府时期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1)制度法规逐步完备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 《训政纲领》,宣布结束“军政”,进入“训政” 时期。随着考试院的成立和《公务员考试法》、 《公务员任用法》、《公务员考绩法》、《公务 员惩戒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公务员制度逐 渐形成和完备。 (2)明确了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包括考选制度和栓叙 制度两大部分,由考试院具体负责管理公务员的 考试、任用和锉叙。
孙中山吸收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天赋平等, 主权在民”的观念,并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 民”。 他认为,在共和国时期,主权应当属于全体国民, 人民是一国之主,官吏不过是人民的公仆,
孙中山在其“公仆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民公仆应该具有以下 品质: *应当一心一意为国奋斗,而不应该沽名钓誉,以谋私利;
每一种文官根据其事务的重要、繁简与难易程度, 分别规定有相应的任用、官等、俸禄、惩戒等管 理法规。
公务员制度讲座(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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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作用与意义
有利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
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公务员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制度有利于加强国 家政权建设,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 水平。
系统性
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奖 惩、职务升降、任免交流、培训 教育、工资福利保险等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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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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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吏制度
中国古代的官吏制度源远流长,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等官吏制度 。
生。
成果展示
通过定期发布反腐倡廉工作报告 、开展廉政宣传月等活动,展示
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果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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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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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改革成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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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通过职位分类和职务层级划分,实现了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 范化。
公务员制度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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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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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制度概述 • 公务员分类与职责 • 公务员招聘与录用 • 公务员培训与考核 • 公务员薪酬与福利 • 公务员纪律与监督 • 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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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公务员制度概述
3
公务员制度定义与特点
行政管理学国家公务员制度ppt课件

§5.4.4 公务员的调配和培训
1、调配 公务员的调配,是指国家公务员的调动和配备。具体来说,是国家行政机关按 照公务员法规的要求,通过一定的行政手续,改变公务人员的隶属关系或工作 关系,重新确定工作岗位的过程。 公务员调配除坚持国家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公务员队伍自身结 构的需要;保证工作任务和行政管理高效能的需要等原则外还应坚持回避制度。 2、培训。 公务员的培训,是指政府为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而采取的对其有计划、有组织 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是对公务员进行继续教育,开 发人才的重要手段。 ① 正规学校教育,是培训的主要形式。 ②委托培训。委托党校、干校及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举办公务员专修或进修班。 ③社会化办学。(广播、电视、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等。 ④出国进修。 ⑤交流培训。
第五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国家公务员的涵义 公务员的涵义 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国家公务员应有的特征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第三节 国家公务员的分类 公务员的分类 两类公务员的区别
第五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四节 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和培训 公务员的管理机构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公务员的考试和录用 公务员的调配和培训
平等竞争原则
公务员条例规定:凡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人,都 必须经过公开竞争性考试。国家将用人条件、考试 程序、录用方法向社会公布,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 机会参与竞争考试,国家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用。
