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修改
合同施工内容更改协议

合同施工内容更改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在编号为_______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更改,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内容更改如下:1. 原合同中第____条的内容更改为:(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2)工程量:____________(3)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4)工程进度:____________2. 原合同中第____条的内容更改为:(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2)工程量:____________(3)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4)工程进度:____________二、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次施工内容的更改,应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原合同中与更改内容相关的条款相应失效。
除更改部分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三、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六、其他约定:(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附件:原合同编号为_______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说明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说明尊敬的甲方(建设单位):您好!鉴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实际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原合同编号________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一、变更范围与内容1. 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原定的工程量有所增减,具体变更如下:- 结构设计变更,包括基础加深、梁柱尺寸调整等;- 材料规格变更,如使用更高标准的水泥、钢筋型号更改等;- 工期调整,原定竣工日期由____年____月____日延后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费用预算调整,因工程量及材料规格变更导致总造价增加/减少____万元。
二、变更原因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设计优化、施工条件变化、材料市场波动、政策法规调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详细变更原因如下:- 设计优化:为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能,经专业评估后对结构设计进行调整;- 施工条件变化:由于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需要对基础工程进行修改;- 材料市场波动:受市场供应影响,某些建筑材料价格发生变动,需调整材料规格或替代材料;- 政策法规调整:遵循最新的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必须对原有设计作出相应的调整;- 不可抗力因素:如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事件,影响工期和成本。
三、变更程序对于本次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程序:- 提交变更申请:乙方(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附变更详细说明;- 审核评估:甲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第三方进行技术评估;- 协商一致:双方就变更内容、工期、费用等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条款细节,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调整执行:按照变更协议执行新的工作计划,并进行相应的资源调配。
四、后续事项处理合同变更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变更协议约定执行,对于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未尽事宜对于本次合同变更未能涵盖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分包合同变更

建筑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分包合同变更一、协议背景二、变更内容1. 变更原因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些特殊原因,需要对原分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以适应实际施工情况和双方的需求。
2. 变更条款(1)总工程量变更双方经充分商议,一致同意对原合同中的总工程量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原总工程量变更后总工程量(2)工程进度变更双方经充分商议,一致同意对原合同中的工程进度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原计划工期变更后计划工期(3)报价变更双方经充分商议,一致同意对原合同中的报价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原报价金额变更后报价金额(4)资金支付方式变更双方经充分商议,一致同意对原合同中的资金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原支付方式变更后支付方式3. 变更流程(1)协议签署双方确认并认可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法定程序签署协议。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本补充协议生效。
(2)履行义务双方在签署协议后,应按照变更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按时完成、质量达标。
4. 其他事项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原分包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约定,除非另行约定或矛盾。
5. 协议解释本补充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
三、协议生效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进行认真履行。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
如何修改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业主)与乙方(施工方)之间签订的一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中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造价等内容。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内容可能需要进行修改。
那么,如何修改建筑施工合同呢?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明确修改原因在修改建筑施工合同前,首先要明确修改的原因。
原因可能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期调整、合同条款不完善等。
明确修改原因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合同修改。
二、修改合同条款1. 设计变更: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需在合同中明确变更部分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2. 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合同中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并重新计算工程总价。
3. 工期调整: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调整,应在合同中明确新的工期计划,并约定工期顺延的具体条款。
4. 合同条款不完善:对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不明确条款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协商一致合同修改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应充分沟通,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在修改合同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修改合同而损害对方利益。
四、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修改完成后,双方应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应明确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
补充协议的签订要有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五、法律审查在签订补充协议前,甲方和乙方均应依法审查合同修改内容,确保修改后的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查。
六、备案和履行合同修改完成后,双方应将修改后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合同修改后,双方应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在修改建筑施工合同时,要充分沟通、明确修改原因,确保修改内容符合实际情况,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使合同更加完善,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协议书一、协议目的及背景本协议是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双方经协商讨论,就工程施工中的变更事项达成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二、变更原因1. 建筑设计方面的调整;2.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3. 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4. 甲方需求或其他合理原因。
三、变更内容1. 工程范围:详细列出因变更导致的具体工程范围调整;2. 工程量和质量:明确因变更发生的工程量、质量变化,并给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3. 进度计划: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其与变更后的工程范围和数量相适应;4. 造价和支付方式:调整工程造价与支付方式,双方重新商定变更后的合同价款;5. 管理和监督:明确双方在变更后的工程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6. 其他约定事项:如保密、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变更手续1. 提出变更通知:甲方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并详细说明变更要求;2. 编制变更方案:乙方按照甲方变更通知,编制变更方案,包括变更内容、造价和进度调整等;3. 变更审批:甲方审核变更方案,并进行确认和签字;4. 变更确认:乙方进行工程变更,并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实施;5. 变更验收:甲方对变更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变更验收的书面确认。
五、费用调整及支付方式根据变更后的工程范围、工程量的调整,重新商定变更后的工程造价。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变更款项。
六、保密条款双方在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技术要求等相关信息,应保密,并禁止向第三方透露。
七、争议解决双方如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仲裁协会仲裁。
八、附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
建筑施工合同变更通用条款

