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白皮书解读(2019)
医疗事故处理

(一) 合同性质现在通常是认为医患双方的医疗服务是一种合同关系或者医疗服务的合同关系。
(二) 合同类型1. 普通医疗服务合同2. 健康检查(管理)3. 强制医疗:如《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防治有一些特殊特殊的比如强制性医疗问题,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患者的强制医疗,它不属于普通的服务合同。
4. 特殊医疗契约:不以疾病、伤痛诊疗或者健康管理为目的建立的医患关系,如美容整形、人工授精、变性手术等。
(三) 合同的特点1. 强制缔约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具有强制缔约的一种性质。
对于医疗机构来讲,一个患者来挂号、来治疗,普通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具有强制缔约。
2. 合同的标的是诊疗过程而不是结果对于医疗服务合同来讲,医疗的过程是医疗的各种手段而不是医疗的结果。
3. 双方协作信任医患双方是一种协作、信任的关系。
4. 患者有治疗的最终决定二、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医方的权利1. 诊疗权医务人员有诊疗权,也就是医生、医务人员对疾病有独立诊疗的一个权利。
2.有要求病人及家属进行配合治疗的权利实际上涉及到病人治疗的依从性问题,在治疗之中有一些医院的规章制度医生可以要求病人或者家属应当配合。
3.一定程度的治疗决定权4.一定情况下有行为的控制权和否定病人拒绝治疗的权利比如强制性医疗,当病人拒绝治疗时,作为医疗机构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强制治疗权利。
5.收费权6. 人身权不受侵害7.紧急处置权对危重病人、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如果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的有效意见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紧急处置的权利,但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遵守履行相应的程序。
8.误诊权因为有些疾病在得到明确的诊断时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现在有统计资料显示对于门诊病人的误诊率其实是很高的。
《传染病防治法》第31 条规定: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即: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即使日后该患者被排除患传染病,也不应当鉴定为医疗事故,即允许误诊。
2024年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总结(2篇)

2024年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总结2024年是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领域的重要一年。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和投诉问题成为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对医疗行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2024年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总结与分析。
一、医疗纠纷情况2024年,医疗纠纷事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纠纷事件数量总体下降在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医疗纠纷事件的数量总体下降。
这得益于医疗机构加强了患者的权益保护工作,以及各级政府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
2.纠纷类型多样化医疗纠纷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除了传统的治疗效果纠纷、医疗费用纠纷等,新兴的纠纷类型也逐渐增多,如医疗隐私泄露、虚假宣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等。
3.纠纷集中于高风险科室和疑难病例高风险科室和疑难病例的医疗纠纷风险较高。
2024年,神经外科、心脏外科等高风险科室的纠纷事件较多。
此外,一些疑难病例的医疗纠纷也需要得到更加重视和认真处理。
二、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及投诉问题,2024年医疗行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处理机制。
1.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医疗机构也积极参与自我监督,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达到标准。
2.推行医疗纠纷解决机构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解决机构。
这些机构由熟悉医疗事务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和经验。
他们通过咨询、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双方解决争议。
3.健全医疗事故赔偿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2024年医疗行业健全了医疗事故赔偿制度。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赔偿机制,明确责任归属和赔偿标准。
同时,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和调查,确保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经验总结在2024年的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工作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1.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
案件讨论意见范文

案件讨论意见范文今天上午(3月26日),北京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会没有回避问题,特别是法院对医疗鉴定采信度非常高的现象,《白皮书》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反映出当前法官对医疗鉴定意见的过度依赖,证据审查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未深入到鉴定意见的争议实质。
除了案件矛盾尖锐化、不易调和这一特点,由于医疗纠纷大都需要启动鉴定程序,甚至二次鉴定,这类案件还呈现出审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特点。
实践中,很多医疗损害 ___件的一审程序少则一年,多则两年三年,甚至出现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极大程度上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此类案件的第三个特点是,对鉴定意见采纳率高,但争议大。
数据显示,在医疗纠纷二审案件中,涉及医疗鉴定的551件,鉴定比例高达83.87%,其中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有396件,占鉴定案件的71.87%。
这组数据说明,医疗鉴定程序在该类纠纷中的重要地位,而对鉴定意见的异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实质争议和审理核心,其中对鉴定程序、鉴定材料、鉴定结果以及鉴定人资质等提出的异议是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普遍问题。
