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细则范文复习进程

合集下载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所负责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已经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并执行了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

现将该制度的范文作如下说明:一、报告的目的和内容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避免浪费。

报告内容包括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情况总结与分析。

二、报告的时间和频率该制度规定,每季度结束后的两周内,需要进行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的撰写和提交。

具体时间根据季度结束时间而定,一般为每季度的4、7、10和1月份。

三、报告的部门和人员报告的编制由财政部门的财务科负责,相关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报告的流程和格式报告的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的撰写等环节。

报告的格式一般为A4纸打印,包括报告标题、报告概述、主要数据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五、报告的审核和审批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合规性。

之后,需要由财政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和签字,以形成最终的报告。

六、报告的使用和反馈报告完成后,将向上级财政部门提交,并同时抄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上级财政部门通过报告的阅读和分析,根据报告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报告的内容也可以作为后续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改进依据。

以上是我所制定的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的范文,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如有需要,望各位领导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谢谢!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文(二)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报告人:XXX(财政部门名称)报告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一、报告目的本报告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全面介绍我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报告内容1.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部门依法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管。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法合规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所涉及的财政资金的管理活动。

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四条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等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预算内资金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预算外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应按照特定用途和规定使用,严禁挪用和挤占。

政府部门和单位在申请和使用专项资金时,应提交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效益评估报告。

第八条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三章国库集中支付第九条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支付。

第十条国库集中支付应遵循先预算后支付、先审核后支付、先清算后支付的原则,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申请支付,财政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办理支付。

第四章政府采购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和预算金额。

政府采购应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采购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评标等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重大。

各地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但从各地工作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三个重点环节即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方面,工作办法不够健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对监管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为此,我部在分析、归纳和整理部分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的工作办法和流程进行规范和统一,制定了相关文件。

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办法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流程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办法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流程5.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办法6.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流程财政部(章)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l: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及时传递,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关于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0]5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是指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拨款文件等,以及乡镇财政所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的各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问题、结果及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通达,是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在乡镇财政所与上级财政部门之间的双向传递。

乡村财务监管工作方案(二篇)

乡村财务监管工作方案(二篇)

乡村财务监管工作方案一、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责》、《乡镇财政所出纳岗位职责》、《乡镇财政所内部制约、牵制制度》、《乡镇财政所所长岗位职责》、《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职责》、《政府经费总账会计职责》、《村级“五笔联签一审核”》等八项财务制度。

(二)规范乡镇账户及资金管理1、账户设置县财政局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主管机关,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主要由以下四类银行账户构成: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由财政局在人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或通过该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拨付。

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即清算账户)进行清算,每日终了余额归零。

乡镇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经财政局批准,由各乡镇在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进行清算,每日终了余额归零。

财政性资金专户(简称财政专户),由财政局依据___、省政府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纳入改革的资金范围即当年预算安排及追加的乡镇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主要包括:人员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资金支付坚持按照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3、支付方式乡镇财政资金的支付,主要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本(2篇)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本(2篇)

财政资金监管定期报告制度范本____年____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镇级财政建设、积极培植新财源、强化镇级财政资金的监管,使我镇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____镇基本情况____镇在____县的西大门,是由五个小乡镇合并而成的农业大镇,镇域面积____平方公里,耕地面积____万亩。

管辖____个村、____个社区,全镇总人口达____万人。

____年,全镇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为____万元,较上年实绩增长____%,净增____万元。

____年初步预算可用财力为____万元,在支出安排上体现新增财力倾向美好乡村、集镇建设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支出倾斜的特点,预计投入村级道路及美好乡村建设____万元,集镇建设____万元,园区建设____万元。

截止目前,共建立健全____年度乡镇财政资金档案____宗,涉及补助性资金3____万元,项目类资金____万元,预算资金____万元,开展抽查巡查工作____余次,积极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做法及成效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镇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1、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

镇财政将镇本级资金、镇____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我们镇每一个单位的每一笔收支都是在镇财政严格的监管下完成的。

____年上级部门下达乡镇项目资金,各项补助类资金,我们镇各类支出达____余万元,均纳入到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并将各项资金及时录入财政资金监管系统,以便于随时查询各项资金拨付情况。

2、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我们结合____镇的实际制定了《____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在工作中我们能严格执行《程序》的规定,要求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支出,首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分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长审批,最后到财政分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由分局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统一支付。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引进科技手段
借助信息化技术提 升财务管理效率, 提高财务信息披露
透明度。
加强培训
提升乡镇财务人员 的专业能力,适应 新形势下的财务管
理需求。
财务管理目标
01 预算管理
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02 资金监管
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挪用和滥用。
03 信息透明
及时公开财务数据,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 性。
● 05
第5章 乡镇资金管理
资金筹集
资金筹集是乡镇财务管理 中的重要环节,乡镇应当 合法筹集资金,不得擅自 举借或挪用资金,保障财 政资金的安全性。确保资 金来源合法,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资金运作
合理运作
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不挥霍
不得挥霍财政资金
不滥用
不得对资金进行滥 用
资金监督
01 建立监督机制
● 03
第三是乡镇财务管理的领导部门,负责财政预算编 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 严格规范和高效运行,以确保乡镇财务管理的稳健发展。
财务科
资金收支
负责监督乡镇财政 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情况,确保资金的 使用符合规定。
财务报表编制
乡镇财务管理是指乡镇政 府对本地区的经济资金进 行管理和运作的一种管理 活动。其范围涉及预算编 制、资金筹集、资金运作 和支出等方面。
乡镇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保障基层民生
提供更好的公共服 务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乡镇财务管理的目标
实现财政收支 平衡
保持财政稳定
提升财政管理 水平
负责编制乡镇财务 报表,为财务管理 决策提供依据。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乡镇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财务管理细则一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纪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处罚,坚决执行“开户一个行,管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量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实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须先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细则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细则

