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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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乐园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游戏环境,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儿童乐园内的所有儿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儿童乐园应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

第四条儿童乐园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保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儿童乐园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儿童乐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儿童乐园内的设施、设备、环境和人员进行全面监管。

第七条儿童乐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儿童行为规范第八条在儿童乐园内,儿童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尊重他人,不欺负、歧视他人,不辱骂、打架等恶言恶行;(二)遵守乐园的规定,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卫生;(三)文明排队,不插队,不争抢,不推搡,保持队形;(四)爱护游乐设施,不乱涂乱画,不损坏、破坏乐园内的设施;(五)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违背规定,不采取危险行为;(六)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随意点燃火种;(七)遵守游戏规则,不以欺压、挑逗、殴打等方式对待其他儿童;(八)遵守安全提示,做到勤洗手、交叉口等待、远离危险区域。

第九条儿童乐园的工作人员应当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儿童进行教育和劝导,并及时向家长反馈情况。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儿童,儿童乐园有权制止其进入或者要求其离开乐园,并向其家长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一条儿童乐园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急救设施等,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儿童乐园应当根据设施设备的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儿童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儿童乐园应当设置合理的通道和出口,并配备明显的标识,确保儿童顺利疏散。

第十四条儿童乐园应当保持设施设备的整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施设备没有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儿童乐园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儿童游乐场管理制度

儿童游乐场管理制度

儿童游乐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儿童游乐场的安全、有序运营,保障儿童游玩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儿童游乐场的管理,包括室内儿童游乐场、室外儿童游乐场等。

第三条儿童游乐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第四条儿童游乐场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儿童游乐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儿童游乐场应当严格控制游客入场人数,避免人员拥挤造成安全隐患。

第八条儿童游乐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游客禁止攀爬、摇晃等危险行为。

第九条儿童游乐场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

第十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儿童游乐场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确保游客在儿童游乐场玩得开心、安全。

第十二条儿童游乐场应当设立客服中心,及时解答游客的疑问,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制定游玩规则,明确游客的行为规范,保障游客的权益。

第十四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的权益。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制定经营管理规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运营顺利。

第十七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资金运营正常。

第十八条儿童游乐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二十条儿童游乐场应当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儿童游乐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儿童游乐场合法合规运营。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1、设备安全(1)定期检查和维护游乐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检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包括检查设备的结构稳固性、零部件是否松动、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等。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及时安排维修。

(3)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验收。

2、场地安全(1)保持乐园场地的清洁和干燥,及时清理积水、杂物和垃圾,以防小朋友滑倒或受伤。

(2)场地的边角、尖锐部分应进行防护处理,如安装防撞条、防护角等。

(3)确保场地的照明充足,尤其是在夜间或光线较暗的区域。

3、人员安全(1)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小朋友的玩耍情况,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2)工作人员应接受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3)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语,提醒小朋友和家长注意安全。

二、卫生管理1、日常清洁(1)每天营业结束后,对游乐设施、地面、墙壁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2)定期清洗玩具、坐垫、地毯等物品,保持其干净整洁。

(3)卫生间应定时清洁,保持通风良好,提供充足的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

2、食品卫生(1)如果乐园内提供食品销售服务,必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

(2)食品加工和销售区域要保持清洁卫生,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口罩。

(3)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食品。

3、疫情防控(1)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措施,如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限制人流量等。

(2)加强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提供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三、服务管理1、工作人员服务规范(1)工作人员应热情友好,对待小朋友要有耐心和爱心,不得对小朋友大声呵斥或使用不当语言。

(2)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作牌,展现良好的形象。

(3)及时回应家长和小朋友的咨询和需求,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

儿童乐园管理制度儿童乐园是孩子们快乐玩耍和成长的地方,为了确保每一位小朋友都能在安全、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尽情享受欢乐时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1、设备安全(1)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直至修复完成并通过安全检测。

(3)新购置的游乐设施,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2、场地安全(1)儿童乐园的场地应保持平整、无障碍物,地面要做好防滑处理,防止小朋友滑倒受伤。

(2)场地周边应设置安全围栏,高度适中,以防止小朋友意外跑出乐园范围。

(3)对于可能对小朋友造成伤害的锐角、边缘等部位,应进行软包处理。

3、人员安全(1)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小朋友的游玩情况,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2)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以应对突发状况。

