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法的起源与发展
【司考要点】法理学法的演进(一)

【司考要点】法理学法的演进(一)一、法的演进★★★★(一)法的起源1.法的产生根源:和、的出现、社会的发展。
2.法经历了四个阶段:制、制、主义、法。
3.法产生标志:国家产生——公力救济开始代替救济、观念形成、和出现。
一、法的演进★★★★(一)法的起源1.法的产生根源:私有制和商品经济、阶级的出现、社会的发展。
2.法经历了四个阶段: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
3.法产生标志:国家产生——公力救济开始代替私力救济、权利义务观念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出现。
(二)法的历史发展1.法律继承: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和。
时间是过去。
继承是不可避免的。
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性。
2.继承的内容有:法的、和可被继承,如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解释方法、法律体系的结构等。
体现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可以继承。
3.法律移植: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的移植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和。
【注意】法律移植是指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地区法或国际法的吸收和借鉴。
时间是,空间是。
4.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
法的移植是现代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移植要注意国外法与本国法的同构性和兼容性,可以有适当的性。
(二)法的历史发展1.法律继承: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时间是过去。
继承是不可避免的。
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
2.继承的内容有:法的基本术语、形式和技术可被继承,如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解释方法、法律体系的结构等。
体现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可以继承。
3.法律移植: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法的移植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注意】法律移植是指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地区法或国际法的吸收和借鉴。
时间是同时代,空间是外国。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的实践应用的学科,是法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学科。
一、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的基本要素、法律关系、法律制度、法律原则等概念的定义和解释。
法律概念是法律实践的基础,它为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评估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概念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
二、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是指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它为法律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原则包括公正原则、平等原则、人权原则等。
三、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在法理学中,常见的法律规则包括权利义务规则、禁止性规则、授权性规则等。
四、法律的实践应用法律的实践应用是法理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指将法律应用于实际生活中,解决现实问题。
法律的实践应用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评估等环节。
在法律的实践应用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和发展是法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探讨了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
在法的起源和发展中,需要考虑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了解法的起源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内涵和价值,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六、法的价值和作用法的价值和作用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探讨了法律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意义。
在法的价值和作用中,需要考虑法律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以及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维护。
了解法的价值和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内涵和价值,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总之,法理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研究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法律的实践应用。
法理学常见问题

目录第一章法的起源 (1)第二章法的发展 (3)第三章法治 (5)第四章法律意识 (8)第六章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 (9)第七章法的概念 (11)第八章法的本质 (12)第九章法的基本特征 (14)第十章权利和义务 (16)第十一章法的作用 (18)第十二章法的价值 (21)第十三章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22)第十五章法律体系 (24)第十六章法律关系 (26)第十七章法律实施 (27)第十八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29)第二十章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30)第二十一章法律监督 (31)第一章法的起源一、名词解释1、原始习惯2、法的确认二、问答题1、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2、法产生的根源与具体形式?3、法是怎样产生的?答案一、名词解释1、在原始社会中,原始人的行为受到一种规则的影响和支配,这种规则我们称之为“习惯”、“习俗”或“惯例”。
原始人的行为习惯主要是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它们靠着口耳或某些特定的仪式(如宗教活动)而世代相传,成为调整氏族之间、氏族成员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行为模式。
一般可分为有关战争和宗教方面的、有关集体活动和经济生活方面的以及关于婚姻和禁忌方面的。
此外,对于违犯氏族规则者的处理也形成了一些习惯,最常见的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式的同态复仇以及血亲复仇等。
这些原始习惯,后来经过默认、确认或整理成为了人类社会的早期法。
2、法的确认是指统治者对某种习惯予以明确承认,使之成为人们必须(不管愿意不愿意)遵守的规范。
这种经过确认的原始习惯就是早期文明社会最常见的习惯法。
通过确认,使习惯转变为习惯法乃是一具有强制力的政治性和意志性的赋予过程。
确认者必须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而且必然与之有利害关系,他们往往利用确认的方式使有利于他们的传统、习惯法律化,从而来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
二、问答题1、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很密切,但两者之间仍有显著的区别。
原始习惯与法的区别至少有以下这样几个方面。
法理学知识点

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13、法律解释: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进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活动。
1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15、法律规则: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理学法起源与发展

