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播合一到制播分离(一)
媒介经营与管理复习资料

一.规模经济理论是指在一特定时期内,企业产品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下降,即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水平。
规模经济分为生产规模经济与经营规模经济。
二.范围经济是指在同一核心专长,从而导致各项活动的多样化,多项活动共享一种核心专长,从而导致各项活动费用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两次销售:第一次销售的是内容性产品,媒介获得的不仅仅是货币,更主要的是获得了“注意力”。
第二次销售的是广告产品,媒介凭借“注意力”成为广告产品的载体,广告获得广而告之,媒介获得货币.需要强调的是,媒介产品的两次销售是合并进行的,媒介消费者在获得内容产品同时也获得广告产品.媒介从广告市场获得的收益各不相同.另外,并不是所有媒介均参与了广告这个第二市场。
四.媒介市场细分判断原则:1。
可测量性:媒介细分市场的规模、购买力水平和特征等是可以测量的,按该变量细分出的子市场间的差异性十分明显。
2.可收益性:媒介选择的细分市场要足够大,具有一定规模的整体购买能力,并且可以是媒体获取足够的收益。
3.可接近性:媒体能够有效进入和满足细分市场。
4.相对稳定性:它是指媒介细分市场的主要变量在经营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使市场细分有效以免动荡不安。
5.可行性:媒体能够设计出吸引和满足细分市场的有效方案.五.媒介目标市场选择的主要模式无差异性市场策略完全差异性市场策略市场专业化策略产品专业化策略选择性专业化策略集中性市场策略六.媒介市场定位的涵义媒体根据目标市场上同类传媒产品的竞争状况,针对受众对该类传媒产品某些特征或属性的重视程度,为本传媒产品塑造强有力的、与众不同的鲜明个性,并将其形象生动地传递给受众,求得受众认同。
七.媒介市场定位的必要性1、以受众为主的卖方市场已经形成。
2、传媒市场分化提出的新要求.3、提高传媒效能的必然要求。
八。
媒介市场定位的主要类型1、避强定位:从目标市场角度说也属于“差异化竞争策略”,不搞“硬碰硬”正面竞争,共谋利益,共同发展.这种策略给受众的印象好,能迅速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从制度变迁看深圳广电集团制播分离改革

从制度变迁看深圳广电集团制播分离改革作者:岳淼许林来源:《编辑之友》2011年第12期2009年8月底,国家广电总局66号文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全国广电系统整体制播分离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各地的广电集团纷纷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革措施和发展战略,重组资源,突破区域与行业限制,打破旧有传媒格局,做大做强集团产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与突破;同时,矛盾与问题也随之出现,阻碍着改革的深入推进。
如何应对这些矛盾和冲突,如何突破现行体制瓶颈,实现深层变革与创新,是整个广电行业都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从制播合一到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体制的变迁和更替。
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发生乃至最终实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组织及其企业家“是制度变迁的主角,他们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如果说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那组织就是社会博弈的玩者”。
从本次制播分离改革来看,各广电集团组织是改革的主角,决定着改革的进程与方向。
笔者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深圳广电集团(以下简称深广集团)的制播分离改革实践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对当前的制播分离改革有所裨益。
一、深圳广电集团制播分离改革实践(一)路径的选择20世纪90年代,深圳广电集团就开始推行制播分离改革。
在制播分离改革的初级阶段,集团主要在节目、栏目与频道层面推行制播分离,改革措施主要包括:集团在内部试行适度市场运作,推动品牌栏目独立制片人制度的改革;探索采用委托制、合作制、招标制等多种方式,实现节目生产制作与播出的适度分离;引进社会资本,积极探索频道公司化运营,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当制播分离改革进行到一定程度时,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适度分开的原则,把集团可经营性的资产、资源和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进行企业转制,成立市场主体,推动集团产业做大做强。
十年韩剧_从豪门恩怨到社会关照十年变迁20052015何燕月