严格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公务员的晋升、奖励都将是建立在严格考核,以实 绩为主的基础上的。随着这一原则的贯彻执行,将 逐渐消除凭关系、论人缘、凭机遇升迁的不良现象。
§5.6.2 奖惩
第五讲 公务员聘任制与任期制(上)

这一讲它的题目叫《职位聘任与任期制》,这一讲的主要内容,大背景实际上属于公务员的更新机制。
我们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更新机制,有录用、职务任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职位聘任这样一些管理环节构成,优化更新机制的关键,大家都知道,还是严格进口,畅通出口。
如何严格进口?由老师给大家结合录用考试制度已经给大家讲过,我这一讲侧重的是如何畅通出口。
中国公务员的更新机制,由七个环节构成,这次公务员法当中变化最大的是两点,这两点一是创设了职位聘任,二是明确了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这两点创新是中国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两大创新。
公务员队伍必须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应该吐故纳新,新陈代谢,这样整个公务员队伍才有生机和活力。
第一个问题简要给大家介绍我国公务员制度更新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进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继续存在。
第二,专业化不够、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并存。
专业化不够,是指的社会需求的公务员的专业化水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还不足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还不足以满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灵活性不足,也就是在操作方面在具体操作的层次上还是有些灵活不够,僵化有余,这是两大问题,下面我简要做一点解释。
职位聘任与任期制主要侧重于探出口上,出口不畅,不仅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一个难题,实际上也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老大难的问题。
西方国家它是如何结果出口不畅的问题呢?我简要给大家介绍一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西方国家大规模行政改革,西方国家为了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采取了一个办法,就是越来越多的采取聘任制公务员的方式,来畅通出口。
大家都清楚,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的确立,有两大标志,第一,职务常任,第二,凡进必考。
职务常任,我们通常说就是常任制公务员,常任制公务员在管理实践当中给人带来的感觉就是稳定有余、灵活不足。
灵活不足,是说他有点灵活性,但是灵活性不够,不够到一定的程度上就是出口不畅。
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了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主要是扩大职位聘任的范围,当今世界各国据有案可查的资料,新西兰、瑞典、瑞士这样一些国家,聘任制已经成为公务员的最基本任用方式,大家对德国也比较熟悉,德国的公务员队伍当中,聘任制公务员占到70%,传统意义上的常任制的纯粹国家公务员,只占到30%。
试析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收稿日期:2008—12—16 作者简介:陈亮0966一),男,衡水学院剐院长,河北经贸大学硕i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解南(1983一),男。河北经贸 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万方数据
总第87期
陈亮,解南:试析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条件,还要对与之相对应的工资福利以及绩效考核进行更细 致的规定。在用人上要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的原则,政 府需要设立多少岗位要经过比较精确的测量,可以选择应用 职位分类的软件,在科学的基础上设置职位,同时政府根据 职位要求的条件,接受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程序进入的人员。 制度并不可能一经制定就是无懈可击的,而是在实践中进步 直至完善的。 (二)建立分类配套法规 公务员实行新的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务员既然 被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种不同的类别。 那么相应地就应当建立三种不同类别的公务员选拔、任用、 晋升、转任、交流、培养、管理、待遇等不同的法律、法规和管 理制度。应当加快构建《公务员法》体系。其中,综合管理类 公务员应当按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制定的具体 的实施细则,既要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管理机制相区 别,又要注重相互之间的转任和相同部分之间的联系。同时 应当区别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不同情况,分别 制定竞争、考核、任免、晋升、转任、工资、交流、流动、回避、辞 退、申诉、控告、退休、保障、争议、统计、监督、体制等相应的 法律法规。国务院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可以制定工作人员 管理条例、法规或规章。部分应当上升为国务院颁布的法 规,以形成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法律体系。 (三)实行政事分类,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实行政务与事务分类,中共十三大报告有明 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 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 受社会公开监督。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依照法定程序向 人大推荐各级政务类公务员的候选人,监督管理政务类公务 员中的共产党员。”“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 理,实行常任制。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 考试,公开竞争;他们的岗位职责有明确规范,对他们的考核 按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他们的升降奖惩应以工作实绩为 主要依据;他们的训练、工资、福利和退休的权利又法律保 障。’’【7】 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分别 建立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分类制度…8。这二者的产生方 式、任职时限、活动方式都应有所区别。这将有利于突出加 强党对公务员领导干部的管理。选举类和政治性任命的政 务公务员是中共各级党组织部门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党 管干部”原则,对这类公务员应当相对独立的法律、法规和办 法进行分类管理。 参考文献:
