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INME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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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制作工艺流程生产指令→审图→材料计划→封头、法兰外委→铆工工艺焊接工艺编制→材料检验→封头验收→计算封头实际中性层→按中性层、管口方位、支座板布置情况排版→下料前标记移植→下料→刨边→试板制作→筒节卷圆→纵缝焊接→试板机械性能试验→人孔制作→法兰验收→法兰与管焊接→对大于φ250的管着色检查→下锥体制作→整体组装→焊接→超声波检查和拍片→对缺陷进行返修→人孔及各管孔划线→停点检查→割制各管孔→管与筒体组装→焊接→超声波探伤及拍片→水压试验→停点检查→需热处理的进行热处理→→工程质量记录由技术监督科保管,交工后由档案室保管,保存期为7年生产指令→审图(压力容器章、材料表尺寸与图纸是否相符,图中尺寸是否全是否正确、管口方位是否全、材料工程师看采用的材料是否能买到相应的材料)→材料计划(材料按排版情况选择宽度和长度,主要考虑管口方位和接缝情况)→封头外委(比图纸尺寸厚2mm,坡口方向)、法兰(按国家标准画图,清楚要做的是哪个面,注意画水线)外委→铆工工艺(有编制好的工艺,每一受压元件一份工艺卡,上、下封头各份,每一筒节各一份,工人在制作过程中要按工艺流程按时进行填写)、→焊缝布置图(根据焊缝分类和排版图将每一条焊缝在图中进行编号,以便拍片,焊接记录,焊接工艺使用)→焊接工艺编制(一种焊接形式一份工艺,根据焊缝布置图,每一条焊缝都对应有焊接工艺,并对应有焊接工艺评定)→材料检验(核对化学含量、机械性能、炉号、批号、钢号、出厂日期,厚度公差,外观,容器板为正公差)→封头验收(资质、合格证、探伤、拍片报告、直径公差;封头总深度;表面形状公差)→计算封头实际中性层(封头厚度比筒体厚度厚2mm,对接处以内壁对齐,计算中性层时以筒体的中性层为准)→按中性层、管口方位、支座板布置、相邻节焊缝情况排版(筒体的最短筒节长度≥300m,不锈钢>200mm相邻筒节的纵焊缝距离或封头焊缝的端点与相邻筒节纵焊缝的距离应>δn(δn为名义厚度)且>100mm.支座焊缝与筒体焊缝边缘距离应>3δn、管孔距焊缝,以开孔中心为圆心1。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题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问答一、锅炉部分(60题)1、什么是温度?不同温标之间的关系怎样?标志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叫温度。

温度的测量是用温度测量仪表—温度计来完成的,测量的标尺称温标。

温标有摄氏温标(t)和热力学温标(T)两种,其每一度的间隔大小是一样的,只是所取零点不同,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下:t=T-273 ℃或T=t+273 K。

另外,在英制系统中还采用华氏温标,也用t表示,单位是℉,华氏温标与摄氏温标的换算关系为:t[℉]=9/5 t[℃]+32。

2、什么是热量?热量的单位是什么?在不同的温度时,物体分子的平均动能不同,物体内部具有的热量不同。

物体依靠温度差进行的热交换过程中,吸入或放出的热能的多少叫热量。

热量是过程参数,符号用Q来表示,热量的单位名称是焦[耳],单位符号为J。

工程上还用kcal(千卡)、Kw.H(千瓦.时)为单位,1Kw.h=860kcal=3600kJ,1kcal=4.1816kJ。

3、什么是过热蒸汽?什么是过热度?工质水在饱和状态下继续被加热,饱和水汽化成为饱和蒸汽。

饱和状态下汽水共存时,称为湿饱和蒸汽,饱和水全部汽化为蒸汽时称干饱和蒸汽。

在一定压力下,饱和水全部变成饱和蒸汽,因为吸收的热量都用来克服水分子之间的引力而汽化为蒸汽,温度是不会升高的。

饱和水全部变成饱和蒸汽后,继续对其进行加热,温度将会升高。

当工质的温度超过该压力下的饱和温度时,这种高于对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的蒸汽就过热蒸汽。

