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 制。
5 . 加大农村劳动力 “ 走出去” 和资本 、 技术 、 农业 龙头企 业“ 引进来 ” 的 良性互动机制 。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 , 一个地 区经济发展取决于土地 、 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 , 各要素并 非孤立 的发挥作用 , 它们通过耦 合 、 补偿和替代 , 促进各要素彼此间的吸纳和辐 射, 增 强要素各 自组织能力 ,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
6 .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要制定鼓励土地流转 的相关优惠政策 ,为土地合理流
转 提供法律保 障和政策支持 ,对土地流出方和受让方给予
一
金、 技术等限制影响规模 经营的发展 。
2 、 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公布不及 时。 有 的村级土地愿意流转而找不 到承租方 ,有 的承租人 不知道 到什 么地方承租土地 ;建议政府应及 时建立土地流 转信息 平台 , 以行 政村为单位 , 公布土地 流转的面积 , 土地 所属位 置 , 土地质 量的等级 , 土地流转 的时限等信息 , 让人 们及时 了解准备流转土地的实际情况 。
理位置 , 特别是专业蔬 菜地 、 公路 沿线的好土 良田, 农 民不
愿 流转 。三是 由于国家征地等原因 , 人均耕地普遍偏少 , 农 民恋土情结较 为严重 ,认为只要有了土地 ,生活 就有 了保 障, 宁可粗放经营 , 甚至撂荒 , 也不愿将土地流转 出去 。 四是 种养大户偏 少。 农村缺少具有 现代经 营理念 的致 富带头人 ,
由于农村普法 的大力宣传 ,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
策和法律法规有 了充分 了解 , 懂得 了 自身 的权利和义务 , 懂
得如何维护 自 身 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 当提 高法 律 意识 ,因此应 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 律 法规 , 提升他们 的法律意识 , 做 到依法执政 , 确保相关 政 策、 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 到位 。在土地承包期间 , 村干部不 得 干预或强制农 民进行土地的流转 ,不能损害农 民承包 土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民而言, 他们 主要 有三 大社会 保 障 , 女 , 和 储 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增强 这部法律 的可 操作性 同时 , 即子 土地 蓄。 而土地作为农民的“ 活命 田”“ 田”是他们根本 要适 应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和 社会主义 市场经 济的要求 , 、保险 ,
保 障 。当非农产业无法保 障基本生活时 , 土地就是农民 对 土地 法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有关 法律进行修订 。
定 和安排都 一一顺 应 , 在合法权 益遭 到侵 害时 , 不能及 柱 , 即所谓 “ 房东 经济 ”有 的城 郊几 乎每个家 庭都会 以 , 时寻求行政或司法救助 ,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 问题 的主要原 因 .
出租房屋补贴 基本生活。集 中居住后 , 这些农民 的房 租 收益可能落空 ;五是这 些土地 用于 工业和商业用地 , 必
护 能力 , 不能很好地适应作 为法律主体和 市场主体 的要 迁农民房屋 的补偿标准都低于 安置房 的价格 , 民购 买 农
求, 也不利于村民 自治制 度的落实 。不 少农 民把 土地集 相 同面 积住房 资金大大增加 ; 四是减少 了农民 收入 。对
体所 有 当成村委会所有 , 委会未按法定程 序作 的决 于城 郊农 民 ,房租 收入 曾经 是农民 家庭收入 的主要 支 对村
2 . 2对政 府部 门、集体 经济组织的权 力缺 乏有效的 组织 , 用于发展和壮 大村组 经济。 建立各种物业设施 , 并
制 约机 制 在我 国农村 土地仍 属于集体所 有 ,土地 承包 以股份 的形式把 资产量化给 集体经 济组织和农民 , 使被 经营权 的处分在 一定程 度上受村 集体 的限制 。同时 , 由 征地较多 的村和失地农 民获得 长期得益的保障机制 。 于政府部 门在其 中又起 指导作 用 , 土地承包经 营权 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司法效力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司法
效力不足,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和产权不稳定的问题。
2. 规模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积有限,无法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3. 流转价格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竞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常常偏低或偏高,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4. 农民权益保护不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民利益被侵害。
5. 交易流程繁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流转的自由性和效率。
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明
确权益归属,加强司法保护,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鼓励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
经营,培育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
水平。
3. 建立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入市场竞价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
理形成,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农民合法
权益的宣传、教育和维权,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5.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提高流转的
自由性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转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课题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土地流转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
但是,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如承包期限的界定、转让的价格和方式、权利人对土地的实际控制力等。
因此,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的福利水平。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地位;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问题;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限制;4.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价格和方式;5. 相关案例分析。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文献法主要是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和文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政策、案例和实践经验等;实证研究则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所在。
四、可行性分析本研究的可行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数据来源丰富。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个体农民等,数据来源广泛,质量可靠;2. 研究方法科学。
本研究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分析方法全面合理;3. 研究内容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4. 研究时间和经费充足。
本研究拟定时间为1年,根据实际情况,预计经费充足。
五、研究意义本研究能够深入剖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参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推进农业现代化。
对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和优化,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 增强农民收入。
规范土地流转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论文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已成为当前完善和发展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文就土地流转中出现各种问题加以分析,并且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因现状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等现实问题,而且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各地农村土地流转达到了一定数量和规模,流转形式也较多,但土地流转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发生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
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业费用居高不下。
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
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原因。
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
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
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
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二、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一)流转特点。
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以自发流转为主。
二是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承租土地,开发农业。
(二)流转形式。
一是互换承包地。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年xx月xx日•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参考文献录01引言1研究背景及意义2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助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等方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由其他主体继受或行使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其中,转包和出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民集体、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
