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票据凭证(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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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的真伪识别

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的真伪识别

防伪特征
新印刷工艺 新型防伪油墨 新型专用水印纸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彩虹印刷 荧光油墨
缩微文字
凸版印刷
水印
水溶性油墨 渗透性油墨 红外油墨
新型荧光纤维
双色底纹印刷
安全线
新型专用纸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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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中含满版多色调水印,图案连续,定向不定位。
新型专用纸张--水印
新型专用纸张--安全线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安全线透光观察为连续贯通的黑线条,有透光的 微缩文字“PJ”,仪器检查磁性物质分布。
安全线观察方法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 透光观察垂直、连续完整的一条黑色 实线;缩微文字清晰可读
• 手摸或侧光观察纸张表面有凸起 • 磁性检测仪检测磁性
新型荧光油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有色荧光行徽取消、无色荧光行徽取消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新型荧光油墨:号码周边网纹图案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 制,花卉图案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套印,在紫外光下呈绿色 荧光效果。
红外吸收油墨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新版票据的黑色边框文字采用红外吸收油墨,在 红外光下消失。
• 红外侧光观察纸张凹凸感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新型专用纸张--纤维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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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票据的有色纤维丝和无色荧光纤维丝
新型专用纸张--纤维丝
Yeweihua ku专供, 盗版必究
新版票据取消彩色纤维防伪措施, 采用新型荧光纤维:纸张中含真实纤 维物,韧性强,呈圆弧状。白光下无 色,紫外光下有红、蓝双色荧光反应。

新版票据防伪特点及号码规则简介教材

新版票据防伪特点及号码规则简介教材

油 墨 防 伪
可 溶 性 荧 光 水 线 墨 渗 透 性 油 墨
在自然光下显红色。 在紫外光下显示弱桔红 色荧光。 遇水、潮湿颜色、线条 会变化。 与涂改液相遇会发生变 化。
防变造
有无涂改、 刮擦和挖补 痕迹。
正面棕黑色。背面显淡 红色,正背同步。 (防止伪造假象)
防变造
变造票看 有无刮擦 和挖补痕 迹。 伪造票一 看二试。
一摸、二 看、三鉴 别。 看 了正面看 背面,直 视看了斜 视看,然 后对光透 视看。
安全线
带有双面、双方向“PJ”字 样的全埋式金属安全线
防伪造
•自然光下不可见,紫 无色纤维 外光下显红蓝双色。 (荧光下 •亮度深浅不一,用针 显双色) 挑可见真实纤维。 •
防伪造
一看二挑 一看有无涂改痕迹 二看有无挖补痕迹 三模有无凹凸感 正背均要看 鉴别原则: 荧光纸可能为 假票,无荧光 纸不一定是真 票。
设 计 印 刷 防 伪
底 纹 设 计
彩 虹 印 刷 微 缩 文 字
蓝绿双底纹。主题图案更加 复杂,防复印防复制功能更 防伪造 强。
•目视检查、图案用连续浓
底纹是否清晰完 整,底纹图案是 否正确
看纯色区、混色 区位置及色相是 否正确 微缩文字是否清 晰完整,字体是 否正确。
淡渐变色调组成。 防伪造 •由两种及以上颜色自然过 渡,尤如自然界彩虹色渐变。 不同票种的不同部位加有微 缩文字。在放大镜下微缩文 防伪造 字清晰可辨。
有关号码说明
• 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分地区,在全 国统一编号,省别码使用全国代码00
• 商业承兑汇票不分行别、不分地区,在全 国统一编码。其中,行别使用人行代码001, 省别码使用使用全国代码00
变造:通过更改票据局部信息达到诈骗目的。(变造看痕迹) 变造重点部位是:出票日期、出票金额和票据号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技术普适性问题的有关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技术普适性问题的有关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技术普适性问
题的有关说明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11.03.14
•【文号】
•【施行日期】2011.03.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票据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技术普适性问题的有
关说明
(2011年3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启用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

新版银行票据凭证在设计阶段广泛征求了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意见,着眼于解决老版票据凭证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入了多种先进技术,提高防伪性能,保障票据的流通和安全使用。

但新版票据第一批次投入使用后发现,部分种类票据对某些书写剂存在适配性较差的问题。

对此,人民银行立即会同相关商业银行和专业印制企业的专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有关工作。

在保持新版票据防伪措施的基础上,对相关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新批次的银行票据已经专家鉴定和更大范围的银行业务测试合格。