克山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本细则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均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逐步纳入、分类监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分期分批纳入监管范围。

第四条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补助对象的利益得到较好维护;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财政补助性资金的监管第五条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

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六条对已纳入和当年计划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助性资金,除按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流程操作到位外,重点抓好公开公示、抽查核实两个环节。

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

乡镇财政所要联系、配合和督促乡镇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克山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本细则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均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逐步纳入、分类监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分期分批纳入监管范围。

第四条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补助对象的利益得到较好维护;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财政补助性资金的监管第五条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

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六条对已纳入和当年计划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助性资金,除按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流程操作到位外,重点抓好公开公示、抽查核实两个环节。

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

乡镇财政所要联系、配合和督促乡镇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2.认真抽查核实补助信息。

在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所要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五保户供养人数、低保救助人数、优抚对象人数、退耕还林补助面积等,进行抽查核实,有关站所、单位、村委会应主动配合。

现场核查必须形成核查记录,核查人员签字,并由财政所长签署意见后,及时上报县财政局乡财股、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核查记录要留存归档。

第七条对暂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助性资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主动与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衔接,凡能直接发给农户的财政补助性资金,原则上都要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协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将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和资金信息提供给乡镇财政所,并提出监管要求。

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要求,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性资金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工作,为下一年度纳入“一卡通”发放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配合有关站所对补助性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实,并把抽查核实情况向县财政局乡财股、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第八条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

第九条对上级和乡镇本级安排并由乡镇财政直接管理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在项目申报立项、公示、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乡镇财政所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

1.严把项目申报关。

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把项目申报的相关政策文件提供给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看,签署书面意见或建议,并向县财政局乡财股和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报告。

2.严把项目公示关。

乡镇财政所要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严把项目查验关。

项目开工建设期间,乡镇财政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实地了解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地点和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健全,票据是否正规,资金使用是否与工程量相一致等,并向县财政局乡财股和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报告。

项目竣工后,乡镇财政所要参与工程竣工决算验收。

4.严把资金拨付关。

对通过乡镇财政拨付资金的项目,验收合格的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验收不合格或群众有意见的,乡镇财政所应主动查明原因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报告,按规定处理。

对不通过乡镇财政拨付,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乡镇财政所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县直相关部门要参考乡镇财政所提出的意见进行资金拨付或报账。

5.严把资料归集关。

项目竣工验收后,乡镇财政所要做好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

第十条对暂未纳入乡镇财政监管的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资金1.属县财政部门直接下达或县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下达的,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将项目文件、资金额度分解告知县财政局乡财股和乡镇财政所,并提出具体的资金监管要求。

乡镇财政所要主动收集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建立项目档案,避免项目重复申报、重复奖补。

同时,根据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委托,做好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并把监管情况及时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属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的项目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协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向县财政局乡财股和乡镇财政所提供项目文件和资金信息。

乡镇财政所要抓好信息沟通反馈工作,协同参与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夯实项目资金管理基础。

乡镇财政所要按照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调查研究,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分别建立本乡镇的农村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四章乡村基本支出经费的监管第十二条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乡镇财政所要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要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资金收入管理,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本级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第十三条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改革。

进一步按照“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的改革要求,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全面监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

根据“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的原则,全程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申报、审批、核拨、使用等情况。

第十四条加强乡镇部门财务核算和预算经费检查。

规范会计核算,健全民主理财。

指导乡镇编制部门预算,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加强乡镇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乡镇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全面掌握乡镇债务变化情况,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努力化解历史债务。

要将债务化解纳入乡镇财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完善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加强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积极推行“村账乡代理”。

乡镇财政所要对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报告。

按照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政所要会同农经站积极推进集中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村级票据管理,实现村级账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

建立健全村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十七条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对于列入乡镇预算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会同站所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

对县财政部门直接下达或与主管部门共同下达、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资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将文件、资金等信息分解告知县财政局乡财股和乡镇财政所,以保证乡镇财政所全面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

对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资金,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负责协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将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等信息,提供给县财政局乡财股和乡镇财政所。

乡镇财政所要加大对上述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乡镇财政所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金额及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

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财政补助性资金发放的基础数据采集、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公示,防止数据不实。

第十九条建立监管工作巡查监督机制。

乡镇财政所要认真梳理各类乡镇财政资金,明确监管的重点环节,提高监管效率。

要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

第二十条建立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严禁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挪用农民补助资金,严禁暗箱操作,严禁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严禁虚假立项骗取套取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项目资金,严禁瞒报、少报、漏报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否则,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被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的财政资金要如数追回,并移送县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检查机关实行问责;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建立监管成果利用制度。

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乡镇财政所反馈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和政策指导,逐步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

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高、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在项目资金的分配上要予以重点倾斜。

第六章配套措施第二十二条加强资金监管工作领导。

县财政局成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县财政局乡财股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乡镇财政所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根据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农业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安排乡镇政府公用经费,确保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实施社会管理和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支出需要,并适当考虑发展性支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