建筑施工合同变更通用条款一、前言鉴于双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为了明确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内容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变更条款。
二、合同变更范围1. 合同变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工程价款、合同条款等。
2. 合同变更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原合同的约定。
3. 合同变更不得违背原合同的宗旨和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
三、合同变更条件1. 合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合同变更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双方协商等。
3. 合同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1)变更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变更内容不违背原合同的宗旨和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3)变更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4)变更内容符合原合同的履行条件和技术要求;(5)变更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四、合同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合同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向对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的内容、理由、依据、影响、期限等。
2. 审查变更申请:对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3. 协商变更事项:双方就审查通过的变更申请进行协商,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4. 签订变更协议: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履行变更协议:双方按照变更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变更后的各项义务。
五、合同变更内容1. 工程项目的规模、内容、工程量、质量标准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价款。
2. 工程进度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履行期限。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条款第一条合同变更的定义本合同中的“合同变更”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设计调整、工程量变动、材料替换、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取消的行为。
第二条合同变更的条件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时;2. 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的履行时;3. 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要求等发生变更,双方认为有必要调整合同内容时;4.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形。
第三条合同变更的程序1. 提出变更请求:一方需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请求,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
2. 变更评估:接收到变更请求的一方应对提出的变更进行评估,包括成本、工期等方面的影响。
3. 协商一致:双方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4. 签订变更协议:一旦协商一致,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合同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生效时间、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等。
5. 履行变更协议:双方应按照变更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合同变更的备案合同变更协议应当及时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变更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合同变更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本合同变更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施工合同变更有哪些变更

施工合同变更有哪些变更施工合同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业主需求变更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建筑物的外形、使用功能等方面产生新的想法,因此需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也要重新修订预算。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满足业主的新需求。
二、设计错误更正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进行重新修改。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按照正确的设计进行施工。
三、工程环境变更由于工程条件预定不准确导致工程环境发生变化,必须要重新修改施工方案和变更施工计划。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适应新的工程环境。
四、新技术应用由于应用新的技术和知识,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有必要变更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采用新的技术和知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五、业主指令变更由于业主指令、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按照业主的新要求进行施工。
六、政府要求变更政府部门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满足政府的新要求。
七、合同实施问题变更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按照新的合同目标和要求进行施工。
八、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倒闭或其他原因不得不转让合同,造成合同当事人的变化。
这种情况下,施工合同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以确保工程能够继续进行,并适应新的合同当事人。
总之,施工合同变更有多种原因和情况,合同双方应十分慎重地对待合同变更,确保工程能够按照新的要求和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也要避免因变更引起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等问题。
合同变更程序应遵循协商、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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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土建承包方式: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所选用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的义务5.工程师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人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已的职权,并可在认可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
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