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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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暂无来源:《农民致富之友(上半月)》 2015年第5期张加君近些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土地流转还处于探索阶段,受思想观念以及流转环境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认识不足。

对于土地流转问题,有的地方比较关注,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规范进行,规模经营发展顺畅。

但从全市来看,大多数地方重视不够,对土地流转缺乏正确的认识。

一些同志认为,确权到了户,三十年不变,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与集体没有多大的关系,宣传工作不到位,该做的服务工作没有做到位,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引导,吝于扶持,以致土地流转呈自发、放任状态,随意性大,导致大量的土地纠纷;部分群众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定义不清楚,把流转与“失地”相混同,担心土地流转了,今后无着落,宁可抛荒,不愿流转。

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也给土地流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困扰。

2、对农村新的土地流转机制宣传不力,农民对土地流转后存在着一些故虑,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对这一事物的处理尚无依据,下无结果,处理起来十分吃力。

例如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个案例:一个农户要转到另外一个县的农村,该农户已和亲戚协商好把承包的生产资料委托其管理,但村干部要求必须交回承包的生产资料,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严重违反了《土地承包法》。

所有这些,都或多或少地给我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带来了影响和阻碍。

3、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由于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部分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虽然各地都强调要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流转,但这一原则很难完全贯彻,在实际操作中,有的村委会没经农户同意,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部分村委会不尊重农民意愿,直接充当土地流转主题;部分村组织强制农民土地流转;部分农民土地流转后收不到土地承包金;这些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行为,易引起土地流转纠纷。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浅析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浅析





企 业如 何运 用税 收 筹划 进行理财
口 彭 焕 欣 青 海 国瑞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摘 要 : 文 对 企 业 如 何利 用税 收 筹 划 进 行 理 财进 行 了探 讨 。 该
关 键 词 : 业 ; 收 筹 划 ; 财 企 税 理
企 业 的 税 金 支 出是 一 项 重 要 的成 本 费 用 和 现 金 流 出 ,税 金 支 出 直 接 关 系 到企 业 税 后 利 润 和 现金 流量 。 收 成 本 大 , 业 税 税 企 后 利 润 就 小 , 金 流 出企 业 就 多 。企 业 为 了利 润 最 大 化 的 目的 , 现

个 咨 询 的平 台 。 ( ) 三 土地 流转 市场 化 程 度低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是 以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为 交 易 对 象
的一 种 交 易 。 有 农 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的农 户 是 供 给 方 , 他 想 拥 其 要 进 行 规 模 经 营 的农 户 或 企 业 是 需 方 。供 需 双 方 要 顺 利 地 达成 交易 , 先 要 信 息 畅 通 , 以就 要 有 一 个 完 善 的 市 场 机制 作 为 沟 首 所
( ) 四 土地 流转 动 力 不 足
宝 《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与《 罢 纠纷调解仲裁法》 两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法可依, 为
璺 加快 其进 程保 驾 护 航 。
剩 余 劳 动 力 的 出 现 是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的 决 定 动 因 , 部 分 剩 余 劳 动 力 主要 是 到 城 镇 或 城 市 二 、 产 业 就 业 , 这 三 从 而 形 成 了 我 国 目前 比较 庞 大 、 殊 的 群 体 一 农 民工 。 他 们 的 工 特 但 作 大 多 是 临 时 性 的 ,这 种 临 时 性 不 能 给 他 们 安 全 感 和 必 要 的保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而在改革发展与稳定当中,土地流转制度良策的提出,无疑给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本文深入研究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和发展,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其进行剖析,结合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经验,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困难,并试图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土地流转;特征;主要问题;对策思考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概述(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中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1、农村土地流转周期较短。

就我国目前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百分之八十的农村村民之间进行的自主自发的土地流转周期是在两年内完成,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和落后的地区,农民为了完全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在进行土地流转时,还达成一个季度签一次的协议。

2、农村土地承包和租让的情况居多。

由于承包或租让土地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很多农民在土地承包和租让时为了节省时间与省去麻烦,他们都不会按照规定要求去村委会报告,更不会去乡镇经管部门办理正规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因此,由村委基层向上级汇总的农村土地承包、租让的土地面积与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在数据上就有非常大的差距,普遍比实际流转的面积少很多。

