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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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对立统一规律

4.1 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就每一矛盾内部对立双方而言,又分 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邓小平同志科学 地评价了毛泽东同志和毛 泽东思想:在毛泽东同志 的一生中,功劳是主要的, 错误是次要的。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生存竞争
日本投降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第一节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四、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及其根本属性
1、正确理解矛盾的含义 2、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
如果用你的矛 去刺你的盾,如何?
我的盾没 有利器能穿过它!
我的矛无坚不摧!
!?
此后,“矛盾”成为
“荒谬”的同义语,为传统
第一节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矛盾的普遍性
(二)矛盾的特殊性
(三)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的关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 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矛盾 无处不在;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 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 矛盾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 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 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 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 要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矛盾 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 特色”是特殊性、个性。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逻辑思维所不容许。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

对立统一规律生活例子引言对立统一规律,也被称为矛盾统一规律,是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

它描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对立和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存在相互对立的因素,而这些对立因素又通过斗争、同化、融合等方式实现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存在于社会领域,也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本文将介绍一些生活中的例子,以展示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重要性。

例子一:白天与黑夜白天与黑夜是一对相互对立却又统一的事物。

白天和黑夜是日地运动的结果,它们互相交替出现。

白天代表着光明、活力和生机,人们在白天工作、学习和社交;而黑夜则代表着宁静、休息和睡眠,人们在黑夜中恢复体力和精神。

白天和黑夜的对立统一关系反映了自然界的规律,也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基础。

白天和黑夜的连续转换是大自然的一种循环,也让我们能够适应不同的生活节奏。

例子二:热和冷热和冷是另一个常见的对立统一现象。

热和冷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状态。

当我们感到热时,实际上是因为相对于我们自身的温度而言,外界温度更高;当我们感到冷时,实际上是因为相对于我们自身的温度而言,外界温度更低。

热和冷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让我们能够感受温度的变化,并作出相应的调节。

比如,在夏天的炎热天气中,我们会倾向于选择凉爽的地方和饮品来降低体温;而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则会选择穿厚衣物和寻找温暖的环境。

例子三:喜与忧人的情绪体验中也存在着喜与忧的对立统一关系。

喜和忧是人的主观感受,当我们经历一些积极的事情时,我们会感到喜悦和愉快;而当我们遭遇一些消极的事情时,我们会感到忧虑和痛苦。

喜与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人类情感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喜与忧的交替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生活的变化和复杂性。

而面对忧虑和痛苦时,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心态和应对策略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例子四:工作与休息工作与休息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对立统一事物。

工作是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劳动活动,它可以带来薪水、成就感和社会认可;而休息是为了缓解疲劳、恢复体力和满足个人需求的时间。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一、什么是对立统一唯物论回答了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唯物辩证法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问题——世界是永恒发展的,普遍联系的。

对立统一规律要回答的是为什么会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问题。

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就是矛盾。

哲学中的矛盾不同于日常概念中的矛盾,日常概念中的矛盾一般是,情侣间感情不和闹矛盾了,语句前后不一致而自相矛盾了,面对选择而陷入纠结中等。

而哲学中的矛盾是指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存在着一种既相互依存、贯通,又相互排斥、对立的辩证关系。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普遍性的例子如,生死、长短、大小,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力和反作用力。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等等都是矛盾着的现象。

既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任何事物、任何时刻都存在着矛盾,因而要敢于承认矛盾、善于揭露矛盾。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若不能在矛盾的非对抗性阶段将其解决,待其激化、放大转向对抗性的,则要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才能解决。

和谐不是无差别的一致。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是指具体事物运动中的矛盾,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任何物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

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例如,留苏派照抄照搬苏联革命成功的经验,在国内只注重工人运动和“城市中心论”,以此领导革命,导致党早期蒙受挫折和失败,其原因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半封建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这一特殊国情,中国的工人只有百万之数,他们虽然具有先进性,但力量弱小,上亿之数且支持革命的农民才是最强大的力量,农民自然是在农村,而大城市是反革命集团势力雄厚之地。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原因与结果
1.原因与结果的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2、因果联系的 特点 (1)前后相继 性 但并非所有 前后相继的联系 都是因果联系