数据还显示,对鉴定意见完整采信391件,完整采信率达到70.96%。
部分采信151件,部分采信率达到27.41%。
完全不采信推翻鉴定意见9件,不采信率仅为1.63%。
由数据可见,法院对医疗鉴定采信度非常高,不少案件审理中对鉴定意见缺乏实质性的审理和认证,有鉴定机构代替法院实质审理的趋势。
《白皮书》认为,这反映出当前法官对医疗鉴定意见的过度依赖,证据审查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未深入到鉴定意见的争议实质。
针对这一问题,《白皮书》介绍,北京一中院注重涵养涉医疗纠纷审判的人才资源,建设专家型法官队伍,着重培养医疗审判业务专家,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医疗审判经验丰富的高层次审判人才。
专家辅助人制度有规定、欠落实是此类案件的第四个特点。
【2019】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9版修订稿)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2.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3.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科室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
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务科保管。
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4.医务科接到报告后,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5.对于重大纠纷医疗纠纷,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6.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
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7.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
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
广州法院医疗纠纷白皮书发布,为医疗纠纷支招

码上看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改委、医保局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19年6月底前,我国将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医保将逐步实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
《通知》明确,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研究制定2019—2023年仿制药科技攻关计划,将“重大仿制药物”列为中央预算内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制定2018—2020年行动计划;2018年底前,全面落实按通用名编制药品采购目录。
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2019年6月底前,制定《医疗机构药物合扫一扫,看全文12月24日,甘肃省卫健委会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甘肃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省内贫困地区居民健康其中提到的重点行动还包括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行动。
要求打造村级健康教育骨干队伍。
健康教育骨干可来源于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所、村卫生室、健康专干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及“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等。
并且要开展村级健康教育骨干培训。
还要加强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省、市、县分层级成立健康巡讲团,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开发培训材料,逐级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甘肃健康促进三年攻坚,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成重点扫一扫,看全文上海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12月26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宣布自2019年2月1日起,上海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并公布对全科诊所备案材料及要求。
经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或其他医师经转岗培训后获得全科医师注册资格者可申请开办全科诊所,全科诊所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诊所基本标准》扫一扫,看全文12月27日,《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发布,明确了改善服务、控制费用、提升质量、补短扶弱、负面清单等5类40项重点任务。
医疗纠纷诉讼文书 (9)

医疗纠纷诉讼文书医疗纠纷诉讼文书是指在医疗行为中产生的纠纷,当受到医疗事故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诉讼文书主要是由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通过法院或医疗委员会来解决,包括医疗赔偿案件、医疗投诉案件等。
本文将围绕医疗纠纷诉讼文书展开阐述。
一、医疗纠纷诉讼起因1.1 医疗不当:医生因个人或职业原因所导致的医疗行为不当,如错误的治疗方式、误诊、误治或者病历造假等行为。
1.2 医疗事故:医疗行为的不当所导致的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等事故。
1.3 医疗欺诈:医生为了获取利益而采用欺骗的手段,如虚构病情、盲目开具处方、虚高医疗费用等行为。
二、医疗纠纷诉讼程序2.1 医疗纠纷投诉: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医疗机构会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如果投诉未得到满意的结果,患者或家属可以向医疗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2.2 医疗纠纷协商:在投诉未能解决的情况下,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赔偿等方式进行协商解决。
2.3 医疗纠纷仲裁:如果协商失败,达不成一致的结论,患者或家属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4 医疗纠纷诉讼:如果仲裁不满意,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在诉讼中需要提供医疗纠纷证据,包括病历、诊断书、医疗费用等。
三、医疗纠纷诉讼文书类型3.1 医疗索赔、诉讼:患者或家属提起的医疗索赔、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或医生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3.2 医疗行政诉讼:以医政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3.3 医疗仲裁裁决书: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仲裁裁决书。