(3)在乐园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提示语,提醒小朋友和家长注意安全。

二、卫生管理1、环境清洁(1)每天营业结束后,对乐园进行全面的清洁,包括地面清扫、设施擦拭、垃圾清理等。

(2)定期对场地进行消毒,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期,要增加消毒频率。

(3)保持乐园内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清新。

2、设施卫生(1)游乐设施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与小朋友直接接触的部位,如扶手、座椅等。

(2)对于毛绒玩具、塑料球等容易滋生细菌的物品,要定期清洗和晾晒。

3、食品卫生(1)如果乐园内提供食品销售服务,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售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储存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受到污染。

三、服务管理1、工作人员服务(1)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热情、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小朋友和家长。

(2)对于小朋友和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要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和处理,确保顾客满意度。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5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5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进入本场地前,家长须仔细阅读入场须知1、本场地适合身高130cm以下儿童游玩,一律凭票入场。

2、进场儿童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禁止儿童单独进场。

请家长善尽监护的义务,家长必须为年满____周岁以上行动方便的成年人。

3、进场人员必须脱鞋并穿袜子,儿童不得穿开裆裤入场。

4、儿童身上的硬物、尖物(如:玩具、发卡、饰物等)不可带入场内。

5、不得出现不安全游玩行为,严禁在安全网上攀爬嬉闹,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6、在海洋球池内玩时,头部应露出球面,不准用海洋球互相抛打或把球带出球池。

7、不得用力拽拉椰子树,以免旋转速度过快发生危险。

8、不得直接从设备高处直接跳下,以免摔伤或撞到其他小朋友。

9、请不要在场内吃零食、喝饮料;10、禁止在场内大小便或随地吐痰,如遇儿童呕吐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11、禁止在管道中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伙伴通过;12、为保证健康和安全,禁止患有心脏病、传染病、精神病或痴呆症的儿童入场;13、本场内设施均出于安全考虑,凡违反以上规则而导致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责任人一方承担,非设备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事故本场地概不负责。

14、本场地不负看管责任,贵重物品及鞋子请家长自行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儿童乐园员工管理制度一、员工录用与离职: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本乐园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

经批准后,交回工作服,方可领取工资。

二、考勤管理:1、正常劳动时间按三班轮换。

2、上班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

特殊原因也必须提前电话通知,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

吃饭时间:吃饭时间为____分钟,逾时未归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管理人员同意。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范文(4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范文(4篇)

儿童乐园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儿童乐园的运营秩序,保护儿童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童乐园规章制度是儿童乐园的基本管理准则和操作规范,适用于儿童乐园内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所有儿童乐园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儿童乐园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性和适应性。

第二章儿童乐园的基本规定第一条儿童乐园的经营时间为每天8:00-18:00,特殊情况下经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营业时间。

第二条儿童乐园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救护设备,确保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儿童乐园内禁止吸烟、喝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得从事淫秽、暴力、违法的活动。

第四条儿童乐园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儿童乐园内的厕所、食堂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游客及儿童的行为规范第一条游客及儿童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维护儿童乐园的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和公共秩序;2. 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不发表辱骂、攻击性言论;3. 不在儿童乐园内追逐、打闹、吵闹、放烟火等危险行为;4. 不攀爬、跳跃、抓挠儿童乐园的装置设施,不摧毁花草树木;5. 不高声喧哗、放纵自己,不影响他人的休息和游玩权益;6. 爱护儿童乐园内的动植物,不骚扰、虐待动物;7. 严禁投掷、抛撒杂物、使场地脏乱。

第二条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儿童乐园行为规范的游客及儿童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或取消入场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四章儿童乐园的安全保障第一条儿童乐园应当配备安全人员,负责维护儿童乐园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条儿童乐园应当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的救护知识和技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第三条儿童乐园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心肺复苏等技能。

第四条儿童乐园内的设施、设备和游乐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儿童游乐园管理规定(3篇)

儿童游乐园管理规定(3篇)

儿童游乐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儿童游乐园的管理,确保儿童游乐园的安全、卫生和秩序,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儿童游乐园是指专门供儿童娱乐活动的场所,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游乐设施、游艺设备、儿童乐园等。

第三条儿童游乐园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经营义务。

第四条儿童游乐园的经营者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儿童游乐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儿童游乐园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游乐设施和游艺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并做好相应的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儿童游乐园的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儿童游乐园的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儿童游乐园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经营信息,包括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儿童游乐园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儿童游乐园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培训证书。