3月12日起,新批次票据已陆续投放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并将在近日全部投放完毕。

此次银行票据凭证技术普适性问题基本不涉及银行对个人客户的服务。

在新版票据两个批次的过渡期内,可能会对银行的部分对公业务有所影响,商业银行将高
度重视,做好解释和提示工作,并鼓励单位客户应用商业电子支付工具。

对于新版银行票据出现的技术普适性问题给各银行票据业务和对单位客户服务造成的不便,人民银行深表歉意,并将以此为鉴,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改进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应
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办发[2011]6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1.03.23
【实施日期】2011.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
(银办发[2011]6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应用工作,按照服务客户和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并重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3月12日起,新批次汇票和非清分机本票已经陆续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发运。

银行收到新批次票据凭证后,应立即对第一批次的汇票和非清分机本票予以封存并按规定销毁。

对已签发使用的第一批次的汇票和非清分机本票,银行要做好跟踪、监控工作,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报送2010版银行票据应用情况的通知》(银支付[2011]65号)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对已出售的第一批次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应主动联系客户,已签发使用的,做好登记和跟踪工作;未签发使用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新批次汇票和非清分机本票仅在纸张工艺上作了调整,其他防伪技术和防伪点未作任何变动。

银行应充分利用票面防。

推广应用2010版票据

推广应用2010版票据

推广应用2010版票据,防范票据欺诈风险1票据是企业支付和融资的重要工具,是商业银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调整资产结构、实现利润的核心业务之一,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信贷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

2010年,我国支付体系继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全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117亿笔,金额约168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4%和39%。

2010年,全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8.97亿笔,金额284万亿元,笔数与去年基本持平,金额小幅增长。

其中,支票业务8.7亿笔,金额261万亿元,笔均29.9万元;银行汇票业务679万笔,金额4万亿元,笔均58.9万元;商业汇票937万笔,金额10.8万亿元,笔均115.8万元;银行本票786万笔,金额8.6万亿元,笔均109.5万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票据业务的部分特点:一是票据笔数少、金额大,与银行卡的笔数大、金额小形成鲜明对比;二是票据业务以支票为主,并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日常支付;三是商业汇票兼具支付和融资功能,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票据凭证改版的必要性为促进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保障票据的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统一了票据印制标准,统一了票据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和防伪措施。

票据印制标准的统一对提升票据整体形象、保障票据流通性、防范票据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1本文原载于2011年2月6日《金融时报》,收录时略有删节。

自1996年起,票据凭证经历了3次改版,但主要改动是票据凭证要素和格式,票据凭证的印制标准和防伪技术调整较少。

犯罪分子伪造、变造、“克隆”票据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票据的声誉。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票据欺诈风险所隐含的更深层次的危害。

社会公众对非现金支付结算的信心来源于支付工具本身及其使用过程中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如果票据本身容易被伪造、变造,票据的声望和信誉就会受到影响,欺诈风险就会加大,各类经济主体对票据的接受程度就会受到怀疑,由此将造成各方对货币转移机制和支付体系信心的不足。

2010新版票据防伪特点及号码规则简介解析

2010新版票据防伪特点及号码规则简介解析

油 墨 防 伪
可 溶 性 荧 光 水 线 墨 渗 透 性 油 墨
在自然光下显红色。 在紫外光下显示弱桔红 色荧光。 遇水、潮湿颜色、线条 会变化。 与涂改液相遇会发生变 化。
防变造
有无涂改、 刮擦和挖补 痕迹。
正面棕黑色。背面显淡 红色,正背同步。 (防止伪造假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防变造
变造票看 有无刮擦 和挖补痕 迹。 伪造票一 看二试。
尺寸,文字位置和底纹等制作特征是否相符。二摸
纸张手感,挺度,声音是否和纸张特征相符。三是 鉴别票据本身的防伪特征。
类别
特征简称
防伪特征
•对着光源,目视检查由于纤
防伪功能
鉴别方法
水印
纸 张 防 伪
维密度不同可见黑包白和白 包黑水印图案。 •汇票和本票的水印图案连续 防伪造 不断,并有“PJ”组成的方 孔钱图案。 •支票水印由“ZP”和人民币 符号组成。
一摸、二 看、三鉴 别。 看 了正面看 背面,直 视看了斜 视看,然 后对光透 视看。
安全线
带有双面、双方向“PJ”字 样的全埋式金属安全线
防伪造
•自然光下不可见,紫 无色纤维 外光下显红蓝双色。 (荧光下 •亮度深浅不一,用针 显双色) 挑可见真实纤维。 •
防伪造
一看二挑 一看有无涂改痕迹 二看有无挖补痕迹 三模有无凹凸感 正背均要看 鉴别原则: 荧光纸可能为 假票,无荧光 纸不一定是真 票。
特殊字体号码 0 00 0
00000000
流水号
0
预留号 省别地区代码 票据种类 印制识别码
1、票据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上排相对固定,下排为流水号。 2、第四位预留号暂定为“0”。 3、第七位票据种类,1为现金支票;2为转账支票;3为清分机支票;4为 银行汇票;5为银行承兑汇票;6为商业承兑汇票;7为非清分机本票;8为 清分机本票。 4、第一排采用特殊防伪油墨印刷;第二排流水号仍采用现有的渗透性油墨 印刷。

