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范文资料.doc
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

XXXXX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1 目的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进步,提升科技水平。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科信部3.1.1 负责公司的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工作。
3.1.2 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3.1.3 组织审核奖励项目推荐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出推荐意见。
3.1.4 负责向上级单位推荐奖励项目,提交材料。
3.1.5 负责组织公司科技论文的评奖与推荐。
3.2 人资部3.2.1 审核科技进步奖励,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 监督落实科技进步奖励结果。
3.3 各单位3.3.1 按规定推荐本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
3.3.2 确保本单位推荐奖励项目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3.3 组织编写本单位的推荐项目材料,并执行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3.3.4 组织本单位科技论文的撰写与推荐。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科技进步奖励的设置与授奖条件4.1.1 公司科技进步奖励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4.1.2 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1.2.1 在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4.1.2.2 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营、产业发展中技术难点的攻关或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4.1.2.3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或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1.2.4 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1.2.5 在关键技术的开发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1.3 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在项目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各级行政或业务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候选单位。
4.1.4 重大工程类项目科技进步奖仅授予单位(集体)。
4.1.5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科技论文的撰写与评奖活动,并根据论文撰写质量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管理现代化和qc质量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活动;有条件的单位、部门都要成立质量管理(qc)小组。
第三十一条管理现代化成果管理规定1、选题原则管理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相结合,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管理进步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改革与创新相结合。
2、选题范围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技术经济分析、现代化管理方法探索创新性研究,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研究等。
3、立项管理每年12月份,进行企业管理现代化立项,各单位填写企业管理现代化课题立项表,报科技管理中心。
4、申报奖励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完成后,将材料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由公司推选优秀的成果申报集团公司奖励。
公司级评选在年末进行,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在科技创新大会上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质量管理(qc)成果管理规定1、qc小组注册登记每年一次。
在每年的2月份,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科技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注册。
小组活动课题的登记,每选定一个活动课题,在开展活动之前就要进行一次课题的注册登记。
2、qc小组成果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
首先参加本公司成果评审,对获得优秀成果奖的成果,由科技管理中心统一向上逐级申报奖励。
3、公司每年组织一次qc成果发布,并对年度qc成果进行评选奖励,评选办法参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对不注册的qc小组或没有小组活动原始记录的成果不予评奖。
第九章奖励规定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总结全公司上届科技工作,部署下届的科技规划,并对优秀技术成果和管理成果、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年评选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对月度创新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奖励。
第三十五条奖励范围1、新研制开发的优秀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2、在本公司首次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先进科技成果(包括新仪器、新设备的应用)。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公司科技创新主体,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1. 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 对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
3. 对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 申报上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5. 申请上级公司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定及奖励。
6. 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7. 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8. 有计划的组织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9. 加强政、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10. 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保护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四条成立科技创新管理小组1. 小组成员组长:黄荫斌副组长:邵盼盼组员:赵孔朋张晓东张琦张雷华俊洋李叔阳2. 工作职责(1)拟定完善科技创新相关规章制度;(2)制定公司科技创新考核指标;(3)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计划;(4)落实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5)落实科技创新申报评审及奖励批复;(6)落实科技创新上级公司申报工作。
(7)落实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申报1. 项目的来源:(1)公司领导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2)各部门、服务中心、子公司提出的研究课题;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书面相关申报资料,于每年3 月底之前报信息技术部。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二、发展规划1. 公司应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确保科技进步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2. 科技发展规划应包括近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科技创新体制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明确科技创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科技创新体制应包括科技创新管理机构、科研团队和研发人员的管理。
3.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研发经费支持,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科技创新项目管理1.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技项目的筛选、评估和实施程序。
2. 科技创新项目应具备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指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3. 公司应建立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并定期对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五、人才队伍建设1. 公司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2. 公司应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
3. 公司应建立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表现。
六、科技成果转化1.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 公司应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让和转化。
3.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评价和推广机制,确保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和推广。
七、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1. 公司应建立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科技成果具备竞争力和保护能力。
2. 公司应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结合,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3. 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盗用行为。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1. 公司应建立科技创新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科技创新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科技创新、科技攻关与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科技攻关与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建设科技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对科学研究、科技成果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公司、集团公司提出的科技创新管理要求,积极运用当代房屋建设新技术和新经验,强化综合集成和管理创新,结合海东市乐都区碧水园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科技创新应当遵循的原则:1.紧密围绕有效提升房屋建筑科技含量,着力打造建筑示范点。