过热蒸汽温度高出饱和温度的数值称为过热度。

4、什么叫热电联产?主要优点是什么?既发电又供热的电厂叫热电厂,而热电厂中采用的既发电又供热的蒸汽动力循环称热电联产循环。

热电厂的供热方式有两种,即背压式供热(汽轮机全部排汽都供热)及调节抽汽式供热(从汽轮机中抽出部分低压蒸汽供热)。

采用热电联产,可以把在汽轮机中做过部分功的全部蒸汽或部分蒸汽,用于工业用汽或采暖供热,这样就可以全部或部分地把冷源损失加以利用,从而大大提高蒸汽动力循环的经济性。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运输气体或液体的设备,通常用于工业生产中。

由于其特殊的使用环境和功能要求,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

下面将详细介绍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

1. 设计阶段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首先需要进行设计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压力容器的结构、材料、尺寸和工作参数等。

设计人员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和功能要求。

2. 材料准备在确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方案后,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压力容器的材料通常包括钢板、合金钢、不锈钢等。

在材料准备阶段,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 材料加工一般情况下,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包括下列工序:切割、弯曲、焊接、成型、表面处理等。

首先,需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材料进行切割和弯曲加工,以满足压力容器的结构要求。

随后,进行焊接工艺,将各个部件进行组装,形成压力容器的整体结构。

在加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个工序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的结构牢固、密封性好。

4. 检测与检验在压力容器制造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的检测与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常见的检测手段包括X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探伤等。

通过这些检测手段,可以对压力容器的焊缝、材料和结构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 表面处理在压力容器制造完成后,需要进行表面处理,以提高其耐腐蚀性能和美观度。

常见的表面处理方法包括喷砂、喷漆、镀锌等。

通过表面处理,可以有效延长压力容器的使用寿命,提高其外观质量。

6. 总装与调试最后一道工序是压力容器的总装与调试。

在总装过程中,需要将各个部件进行组装,确保其结构完整、功能正常。

随后进行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以验证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密封性。

只有通过了严格的测试,压力容器才能出厂并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包括设计、材料准备、材料加工、检测与检验、表面处理、总装与调试等多个环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Inmetro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Inmetro

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Manufacturer Licensing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的提出1 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 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 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1 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2 工厂概况说明;3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4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5 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6 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7 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8 工厂质量手册;9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第一篇: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目录一、A1级、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二节专项条件.............................................................................第二步受理..........................................................................................第三步产品试制.................................................................................第四步型式试验.................................................................................第五步鉴定评审.................................................................................第六步审批发证.................................................................................第七步复查换证.................................................................................第八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第九步补证与注销...........................................................................二、A级锅炉制造许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第一节基本条件.........................................................................第二节专项条件...........................................................................第二步受理........................................................................................第三步产品试制...............................................................................第四步鉴定评审...............................................................................第五步审批发证...............................................................................第六步复查换证...............................................................................第七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第八步补证与注销...........................................................................三、附件. (2)第一节基本条件第十五条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发布机关:质检总局发布日期:2002年9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一)锅炉。

1. 承压蒸汽锅炉;2. 承压热水锅炉;3.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3. 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评审组内部会议
交流评审情况,讨论确定(quèdìng)评审中发 现的问题
评审组长组织、调控评审进程、调整工作任务 评审组长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讨论评审初步结论,斟酌需要整改的内容(备
忘录)
第十二页,共45页。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jiàndìng)评审程 序
鉴定评审末次会议
会前与申请单位交换意见,确认需整改内容(备 忘录)
第二十八页,共45页。
三、鉴定评审(pínɡ shěn)技术
1、现场评审的基本(jīběn)方法 2、有效收集客观证据的方法 3、鉴定评审技巧
第二十九页,共45页。
三、鉴定(jiàndìng)评审技术
1、现场评审(pínɡ shěn)的基本方法 现场扫描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逐项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追踪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重点发散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综合评审(pínɡ shěn)方法
末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zhǔchí),参加末次会 议的人员与见面会相同
介绍评审工作情况
正式向申请单位反馈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初步结 论和整改内容,提出整改确认的方式
重申保密,申请单位申诉的权利
末次会议签到
第十三页,共45页。
二、鉴定评审(pínɡ shěn)相关工作
1、评审组成员职责 2、评审前准备工作 3、评审采用的方式方法 4、评审中有关问题的处理(chǔlǐ) 5、整改问题确认的方式与方法 6、评审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行政 许可鉴定评审程序与评审技术
讨论(tǎolùn)的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鉴定(jiàndìng)评审 的程序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2、鉴定(jiàndìng)评审程序 二、鉴定(jiàndìng)评审相关工作 三、鉴定(jiàndìng)评审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如何进行?锅炉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当地劳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书》。