银行票据知识培训

银行票据知识培训

关于本次票据改版



4、对票据格式、要素等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减少了现行 票据中实用性不强的票素,同时适应票据电子化处理的趋势, 调整了“密押”、“行号”等要素。 (1)、支票。 a、取消小写金额栏下方支付密码框,调整为密码和行号填 写栏; b、将“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调整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 日起十天”;
关于本次票据改版
(2)、支票。统一支票底纹颜色,不再按行别分色;现金支 票的主题图案为梅花,转账支票、清分机支票主题图案为竹; 支票号码前不再冠地名;现金支票上的”现金支票“字样改 为黑色印刷。幻灯片 54 (3)、汇票。统一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底纹颜 色,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再按行别分色;汇票主题图 案为兰花;银行汇票号码前一律不再冠地名;银行承兑汇票 左上角不再加印各行行微;取消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左 上角无色荧光暗记。幻灯片 54 (4)、本票。本票主题图案为菊花;行名前不再加印统一徽 记;号码前不再冠地名。幻灯片 55 (5)、所有票据小写金额栏分隔线由实线改为虚线。


汇票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 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 出票地。 汇票付款日期的形式: 1、见票即付; 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 4、见票后定期付款。
支票的种类
支票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支票的种类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 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 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 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 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 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 取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启用新版票据凭证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启用新版票据凭证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启用新版票据凭证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05.07•【文号】银发[1999]155号•【施行日期】1999.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废止《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3日)宣布失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启用新版票据凭证宣传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15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9〕108号文)的要求,现将《启用新版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公告》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所辖所属银行按照此公告的内容自行印制公告并在营业网点进行张贴宣传。

关于新版支票和银行本票的启用时间及有关事项,由作出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附件启用新版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公告为方便客户和银行签发、使用票据,有利于票据的安全使用,决定启用新版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现公告如下:一、自1999年6月1日起,一律启用新版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凭证,并同时废止现行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

二、新版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主要特点:取消出票日期的“壹玖”字样,保留“年、月、日”;票面左侧印明“(99)×××厂(公司)1999年印制”;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凭证背面左侧空白处印有黑色二维标识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更换了行体字,中信实业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更换了行徽,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汇票地纹由开窗式改为满版地纹;采用了一系列新的防伪、防涂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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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银行票据凭证的防伪性能,保证票据的流通和安全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凭证(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停止签发旧版银行票据凭证。

2011年3月1日前签发的旧版票据,仍可继续流通使用。

对客户已购未用的旧版票据,银行应按原售价及时购回,集中销毁。

据介绍,新版票据凭证的防伪工艺有明显调整: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水印纸;清分机支票、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清分机纸;所有纸张中增加了新型荧光纤维;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中增加了安全线;所有票据凭证均采用双色底纹印刷。

在印制标准的方面,所有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

使用支付密码器编制密码的支票,仍以票据号码后8位流水号作为编码要素;统一支票底纹颜色,不再按行别分色;现金支票的主题图案为梅花,转账支票、清分机支票主题图案为竹;支票号码前不再冠地名;现金支票上的“现金支票”字样改为黑色印刷;统一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底纹颜色,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再按行别分色;汇票主题图案为兰花;银行汇票号码前一律不再冠地名;银行承兑汇票左上角不再加印各银行行徽;取消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左上角无色荧光暗记;本票主题图案为菊花;行名前不再加印统一徽记;号码前不再冠地名。