因 果 联 系 的 特 点
寒来暑往 四季轮回
地球公传
朝夕衔接 昼夜交替
地球自转
(2)必然性 但并非所有的必然联系都是因果联系 例:生与死是必然联系,但不是因果联系 (3)客观性和普遍性 注意: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 反对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 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宿命论和神学目的 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
(4)复杂多样性
打喷嚏
一因多果
感冒
聪明
发烧 流鼻涕
一果多因
用功 方法得当
学习好
此外还有多果多因、复合因果等情况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
(1)在确定的关系中,二者是对立的
(2)二者又相互依存相互连接 二者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在一定条件 下相互转化。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认识因果联系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2)增强工作中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有利于总结和吸收以往的经验教训
(二)主观辩证法
又称概念辩证法或辩证思维,它是人通 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世 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自觉反映。
(三)二者关系
1、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 2、主观辩证法形成以后,又可以使人们更 好、更正确地去看待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事 物和现象,避免把事物僵化和凝固化; 3、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一致。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 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二十一)对立统一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的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各个规律和各对范畴的实质;③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1)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

①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

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

②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另一方面,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辩证认识的实质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才具有不可分性;从同一中把握对立,对立才有相反性质。

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的工作方法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矛盾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矛盾即对立又统一。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矛盾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偶与同一性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即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由矛盾,矛盾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至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每一个侧面各有特点。

它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意义:
全面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正确认识问题的实质,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从而推动其发展。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对立统一规律要分成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对立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万物的本源就是有和无的对立。

万物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原始太初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否则也就谈不上万物的产生。

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已经说明万物是从有和无的对立中产生,这种对立是天生的。

统一是指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共同的运用下,形成了事物和它的变化。

也就是说事物的变化是矛盾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再来看看万物是如何从无到有地产生的呢?没有物质实在的状态就是无,即“无,名天地之始”。

这时候必然存在万物产生的规律,即“有,名万物之母”。

这种既是无又是有的状态就是有和无这两个相互对立的矛盾的统一了。

正是在无和有的共同作用下,万物产生了。

无和有的对立统一是辩证思维的原点。

事物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产生了运动和变化。

辩证法并未止步于此,它进一步指出事物的变化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而这样一个过程又要经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

1、对立统一规律简介马克思说:“哲学家们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目的在于解放世界”。

科学史表明:几乎所有那些代表一个时代的大科学家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在自然科学定律发现方面和对于自然科学问题的哲学思考(如科学思维的本性、科学真理的基础、科学认识的方法)方面都做出重要成就,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这两方面成就的有机结合,或者说科学同哲学的结合。

例如: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玻尔.(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提出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认为宇宙万物的总根源是“混而为一”的阴阳之“道”,混而为一就是宇宙,对于千姿百态的万物而言,“道”是独一无二的。

道中的阴阳相互作用产生了万物,它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冲气就是阴气和阳气相互作用,其结果就产生相对和气的万物。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的,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

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含义现中国哲学界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是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

二是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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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揭示了发展和联系的本质,其它规律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补充和展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的关系或属性。

(2)要把辩证法的矛盾同形式逻辑的矛盾严格区别开来。

形式逻辑的矛盾是在思维中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律而造成的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状态,是应当排除的。

辩证法讲的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及其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

(3)辩证矛盾是客观的、现实的矛盾。

矛盾的客观性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矛盾存在的客观性;二是指矛盾的性质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等具体情况也是客观的。

3.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毛泽东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4.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1.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包括自然、社会、思维领域中一切形式的对立或排斥。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

(1)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吸引的那种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那种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2)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同一是斗争的同一,是包含对立差异的同一;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3.辩证法要求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

(三)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有重要作用。

(2)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第一,提供矛盾双方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第二,矛盾双方力量变化的过程是在相互依存的矛盾统一体中实现的,矛盾双方彼此都包含着可以互相利用的某些因素,它们各自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促进矛盾双方的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一物向它物的转化,但不是转化为任何一种它物,而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种转化趋势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的。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在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它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事物的质变过程中,它能够突破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限制,促使双方地位的转化,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引起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各自对事物发展的特定作用不是孤立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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