第十条儿童游乐设施和游艺设备应当具备国家安全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十一条儿童游乐设施和游艺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应当明确标识,供儿童和家长参考。

第十二条儿童游乐园应当保持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工作,保证游乐环境的卫生状况。

第十三条儿童游乐园应当建立健全游客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儿童游乐园应当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场内人员的监控和管理,防止发生人员聚集、推搡、踩踏等事故。

第十五条儿童游乐园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保证游客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急救和救助。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儿童游乐园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游乐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第十七条儿童游乐园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儿童游乐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

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

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第一章进入与离开游乐场1. 游乐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特殊情况下可能有所变动,请留意公告。

2. 未满14周岁的儿童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进入游乐场。

3. 游乐场内禁止携带宠物。

4. 游乐场内禁止带入危险物品,如尖锐物品、易燃物品等。

5. 离开游乐场时,请将自己的垃圾丢入指定垃圾桶。

第二章安全须知1. 使用游乐设施前请先了解相关规则和使用方法,并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

2. 搭乘旋转类游乐设施时,应确保自己身体健康,不适合以下人群搭乘:a. 身高不符合设备要求的儿童;b. 孕妇或怀疑自己可能怀孕的女性;c. 心脏病、高血压、晕厥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士;d. 饮酒或受药物影响的人士。

3. 使用攀爬设施时,请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发生跌倒或碰撞事故。

4. 在公共区域内,请保持安静,以免干扰其他游客。

第三章游乐设施的使用1. 使用游乐设施前,请排队等候,并按序使用,以避免拥挤和混乱。

2. 身高不符合设备要求的儿童,禁止使用相关游乐设施。

3. 儿童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使用游乐设施。

4. 游乐设施维修或检查期间,请勿使用。

5. 请勿在游乐设施上食用或饮用。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请保持冷静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

2. 发生火灾时,迅速离开事故现场,并按疏散路线有序撤离至安全地点。

3. 发生地震时,立即躲避到坚固的建筑物下或开阔空地,并保护头部。

4. 如有人员受伤,请立即寻求周围工作人员的协助,并报告事发情况。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1. 违反规章制度的游客,将被劝阻或禁止进入游乐场。

2. 如发生恶意破坏游乐设施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报警处理。

3. 违反安全规定且给他人造成伤害或危险的游客,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未成年人如有违规行为,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为了保障广大儿童在游乐场的安全和有序,我们制定了以上的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

请各位游客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愉快的游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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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乐场规章制度【篇一:儿童游乐场管理规定】小区游乐场使用须知1、游乐场仅对本小区内业户开放,小区外人员一律谢绝使用;2、组合儿童滑梯仅供3-12周岁儿童使用,且须有大人陪同看护,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凡身高1.4米以上的学龄儿童及成人,不得使用儿童游乐设施;4、健身器材仅供适合年龄段人士操作,禁止混用,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5、为防止意外伤害,未成年者务必在大人的监护下使用,否则后果自负;6、儿童游玩时不要拥挤,互相谦让,注意安全,特别注意通道、滑道、吊桥与平台边处有跌落的危险,游玩时应有成人在此处接应。

7、组合儿童滑梯使用中,禁止沿滑梯扶手边缘滑下,禁止逆上滑梯、跨越安全护栏或吊在护栏外等危险运动。

8、使用每一种器械之前,请先阅读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9、在您使用之前请检查各部分连接件是否牢固,确认无松动后方可使用;10、请依据您目前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您使用的器材和方案;11、健身器材设计载重为100kg,超过150kg的人慎用;12、高血压、心脏病以及其他疾病患者和残疾人请在医生建议和指导下使用器械,使用中若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练习,找医生咨询,待身体恢复后再进行练习。

13、所有使用人员都必须自觉爱护和监督公共卫生,不得让儿童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杂物等。

有违反规定者,其家长或陪同人员应自觉承担清洁责任。

14、所有使用人员必须自觉爱护游乐设施,不得在墙壁和游乐设施上乱涂、乱画、乱刻、乱砸、乱拆等有损公物的行为。

违者,管理处将按损坏的程度,要求其赔偿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15、严禁擅自挪动、拆卸和松动器械部件。