一、韩剧进入中国韩国电视剧,简称韩剧,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
韩剧的模式是边拍边播,主要类型是爱情片,其次有喜剧、奇幻、穿越、动作、侦探、复仇、悬疑、校园、职场、史剧、古装剧等。
1962年1月19日,韩国首部电视剧——KBS电视台制作的《我也要做人》播出。
1987年MBC电视台制作播出电视剧《火鸟》,标志着迷你剧这一形式的诞生。
韩国电视剧进入中国始于1993年,即中韩建交的第二年,但当时并未引起很大反响。
直至1997年中央电视台重播韩国家庭剧《爱情是什么》,引起轰动性效应,带动了韩国娱乐文化涌入中国并以此为契机逐渐形成“韩流”。
2002年,四川电视台文艺频道引进《蓝色生死恋》的版权,引发了收视热潮。
之后,韩剧版权的引进在中国慢慢增多,直到2005年,湖南卫视引进《大长今》版权,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大获全胜之后,韩剧开始大面积地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在视频网站兴起后,韩剧更是在韩国和中国同步播出。
之前的韩剧,首先是在韩国观众市场获得成功后,才会被中国电视台引入国内。
而且由于中国的影视剧版权引进之后要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才能在电视台播出,因此同一部韩剧,在韩国播出和在中国播出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时间差。
不仅如此,由于电视台频道资源的限制,电视台能容纳的韩剧资源也非常有限,只有少部分的韩剧才能播出。
但是视频网站的兴起解决了这一问题,广阔的网络空间可以容纳下非常丰富的影视资源,因此,视频网站的发展为韩剧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带来了机遇。
二、理论基础:传播学的视角传播学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
传播学的四大奠基人拉斯韦尔曾经提出“五W模式”,即一个完整的传播模式包括五个环节: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对象、传播渠道和传播效果(反馈)。
拉斯韦尔的“五W模式”奠定了日后传播学研究的五个方面: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和效果分析。
本文将从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对象、传播渠道和传播效果,这五个方面来谈论韩剧在2005年至2015年间的变化。
现阶段我国广电的制播体制

现阶段我国广电的制播体制作者:毕琴来源:《新闻世界》2012年第05期【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中国长期以来的广播电视系统的制播模式以后得出最适合当代中国发展的制播模式,论述了制播合一和制播分离这两种制播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并以河南省电视台第九频道新农村频道为例,得出制播分离比制播合一更加适合在中国发展,制播分离改革对我国电视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关键词】河南电视台制播体制制播合一制播分离一、现阶段中国电视发展的背景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是电视传媒产业的两个核心环节。
由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不同,各个国家对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管理也有所不同。
归纳起来,共有两种模式,即“制播合一”制和“制播分离”制。
早期的中国和韩国实行的是“制播合一”制,而以美国为首的北美地区则实行的是“制播分离”制。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日益发展和进步,电视领域也在全球展开了新的革命。
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我们正处于一个制播模式改革的阶段。
“制播分离”制已经慢慢被大家所关注。
而“制播分离”制和“制播合一”制共存于我国现阶段的广电行业。
先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制播体制。
1、“制播合一”制长期以来,中国的广播电视系统是舆论宣传机构,广播电视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迄今为止“制播合一”制仍然大范围的应用于中国的广电行业,尤其是大部分新闻栏目和法制节目。
例如,河南电视台《河南新闻联播》和荣获全国法制十佳栏目的《法治现场》。
2、“制播分离”制对“制播分离”的定义,基本上采用这样的说法——把广播电台、电视台承担的制作任务进行分离,由节目制作公司承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只负责节目的购买和播出。
“制”和“播”各司其职,既不交叉也互不干涉。
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大部分娱乐节目开始应用上了新兴起的“制播分离”制,河南省电视台第九频道的《星光大舞台》便是其中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二、“制播合一”制的弊端1、我国电视台之前实行的节目生产管理体制为“制播合一”,这种自产自销的节目生产方式不仅存在着成本浪费,而且也会造成专业分工不细,队伍膨胀、人员素质偏低等方面的弊端。
制播分离

一、重新认识制播分离制播分离是最近几年来广播和电视行业的热点话题,理论界希望通过制播分离的推行,即通过市场之路做大做强中国的媒体,从而形成跟国外传媒竞争的实力;全社会也对制播分离寄予厚望,希望制播分离能克服广播电视自身的体制缺陷,产出更多的好节目。
总之,制播分离被期望成解决广播电视目前存在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我国广播电视界制播分离的推行却曲曲折折,近几年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实质性的进展十分有限,原因在于制播分离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广电行业内部对制播分离也存有广泛的曲解和争论,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全新思考,重新认识制播分离:1. 什么是制播分离制播分离是指将广播电视的节目内容生产剥离出去,由社会上的其它实体完成,电台电视台通过购买社会上的节目或开放时段完成播出,即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社会化生产和全面流通。
2. 为什么需要制播分离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一直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人员十分臃肿,个别员工甚至一年就只搞几个节目或办一台晚会,这种制播合一、吃大锅饭式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造成了电视台电台效率低下,运作成本高昂。
而人民群众对电视和广播的节目需求越来越高,在目前体制下,广播和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低水平上重复运转!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
可见制播分离有两大意义:第一推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二聚集社会力量为观众生产丰富精彩的节目。
3. 制播分离的影响制播分离对社会经济也将产生广泛影响,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制播分离的实施是在培育我国广播电视之外的节目内容生产产业,使之逐步成熟壮大,形成产业链;其二,对市场来讲,施行制播分离是广播和电视产业化的标志,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众多较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和产权的整合,也必将促进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兴旺;其三,对电视台电台来讲,施行制播分离意味着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走在前列的广电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强大的发展动力,有机会发展壮大为世界广播电视的巨人,赢得与国外传媒抗衡的实力。
制播分离名词解释