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是为了统一和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和职能,确保公务员队伍的运转顺利和高效。
本文将从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标准、职位分类的目的和意义以及职位分类在公务员选拔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职位分类标准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层级、部门或单位、职能和专业性等因素。
1. 层级: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层级划分,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别的机关。
2. 部门或单位:根据公务员所在的具体部门或单位划分,如教育、卫生、财政等。
3. 职能:根据公务员从事的具体职能划分,如行政执法、人事管理、信息技术等。
4. 专业性:根据公务员的专业背景和学科划分,如法律、经济、工程等。
二、职位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旨在实现以下目的和意义:1. 统一管理:职位分类能够使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公务员的组织和调动。
2. 配置合理:职位分类可以根据行政机关的实际需求和职能要求,科学配置公务员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人员过剩。
3. 专业化发展:职位分类将公务员按照专业性进行划分,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提升行政工作的专业水平。
4. 提高工作效率:职位分类能够使公务员在不同职能和专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职位分类在公务员选拔中的应用职位分类在公务员选拔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选拔公务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1. 选拔标准:职位分类将岗位的职能和专业性考虑进去,为选拔公务员提供明确的指标和标准,保证选拔的公正性。
2. 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能和专业的需求,对公务员考试的内容进行分类设置,使考试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
3. 专业测试: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中,可以设置专业测试环节,对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
4. 绩效考核:职位分类也可以作为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不同职位的绩效指标有所差异,能够更好地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专门的行政管理、执法、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是指根据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工作性质,将公务员分为不同的类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和职务设置。
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和管理模式。
首先,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包括事业单位公务员、企业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
事业单位公务员主要包括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他们在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企业公务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他们在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政机关公务员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担任行政管理职务。
其次,我国的公务员还根据职务级别进行分类,包括领导职务、中层职务和基层职务。
领导职务主要担任领导岗位,决策管理工作;中层职务在具体部门或单位中担任重要管理工作;基层职务则在基层单位从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
此外,我国的公务员也按照政治面貌、专业技术和特殊岗位进行分类。
按照政治面貌,公务员可分为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按照专业技术,公务员可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特殊岗位,公务员可分为涉密人员、决策咨询人员等。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务员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分类制度能够使公务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担任适合自身能力和背景的职务,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分类制度也有助于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供了更多的晋升和提升机会。
然而,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之一是目前的分类标准和管理模式仍然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另外,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一些难题,如如何保证分类公正、分类标准的科学性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公务员分类制度,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分类结果的公正和科学。
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第一节职位分类制度概述•二、品位分类•1、品位分类的涵义•品位分类是一种以人员分类为中心的人事分类制度。
具体地说,就是以官员的个人条件,即以官员的地位高低、资历深浅或俸禄多寡作为分类标准,以此建立起人事等级体系,并将它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2、品位分类的特点:•(1)从分类的对象和条件上看,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主要对象的分类,其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年资、学历)和身份(如官职高低,应得的薪俸的多少)。
