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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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是指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这一制度,污染源必须获得排污许可证才能合法地进行排放。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许可审批:排污源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通常包括评估和公众参与。

2. 许可条件:排污许可证将规定允许排污源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排放标准、监测要求等条件。

3. 监督检查:环境保护部门将对排污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

4. 处罚措施:对于未经许可的排污源或违反许可条件的排污源,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通过对排放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可以推动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友好型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排污许可证制度还可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环保信息的公开和民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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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工作制度

排污许可证工作制度

排污许可证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排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依法排污的凭证。

未经许可,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第六条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放污染物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复印件;(四)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说明;(六)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第九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

第十条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一)生产经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的;(二)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并定期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排污许可制度的概念和作用1.1 概念排污许可制度是环境保护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用于规范和管理企业、机构等单位的排污行为。

通过向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书,明确规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标准、限额和要求,以实现对排污活动的有效监管。

1.2 作用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排污许可制度可以促使企业主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提交详细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证明自身具备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能力。

其次,排污许可制度可以强化监管,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法对违反排污许可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罚,并有权吊销排污许可证。

最后,排污许可制度可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增加信息透明度。

公众有权了解企业的排污情况,并对不符合排污标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二、环境保护法中的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情况自我国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颁布实施以来,排污许可制度逐渐得到重视并广泛应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大量的排污单位获得了排污许可证。

2.1 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基础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有污染排放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定,向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排污许可证。

对那些可能引起严重污染排放的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事先进行审查。

”该条例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一定标准的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否则将面临处罚。

2.2 实施情况在实践中,环保部门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

各地环保部门通过制定详细的排污许可条件和要求,对排污单位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对排污许可证申办、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条安监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换发工作。

第四条安监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归档及数据、台账监督管理工作,并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其申请和管理程序如下:(一)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对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测;(三)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有效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方案、建设项目环评、危废处置相关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报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四)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第六条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记录排污许可证管理台账,安监部监督检查台账记录情况,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执行报告上传排污许可系统。

第七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1)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2)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3)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4)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情况发生变更二十日内;(5)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应当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许可、备案和监管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日益突出,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从简单的审批制向许可制转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排污单位需要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提交详细的排放计划、排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建立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的许可信息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评制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许可制度等的衔接机制,形成环境管理的连续性。

再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经过近20年的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降低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减少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该制度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该制度的公开透明性,也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它在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加强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公众参与的机制等,以进一步提高其实施效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许可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对空气、水资源和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不断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减少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由于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取得许可证,若企业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限值,将会受到惩罚和罚款,从而形成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戒机制,进一步促使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排污行为。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许可条件的规定、监督检查和惩罚措施等。

1.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指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排污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是指各地环保部门对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监控,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许可条件的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基于企业对环境治理和监管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估的,并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和污染源特性,制定相应的排污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通常包括排放限值、污染治理设施的配置和运行要求、监测报告的提交要求等。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实现环境保护的要求。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2篇)

排污许可证制度范本一、概述本排污许可证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管理,是每个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为此,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来确保企业排污行为的合法、规范和可控。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企业排污行为需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开透明: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颁发等环节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综合管理:排污许可证制度纳入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体系中,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相互衔接。

4. 分级分类:将排污许可证划分为A类、B类、C类,依据企业的排放规模、种类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排污许可证类别。

5. 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更新、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对企业进行现场检验;及时调整排放限值,确保环境保护要求与企业发展需求的平衡。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1. 申请材料准备:(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污染源系统示意图;(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配套治理设施情况;(4) 排放标准与限值表;(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监测报告;(6) 其他与排污有关的申请材料。

2. 申请程序:(1) 申请人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开展初审;(3) 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核查;(4) 核查结果合格后,进行评审;(5) 审批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并公示。

四、排污许可证的内容1. 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 排污许可证的类别:按照企业的排放规模、种类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排污许可证类别。

3. 许可的有效期: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一年。

4. 排放标准和限值:明确企业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限值。

5. 监测与报告要求:企业需建立相应的监测设施,保证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数据和情况。

《排污许可证制度》课件

《排污许可证制度》课件
环保部门依法处罚。
某企业超出了排污许可证规定的 污染物排放标准,导致周边环境
受到严重污染。
02
案例二
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企业和环境的影响案例
案例一
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某企业加大环保 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污染 物排放,降低了生产成本。
案例二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后,某地区的环 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吸引了更多投 资和人才,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THANKS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为了降低污染物排放和提高环保水 平,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 改造,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级。
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公众的影响
保障公众健康
促进公众监督
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控制企业污染物 排放,减少对大气、水体等环境的污 染,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
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公开环保信 息,接受公众监督,有利于促进公众 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督和评价。
督。
03
制度设计缺陷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设计未能全 面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导致实
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改进建议
01
02
03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排污企业的 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 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提高信息透明度
建立排污许可证信息公示 平台,让公众了解企业排 污情况,增加透明度。
优化制度设计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排污许可证制度让公众更加了解企业 的环保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提高 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04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改进与 完善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存问题
01
监管不力
目前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监管力 度不够,存在监管漏洞,导致
一些企业违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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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