制播分离名词解释
制播分离是指在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的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
制播分离最早源于英国的电台、电视台节目委托制作制度。
制播分离是2000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的改革措施,其实质是保持电视台对频道的垄断权,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充实节目制作。
在制播合一体制下,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都是由电台、电视台负责,而在制播分离的体制下,电台、电视台将某些节目的制作交给专门的节目公司,不再负责某些节目的制作,而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节目的审查、编排和播出上。
制播分离

制播分离的层次
1.节目.栏目.频道引入市场机制场的关系 3.频道的部分节目制作和经营业务引入市场 4.整个广播电视台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程度进入 市场 短期上是削弱了电视台的力量,但是从长远来看 是产业发展的必然,是培育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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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是指由节目制作机构投资进行前期的市 场调研和策划,确定节目的内容、风格、制作节 目并拥有节目版权。电视台通过购买获得节目的 播出权,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购买或以贴片广告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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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广电总局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再允 许提“制播分离”强调制作权和播出权是一体,不存在也 不应该分离。 8月,广电总局在兰州召开“全国广播影视局局长座谈会 暨村村通广播电视现场会”时更明确指出:“电视制作权、 宣传权、覆盖权、经营权、播出权五权不能分离,五权必 须统一;广播电台、电视台自身的制作权决不能让出去, 否则,我们的宣传方针就得不到有效贯彻,舆论导向就得 不到有效保证,关键时刻要出大问题。 制播问题成了敏感话题,没人敢提出来,学者们只是闹一 闹,只是忽悠了一些官员和电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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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半年,广电总局提出,除新闻节目外, 其他电视节目可以由社会制作机构制作,电视台 有选择地购买节目,但是,不被称为“制播分 离”,而称之为神话广播电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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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16日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在台部 门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通过改革新举措:“除了 保留新闻频道,其他频道将逐步成为商业经营的 专业”。全部采取市场核算,以广告收入决定节 目生存。 CCTV经济频道、文艺频道、体育频道、电视剧 频道、西部频道以及青少频道等等,2003年开 始公司化独立核算改革。 央视《同一首歌》等节目划分到中国国际电视总 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
从“制播分离”到“制播合作”等