•(2)从分类的方式上看,品位分类是通常先根据职务的性质作比较粗犷的分类,再根据官员的地位、职责与资格条件作分级。
因此其人事框架结构一般比较简单•(3)从分类的结果上看•品位分类往往导致一些等级体系的产生,诸如职务等级体系、官品等级体系、待遇等级体系等,所以品位分类又可称之为“等级分类”。
•(4)从等级与职位关系看,等级与职位是分离的。
等级代表地位、身份和待遇,谓之品。
职位仅代表权限,谓之位。
官品等级一般要随人走,只要是具有一定级别的人员就可以担任一定级别的职务,同时享受一定级别的待遇,而不论其职位是否有所变化。
没有重大过失,一个人可以在人事等级结构中只升不降,或不升不降,直至退休。
如遇工作调动,至少要对等地安排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行政人员的品级同他所任职务的等级之间存在某种相应关系,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出现高品级低职务或低品级高职务的情况。
•3、品位分类的利弊分析•与品位分类的特点相联系,其优劣是显而易见的。
•从优点方面看,品位分类的职务划分比较简单,使得公务员的分类工作相对简单,易于实行,也有利于培养通才式的公务员;对教育水平的强调,有利于吸收教育程度高的优秀人员;对年资的强调,有利于激励公务员献身公务事业,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官职相对分离使公务员的职位调动不影响其地位和待遇,使公务员具有安品位制的全感,也使公务员系统的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便于调整。
•不足方面在于:(1) 强调人在事先,容易出现因人设岗、机构臃肿,职责不清的现象;(2)公务员一旦获得比较高的品位就终身受用,并且能上不能下,容易导致公务员丧失奋进精神;(3)由于待遇与品位挂钩,容易导致同工不同酬现象,不利于对人员的激励;(4) 过于注重人员的学历、年资和背景,容易形成论资排辈,压抑人才,不利于学历低,能力强的人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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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国家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沿用了过去的名称,如总理、副总理、省长等。国家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政府的领导职务,一类是各级政府机关各部门的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可以分为正职和副职。副职在正职领导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协助正职负责某方面工作。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二、我国公务员的等级序列
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
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主要包括任现职的时间和工作年限等资历因素)
它注重工作人员的学识水平、经验、能力等基本素质条件,而不强调他们必须具备某项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在工作人员调动时,实行级别随人走,这有利于工作人员的合理流动,易于培养通用型人才。
它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图实施人事管理,有利于实施集中统一的领导,树立行政权威,落实工作任务尤其是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按责任轻重、业务难易、所需知识技巧、资格条件、经验等分级。
四、职位归系、归级归等
按职位的职系说明、职级规范、职等标准和要求归位,按级按等招聘、考核、培训、晋升、付薪等。
决定一个职位所属职系有三方面的作用:
1、表明晋升途径,增加晋升的透明度并使其法制化,以便建立健全晋升制度;
2、有利于建立健全考试录用制度,罗致合格人才;
它有利于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吸引教育程度较高的优秀人才。
(2)品位分类的短处和缺陷
它强调的是人在事先,因人设岗,因此按品位分类形成的行政组织机构比较松散,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
它缺乏对工作人员的规范化要求,更无法规性的文字依据,往往使人事管理带有主观随意性。重视工作人员的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和条件,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
(二)职位分类----以职位为对象的分类
1、职位分类的涵义
2、职位分类的作用
有利于考选录用公务员时,因事择人。
有利于公务员的同工同酬、公平待遇。
有利于考核、升降、奖惩、培训等管理活动
有利于防止机构膨胀、人浮于事和官僚主义。
有利于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两种分类制度的评估
1、职位分类的评估
(1)职位分类的长处和优点
2、调查方法:书面(资料、文献)调查法、会议法、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等。
(三)职位分析
现在通常用下列八种分析因素进行职位分析:
工作的复杂性、上级的监督、所遵循的法律规范,所需能力、接触人员范围与目的、职权行使的范围与影响、所施予的监督、所需资格条件。
1、制定职位说明书
(1)职位名称:称呼,反映工作性质,如宣传科长、局长助理
特点:
纯粹执行性
现场强制性
(二)专业技术类
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特点:
具有纯技术性
具有不可替代性
技术权威性
(三)综合管理类
机关工作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公务员队伍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职位。
(4)工作概述:按照工作项目简要说明工作的内容、程序、职责及权限。
(5)所需知识能力:完成本职位工作所需要的学识、技能、经验及其它条件。
(6)转化和升迁的方向:职位上的任职人员按照业务一般要求可以转任和升迁的方向。
(7)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2、职位纵向分类
3、职位横分类
它特别强调任职人员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职位面前人人平等”,使职位和工资级别不随人走,既不利于通用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也使人员的交流和调动发生困难。
它的管理程序过于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同时,静态的分类难以适应职位结构的不断变化。
2、品位分类的评估
(1)品位分类的长处和优点
它没有严格的程序பைடு நூலகம்依据,不依赖于社会分工的细化、经济发展的程度、管理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客观条件,简便易行。
第二节职位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一、职位分类的原则
.系统原则
最低职位数原则
整分合原则
兼顾原则
适用原则
渐进原则
动态原则
法制原则
二、职位分类的方法
