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指对司法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审的制度,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力合理行使。
它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概念、历史、理论基础、功能等方面全面解析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首先,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指对司法机关行为的监督和评审。
司法审查制度通过建立独立的审查机构(如监察机关、审判监督机构)来对司法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它的核心任务是解决司法机关滥用职权、违法操作、失职渎职等问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
其次,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封建王朝时期,存在各种形式的司法审查制度,如明清时期的监标制度、提督制度等。
然而,由于官僚体系的腐败和权力集中等问题,司法审查制度往往难以实现真正的独立和公正。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司法审查制度才逐渐发展和完善。
第四,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功能是多元化的。
它首先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权的重要途径。
通过对司法机关行为的监督和评审,司法审查制度可以防止滥用职权、保障诉讼公平,确保普通民众在司法过程中得到平等待遇。
其次,司法审查制度可以促进司法机关的法治化和效率化。
审查过程中,可以查找司法机关在职权行使中的问题,追究责任,推动司法和标准化。
此外,司法审查制度还可以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信力。
总之,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法治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
它通过对司法机关行为的监督和评审,确保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从古代到现代,司法审查制度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司法审查制度逐渐完善,功能多元化。
然而,司法审查制度的建设仍面临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进一步保护公民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完善

浅谈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亟待完善,在比较欧美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论文提出对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在宏观和微观等六个方面进行完善,以适应我国日益扩大的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关键字:反倾销司法审查完善一、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概念司法审查制度最早由美国所创立。
这一制度来源于中世纪的”普通法优越”观念及自然法思想。
反倾销司法审查,即反倾销诉讼是指反倾销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对进口国政府反倾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反倾销相关行政行为不服,向该进口国的司法机关起诉,由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
二、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特点由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和西方主要国家相比,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一)、司法审查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这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设置行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同,避免了不同法院在管辖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上的冲突。
(二)、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依据是现行的国内成文法。
国际条约在我国一般是转化为国内立法适用,在法定情况下也可以直接适用。
(三)、我国司法审查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例如反倾销措施等。
而对于国家立法、执政党的政策等抽象行政行为不予审查。
在审查内容上主要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主,而对合理性一般不做审查。
三、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由于起步较晚,而且受到经济转型等时代特点的影响,还存在一些不足,同中国世界第二大国际贸易国的地位不符,也不适应当前对外贸易飞速发展的现实需要。
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使之与国际接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现行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该在六个方面予以完善:(一)、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范围应适当加宽美国和欧盟对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范围认定上一般遵循”成熟原则”,范围相对较宽。
成熟原则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也应当借鉴”成熟原则”的标准,适当加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范围。
司法审查标准

司法审查标准司法审查标准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判断标准和原则。
它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指导,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司法审查标准主要包括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正当性和证据确凿性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合法性是司法审查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使审判权,确保裁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官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判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者滥用权力。
只有在合法的程序和条件下作出的判决,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公正性是司法审查的核心要求。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
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只有在公正的审判下,才能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
再次,程序正当性是司法审查的重要内容。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只有在程序正当的情况下,才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证据确凿性是司法审查的重要标准之一。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根据确凿的证据作出判断,不得凭空臆测或者主观臆断。
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只有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才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司法审查标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遵循的一系列判断标准和原则,它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指导,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法性、公正性、程序正当性和证据确凿性是司法审查的重要内容,只有在这些标准下,法院才能够做出公正、合法的判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司法审查标准,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关于我国国内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几点思考

夏婧静
( 东政 法 大学 ,上 海 华 2 04 ) 0 0 2
【 摘 要 】仲裁 以其 一裁终局 的特点确立 了其优于法院判决的便利性和彻底性,但其 虽贵为A R D 纠纷解决机制 中的 中流砥柱 ,近些年来在 中国的发展确遇 到了一个 。 瓶颈期 。据最高院,最高检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一份联合报告【 显示,有7 %的专业人士认为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为主 的 1 】 0 司法审查机制就是制约仲裁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 因素。 【 关键词 】仲裁;司法审查;裁决撤销
一
、