四、医疗纠纷诉讼应注意的问题4.1 医疗纠纷证据: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收集到医疗事故发生前后的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诊断书、医嘱等。
4.2 医疗领域专业性: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考虑医学专业相关的问题,需要知晓病情的治疗进程、病情的康复程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3 医疗纠纷诉讼代理人:患者或家属自己进行诉讼可能会受到相关知识的限制。
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2018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前言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多次变革,时至今日,居民的就诊模式已发生根本变化。
在上海,医疗资源丰富的三级甲等综合类及各专科类医疗机构,往往成为居民就诊的首选。
不仅如此,这些顶尖医疗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且地处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吸引着周边的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疑难杂症患者前来就诊,承担了大量的医疗服务职能。
而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科学,天然具备发展性和探索性的特点,从而导致医疗活动必然具有不确定的风险性,也决定了医疗纠纷不可避免的存在。
静安区作为上海市的中心城区,有着优质丰富的医疗资源:既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上海市儿童医院等知名医疗机构,也有着众多的涉足于眼科、美容等领域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为了妥善化解医患矛盾,公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引导患者理性维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在对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发本审判白皮书。
12 一、案件审判概况(一)案件审判数据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静安法院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35件,审结273件,结收比为81.5%(见图一)。
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决105件,占比为38.5%;调解89件,占比为32.6%;其他方式(含撤诉、按撤诉处理、裁定驳回起诉等)结案79件,占比为28.9%(见图二)。
在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中,提起上诉的46件,占比为43.8%,二审维持39件,目前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涉讼医疗机构分布及案由分布审结案件中所涉医疗机构以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较少但呈递增趋势。
统计时间内,公立医疗机构共计涉案245件,1其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涉案199件,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涉案46件(见图三)。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pptx

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十四条 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应当
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
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
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
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学、法学等
专业知识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确界定,排除推诿扯皮的隐患。】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第二十七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场所,死者尸体
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由医疗机构在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
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后,按照规定处理。
2019-10-7
感谢你的欣赏
5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
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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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涉诉医院集中于五家三甲医院。 2018年7月9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通报近三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
判白皮书。 2018年12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医疗
病历书写、修改瑕疵主要体现在病历书写错误、字迹潦草 无法辨认、漏签名、日期有误、不按规范修改、漏记或记录 简单、记录矛盾、电子病历制作不符合规范等方面。
病历管理不善表现为遗失检查单、影像资料、门诊病历等病 历资料、拒绝患者实时查阅病历、拖延为患方复制、封存病 历等方面。
病历书写瑕疵一般不构成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形,但在上述瑕疵涉及关 键诊疗行为的情况下,有瑕疵的病历记载有可能不被法庭采纳,由医疗 机构承担不利后果。中小医院、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男科医院的病历 书写不规范问题突出,中小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形时有发生。
误诊漏诊误治
告知说明义务
病历规范
年 度
结 案
案 件
采纳情况
案
采纳情况
案
采纳情况
件
件
数
是
概率
数
是
概率
数
是
概率
2015
74
60
48
80%
10
7
70%
15
10
66%
2016
72
66
51
77%
13
10
76%
18
12
66%
2017
117
98
76
77%
25
20
80%
28Leabharlann 2071%合计263
224
175
78%
48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 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引申问题
在火车上进行紧急抢救病人,属于超范围吗? 据北京青年报,3月17日,广西一女医生在动车
上听到广播求助后前往救治不适乘客,患者好 转后,却被乘务人员要求出示医师证并手写情 况说明“签字画押”。该医生感到很悲哀,表 示今后遇到这种情况不会再帮忙了。3月19日上 午,南宁铁路局发布致歉声明,对工作人员的 不当做法进行道歉。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伪造、篡改病历的,人民法院依法可直接推定医 方有过错。如(2017)粤01民终2271号案判决认定某诊所伪造门诊病历 与处方,推定其有过错。