2.紧密围绕本地块群楼带车库,车库筏板及顶板由北向南4.39%的坡度,找坡是关键,同时地方工程及环境特点,着力攻克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环境保护等影响重大的技术难题。
3.积极吸收消化当代同类或类似建筑工程先进技术,广泛借鉴房屋建设和管理新理念、新经验,结合海东市乐都区安置区创优规划开展原始创新、系统集成和再创新,力求获得最大的科技、管理、资源、环保和社会经济效益。
4.突出信息化、网络化、系统配套和物化科技,强化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5.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造性劳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科技创新目标第三条科技创新以集团公司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提高全员科技素质和结合海东市乐都区碧水园(安置区)建设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当代房屋建设新技术和借鉴同类或类似标准建设及管理新经验为基础,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建设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集成创新为手段,以通过提高全地块科技含量,打造“以人为本、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整体建设、系统建设、优质高效、一次建成”的建设方针和“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把海东市乐都区碧水园(安置区)项目建成青海省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同时创造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培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为总体目标。
第三章科技创新规划要素第四条技术创新应遵循努力适应群楼建设理念、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技术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新的重大变化进行规划。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科研人员、工程师和管理人员。
2. 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 - 建立科技创新的机制和体系,提升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 - 鼓励员工参与科技项目,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提升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科技素养。
3.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3.1 项目立项•任何员工都可以提出科技创新项目的建议,经过评审和批准后,可以立项进行研究和开发。
•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成果、预算等重要信息,需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查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3.2 项目组织与管理•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相应的项目组或研发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组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表,监督项目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3.3 技术成果评价•在项目完成后,需进行技术成果的评价和鉴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具备市场应用潜力。
•技术成果评价应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4. 知识产权保护•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科技创新,并积极保护员工的知识产权。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研发的技术成果属于公司,需与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法律咨询。
5. 奖励与激励机制•公司将建立奖励与激励机制,对于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创新项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晋升、学术交流机会等。
•公司还鼓励员工参与科技竞赛和学术会议,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支持。
6. 培训与提升•公司将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
•员工可以申请参加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或技术交流活动,公司将给予支持。
最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资料
附件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
在科研项目、“五小”活动、技术革新、科技进步、技术引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系统各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
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各单位设立科技创新工作组,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主任:董事长常务副主任:总经理、分管科技副总经理副主任:副总经理成员: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科技推运中心”)。
办公室挂靠在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推运中心设在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公司”),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设煤炭(采矿、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环保、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煤化工、物流、电力专业委员会分会。
科技创新工作组是系统各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知识产权工作组管理机构和职责按《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机构职责(一)公司科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与管理制度;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3.负责制定公司科技发展纲要、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指导和审查;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组织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审查、报批及发布实施;6.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考察、调研、推广应用和适用技术的研发;7.负责管理公司科研计划,对年度科研经费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议;8.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评审和奖励,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每年一次的科学技术大会;10.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制度范例】(集团)公司科技攻关激励创新管理办法及细则(WORD57页)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鼓励创新,奖励集团公司在科学技术进步(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速企业现代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及黄委会关于科技进步奖励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各分、子公司对外施工建设取得成果)。
第三条设立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每年评审、奖励一次。
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四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包括:1、应用技术研究类:在黄河及城市防汛、水库运用、电力生产、工程施工、冶炼、多种经营等研究中有较大科学技术创新,并经实践证明具有明显效益的;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提高了科技含量,取得明显效益的。
2、科技信息、标准化成果类:在科技信息处理和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的。
3、企业管理研究类:在管理方法、管理思想、经营决策、项目论证等方面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能提高效率、加强企业管理,取得较大社会、经济、安全效益,推动企业发展的。
第三章奖励等级及标准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等级分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四个等级。
第六条获奖成果的奖金:一等奖为12000元,二等奖为8000元,三等奖为4000元,优秀奖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奖励。
第七条对企业科技进步有特殊贡献的、且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由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提议,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重奖。
第四章成果评审及授奖第八条一个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完成单位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申报。
申报的科技成果必须在知识产权、单位及人员排序等方面不存在争议。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生产技术部在局域网上及公司办公楼、坝头、铝厂和故县等办公地点发布公告。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科技研发有效地为集团的生产建设和发展服务,使科技进步成为所属单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宗旨和原则:(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生产、建设和经营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提高业务和产品的技术水平,推动集团先进发展;(二)科技体系应结构清晰、权限规范、职责明确、精简高效;(三)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四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体系结构、科技项目管理、科研创新专项基金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奖励等。
第二章科技体系结构第五条集团科技体系包括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内部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工作管理机构等。