纵 观 仲 裁 发 展 的 历史 ,可 以发现 仲 裁 立 法始 终在 追 求 解 决纠 纷 的 效 率 与维 护 法 律 的 公 正性 之 间寻 找 和 谐 的平 衡 点 。仲 裁较 于 诉 讼 的最 大 优 势 在 于 其 的 效率 ,但 其 在 追 求 效率 的 同时 必 须 兼顾 司 法 公正 , 因为 这 是 国家 树 立 法 律 统 一 和权 威 的主 旨。 由此 ,司 法 审查 是保 证仲 裁 裁决 公 正 的一个 主 要途 径 。 二 、我 国仲 裁 司法 审 查 的现 状及 问题 目前 我 国对 仲 裁 的 司 法 审 查按 争 议 解 决 的步 骤 可 以分 为几 个 方 面 。首 先 ,开 庭前 的司 法 审 查 ,主 要情 形 为对 仲 裁协 议 效 力 的 确 认 。其 次 ,在 开庭 过 程 中的 审 查 , 主要 情 形 为 获 取 证据 和 财 产 保 全 方 面 。最 后 , 即为 确 认 仲 裁 裁 决 的效 力 上 ,主 要 为仲 裁 裁 决 的不 予 执 行 和撤 销 两 种 情 形 。 可 以 说 ,我 国 的司 法 审查 贯穿 了仲 裁 的大 部 分 程序 ,在 认 同对 仲 裁进 行 司法 审 查 必 要 性 的 同 时 ,也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最新版2篇】目录(篇1)1.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定义和意义2.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和现状3.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与违宪审查的关系4.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特点和挑战5.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正文(篇1)一、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定义和意义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指在中国国家专门司法机关的框架下,为保障个人基本权利、防止国家强制权滥用,对国家强制权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中国扮演着保障宪法实施、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角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和现状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建国初期,我国主要依赖于政治手段对国家行为进行审查。
随着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司法审查制度也逐渐形成并得到完善。
目前,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主要体现在对法律法规的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以及对司法行为的审查等方面。
三、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与违宪审查的关系在中国,违宪审查是指针对某项立法或某种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作出审查并处理的行为。
违宪审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负责,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而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中的一种具体模式,主要由普通法院负责对国会的立法进行违宪审查。
因此,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在实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法律秩序而进行的审查。
四、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特点和挑战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审查范围广泛,涵盖了法律法规、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等方面;二是审查主体多元,既有国家机关负责违宪审查,又有普通法院负责司法审查;三是审查标准较为严格,要求审查行为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
然而,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审查效率低下、审查范围有限、审查主体的独立性不足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针对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提高审查效率,简化审查程序,缩短审查时间;二是扩大审查范围,将更多的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纳入审查范围;三是增强审查主体的独立性,保障其依法独立行使审查权;四是建立健全审查结果的执行机制,确保审查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论中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否定性初裁决定 ; 三是没有足 够证据证明存在 倾销 、损 害或者二者之 间有因果关 系的决定 ; 四是 倾销进 口产品 实际或潜在的进 口量或损 害属 于忽略不计的决定 ; 商务部认为不适 五是 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决定; 六是 中止或终 止反 倾销调查 、接受或 不接 受价格承 诺的决 定; 七是对其他部 门提起 的诉讼 , 对农业部 如
依照 中国《 反倾销 条例 》 反倾销规 定》 和《 的相关规定 。中国对 下列决定可进行 司法审
查 : 院主管部 门 出的有 关反倾销终裁决 国务 做 定; 国务 院主管部 门做 出的是 否征收反倾销税
的 决 定以 及 追 溯 征 收 、 退税 、 新 出 口 经 营 者 对
《 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 司法审查时限没有作 出明确的规定 。 仅对司法审查的 时限提 出了原 则要 求, 迅速及 时” 并且根据 WT 即“ , O其他 相 关协议和规则的要 求。 司法 审查程序不得 包
2 0 (1 0 61)
4苏力. .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北京大学 出版社 , 0 2 7 0 ( 作者单位: 商丘 师范学院政 法系 河 南商丘 460 ) 700 ( 责编 : 若佳 )
一
8 — 9
●经济与法
明确具体的 法律规定 , 有时还存在适用 内部文 件或“ 头文件” 红 的现 象 , 这就难免 出现“ 武断 的” 不透 明的” 象 , 和“ 现 极有可能在 日 的国 后 际经济交往 中因与 WTO反倾 销 守则 不一致 而被其他成 员方诉诸 WT 的争端解决机构, O 从而被动地被专 家小组做 出不利 于中国的裁
关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关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指中国法律对诉讼案件进行审查的一种制度。
它在保证法律公正公平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效率的提高。
本文将从审查机关、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和问题与改进等方面来探讨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首先,中国司法审查制度是由具有审判权的机关来实施的。
根据中国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两个主要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监督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确保审判活动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则负责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确保侦查和起诉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包括预审和重审两个程序。
预审程序即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以及所行使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重审程序则是对已经审理完毕的判决进行审查,判断判决是否符合法律和证据规定,是否有错误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另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标准是法律的规范。
审查机关在进行审查时,要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判断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判决是否违背了司法正义等。
审查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要本着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的原则,不能随意改变事实和证据,不能随意解释法律。
然而,中国司法审查制度还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审查机关的权力过大,容易造成滥用和不公正的情况。
一些官员可能会利用审查程序,干涉司法活动,滥用职权追求私利。
其次,审查程序的时间较长,导致了司法的效率低下。
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不公正的现象。
最后,审查标准的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和法律的解释不统一,审查的结果可能存在一些主观性和随意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可以进行一些改进。
首先,审查机关应该更加注重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机关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其次,应该建立更加严格和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查机关的监督和监察,确保审查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最后,要加强法律的制定和解释工作,使法律可以更好地指导司法活动,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
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法
律
平
台
=
—●一
国
簟暑童 矽
爱 越反 坟 敏 懿 j唧 查 瓤度
李
r
靖
总 则 的 第 2 条 贸 易 制 度 的 实 施 的 (D ) 项 对 司 法 审 查 作
“ “ ” , ”
夕
倾销是世界 贸易组 织 所 允许采用 的抵制外
/
5 Z 之喜釜薹雾霎;雾菜萎 蓄荔茎蚕主; 兰耋耋
, 、 、
易 在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但 是 在 我 国对 外 贸 易 迅 速 增 长 发展 的 同 时
.