.(一)拟定职位分类实施计划
(二)职位调查
1、内容:职位的工作性质及其特点;工作目的和工作范围;职位的职务和责任;为完成职位工作所必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资料;有关领导对该职位的叙述和认定;其他的有关资料,如该职位的环境、繁简、隶属、报酬。
政务官:一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实行任期制。服从政党的意志,维护执政党的利益,随执政党的更迭而进退,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副业者。
司法官VS行政官
地位的独立性不同
身份的保障不同
知识的要求不同
(二)公务员类别划分的意义
国家人事行政的基础
制约着管理方式
是国家权力系统的稳定机制
二、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一)品位分类----以人为对象的分类
(4)有利于减少行政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基本内容
纵向的职务序列: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设置
领导职务,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监督等职权和责任的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各级机关中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职权和责任的职务
(一)行政执法类
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1、领导职务:指各级行政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
2、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可设到正司(局)级,在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不能超过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一样,既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又有严格的数额限制。
增设非领导职务的目的在于:
3、作为决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依据,便于建立同工同酬的工资制度。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设置
一、我国公务员职务类别的划分
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队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并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对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发展趋势:
制度的弹性
分类的趋同性
体系的开放性
人事分类管理的发展趋势:
职位分类虽大多采用,但不是唯一的,正在变化,品位分类的简便也是优点,很多国家采用了两者兼有方法。英国自从70年代吸收了职位分类制,但实施的仍推行品位分类法,日本虽在法律上建立了职位分类制,但实施的仍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工资分类制”;台湾兼而有之,实行职位分类的占百分之五十九,部分实行品位分类的占百分之四十一;最早推行职位分类的美国,也在某些环节上采用品位分类的办法,以便更灵活高效。
它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职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以及应具备的条件,这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等提供了客观依据。
它对确定设置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因素进行类别和等级划分,对现有全部职位进行纵向和横向排列,使浩瀚杂乱的职位井然有序,形成科学的人事管理结构。
它要求在进行职位的类别和等级区分的同时,根据每一职等职责程度的不同,明确规定不同的工资额度,形成合理的工资结构,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讲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
第一节
一、公务员的类别和意义
(一)公务员的类别
一般职公务员VS特别职公务员
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适用公务员法的公务员
特别职公务员:依据特别法律通过选举或任命而产生的公务员
政务官VS事务官
事务官:一般通过考试择优录用,按功绩晋升,任职不受竞选结果的影响,实行常任制,因而又称为人事制度中的专业者。
(1)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
(2)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家行政机关不设专业技术职务,但有些职务确需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才能担任的矛盾。
(3)有利于克服“官本位”现象,在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解决上述两类人员的待遇,体现责酬相符的原则,调动这些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
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
它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有一套严谨、客观、准确、完整的法规文件,如职位说明书、职级规范、职等标准等,有助于克服人事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
(2)职位分类的短处和缺陷
它较适合于专业性、机械性、事务性较强,易于规范化的职位,对于责任较大、需要高度发挥个人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职位,以及职责范围不易确定的职位,则不太适合。
(2)职位代码:指每一个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职位所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区、县)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是职位所在各部门内设机构(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门)的代码。第三部分是各内设机构(或各工作部门)中职位的顺序号。
(3)工作项目:按照职责列出职位应担负的全部的工作项目,最后加上其它临时交办项目。
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比较
总之:以人为中心的品位分类,直接对人素质、能力、贡献分析分类,简单易行,人事调整方便易操作。(级别、待遇不变)职工心理稳定,人事安排灵活。缺点是人为因素大,工作难易与职级不符,劳酬不相当,影响效率。而以职位客观评价分析为基础的职位分类,科学性强,规范性高,因事论人,报酬合理,权责分明,效果较高。目前被许多国家采用,如美、加。英国、法国70年代末也采用了。缺点是操作难度大,缺乏弹性,人才流动易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