3、农民自行流转为主。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农民自行组织的流转和乡镇村委集体委托相关的组织土地之间的流转。

农民自行流转土地占绝大部分,他们之间的流转,一般是熟人之间进行,在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告之,而农民去委托人乡镇村委集体组织流转的比例是非常的低。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探讨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探讨
进程的加快, 生产 经 营 中 不可 避 免 的 出现 了一 些 新 情 况 、 问 题 , 新 迫切 需要 建立 一 种 适 应现 阶段 土地 经 营 的流 转 机制 。
关 键 词: 村 : 地 承 包: 营 权 流转 农 土 经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解决土地矛盾 , 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 土地资 源的合 理流 动和优 化配 置 ,提 高土地 产 出 率 和利 用率 , 和完 善土地 的经 营制度 , 稳定 加速农 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针对土地流转影的响因素、 存 在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分析。 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基本原则 1 . 1平等协商, 自愿有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流转, 必须是承包农户完全 自愿 , 不允许违背农民 意愿 强行 要 求流 转 ; 地 流转 的期 限 、 偿 办法 、 土 补 定购任务和承包费的处理等具体问题,要由流转 农户 之间协商 确定 。 l 依法 流转 的原 则。土 地承包 经营 权 的流 2 转必须遵循 《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颁发的 《 农村土 地承 包经 营权流转 管理 办法 》 ,要 农户 自 愿提 出 申请 , 村集 体 同意 , 经 自愿签 订书 面流转 合 同, 并报报发包方和乡(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 镇) 构备案。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向集体经济组织 以 外流转的,要取得本村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 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 人 镇)
合 同规定 的承 包期 限。农村 土地 依照法 律属 于农 村集体所有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买卖或 以
其它形式非法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 流转期限不得逾越土地承包期限进行土地流转。 l 坚 持不 改变 土地 农业用 途 。农 村土 地 承 4 - 包 经营权 的流 转 ,是 以家庭 经营 为前 提的要 纳入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范围。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不 得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 ,承包经营土地的组织 和个人, 要严格保护集体土地和资源 , 要切实按照 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合同规定的用途 , 科学、 合理 地 使用土地 。 1 承包方 在承包 合 同有效 期将 承包土 地流 5 转给第 三者 , 方和第 三者 订立 流转合 同 , 承包 蓐新 明确承 包合 同中承包 方承 担义务 的履 行人 ,第三 者不许再流转。流转时不得将成片的土地分割流 转 给两个或 两个 以上没有 经营关 系的 第三者 。 1 _ 6在同等条件下 ,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本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 , 村经 济组织 实行 家庭联 产承 包后 , 农业 是农 在 生 产经 营中采 用 的一 种形 式 。它是集 体经济 组织 与 其内部 组织 成员双 方 , 在生产 经营 等领 域 , 为取 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因 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在同等条件下 , 优 先 集体组织 成员 。 2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 2l思想 认识 上 的误 区制约着 土地 流转 。一 些 农村 基层 干 部片 面理 解 中 央的 土地 承包 政策 , 将 稳定农村 土地 承包 关 系与承包 经营 权流转 完全 对立开来 ,认 为延 长土地 承包期 K久 不变是 土地 承包经 营权流 转的 障碍 ,只有彻 底打破 家庭 经 营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承 包期 内发 包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自200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 期稳定, 承包期内, 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遵循 自 主自愿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通过家庭 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 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流 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 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止承包方进行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 、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力。农村 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 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 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 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妇女结 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 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 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 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 地。该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发包 方剥夺 、侵害妇女依法事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 、返还原物 、恢复原 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 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 、收益权和流转权 , 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是否流转和洗转的形 式。这是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地土地使用权
的具体体现。 (3) 有偿。农户的土地收益包
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 的收益。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是有偿的。土
进行土地管理经营,法制现念淡薄。土地承包 经营,实际是建立在经济合同法律关系上的依 法经营方式。而农村有些基层千部仍用原始的 行政命令方法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有的 随便单方变更承包人、变更合同内容; 有的随 便摊派各种费用; 有的随意下达种植计划、上 交任务 ; 有的在承包人未履行合同时 ,随便组 织人员强行取走承包人的粮食物资等。 2 、部分农民还不懂得依 法用地。有些 农民只考虑自己一时的所得利益,有的不能依 法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有的在种田收人 少时就抛荒, 收人多时就抢田种; 有的种植不 服从统一计划安排。 3、市场价格的直接影响。广大农民依 靠种田收人为主要经济来源,粮价及种田成本 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以后,由于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 ,粮价放 开,市场价格直接影响到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如近年来有些地方不少农民不想种田便抛荒 , 而个别地区又有不少农民抢田种的现象频频出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以四川省绵阳市为例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以四川省绵阳市为例

