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起源和发展
法的起源和发展

从历史上看,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 开始就具有完全成熟的形态,它经历了一个 长期渐进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从总体上来看, 这一过程包括"法的起源"和"法的发展" 两大阶段. 法的起源,是法从无到有的演进过程;法的 发展,是法在产生之后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 态,由简单形态到复杂形态的演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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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起源的规律
1,对人们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成为规范性调 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的调整,而是 对一般的人,一般的事的调整. 2,法的起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 由习惯 2 法到成文法的过程. 2,法的起源与阶级,私有制和国家的逐渐形成密 切地联系在一起.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 为各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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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必须遵守雅典的法律.而且他接 受了审判,也承认了审判的结果,这也是 他与雅典法律之间订约的证据.因此,他 就必须服从这一判决,而不能背约逃跑. 后来,苏格拉底与亲朋纵论哲学后,坦然 闲适地饮鸩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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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著名的"苏格拉底之死",虽然苏 格拉底自认在哲学上和道德上并没有犯什 么过错(他其实是被政敌所陷,不满他向 青年宣扬对民主不利的观点),他仍然决 定守法为先,坦然付出生命的代价,接受 司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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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父子相隐"
《论语子路》篇写道: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偷 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异于是,父为子隐, 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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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偷羊,而儿子愿意作证,证明羊是 父 亲偷的,叶公认为这个做儿子的懂得什么 叫正义.孔子却不同意,他认为,只有父 子相互隐瞒对方的错,才是天理人情之致, 这样虽然不是追求正义,正义已在其中了.
法的起源

6、 马克思主义学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和 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 国家出现而产生的, 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渐 进的过程。
二、法的发展历史
人类最初的法律脱胎于原始氏族规范。原 始规范是氏族习惯,是简单的、非正式的, 同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低下的状况相适应。 原始规范的实施主要依靠人们内心信念、 习惯、氏族首领的威信,原始规范中没有 权利义务之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建立 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也以血缘关系为界 限。
主要特点
1、封建等级森严 2、维护专制王权 3、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萌芽于封建社会中后期 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有三种情况: 一是商法的兴起,二是罗马法的复兴,三
是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的出现。
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 日益强大,提出了“人权”、“平等”、 “自由”、“民主”等口号。
人类社会迄今已有五种社会形态,除原始 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外,
同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社会的国家相适应,也有奴隶制法、封 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西方奴隶制法的主要代表 是古希腊法(以实行民主 政体的雅典和实行贵族政 体的斯巴达为代表)和古 罗马法(公元前449年的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 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制定的 第一部成文法
公元前18世纪的 《汉谟拉比法典》是 奴隶制社会古巴比伦 法的代表,也是世界 上迄今为止基本完整 保留下来的最早的成 文法典。
中国古代奴隶制法大约出现在公元前21世 纪至11世纪的夏商王朝。
其主要依据在于:
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 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恩格斯在《家庭、私 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 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 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夏朝统治者对原始社会的“礼”和其他氏族习惯加以改造, 使之上升为国家形态的习惯法,成为维护阶级统治的有效 工具;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维护专制王权,镇压各 种违抗“王命”的行为和其他社会犯罪。
简述法的起源与发展

简述法的起源与发展列宁认为,对于任何一种科学研究来说,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一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1]。
法学研究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方法。
在法学研究中,无论是把法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还是研究法的其中一个部门或者一个方面,都不能与法的历史脱节。
一、法的起源(一)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控机制及崩溃原始社会是人类发展史上的早期阶段,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没有阶级的划分,也没有与阶级划分相联系的各种政治、经济组织,惟一的社会组织就是前期的原始公社和后期的氏族组织。
在氏族成员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为了劳动、分配、婚姻家庭,处理公共事务和纠纷等方面的习惯。
氏族组织和氏族习惯构成为了原始社会调整社会关系、建立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力量。
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引起了三次社会大分工,每次大分工都大幅度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剩余财产被少数人占有,私有制逐渐得以确立,摧毁了氏族制度赖以存在的原始共产制,氏族内部的阶级分裂代替了氏族制度中的平等关系,分工和交换关系的发展泯灭了氏族制度赖以存在的地理条件,普遍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冲突破坏了氏族制度中共同的行为标准。
由于前述因素的存在,只靠当事人自觉、舆论压力、酋长的威望和没有暴力手段的氏族大会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原始的调控机制,便不能不陷于瘫痪状态。
用恩格斯的话来说:“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
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阶级所炸毁。
它被国家代替了。
”[2](二)法的产生原始社会调控机制的崩溃与法的浮现,是同一个历史过程,也具有同样的社会根源,它们都是三次社会大分工及其社会后果在社会调控方式上引起的连锁反应。
我们知道,秩序是任何社会得以存在的最基本需要,当氏族组织和氏族习惯无力实现维持秩序的需要时,国家组织和法律规范便成为惟一可能的替代物。
法律这种新型的社会规范体系与原有的氏族习惯有着根本的不同:第一,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简述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