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流转程序不严谨,容易引发纠纷。
流转期限不统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统一,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长,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短,不利于长期投资和规划。
流转用途不明确一些地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明确规定流转后的用途,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流转后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
流转主体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方难以确定,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
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法律对于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是如何规定的在实践中,我们很多⼈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法律对于⼟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法律对于⼟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的规定。
法律对于⼟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于⼟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主要在《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维护流转双⽅当事⼈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地的农业⽤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
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农业⾏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章流转当事⼈第六条承包⽅有权依法⾃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式。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依法流转其承包⼟地。
第七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条承包⽅⾃愿委托发包⽅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地的,应当由承包⽅出具⼟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的书⾯委托,任何组织和个⼈⽆权以任何⽅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
第九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产经营的组织和个⼈。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知识100问
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知识100问1、我国现行土地承包与管理的法律法例有哪些?我国现行土地承包与管理的主要法律法例:一是宪法。
二是法律。
《民法公则》规定了调整土地财富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全面规定了调整土地关系的主要法律制度;《乡村土地承包法》全面规定了调整乡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主要法律制度。
别的,《农业法》、《丛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拍卖法》、《合同法》、《招标招标法》、《城市规划法》、《刑法》、都不一样程度地波及了调整土地承包关系的内容。
三是行政法例。
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的受权拟定,并在全国实行。
四是地方性法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例相反抗的前提下拟定,在当地域合用。
五是土地、农业管理部门行政规章。
六是地方政府规章。
2、“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大稳固、小调整”政策能否与乡村土地承包法例定相一致?回答是必定的。
用咱老百姓的话说,“土地是咱农民的命根子”,咱农民承包的土地,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保障。
所以,党的乡村政策的中心内容,就是稳固和完美土地承包关系,“给予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为此,1993年,党中央提出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1997年,党中央又作出了“大稳固,小调整”的决议,遇到广大农民民众的由衷拥戴。
乡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就是党的这一政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党的这一政策上涨为国家法律。
3、为何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联合的双层经营体系是我国乡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乡村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改变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高度集中的经营方式,修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乡村新经济体系框架,成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联合的双层经营体系作为我国乡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家庭承包经营是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使用权承包给田户,使用权和所有权分别,形成一致经营与分别经营相联合的双层经营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地流转的⽅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农民对农村集体⼟享有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那么农村⼟地流转的⽅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农村⼟地流转的⽅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农村⼟地流转的⽅式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农村⼟地流转的⽅式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农村⼟地流转的概念农村⼟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为。
农村⼟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农村⼟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地使⽤权流转,⼟地使⽤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地经营权(使⽤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权。
⼆、农村⼟地流转的⽅式当前农村⼟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地互换、出租、转包、借⽤、转让等⽅式。
流转⼟地要坚持农户⾃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转包⼈对⼟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
受转包⼈享有⼟地承包经营权的使⽤权,获取承包⼟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付转包费,转包⽆需发包⽅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备案。
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3、借⽤借⽤是出借⼈将⼟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使⽤。
借⽤是⼀种⽆偿合同,借⽤⼈⽆需向出借⼈⽀付⼟地承包经营权的使⽤费。
4、互换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的⼟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使,⾃⼰⾏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处换来的⼟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转让是指⼟地承包经营权⼈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地经营权,经发包⽅许可后,以⼀定的⽅式和条件转移给他⼈的⼀种⾏为,并与发包⽅变更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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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题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院(部):法政学院专业:法学班级:××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完成日期:×年×月×日目录摘要 (Ⅲ)ABSTRACT (Ⅳ)1 前言 (1)1.1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1.2本文研究的内容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立法现状2.1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3)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主体 (4)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 (4)2.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4)2.4.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5)2.4.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 (5)2.4.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5)2.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5)2.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5)2.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5)2.4.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5)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不足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土地所有人的地位相矛盾 (6)3.2各流转方式之间内涵外延界定不清,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6)3.2.1关于转让与互换 (6)3.2.2关于转包和出租 (6)3.3流转方式的缺失——关于抵押和继承 (7)3.3.1关于抵押 (7)3.3.2关于继承 (7)3.4流转登记制度不严密,存在前后矛盾的立法主张 (7)4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几点设想4.1明确土地所有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作用和角色 (7)4.2明确转让和互换以及转包和出租的外延和内涵 (9)4.3法律应该认可和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抵押和继承流转方式 (9)4.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救济制度等相关的制度 (10)5 结论 (10)谢辞 (12)参考文献 (13)摘要在中国,广大的的农村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农村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民族的未来,而农村的稳定在于土地之稳定。