法律人作用突出
• 理论上声称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并不创造 或增加法律,而只是发现和宣示寓于先 例中的法律,但实践中,法官却发挥着 十分积极的作用
• 在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造先例 • 在有先例的场合,法官也可以通过区别
的技术,对其进行扩大或限制性解释, 从而发展先例中的规则 • 制定法的适用也要受到法官解释的限制
法系的分类
• 多数法学家公认的法系有五个 • 大陆法系 • 英美法系 • 中华法系 • 印度法系 • 伊斯兰法系
资本主义的两大法系
• 大陆法系 • 英美法系 • 两大法系的比较
大陆法系
• 大陆法系的概念 • 大陆法系的分布地区 • 大陆法系的特点
大陆法系的概念
• 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 系、成文法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 法基础和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 传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许多国家 和地区法律的总称
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培训、司法体制 等等方面,也有许多方面的差异
法律渊源不尽相同
• 大陆法系以罗马法为基础,侧重于 成文法,比较注重立法和法典编纂
•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不成文法为主, 提倡非法典化
法典编纂不同
• 大陆法系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一 些基本法律一般都采用法典形式
• 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其制定法 多是单行法律、法规
考题分析2(单选)
• 从法的起源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在原始社会中期产生的 • B.是从来就有的 • C.不是从来就有的,整个原始社会
都没有 • D.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它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
考题分析3(多选)
• 原始社会的民族习惯之所以不能称 “法”,原因在于哪些方面?() (1998年试题,1分)
法理学:法的起源与演进

2、法律发展的理论模式和实践类型 • 内发型/外发型
(二)法律发展的规律
1、神法向人法发展 2、“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发展 3、人治的法向现代民主的法发展 4、不成文法向成文法发展 5、族群的法向世界性法发展
(三)法律发展的方式
1、法的继承
①含义:新法在审查、批判旧法的基础 上,有选择地吸收旧法中的合理因素, 使之成为新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答案:B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 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 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 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 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 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是( )。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 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 学派立场
A.无论中华法系还是西方的两大法系都包含各自的法 律文化
B.中华法系具有保守性格,追求“民族化”,与其他 法系的文化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融合
C.西方的两大法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与 国际化的协调一致,但与中华法系相比,却又失去 了“民族化”特色
D.沈家本是倾向于法律移植的法学家
答案:AD
②继承的必然性 ③继承的内容:法律技术、概念、法律
原则、规则
2、法的移植
①含义:一个国家或地区有选择地引进、 吸收、同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 分,以弥补本国法律的不足。
②法的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题解
法律创新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 A.法律创新要以社会生活为来源 B.法律创新一定要使新法和旧法一刀两 断 C.法律创新要以正确的理论为基础 D.法律创新最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大一法理学笔记

第一节法的起源一.法的起源概说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神意说,父权说,社会契约说,暴力说,心理说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司考中提及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社会资源有限与人欲望无限之间的矛盾,需要新的规范分配资源,优化社会秩序,解决社会冲突)二.原始社会的习惯或习惯法原始社会没有法律(没有给法律的存在提供权力基础)但原始社会存在社会秩序。
原始社会的调整机制依靠原始习惯或习惯法。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1.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前者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氏族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
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前者是统治阶级创制,后者则是自发形成发展。
3.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前者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后者则是以舆论之物作为保障。
4.两者的使用范围不同,前者为属地原则,使用与国家权力所能管辖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后者则为属人原则,与地域无关,只适用于同一氏族或部落成员。
5.两者的根本目的不同,前者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后者是为维护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1.法的起源经历了从原始社会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2.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3.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规范性调整的过程(法产生的标志:国家的产生,诉讼与司法的出现,权利与义务观念的形成(与剩余产品私有制出现关联))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即是法的发展的特殊形式。
一.法的历史类型释义按照时间顺序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等若干发展阶段。
按照法的进化路径可分为习惯法时代,成文法时代和法典化法时代。
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可分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在马克思法理学中划分的依据是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法的历史类型发展的一般规律:1.任何历史类型的法的出现或消失,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
法理学-第十一章-法的起源和发展

一、法的起源
1、原始社会及其规范 (1)原始社会的发展阶段 • 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 • 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 • 原始群、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
(2)氏族组织 • 氏族大会、氏族首领 (3)原始规范 • 禁忌(taboo)、图腾(totem)、复仇、巫术 2、法起源的原因和标志
3、法起源的模式和规律
• 习惯法
成文法
• 雅典模式,罗马模式,日耳曼模式
•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二、法的历史类型
• 马克思主义: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 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三、法的发展
1、法的发展的模式 • 梅因:“身份法——契约法”。 • 迪尔凯姆:“简单压制性法——恢复原
状性法律”。
• 马克斯•韦伯:“非理性法——理性法”。 • 昂格尔:“习惯法——官僚法——法
治”。
• 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无形法、成 形法(有形法)。
• 义务、团体本位——权利本位——社会 本位。
2、影响法律发展的社会因素 • 经济因素 • 政治因素 • 文化因素 3、法的发展的方式 • 继承、移植、改革
• 法律继承 ——法律继承的根据 ——法律继承的内容 • 法律移植 ——移植的必要性 ——移植的方式 • 法律改革 ——法律改革和立法
四、法律的历史传统
1、西方社会的法的发展 • 三R运动:Reception of Roman Law;
Renaissance Ferment; Religion Reform • 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和自治性 • 法治的传统 • 权利文化
2、中国社会的法的发展 • 礼法合流 ——礼与刑;独立法;礼法合流 • 以刑法为主,忽视民法 • 法典编纂技术发达 • 权利观念和权利制度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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