简述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
法的产生的一般规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过程:
1.法的起源:法最初是从其他社会规范中逐渐发展而来的。
在氏
族社会中,以血缘为纽带,具有朴素的民主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制度逐渐衰落,财产所有制和阶级矛盾的出现使得法逐渐从道德、习惯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
2.法的演变:法的演变是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的过程。
在习惯阶段,法以不成文形式出现,主要调整原始
的、本能的、简单的社会关系。
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习惯逐渐演变为习惯法,成为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
进一步发展后,制定法逐渐出现,法开始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规定人们的行为。
3.法的普及:法的普及是从习惯法到制定法的过程。
在习惯法阶
段,法主要反映某些统治者的意愿,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而在制定法阶段,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出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成为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总之,法的产生是一个逐渐发展、演变和普及的过程,从其他社会规范中逐渐独立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的社会规范,并逐渐普及化、制度化。
法的产生与起源

保障经济利益
Hale Waihona Puke 统治阶级往往会通过法律 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 益,如限制竞争、保护知 识产权等。
维护阶级特权
法律往往赋予统治阶级特 权地位,如豁免权、优先 权等,以巩固其地位和利 益。
宗教和文化的影响
宗教教义
某些宗教的教义成为法律的重要来源,如基督教、伊斯兰教等, 这些宗教的教义对法律制定和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世纪法的起源实践
中世纪法的起源
中世纪法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契约 和习惯,这些规则在当时的社会 中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平衡利
益的作用。
中世纪法的发展
中世纪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 独特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如 教会法和庄园法。这些法律体系 和制度在当时的社会中起到了重
要的维护作用。
中世纪法的影响
中世纪法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 响,不仅对各国的法律制度产生 了影响,还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
社会法学派
总结词
该学派认为法是社会习惯和习俗的产物,是基于人类共同生 活的需要而产生的。
详细描述
社会法学派强调法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果,认为法是社会控 制的工具,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 它主张法律应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分析法学派
总结词
该学派认为法是一种规则和制度,是通 过人类的意志和理性制定出来的。
法的起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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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秩序的维护
法律的出现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社会冲突。
阶级统治的巩固
法律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统治工具,巩固了阶级统治。
经济发展与进步
法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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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产生原因
法的起源

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2009-06-04 00:07(一)法的起源学说1.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说(1)神创说。
即法是由神创造的,如自然法、神法,人定法源于自然法,或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
①在西塞罗看来,作为最高理性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于自然法。
②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提出:秩序和安排来源于上帝永远的正义和永恒的法律,即神法;人法服从神法,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
③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认识,如认为法源于天。
(2)暴力说。
即法是暴力斗争的产物。
如中国法家代表韩非子认为:“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有斗争有暴力才需要解决冲突的规则。
(3)契约说。
该说认为在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前有一个自然状态,无国家无法律,但存在一些危及人类发展的因素,人们为了安全,为了进一步的发展,相互缔结契约,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从而进入了政治社会,该契约就是法律。
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者大部分都持此说。
(4)发展说。
该说认为,法是人类物质、精神或历史传统演化发展的结果。
①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才有了人类,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
②民族精神论者提出法来自民族的精神或历史传统。
(5)合理管理说。
许多法社会学者持此观点,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律社会学家塞尔茨尼克。
2.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的学说(1)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2)在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形态经历了原始群、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的发展,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是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习惯,它们与阶级社会的法是根本不同的。
(3)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三)法产生的根源1.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产生的根源有以下三个:(1)经济根源:私有制的产生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2)阶级根源:阶级的产生。
(3)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
第六章 法的起源与发展