所有票据小写金额栏分隔线由实线改为虚线。

在凭证格式、要素内容的调整方面,一是支票:取消小写金额栏下方支付密码框,调整为密码和行号填写栏(现金支票只有密码栏);将“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调整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十天”;存根联“附加信息”栏由三栏缩减为两栏,相应扩大收款人填写栏;背面缩小附加信息栏,背书栏由一栏调整为两栏;“附加信息”栏对应的背面位置加印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二是汇票:取消银行汇票收款人账号;小写金额栏增加亿元位;将左上角“付款期限壹个月”调整为“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壹个月”,并移置票据左边款处;印制企业名称改印在票据背面左边款;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右下框增加密押栏。

三是本票:增加小写金额栏;将左上角“付款期限贰个月”调整为“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贰个月”,并移置票据左边款处;印制企业名称改在票据背面左边款;金额栏右下方增加密押栏和行号填写栏
为提高票据凭证的防伪性能,保证票据的流通和安全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启用2010 版银行票据凭证(以下简称新版票据),有关事项如下:
一、关于新版票据凭证调整的防伪工艺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水印纸;清分机支票、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清分机纸;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中增加安全线;所有纸张中增加新型荧光纤维;所有票据凭证均采用双色底纹印刷。

二、关于新版票据凭证印制标准的调整
(一)票据号码。

所有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 位,分上下两排。

上排8 位数字所赋信息相对固定,其中前 3 位为银行机构代码(见附件1),第 4 位为预留号(暂定为0),第5、6 位为省别地区代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见附件2),第7 位为票据种类(1 为现金支票,2 为转账支票,3 为清分机支票,4 为银行汇票,5 为银行承兑汇票,6 为商业承兑汇票,7 为非清分机本票,8 为清分机本票),
三、关于新版票据凭证格式、要素内容的调整
(一)支票。

取消小写金额栏下方支付密码框,调整为密码和行号填写栏(现金支票只有密码栏);将“本支票付款期限十天”调整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十天”;存根联“附加信息”栏由三栏缩减为两栏,相应扩大收款人填写栏;背面缩小附加信息栏,背书栏由一栏调整为两栏;“ 附加信息”栏对应的背面位置加印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 元的罚款”(二)汇票。

取消银行汇票收款人账号;小写金额栏增加亿元位;将左上角“付款期限壹个月”调整为“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壹个月”,并移置票据左边款处;印制企业名称改印在票据背面左边款;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右下框增加密押栏。

(三)本票。

增加小写金额栏;将左上角“付款期限贰个月”调整为“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贰个月”,并移置票据左边款处;印制企业名称改在票据背面左边款;金额栏右下方增加密押栏和行号填写栏。

四、关于新版票据凭证价格的调整
支票、汇票和本票每本25 份。

综合考虑防伪印制成本变化和市场情况,本着印制企业和商业银行成本分担原则,票据印制企业向商业银行出售支票,暂定为每本7.5 元,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暂定为每本10 元。

银行向客户收取的票据凭证工本费,仍按照《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计价[1996]184 号文)的规定执行,即支票、银行本票的凭证工本费每份0.20 元(每本 5 元;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的凭证工本费每份0.28 元(每本7 元)。

五、关于新版票据凭证的启用和订货管理
(一)新版票据凭证的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版票据凭证正式启用,银行订购票据一律为新版票据。

现行票据可继续使用至2011 年 2 月28 日。

自2011 年 3 月 1 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但对2011 年 3 月 1 日前签发的旧版票据,各银行仍应受理。

旧版票据停止使用后,对剩余的旧版票据凭证,各银行要认真做好清理工作。

对客户已购未用的旧版票据,银行应按原售价及时购回,集中销毁。

(这点还比较好)
(二)新版票据凭证的订货管理。

各银行在申请票据制版和订购新版票据时,应向印制企业提供本行的银行机构代码,及时编制新版票据订货计划,确保新版票据按期使用。

各银行和印制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新版票据的订货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三)新版票据凭证的启用准备工作。

此次新版票据凭证防伪工艺、印制标准及格式要素调整内容较多,变化较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银行要做好新旧票据的换版过渡准备工作,要根据票据调整内容及时修改相关业务系统和软件,做好员工培训和向客户的宣传工作。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要加强新版票据凭证的印制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协助银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保证新版票据启用工作的顺利贯彻实施。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时将本通知
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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