第一节科技决策咨询及顾问机构第六条为推动集团战略规划、技术创新相关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成立集团技术委员会。
第七条集团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对集团的发展规划提出咨询建议;(二)对集团的重大科技决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三)参与集团重大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四)对集团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五)承担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组织架构集团技术委员会在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可根据集团产业发展布局设立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分会(以下简称“分委会集团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委员、各分委会主任委员及各分委会委员构成。
其中,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科技创新分管领导担任;各分委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由各分委会推选产生;各分委会委员数量不超过10人。
集团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人员产生和任期集团技术委员会的委员由科技创新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任命后正式聘任。
企业科技管理办法
企业科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理顺公司与子(分)公司的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根据国家、行业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科技管理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二)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相结合;(三)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四)科技管理结合与集团协同创新发展相结合;(五)科技成果产出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六)以人为本,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人员,是指股份公司范围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技工以上,从事下列工作之一的以下三类人员。
(一)科研开发人员:从事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与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硬件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二)工程技术人员:从事产品工艺编制与设计、工艺改进与生产现场技术指导、产品试制与检验试验、产品外形与包装设计、自动控制与信息处理、非标设备设计与安装调试、工装模具设计与制造、水电汽风动力设施设计与运行维护、节能降耗与环保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工程爆破设计与施工等工作的人员;(三)科技管理人员:从事科技发展规划与行政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化、科技信息、档案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包括(一)由各子(分)公司立项管理,并成立科技攻关项目小组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二)由公司立项管理,依靠公司的科技资源进行科研协作,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由公司管理,针对重要科研课题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艺技术,专指与民爆产业相关的工艺技术,含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工艺装备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标准为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专指与股份公司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产品检验标准、原材料与半成品验收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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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xx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推进创新步伐,以创新促发展,实施科技兴公司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员开展“三大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科技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
主任:公司
副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主任:公司
委员:公司
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
1、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和管理成果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在生产技术部设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及实施
第五条公司级项目的立项。
1、每年11月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级项目的立项工作。
2、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井发展规划及公司井安全、生产、经营、非煤产业等方面的需要,每年下达一次项目计划,实行立项管理。
3、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研究项目(课题),经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向科技管理中心申报立项。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将申报立项的项目(课题)汇总,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公司行文下发到各单位。
4、年度中,各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项目,需要追加立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科技管理中心方可受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科技项目的立项。
凡是申报公司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分管专业副总必须组织承担单位课题人员对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填写《公司重大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报科技管理中心汇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逐级申报立项。
第七条凡经公司及上级部门审定并行文下达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措施、人员、资金、设备、仪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
科技管理中心人员要全过程跟踪监控,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协调立项项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建议,保证立项项目按期完成。
第四章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第八条科技管理中心对完成的项目及时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材料整理。
凡公司立项管理的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技术工作报告,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申报评审。
第九条对所受理的项目成果,由专业技术负责人牵头,汇同承担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初评意见,为成果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提供依据。
第十条由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
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对经专业技术负责人初评的项目成果,按照科技含量、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成果及等级,并报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凡申报集团公司级及以上评奖的成果,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及以上组织的鉴定或评议。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协助、指导成果完成单位,按照不同层次成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出具完备的鉴定或评议材料,提交组织鉴定或评议的部门。
科技管理中心负责鉴定(评议)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项目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开展月度创新活动,对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节支降耗、降低成本等方面完成的效益、效果突出的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及时整理好评审材料,经专业副总审查后,报科技管理中心登记汇总,按季度进行评审。
第五章科技人员的管理及评选
第十三条对全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实行业绩量化考核管理,具体如下:
1、月度创新成果:每完成1项,记10分,经评审获奖后,加10分。
2、公司级成果:每完成1项,记15分;通过集团公司评议的,再加15分。
3、集团公司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集团公司特等奖的,记60分;获一等奖的,记40分;获二等奖的,记30分;获三等奖的,
记20分。
4、省部级(包含省局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80分;获二等奖的,记60分;获三等奖的,记40分。
5、国家级成果:申请报奖后,获一等奖的,记150分;获二等奖的,记100分;获三等奖的,记80分。
6、论文:每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记30分;省级——记20分;地市级——记10分。
7、专利:1项专利成果,记30分。
8、对同一成果,属多人参与的,第一名记满分,第二名按第一名得分的90%记分,第三名按第二名得80%记分,依次类推递减记分。
论文参照成果,按比成果多10%的幅度递减记分。
9、本管理规定涉及成果级别包括:公司月度创新成果,公司年度成果,获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奖励成果;涉及成果范围包括:科技成果、管理成果、qc 成果、专利。
本标准涉及论文为在国内外公开(含经省级批准有内部准印刊号的)发行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和管理论文。
10、成果评定级别以证书、公示的文件为准。
11、科技人员业绩的日常管理由科技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对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
出十名“优秀科技创新人员”,在年度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优秀科技创新人员的评选,参照第十三条规定,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