二、法的起源的原因和规律
(一)法的起源的原因
1、经济原因——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 的产生
2、阶级根源——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二)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1、法的起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
的发展过程;
在国家产生的过程中,原始习惯开始逐渐演变为 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习惯法。随着文字的出现,这些习 惯法又成为了成文法。最初的成文法大都是习惯法的 成文化。后来随着法律科学的发展,立法就不限于对 已形成的习惯法成文化,而是有意识地制定新的法律 规范,立法活动有了更大的自决性。
第一节
法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行为规范
(一)没有国家也没有法的国家 和法的形式。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穷 人和富人之分,没有压迫者和被压迫者。没有阶 级划分和国家的存在,也没有法。
(二)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 在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原
始群和氏族两个阶段。
和维护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
(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的特征 p199 1、注重保护私有财产权 2、注重保护契约自由 3、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法的特征 进入资本主义垄断时期之后,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概括为两种基本形式:
第一种形式表现为一定时期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法西
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区别 2、资本主义法的特征 4、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 5、法的移植的三种类型
1、本质:奴隶制法建立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之上, 反映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2、奴隶制法的特征 (1)严格维护奴隶主所有制; (2)公开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 (3)公开确认自由民在法律上的不平等; (4)刑罚野蛮残酷; (5)明显带有原始社会的残余。
三、古代法:封建制法 (一)封建制法的本质 封建制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封建地
法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法的起源和历史发展(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过程中逐步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相伴随而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2.法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3.法、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二)法的历史类型1.法的历史类型,是指依照法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法所体现的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对迄今为止的法律制度所作的分类。
2.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则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
3.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不是自发的,而是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的结果。
(三)法系1.法系:是根据各国法在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及其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一般把具有相同特点和相同历史传统的国家的法称为一个法系。
历史上最有代表性的划分是把世界各国的法分为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其中,前三个法系已经不复存在。
2.两大法系概况: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为传统而产生和发展的法律的总称。
主要代表国家为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位于我国周边的日本、土耳其、泰国以及我国的澳门特区、台湾地区也属于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或普遍法法系、判例法系,它是以英国中世纪到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作为传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由于美国独立后仍沿用英国法,故此称为英美法系。
主要代表国家为英国、美国、加拿大,位于我国周边的东南亚一带绝大多数国家都属于英美法系,如印度、缅甸、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此外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3.两大法系的差别:(1)历史渊源不同;(2)法律渊源不同;(3)立法技术不同;(4)适用法律的技术不同;(5)诉讼程序不同;(6)法律结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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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法律制度
• (1)公开保护奴隶制生产关系。奴隶 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奴隶 本身。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可 以任意处置。
• (2)用宗教迷信和极端野蛮而随意的 刑罚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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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开确认人与 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与 不平等地位;公开规 定自由民之间的不平 等地位。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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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站在一切人之上,但须站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13世纪英国《大宪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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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 总体特征: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本质要 求,建立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 契约自由原则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拿破仑起草《法国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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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进步中最使历史学家和世人激动的是狂飙突 进的革命运动。然而激进往往与错误并生,保守 常常与传统同在。
“革命是革命者浪漫的事业与想象,但开出的是 暴力的死亡之花。”
浪漫主义的法国大革命
保守主义的英国光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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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演进和发展的两种理论模式
发展模式
发展道路
进化论:
本土化:
强调一国的法律发
法律演进
法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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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发展的两种模式
• “发展”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大体说来,发展是 一种进步的、上升的运动,是从落后到先进、贫困到富裕 、封闭到开放、专制到民主、人治到法治、奴役到自由、 野蛮到文明的进步过程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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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你更赞同哪一种模式? • 在社会发展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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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普通法(common law)为基础,以判例法为主要标志并与其有继受关系而发 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英联邦成员共53个。前 身是英帝国,由英国及其 自治领和其他已独立的前 殖民地、附属国组成 。
2020/4/4
世界主要法系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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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两大法系是相互对称的: • 按地理位置,叫做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 • 按主要国家构成,叫法德法系和英美法系; • 按法律传统,叫罗马—日耳曼法系和普通法系; • 按法的外部特征,叫法典法系和判例法系。 • 大陆法系还有一个名称,叫“民法法系”,这是因为该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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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虞舜时期,开始出现私有财产,分配不均, 贫富差距增大。
• 5、虞舜时期,开始出现“司法官吏”等各种官 职设置;
• 6、虞舜时期,开始出现“五刑”一类的规范。
5
法律为什么不可能在原始社会产生?
6
法律为什么不可能在原始社会产生?
• 经济原因: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能力十分有限
– 没有剩余产品 – 不可能产生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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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起源的其他学说
• 宗教学说认为,法的产生源于上帝的意志; • 民族精神学说认为,法的产生源于民族精神产生发展的
结果; • 暴力说认为,法律是暴力斗争的结果,是暴力统治的产
物。 • 契约说认为,法律是人们的理性思考和契约达成的结果
。(是一种假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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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氏族习惯