随着社会年轮的滚滚前进,并伴随着第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面临着新一轮的重新整合,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便在这整合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详细的规定,我们我国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土地所有人的地位相矛盾、各流转方式之间内涵外延界定不清、流转方式的缺失、存在前后矛盾的立法主张等等。
这些问题对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以及农村的稳定产生了消极的作用,应从明确土地所有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作用和角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救济制度等相关的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解决Rural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 transfer of the legalissuesABSTRACTIn China, th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the rural areas occupy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the stability of rural area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future of the nation as a whole, and the stability of rural land is stable. With the ring of rolling forward society, and Dier San accompanied b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land resources is facing a new round of re-integration, and the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transfer in this integration will play a irreplaceable role. Although China's current law, the right to contractual operation of land transfer in detail the provisions of our existing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 transf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many deficiencies, mainly for rural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 transfer of all land in the course of the status of contradictions, The circulation of the way between the extension of meaning defined unclear, the way the circulation loss, the existence of inconsistent legislation that, and so on. These problems of the rural economy's rapi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and rural stability has had a negative role, should clear all the land in the rural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 transfer and the role of the role, improve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rural areas, and other related relief system System, and several other areas for improvement.Key Words: rural land contract operation rights;circulate;the legal issues;solve1前言1.1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也是国家最重要最可靠的社会保障,是农村更是国家长期和谐稳定的基础。
国家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度,这是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基石。
随着农业产业化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今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并积极引导推进和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以研究,有利于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从而发现问题,找出原因,从而为我们国家在下一步工作中或者是在下一步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有事实可参考,充分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概况的法律,保证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遇到问题时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生活安康,生活有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才会风雨无阻,才会蒸蒸日上。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存在很多混乱的地方,关于这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体现为:经营权流转比较随意,很多农村尤其是偏远的农村,由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转让承包经营权的过程中,往往仅单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完成整个环节,并切有很大部分人通常无视土地所有权人的存在,在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私下进行,当双方发生争议后各自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1.3本文研究的内容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虽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了一定的发掘和研究,但是却很少能够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本文从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出发,简要叙述了现有流转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并重点论述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完善的方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立法现状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从土地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个阶段。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最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是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问题导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具体实践中的一些矛盾日益凸现出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具有划时代意义。
它肯定了土地可以依法流转,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户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户,作为权利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强迫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此外它还规定了详细的流转条款。
之后,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繁荣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合同及流转管理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并于2005 年3月1日开始施行。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类进行了规定,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依法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规定的立法尝试,《物权法》的出台解决了我国立法上长期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尴尬,农村土地流转也成为用益物权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1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物权法》亦做了相似规定。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主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章的规定,对于土地流转双方的主体范围一般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