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

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

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

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

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

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而不是使用市场交易的方式。

所以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将排污权的交易具体化为一项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并加以实际实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

2001 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

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英文用a license; a pass; a permit; a permit card 表示!一:许可证制度是在环境管理中,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具有影响环境的活动行为者进行活动申请,并批准、监督其从事某种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多以某种凭证即许可证形式进行,故称“许可证制度”,也称“许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许可证申请、审核、批准、监督、中止、吊销以及作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根据管理对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规划、开发、生产销售和排污许可证等类型。

许可证制度可保证对环境有影响作用的管理对象遵守国家管理环境的有关规定,从而将其对环境的影响作用限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实践表明,它是国家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一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

在环境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决定、监督、处理。

二、许可证制度的作用:是国家为加强环境管理而采用的一种卓有成效的管理制度。

★在国外,有人把环境法分为预防法和规章法两大类,许可证制度在规章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在环境管理中被广泛采用。

★许可证制度有下列优点而在环境管理中发挥显著作用:A.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和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

B.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的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

这样,就可以使各种法规、标准和措施的执行更加具体化、合理化,更加适用 .C.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不当规划开发,及各种损害环境的活动,及时发现违法者,从而加强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的行使,促使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D.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造,采取无污染、少污染工艺。

E.便于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特别是对损害环境活动的监督。

三、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许可证制度:《城市规划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农药登记规定》、《文物保护法》、《渔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均有相应规定。

四、我国在水环境理方面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管理程序包括下面四个阶段:A.排污申报登记。

(发放许可证的重要基础工作)B.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发放许可证最核心的工作)C.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D.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许可证能否有效执行的关键)。

首先要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排污单位定期自行检查和上报排污情况的制度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其次重点排污单位和环保部门都要配备监测人员和设备,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健全许可证的管理体系。

★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时要求排污者必须遵守的条件:(多选题)A.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B.规定排污口的位置、排放方式和排放最高浓度征收排污费制度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征费制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

这项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污染治理和新技术的发展,能使污染者承担一定污染防治费用的法律制度。

★我国首次提出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的文件是:1978年12月国务院原环保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1982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 2003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其目的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

二、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和作用★目的: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

★控制工业企业污染的根本办法是调动企业加强管理和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三、征收排污费的办法★征收排污费的范围: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户,都应按规定交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污都要交纳排污费,超标排污要交纳超标排污费)。

不再缴纳排污费的情形有:A.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缴纳污水处理费的;B.排放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地并符合环保标准,或者原有设施、场地经改造符合环保标准的,自建成或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各地在执行中,一般是对废水、废气(包括烟尘)、废渣收费,不少省、市规定对噪声污染也收费。

★排污费的征收:应当按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A……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B.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超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加倍征收排污费C.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危险废弃物排污费;D. 产生噪声污染超环境噪声标准的,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附表形式规定了收费标准,分为废气、废水、废渣三项。

按下列因素确定其的收费额:A.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危害程序,分为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和剧毒污染物,收费标准逐项提高;B.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计算某一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按照超标倍数累进收费,超过标准越高,收费越多。

C.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物质时,按收费高的一种计算,也有的省市规定,同一排污口的各种污染物要相加累计计算。

收费的计算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颁布了地方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标准。

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可以把收费标准适当提高。

在排污单位自身监测的数据与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不一致时,应以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或其指定单位(如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或经他们核准的数据作为收费的依据。

★可以申请减免及缓交排污费的条件:排污者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减免或缓缴排污费(最高减免不超过一年应缴额);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排污者正在申请减免排污费,正在批复期间,或者,排污者因经营困难破、闲、停、半停状态,可以申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排污费的,;★排污费的使用征收的排污费要纳入预算,作为环境保护补助的专项资金,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下列项目:A.重点污染防治项目。

B.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

C.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染防治项目。

★征收排污费制度中的几个问题征收排污费的性质问题:是运用法律手段,使污染者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目的在于促使污染的治理。

收费标准的确定问题:收费额一般不应低于正常处理费用(包括污染物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转费用)。

对于收费标准的改革,应当逐渐将单位浓度收费向浓度和总量相结合转变;从超标收费向排污就收费,超标加倍收费转变。

收费额的提高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A.物价指数的变化;B.环境要求的提高;C.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D.不同地区、不同流域应有所不同。

收费的法律效力问题:从宏观上看,排污收费是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污染防治和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从微观上看,是一种限制污染的手段,又是一种筹集环境保护资金的形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节约资源,治理污染。

对排污者来说,排污收费的法律效力,并不是免除治理责任,也不免除因污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更不是用排污费买得企业的“污染权”。

多种污染物收费计算方法问题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收费按最高的一种算。

这种收费办法容易产生两种弊端:A.使排污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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