期本文所称农村土地流转,即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下文简称土地流转),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基础条件下,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或经济组织的行为。

但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笔者基于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的调查,从法律角度出发,对维护农民权益进行探讨。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的现状(1)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民利益易受到损害一是土地市场流转市场还未真正形成。

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全市的土地流转主要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牵线搭桥为主,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辅。

二是土地流转价格体系不完善,土地价格评估还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流转价格不一。

例如盐亭县八角镇,土地流转价格由每亩400-600元/年不等,而涪城区关帝镇则是每亩500-900斤黄谷/年,而黄谷价格以每年政府指导价为准。

由于流转价格混乱,土地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地体现土地应有的价值,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

(2)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民利益易遭到侵害一是农户间土地流转多是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

例如涪城区某乡镇的一个土地流转案例,李某因外出务工将自家承包的3.7亩土地出租给张某,仅口头约定李某每年支付租金3000元,至于租金支付的时间、方式、粮食直补收入分配,农业用水费用承担等问题都未做约定。

后因相关费用支付问题诉至法院。

二是部分大宗土地的流转,农户虽然与业主签订了书面土地流转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土地流转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3)土地流转保障制度缺失,农民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农民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

①租金兑现难。

据调查,租赁土地的业主(尤其是大宗土地租赁业主)出于对自己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土地流转的费用大多采取一年一给付的方式,但农业是一个生产周期长、投入资金周转慢、受气候影响大的产业,一旦经营失利,农民的租金难以得到保障。

浅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保护


节 。这样 既能 保证 公平 , 能实 现土 地 的经 济效益 。 又 律 意识 淡薄 土 地 承包 经 营权 流 转 主 要 发 生 在 我 国农 村 地
我 国现行 土 地 承包 分 配 以家 庭 为单 位 , 用 平 采 均分 配 的 模 式 ,进行 平 分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的 土 地 。发 包人 在 分 配 的过 程 当 中 , 仅 按集 体经 济 组 不 织 的成 员人 数 进行 均 分 , 且 还要 考 虑 土 地 的质 量 而
( )现 行 土 地 承 包 的 分 配 方 式 制 约 土 地 的 规 一
模 流转
法是 允许 农 民将 拥 有 的 土地 进行 合 法 化 互换 , 供 提

个安 全 的渠 道 ,出 台法 律 规 范 规 定 其 相 关 的细
( )农 民对 于 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转 制 度 的 法 二
律 法 规及 政 策 的出 台 , 一 步 完 善 了农 村 土地 的承 进
块 一百 亩 的连 片土 地 被 分 割 到 十 几 家 甚 至 几 十 家 农 民进 行 承包 ; 到 一 户农 民手 中 的 承包 地 , 能 分 可 包 括几 块 地 , 分布 在不 同的地方 。“ 如果 承包 地 的受
第2 卷 1
Vo. 1 21
第 6期
N0. 6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n l f b i H g f ia c n o o c o r a o Hu e Co e eo n n ea d Ec n mis F
20 年 l 09 2月 2 日 5
De . c25, 0 2 09
[ 关键 词 ] 地承 包 经 营权 ; 土 流转 制度 ; 问题 ; 法律 对策 [ 图分类 号 ] 9 23 [ 献标 识码 ] [ 中 D 2. 2 文 A 文章 编 号 ]0 9 10 (0 90 — 0 3 0 10 — 7 X 2 0 )6 0 0 —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川府发[2003]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05.26施行日期2003.05.26文号川府发[2003]14号主题类别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意见(川府发[2003]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已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为了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农村土地承包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赋予农(牧)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要把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中心环节来抓。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带头学习和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深刻领会法律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重点。