16、器械出现螺丝松动时请勿使用,敬请与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中山高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篇二:儿童游乐园管理规定】儿童游乐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乐园管理,保障游乐园安全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游乐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游乐园包括:(一)在独立地段专以游艺机、游乐设施开展游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二)在公园内设有游艺机、游乐设施的场所。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六条游乐园筹建单位对游乐园的建设地点、资金、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管理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经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第七条游乐园的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以室外游艺机、游乐设施为主的游乐园,绿地(水面)面积应当达到全园总面积的60%以上。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园内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林植物的维护。

第九条在游乐园内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游乐园内设置商业服务网点。

第十条改变游乐园规划设计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章登记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乐园的登记工作;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游艺机、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证书;(四)游艺机、游乐设施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游乐园筹建单位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其游艺机、游乐设施登记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游乐园登记。

本规定发布前已建游乐园应当在本规定发布一年内到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四条游乐园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游乐园基本情况和游乐园内游乐项目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游乐园登记或者申请游乐项目增补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二)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操作人员配备情况;(三)游乐园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增加游艺机、游乐设施,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经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登记后,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增补登记,方可运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操作、维修、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运营。

第十八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游乐引导标志,保持游览路线和出入口的畅通,及时做好游览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技术档案和运行状况档案。

第二十条游艺机和游乐设计应当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有关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紧急救护制度。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设施运行,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对各种游艺机、游乐设计要分别制定操作规程,运行管理人员守则。

操作、管理、维修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操作维修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在每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入口处向游人作出安全保护说明和警示,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乘坐游人的安全防护加以检查确认,设施运行时应当注意游客动态,及时罅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四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运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特咱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申报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检验计划。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第二十六条严禁使用检修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使用期取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游乐园登记或者增补登记的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给予警告,责令其在30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侵占游乐园绿地的;(二)未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说明或者警示的;(三)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护措施的。

第二十九条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违反有关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由于游乐园经营单位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游乐完经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以及游艺机、游乐设施检验机构或者游乐园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规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篇三:儿童乐园规章制度】篇一:儿童乐园规章制度入场须知--------------进入本场地前,家长须仔细阅读入场须知1、本场地适合身高130cm以下儿童游玩,一律凭票入场。

2、进场儿童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禁止儿童单独进场。

请家长善尽监护的义务,家长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行动方便的成年人。

3、进场人员必须脱鞋并穿袜子,儿童不得穿开裆裤入场。

4、儿童身上的硬物、尖物(如:玩具、发卡、饰物等)不可带入场内。

5不得出现不安全游玩行为,严禁在安全网上攀爬嬉闹,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7、不得用力拽拉椰子树,以免旋转速度过快发生危险。

8、不得直接从设备高处直接跳下,以免摔伤或撞到其他小朋友。

9、请不要在场内吃零食、喝饮料;10、禁止在场内大小便或随地吐痰,如遇儿童呕吐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11、禁止在管道中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伙伴通过;12、为保证健康和安全,禁止患有心脏病、传染病、精神病或痴呆症的儿童入场;13、本场内设施均出于安全考虑,凡违反以上规则而导致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将由责任人一方承担,非设备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事故本场地概不负责。

14、本场地不负看管责任,贵重物品及鞋子请家长自行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儿童乐园员工管理制度一、员工录用与离职: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本乐园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

经批准后,交回工作服,方可领取工资。

二、考勤管理:1、正常劳动时间按三班轮换。

2、上班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

特殊原因也必须提前电话通知,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

吃饭时间:吃饭时间为40分钟,逾时未归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管理人员同意。

三、工资待遇: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发放时间为下个月15号至18号。

3、根据需要,乐园给员工发放工作服等配套用品。

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用品应上交,不缴回者按用品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制度:1、员工必须服从安排指挥,维持乐园内秩序,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发生。

2、工作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4、乐园内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5、员工不得打架斗殴,工作时间不允许将亲属朋友以及无关人等带进工作场所。

五、财产负责制度: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

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奖惩制度:奖励:1、对维持秩序保护儿童安全游玩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乐园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突击性任务,成绩显著者,将给予奖励现金。

3、帮助本乐园发展新客户,成绩突出者,将给予提成奖励。

4、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乐园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将给予奖励现金。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3、工作时间干私事、玩手机、冷落客户、影响本乐园形象、仪容不整,发现一次各罚5元;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乐园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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