从“制播分离”到“制播合作”等作者:来源:《声屏世界》2009年第10期从“制播分离”到“制播合作”近年来,“制播分离”暴露出的许多问题使制播双方不得不寻求体制下的突破发展,“制播合作”是制播双方基于各自利益需求所做出的共同选择,使制作方降低风险,减少生产盲目性;让播出方掌握优质电视剧资源、赢得竞争。
在目前的中国电视剧产业中,播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生产。
对于电视剧制作方来说,必须具有“精品”意识。
“制播合作”是打造精品,全面提升中国电视剧制作质量的必由之路。
现阶段制播双方都在积极进行“制播合作”实践,播出方以前期投资、自制剧、订制剧等形式介入上游制作环节,制作方行业协会举办“电视节目推介会”为制播早期合作搭建平台,制播双方通过“制播年会”和“制播联盟”加强交流与合作。
这些“制播合作”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为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虽然“制播合作”的方式探索还有赖于各环节的配合,但不论未来的合作方式如何,“制播合作”已成为大势所趋,必将成为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方向。
(据杨鸣于《电视研究》2009年第9期)资源整合要注意趋利避害、实现共赢我国新闻媒体已经全面进入以融合求发展的新阶段,资源重新整合是媒体在这一阶段的主要运作特征,也是传统媒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对挑战、闯出新路的有效途径。
在媒介融合中,不可能找到一种对所有媒体都适用的运行模式,因此媒体在走向融合时应注意趋利避害,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
资源整合何为“利”?一是通过整合实现了媒介资源总量的增长,能做以往做不到的事情;二是通过整合,媒介资源相互作用,产生了原本不存在的新的资源或能量。
资源整合何为“害”?资源整合并没有带动资源总量的增长,也无法产生新的资源或能量。
相反,它使原有的资源优势有所丧失,产生了某些负面效应。
资源整合过程中还会出现媒介之间的体制不相融、文化不相融、人员不适应等问题,甚至还会因为现有媒介规制的原因,遇到来自上层管理机构的阻力,使媒介的资源整合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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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播合一到制播分离(一)
摘要上海文广的制播分离改革标志着全国广电系统制播分离的开始。
从新制度经济学来看,制度变迁和创新的发生乃至最终实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国家行为、组织和活动家行为,意识形态作用和路径依赖现象,
关键词上海文广制播分离新制度经济学
2009年10月21日,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正式分拆成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标志着全国广电系统制播分离的大幕正式拉开。
随后,湖南广电的改制方案也于同年12月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批。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都不同程度地启动和实施了制播分离改革,中央电视台和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湖南、浙江、辽宁等部分省级电台、电视台成立了由台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积极推进制播分离改革。
新一轮制播分离改革重拳出击,改革的重点是将广电行业内“政策允许的制作业务和经营业务分离出来。
打造市场主体,推动广电产业做大做强。
从制播合一到制播分离的转变,是广电体制的变迁和创新。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
制度变迁和创新的发生乃至最终实现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笔者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这轮整体制播分离的特点做如下分析。
一、制度变迁中的国家行为
2009年下半年,国家广电总局密集出台关于制播分离的政策部署。
7
月7日至8日,2009年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讨论了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16日。
广电总局向各地广电局下发文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修改稿)》,《修改稿》规定,除影视剧外,电视台从市场购买节目的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播出总量的30%。
8月26日,广电总局颁布《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为重点,着力在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类节目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制播分离改革。
0这是广电总局第一次专门针对制播分离改革发布的指导性文件。
同年8月19日,广电总局正式批复了上海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方案。
可以看出,这轮制播分离由国家主导,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不同于以往自下而上的制播分离探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某些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自发性地开展制播分离,探索节目外包、购买或委托制作等多种分离形式,由于没有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探索多以失败告终。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具有对国家行为的依赖性。
因为某种制度创新需要付出巨大的费用。
往往个人或团体都难以承担“第一行动集团”的职责。
而“国家可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没有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这轮整体制播分离改革由国家来主导,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其特点
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制度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能够借助政府力量,推动制播分离深入发展直至最终实现。
制度变迁,实际上是权力和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
制播分离改革推翻了旧有制播合一的格局和秩序,必然会遭遇利益冲突,各种利益摩擦和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将成为改革障碍。
这需要国家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根据改革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制播分离改革的深入。
这轮制播分离改革最引人关注之处。
是把除新闻以外的节目制作和广告经营剥离出去,按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
随着改革的发展,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制作公司可以吸纳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可融资上市,广电传媒集团可以兼并、重组,实现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一方面应把持制播分离改革的方向和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力度,防止改革脱离轨道;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广电传媒集团的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障和良性环境。
二、制度变迁中的组织和活动家行为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
初级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创新者、策划者、推动者。
次级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实施者。
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都是制度变迁的主体,他们共同推动制度变迁的发展。
政府是这一轮制播分离改革的策划者、设计者以及推动者,担负着初级行动团体的职能。
而具体实施制播分离改革的广电传媒组织,是这
轮改革的次级行动团体。
次级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推动乃至实施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中。
需要数量巨大、分布广泛的次级行动团体合力推动制度变迁。
此外,次级行动团体的质量以及行动积极性,都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成效。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部署,这轮整体制播分离改革的主体,重点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启动和实施了制播分离改革,这有利于推动制播分离改革的全面发展。
但是,在改革中要注意防止“一刀切”,各地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广电传媒组织的情况差异很大,广电组织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行符合自身特点的改革路径。
如上海文广、湖南广电等试点单位,制播分离改革是其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达到相当水平基础上的必然选择。
而对于那些企业化管理和内部改革还未到位的广电传媒组织,应“以制播分离改革带动内部管理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深入推进管理机制的创新,建立台内事业产业分开运行管理的新模式。
”“在坚持改革的大方向下,改革的具体思路、方法和步骤是没有固定模式的。
”只有各个广电组织推行符合自身的制播分离,使资源和效能得到最大发挥,制播分离改革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
广电组织的制播分离,必然会引起内部机构的剥离与重组,牵涉到错
综复杂的人事、财务等机制调整以及各种利益冲突,这些会牵绊甚至阻碍制播分离改革的进展。
要处理好这些问题,需要有远见和魄力的行业领军人物与组织活动家,带领广电组织大刀阔斧、破旧立新,把握住大方向的同时灵活变通,大胆创新,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