要联系实际,认真总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措施。

各地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初探


( ) 转 方式 中 “ 一 流 其他 方 式” 定不 明 界
法 律条 文中对 “ 其他方 式” 包括 什 么不 甚明确 , 它到底 是何 种 这 种 制既 符合农 民的意 愿 , 也有利 于通 过土 地承 包经营 权 自由 方 式, 是否 可 以任意创 造 , 得而知 , 不 而且 也不 能从任 何其 他规 定 流 转实 现土 地 资源 的合理 配 置 。
L g l y t m A dS cey e a S se n o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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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 月上 33 11 7 ( )
村 土 故 承 色 营权 流 轱 方 式哥 才 乡罘
冯 倩
摘 要 农村 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转 方式 的 完善 对 于农村 土 地承 包经 营权 流转 的发 展具 有 重要 作 用。本 文将从 法律 的视 角 分析 土地 承 包经营 权流转 方 式 的 不足 , 而提 出 完善 建议 , 从 以期 能对 我 国农 村 土地承 包经营权 流转 方式 的立 法有所 启 示和
法 的规 定继 承 , 在承 包期 内其继 承人 可 以继 续承 包 。 通过 以上 规 包 经营 权流转 的基 本原 则和 原理 , 不得 与法律 发生 显性或 隐性 的
定 可 以看 出 , 国目前土地 承包经 营权 流转 的法定 方式主 要有 转 抵 触 。 我 包、 出租 、 换 、 互 转让 、 股 、 押 、 承等 , 入 抵 继 但是 法律 对土地 承 包经 营 权流 转方 式 的规 定还 存 在很 多 问题 , 需解 决 , 主要 表现 在 亟 其
( ) 一 明确 界定 “ 它方 式” 其
法 律应 当明确 规定 经试 验较 为成 熟的 流转 方式 , 入股 、 如 委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

Legal S ys t em A n d So c i e t y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张涵摘要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在这种形势下变得活跃起来,但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渐突出。

本文指出探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规范。

关键词土地流转法律问趔承包经营权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83-O l《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

“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种形势下,农村土地流转势不可挡。

一、农村±地流转的内涵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详细来说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

农村土地流转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进行,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用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须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流转后的土地只能用于发展农业,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租金、股份分红等权益。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使农户安心外出经商务工,增加农民收入,防止承包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减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农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优化。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以促进经济效益的诉求越来越高涨,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日渐突出。

我国目前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具有规定的不完备性及滞后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出和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完整,导致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不规范,出现了诸多法律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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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发表时间:
2018-05-28T11:26:39.51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期 作者: 李艳梅
[导读]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目前重点关注问题。

抚远市委党校 黑龙江抚远 156500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目前重点关注问题。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流转是影响农业发展的关
键因素之一,是保证农村土地合理分配以及利用的基础依据。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存在农村土地产权缺失等问题,不利于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权的法律制度发挥作用。因此,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从而实现流转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目标,有利于我国农业
良好发展。本文以抚远市为例,探讨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

引言

抚远是县级市,市直属农村人口25045人,现有耕地263万亩,农村平均每人占有耕地100亩还多,是土地资源大县(市)。2013年在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报送的关于
《黑龙江省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工作中,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有序健康流转,抚远市委市政府和各业务部门做了深入有效地工作。
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3个,种田能手,专业大
户和家庭农场达到
1035户。通过租赁,股份制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14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6.6%,高出全省3个百分点。全市粮食总产

20亿斤,巩固了国家产粮大县的位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了17056元,同比增长10%,位居全省前列。2017年土地流转形势
更好,流转面积进一步增加,农业效益将进一步提高。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逐渐加快,土地流转面积逐年上升,在多年流转过程
中发生了许多矛盾和法律问题,这已经引起了市、乡两级政府的重视。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和法律问题