习惯法
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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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法律演进
• 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 法律继承 • 法律移植 • 法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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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
• 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的内涵。p159 • 区别:
– 法律的演进:法律制度从现在向过去回溯的整体上的变迁路径与过程 。
– 法律的发展:法律制度在当下或者现在所发生的以及面向未来所可能 发生的动态的进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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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两大法系
• 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 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主要标志或与其有 继受关系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 1804年《法国民法典》废除了一切封建特权, 以个人权利为本位,适应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 社会要求;
• 1896年《德国民法典》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时 期的社会要求,更多地强调“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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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法律制度
各国封建制法的共同特征: • 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依附关系; • 确立封建等级关系; • 维护专制王权; • 刑罚残酷、野蛮。 中西封建制有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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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差别
立法指导 思想
法律形式
法的内容: 政治方面
法的内容: 经济方面
司法体制
中国
儒家思想
迄今为止,一切进步性社会 的运动,都是一场“从身份 到契约”的运动。
——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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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系
• 法系的概念。P154 • 划分根据: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 • 日本法学家穗积陈重将世界各地的法律划分为七
大法系:印度法系、中国法系、伊斯兰法系、英 国法系、罗马法系、日耳曼法系和斯拉夫法系。 • 近代西方国家的一些比较法学家大都认为当代世 界的主要法系有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 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其中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 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甚至世界各国法律影响最大。
量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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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 内在动力:社会发展(根本动力) – 外在力量:外部环境因素的推动 – 技术上:长期缓慢的进步 – 内容上:“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 姿态上:封闭到开放 – 具体途径:继承、移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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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律继承
• 法律发展的方式: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 • 概念:所谓法的继承就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
2
第十三章 法的历史
• 法的起源 • 法的历史类型
– 奴隶制法律制度 – 封建制法律制度 –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 世界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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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文本开始
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
• 1、唐尧时期,生产资料大体公有,分配平均, 贫富差距不大;
• 2、唐尧时期,没有“司法官吏”。 • 3、唐尧时期,没有“五刑”一类的规范;
以民法典最为发达,地位最为特殊。
2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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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两大法系比较
法典 司法 推理 判例地位 编纂 传统 方式 诉讼模式
法官 地位
法律分类
大
实体
职权主义诉 只能司 公法和私法;
陆 法
基本不存 法典 在判例法 化
中心
演绎 法
讼模式(审 问式或纠问
法不能 明确的法律部
系
主义
式)
立法 门的划分
判例法是
•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使财富的集聚速度加快,贫富 分化加剧,氏族内部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分离, 穷人因为债务也转化成为奴隶,私有制、奴隶制 和阶级分裂最终形成。
• 商品交换的频繁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使国家管 理和法成为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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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生的根源
• 私有制的产生和商品交换的频繁, 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 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反 抗,是法产生的政治根源。
个别调整
规范性调整
自发调整
自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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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起源与其他社会规范
道德规范 宗教规范 法的规范
道德规范 法的规范
宗教规范
混沌
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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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p149
• 产生方式不同 • 体现本质不同 • 适用范围不同 • 调整内容不同 • 实施方式不同 • 历史使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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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历史类型
• 什么是法的历史类型? •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依据: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 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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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大分工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在生产力发 展的过程中,制陶、制革、冶金、工具制作等技术 达到专业化程度,手工业形成,从而使劳动生产率 进一步大幅度提高,与此相适应,人口也大大增加 。
• 第二次大分工导致的社会变化,最主要的是:
– 第一,劳动力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奴隶劳动成为有利 可图的事情,奴隶制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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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是进化论,即主张从旧事物、旧秩序中演化出新事物、 新秩序。简单地说,就是推陈出新 。持有历史主义——保 守主义立场的思想家或政治家往往赞成这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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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主义者并不否定人类理性的力量,但他们强调人的理 性能力是有局限的,也是有缺陷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通晓 一切,或是把握终极真理。社会的制度和秩序不是由任何 人设计出来的,而是以一种演化的方式发展起来的。他们 反对按照个别人或少数人的理论或理想对社会进行彻底的 改造或激进的革命,而主张从传统的制度和秩序中演化出 新制度和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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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演进线索
起点: 法的起源
法的发展
法的历史类型
在时间顺序上的推进
在空间上的拓展
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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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总结与思考
• 1、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 2、思考法与原始社会习惯的关系。 • 3、中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差别是什么? • 4、资本主义法的原则有哪些? • 5、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
统一的成 文法;
伦理性 封闭性
中央集权的君主 专制;维护君权
和族权
为小农经济 服务,重农
抑商
司法行政 合一
西方
基督教神 学
宗教性
分散,多 种法律体 系并存;
开放性
统治权分裂和分 散;既保护君权 ,又保护领主权 ;既保护世俗权 ,又保护神权。
私法发达, 主要为商品 经济服务, 出现资本主 义因素的法
设专门的 司法机关 ,司法独
依赖社会自身的自发
1 的自治力量实现法律 展应当立足于本国
既有的法律文化遗
制度演化
产和本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源
建构论:
国际化:
重视通过人为的理性 强调借助他国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