结合本案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 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 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 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备注:所幸看到一位住院医写的一段话,冷静,理智,未 来还有希望!!
二、山西聊城假药事件
2019年2月25日,山东卫视播出的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节目称,山东省聊城市市民王玉青的父亲在聊城市肿瘤医院治疗 期间,其主治医生陈宗祥推荐了名为“卡博替尼” (CABOZANTINIB TABLETS)的抗癌药,并将药名写入医嘱单。
7件因鉴定意见明显不能成立而需进行重新
鉴定。
(三)从涉及的医疗过失类型看,存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技术规范的过 失、违反伦理规范的过失、违反管理规范的过失等多种情形。
判决认定医方存在过失的情况主要体现为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诊疗行为不符
合当时的医疗水平以及病历资料书写、管理不规范、未提示尸检等方面。如表:
具体案例二
2011年5月3日,患者许某因急性腹痛入广州某医院普外科治疗, 经诊断为“盆腔炎和阑尾炎”,于5月4日行腹腔镜下盆腔脓肿清 除术+阑尾切除术+肠粘连松解术。5月6日1时40分患者突发四肢抽 搐,意识丧失,口吐白沫,持续约1-2分钟缓解,意识恢复,经 处理后有反复发作,4时35分出现室颤,经持续抢救后仍提示为室 颤,未能复律,10时15分宣布临床死亡。
“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主”的鉴定模式逐渐转变到“由法医学鉴 定机构组织医疗损害鉴定为原则”的鉴定模式上来。在法医学鉴定模式下,医 疗过失认定率上升,在判决结果上体现为近三年医疗机构承责比例较前上升。
人民法院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力度也较前 显著提升。以广州法院为例:
2015年-2017年,广州中院以判决形式审 结案件229件,其中未采纳鉴定意见的案例有 14件,部分采纳鉴定意见的案例有27件;二 审改判责任比例的案件共计23件,其中有11 件减轻医方责任,有12件加重医方责任,另外
扫黑除恶必须依靠法治和规矩办事,不能瞎挥手乱指挥,随意界定打击对象。而扫黑除恶宣传 册将“医生”列入“中国10大黑心企业”之首,就给人“随意界定打击对象”的观感。这给人的 既视感,除了荒唐,还是荒唐。
都说“医者仁心”,医生应被尊崇。就在前两天,南京医生席玮“私下给病人捐住院费14年 被 发现就说是慈善项目捐的”事迹还被广泛报道,这是很多医生敬业、有爱的缩影。
以结束这一切,只等在你的葬礼上流几滴眼泪,了却你们这辈子的情分。 但是,这话我偏偏不能说,因为,你真的还有希望。因为,你来到了全世界最好的烧伤科。因为,我有很大的把握
让你活下来,而且,让你将来能生活自理,过上有质量的生活。 你的老板可以放弃你,你的家人可以放弃你,你的朋友可以放弃你,但我,却不能放弃你。
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16年4月26日被注销,门诊部于同年12 月1日注销登记。
裁决结果
生效判决认为,某门诊部伪造病历资料、未取得精神病 诊疗许可超范围执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 疗规范,应推定有过错,且其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因 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判决某门诊部承担60%的民事责任,向李某东等赔偿 622711元。某门诊部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被依法驳回。
不可否认,现实中确有个别医生失德,但那终归是少数;还有许多医生,是在替以往的“以 药养医”病态机制背锅……对这样的“大盘”视而不见,却拿着极端个案和煽动性语言、诋毁 性描述去抹黑医生群体,给他们贴上“黑心”标签,已不只是偏见,更是坏。
二、医患纠纷解决途径
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37
77%
61
42
68%
具体案例一
某门诊部为个体诊所,经营者为张某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不含精神 类疾病科目。
2015年5月26日12时,患者谢某君因生育后出现抑郁症状,在亲属李某艳陪同下, 乘出租车前往门诊部就诊。因患者不愿下车,经李某艳拨打门诊部电话,门诊部 医生下楼为在出租车上的患者诊治,诊断患者为抑郁症,开出“脑舒通”胶囊等 四种药物,李某艳支付医疗费640元。根据医嘱,谢某君即时口服两粒“脑舒通” 胶囊,随后在出租车上沉睡,呼之不醒。李某艳发现谢某君昏睡,数次拨打门诊 部电话求助,接线医生告知是正常药物反应,不需要叫救护车。谢某君当天下午 约17时在家中死亡。
纠纷诉讼情况》白皮书(2015-2017)及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四、解读医疗纠纷白皮书
白皮书提及的范围很多,个人总结几点: (一)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纠纷发生数量也较高,医疗纠纷诉讼数量相对
就较多,折射我国现阶段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 (二)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涉及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查明从过去
案涉门诊病历本应由患方保管,现由医方保管而未举证证明曾取得患 方同意;门诊病历书写不符合医疗常规,处方笺记载的药物与患者实际服 用的药物不一致,应认定门诊病历、处方笺系门诊部伪造。
焦点 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
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修正)》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
因为,我是医生,你是患者。 因为,只要有一线希望,医生就不能放弃患者。 因为,自从我穿上这身白衣,我就为今天发生的一切写下了答案。
媒体在整个过程的作用
三、“医生成十大黑心企业之首”
4月9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相 城区渭塘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印发 的《扫黑除恶进企业(2019最新 版)》宣传册中,竟将医生排在了 “中国10大黑心企业”首位,还伴 有很多负面评价,排在第二位的是 丐头(操纵乞丐乞讨的人)。爆料 帖还附上了宣传册图片。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01条规定的是:“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
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 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本案
张某达承认其诊断患者为抑郁症,并开出了氯氮平或者 含有氯氮平的药物,电话录音材料证明患者服用了氯氮平。 据此,二审判决认定门诊部违规开展精神疾病诊疗活动、 伪造病历资料,违规开具精神类药物,致患者服用后诱发 猝死,应承担民事责任。
患者在医生的推荐下从第三者手中买了抗癌药卡博替尼,服用后出现呕吐、厌食等反应。后得知于此款抗癌药不能服用, 便停止服药。其父于2018年11月去世后,王玉青把买来的“卡博替尼”送到当地食药监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为“假 药”。
今生怎忍负所学,来世再不入杏林。
--烧伤超人阿宝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医生,发表过众 多的言论,新浪微博大V,拥有百万粉丝。 目前已被暂停微博发言一年。
一、医患关系现状 我将重视自己的健康,生活和能力,以提 供最高水准的医疗; 我庄严地、自主地、光荣地做出这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