抚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私下流转比较普遍

多年来,抚远市农地流转的方式就是私下流转,基本上不向村、乡组织申请、报告。流转的对象多数是内地有种地专业技能的种田大
户或种田能手,这些人在原居住地承包的土地较少,通过亲朋介绍到抚远来,经营抚远农户的土地,由于他们技术先进、致使抚远耕地效
益大幅度地提高。通过他们现身说法,内地更多的优秀人才涌入抚远,许多人成为固定的承包经营户、签订连续多年经营合同,甚至签到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末。由于大多数合同订立不规范,有的是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有些书面合同也不完善、不具体,甚至在烟盒上写
上流转价格和土地面积,地块位置写上
“二抚路南”、清水河西、老田家地东、小树林北等等,既未写清地块四至,也没有约束法律责任,呈
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1 2
备案和登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多年来政府要求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成后,要及时向村、乡镇政府上报备案,并进行登记。多数农户觉得多此一举,心里光
想着如何种好田,没把登记备案当成一回事。许多村委会对此也不上心,使备案登记工作流于形式,有的村根本就没开展此项工作。向政
府汇报时随便说一个数字、导致相关部门对农地流转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无序状态。
1 3
合同违约时有发生

由于承包方和经营方常常是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承包方擅自提高流转价格
或单方解除合同;有的经营方自行提高流转价格进行二次流转,赚取大额差价,至使承包方怨声载道,有的要强行收回土地。有些矛盾是
经过法律途径才得以解决的。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法律问题的源头。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显现的法律问题原因有诸多方面,但不外乎以下两个重要原因。
2.1
土地承包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混乱

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于上下领导机关和涉农部门、经济部门十分重视,工作细致、公平、管理到位,深受广大农户的赞许。1998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理应是
“大稳定、小调整”各村屯实行的是“大稳定,不调整”,并没有对上一转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解决,
基本是
“顺延”到底,致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得到实质性地解决,产生了许多纠纷和隐患。二轮土地承包前的几年,连续发生多起自然灾
害,许多农户种地时多次向农行贷款、向个人抬款,由于欠收,有的农户连农业税都交不上,更不用说村提留、乡统筹了,有的农户把土
地顶账给抬款人或借款人后,卷起铺盖一走了之。二轮承包期这部分土地有的仍以原承包户姓名顺延下来,有的至今未纠正。一轮承包期
有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土地台账,记载内容往往只有承包户姓名、土地面积、地块位置等等。二轮承包时也只是对原有台帐简单复制,但
未写清承包户各家庭成员姓名及应分得土地亩数等具体情况,致使土地承包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有的村甚至没有建土地台账,有或
是以手写财务账目代替土地台账,有的台账有改动,但未写清改动的原因和法律关系,有的台账只记载原承包方,对承包经营方基本不登
记。对于那些弃耕外逃的那部分耕地,由本村农户耕种的就如实改正过来,对没有承包资格的则仍记载为弃耕户姓名,或者谁经营就记谁
的名,致使原承包户和现经营户发生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难以确认。
2.2
土地现已成为能够不断增值的“净资产”

随着国家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农业产业政策的变化,土地作为资产的价值属性充分地显现,土地流转价格大幅度提升。农民以
前种地要交农业税、村提留、乡统筹,还要出义务工,再加上连年自然灾害,有的农户由于负担过重、管理不善,出现弃耕外出打工的现
象。
2004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惠农政策,不仅取消农业税和税外费用,种地还给粮食直补,致使农民受益大大增加,因而农地流转价格
不断提升。
2016年,水稻田流转价格达到每亩500元左右,大田流转价格也在每亩200元以上。有些农户既使土地流转,依然能获得春节土
地直补,土地成了
“香饽饽”。因此,过去弃耕外出打工的部分人回乡要地、争地,甚至出现了抢地纠纷,最后不得不走法律途径解决,这已
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诱发因素。此外政府服务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结束语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法律问题的严重性,抚远市、乡镇两级政府相当重视。早在2016年10月份就已启动了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前期土地实测工作,并于年底基本完成。
2017年有计划地、陆续做好农地承包经营的确权入户登记、签字,公示
等工作,倒排时间表,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工作。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出详细规定,使这项工作做到
规范、依法、有序、健康进行,使中央农村各项政策都能普惠千家万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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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彤、杨艳丽、孟令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研究》,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4.
[2]
陈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5.
[3]
杨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4]
宋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相关法律问题[D].兰州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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