各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后,应按要求逐级签署看法。

℃的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由省级劳作部门签发,报劳作部、机械部备案;不属于E2级范围的其他级别的锅炉,由省级劳作部门和主管部门于检查后IO日内在申请书上签署看法,报劳作部和机械部。

如不需要复查,由劳作部审批签发制造许可证。

如需要复查,则在两个月内派人复查。

制造许可证由劳作部统一印制。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批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造单位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

经审查后,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给《压力容器制造申请与批准书》,填报审批。

〔2〕初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地、市劳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应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

初审合格后,在《初审报告书》中填入拟同意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的名称,并签字盖章,连同申请制造单位的《压力容器制造与质量保证手册》一起,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复审。

〔3〕复审:制造第一、二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单位,由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

复审合格后,在《制造批准书》中填入批准制造的压力容器类别、品种名称,并签字盖章,发给制造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发给由劳作部签署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省级劳作部门批准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还应报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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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er Licensing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的提出1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1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2工厂概况说明;3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5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6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7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8工厂质量手册;9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第七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制造企业,安全监察机构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受理意见,并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企业。

第八条对境内制造企业,在同意申请受理时,安全监察机构发函通知该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证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不受理意见并说明理由,将一份申请表返回申请人。

第十条获得申请受理的制造企业,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中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试制相应级别的典型产品(或承压部件),以备制造许可审查和进行型式试验(仅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

第四章审查第十一条制造企业完成产品试制后,向同意申请受理的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试制情况,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机构或委托审查机构按审查要求制定审查计划、组织审查组,并将审查日程安排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到申请企业。

第十三条审查组按《许可条件》的规定对工厂进行检查和产品检验,主要审查:1核实生产场地、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2审查质量手册和相关文件;3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4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5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十四条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如:气瓶、安全阀、爆破片和气瓶阀门等,应在工厂检查前完成以下审查内容:1 审查有关设计文件、图纸。

2 在现场随机抽样,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

第十五条根据审查结果,审查组应完成书面审查报告报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六条制造企业可根据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在正式审查前向委托审查机构提出预审的要求。

第五章《制造许可证》的批准颁发和换证第十七条发证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结论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审核结论意见为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由安全监察机构上报发证部门为其签发《制造许可证》。

第十九条《制造许可证》自签署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持证企业如需在有效期满后继续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发证部门书面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条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满时自动失效,企业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一条换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及批准发证程序同本程序第二章至第五章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对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换证审查时,若其产品未发生适用标准、材质、结构型式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可免做型式试验。

第二十三条对于审查结论为不具备换证条件的制造企业,允许另行申请低于原制造级别的许可。

第六章许可证的注销、暂停和吊销程序第二十四条企业由于破产、转产等原因不再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应将《制造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办理注销。

第二十五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责令改正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明确责令改正的内容和时限。

第二十六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说明暂停使用《制造许可证》的原因和暂停期限以及责令企业整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按照《管理办法》对持证制造企业实施吊销《制造许可证》时,发证部门应书面通知制造企业,说明吊销《制造许可证》的原因。

制造企业应将《制造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程序由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程序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录1:锅炉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3 :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附录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附录5 :安全附件制造企业资源表锅炉制造许可申请表1. 申请企业全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 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升级时填写):附录1电子邮件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企业持有其他何种锅炉产品认证或批准证书: 申请许可级别4.近四年锅炉制造情况: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锅炉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亲笔签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企业公章)6.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意见(不适用境外企业)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意见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注:1申请表需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一式三份。

2境外申请人需将申请表和其他申请资料按如下地址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邮编:100013电话:86-10-84273524; 84273525 传真:86-10- 84272526电子信箱:mlo@.c n附录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申请表1.申请企业全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升级时填写):3申请许可级别近四年压力容器制造情况:5•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亲笔签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企业公章)6.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意见(不适用境外企业)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意见: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注:1申请表需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一式三份。

2境外申请人需将申请表和其他申请资料按如下地址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邮编:100013电话:86-10-84273524; 84273525传真:86-10- 84272526电子信箱:mlo@.c n附录3: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1.申请企业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企业网址:电子邮件地址:其他制造场地地址(企业另有其他制造场地的):2.企业持证情况:2.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附件制造许可证(申请换证或增项时填写):2.2企业持有其他何种锅炉产品认证或批准证书:申请许可项目近四年安全附件制造情况:5•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企业自愿申请安全附件制造许可,所填内容属实,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以及许可后的监督检验,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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