标 均 有 明显 回升 对 维 护 公 平 贸易 秩 序 和 平 等竞 争 有 效 遏
, ,
外 国对 中 国 出 口 产 品 开 展 反 倾 销 调 查 的 案 件 迅 速 增 加
,
。
制 国 外 低 价 倾 销 保 护 国 内产 业 合 法 权 益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反 倾 销 税 以 及 追 溯征 税 退 税 保 留 修 改 或 者 取 消 反 倾 销 税
、 、 、
法 院 不 能 直 接 援 引 国 际 条 约 规 定 但 可 以 衡 量 发 生 争 论 的行 为 甚 至 国 内 法 律 ( 解 释 ) 是 否 与 条 约 相 符 以 此 做 出法 律 适 用
、
。
同时 许 多外 国产 品 以 倾 销 的方式 大量 进 入 中 国 市场 对 国
,
二
、
我 国反 倾 销 的司 法 审查 制 度
, 。
内 生 产 同类 产 品 的 产 业 造 成 了 严 重 的 伤 害
。
因此 应用合理
,
以 自 19 89 年颁 布 《 政 诉讼 法 》 来 我 国 已 建立 起 比较 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目录
一、论文摘要
二、正文
三、注释
四、参考文献
提纲
前言:提出司法审查制度的定义,说明《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是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一个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形式,对此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论述:
一、我国设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从长远和根本上看是一致的。
2、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行政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几种。
3、《行政诉讼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人权立法。
4、公民通过诉诸法律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5、我国是共产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制约机制的政体。
二、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主要特点及现状
1、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法庭实施司法审查。
2、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既审查法律问题又审查事实问题。
3、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渊源以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为主。
三、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缺点
1、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有限。
2、我国的司法审查不存在包容性极强的司法审查根据。
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1、需进一步扩大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受案范围。
2、适度放开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
3、扩大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的监督。
通过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考察和分析、论证以及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主要特点及现状,缺点和完善发展的一些粗浅的探索,我们相信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必将最终达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论文摘要
前言:提出司法审查制度的定义,说明《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是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一个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司法审查的形式,对此说明如下:
一、我国设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二、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主要特点及现状
1、在普通法院内设立专门法庭实施司法审查。
2、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既审查法律问题又审查事实问题。
3、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渊源以代表机关制度的法律为主。
三、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缺点
1、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有限。
2、我国的司法审查不存在包容性极强的司法审查根据。
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1、需进一步扩大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受案范围。
2、适度放开司法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
3、扩大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的监督。
通过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主要特点及现状,缺点和完善发展的一些粗浅的探索,我们相信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必将最终达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
〔司法审查行政诉讼独立审判合法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制约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
所谓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并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侵害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我国,最主要的司法审查制度就是1989年4月4日通过的《行政诉讼法》。
它调处的是两种基本关系,即司法权与行政权,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它的创制过程实际就是正确处理这两种关系的过程,它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也是为了正确处理这两种关系。
它既包括程序规范,也包括实体规范,并且,实体规范占据着核心地位。
很多具体规定虽然在程序法中,但就其实质而言并非程序规范,而是特殊的实体规范。
同时,该法还含有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侵权赔偿的原则规定。
因此,《行政诉讼法》身兼二职,它既是一个解决行政争议的专门程序立法,也是关于行政违法及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