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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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口感,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比应当科学合理。

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比中,应当根据不同的食品种类和工艺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添加剂的种类和比例。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此外,应当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在选择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原料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择,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确保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另外,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同时,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生产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最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当对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使用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制定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标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选择、配比、生产和使用,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添加剂的复配》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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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复配 》ppt课件
• 食品添加剂复配技术概述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种类与选择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工艺与技术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应用与实例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安全性与法规
目录
Part
01
食品添加剂复配技术概述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复配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形成一 种新的食品添加剂,以提高其使用效果和降低成本的过程。
简化生产流程
通过复配食品添加剂,可以将多个单一的食品添加剂组合在一起, 简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原则
01
02
03
安全性原则
食品添加剂复配必须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不得使用非法的或对人 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
功能性原则
食品添加剂复配必须满足 食品加工和保存过程中的 实际需求,能够提高食品 的质量和稳定性。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监管与管理
监管机构
建立健全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监管 机构,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 和权限,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监管措施
制定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监管措施 ,包括生产许可、质量抽检、风 险监测等,确保复配添加剂的质
量和安全。
企业管理
加强企业自律,建立食品添加剂 复配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和 台账管理,确保复配添加剂的可
总结词
增强乳化效果,提高稳定性
详细描述
乳化剂的复配可以增强乳化效果,提高乳浊液的稳定性,防止油水分离和脂肪上浮。
调味剂的复配
总结词
提升口感,增强风味
详细描述
通过调味剂的复配,可以提升食品的口感和风味,使食品更加美味可口。同时,调味剂的复配还可以 掩盖不良风味和调整食品的整体味道平衡。

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以下是 7 条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1. 你得知道到底啥能加啥不能加呀!就像做菜,不是啥调料都能乱放的。

比如做蛋糕,要是把盐当成糖放多了,那味道可就怪怪的啦!
2. 用量可千万要控制好哇!多一点少一点差别老大啦!好比画画时颜色的用量,用多了颜色就太深,用少了又达不到效果呢。

3. 咱得选质量靠谱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呀,这可不能马虎!就跟找朋友似的,得找可靠的呀,不然出问题咋办呢。

哎呀,你想想那些质量不好的,多吓人!
4. 要严格按照规定来使用啊,别瞎搞哟!这就好比玩游戏得遵守规则,不然就玩不下去啦。

你说要是乱加一通,那食品还能吃吗?
5. 得了解每种添加剂的特性呀,要心中有数呢!这就像你了解自己的宠物一样,知道它喜欢啥不喜欢啥。

你总不能瞎给食品加不适合的添加剂吧!
6. 注意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哦!它们可不是孤立的呀,就像团队合作一样,得和谐共处才行呢。

不然互相打架可就糟糕啦!比如有的加在一起可能会影响口感啥的。

7. 要时刻关注食品安全啊,这是大事情哟!这就像是给健康上保险一样重要呢。

咱可不能让那些不好的添加剂危害到大家的健康呀,对吧!
我的观点结论: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一定要谨慎,严格按照要求来,这样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让大家吃得放心!。

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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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课件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课件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6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命名原则
• 3.2 由功能相同的多种 功能食品添加剂 , 或者 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以其在 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 功能或者主要功能命名 , 即 “ 复配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 别名称 ” , 也可以 在命名中增加终端食品类别 名称,即 “ 复配 ” + “ 食品类别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 ” 。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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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三个指标要求:
1、感官要求
2、有害物质(砷、)
3、致病性微生物(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单核细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 曲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 菌等)
不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13
表 1 感官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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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2、有害物质:砷、铅
• 4.3.1 根据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中对铅 、 砷等有 害物质的要求 ,按照加权计算的方法由生产企 业制定有害物质 的限量并进行控制 。 终产品 中相应有害物质不得超过限量。
因此要求:食品添加剂与辅料均是获生产许可 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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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基本要求
• 4.1. 5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 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液体产品应 说明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理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一、前言为了规范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标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制定本通则。

本通则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复配加工、使用和检验。

二、术语和定义1. 食品添加剂:饮食过程中为了改变食品的质地、色泽、味道、香气、保鲜、增加营养成分等需要而加入的工业生产的物质或其混合物。

2. 复配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在适当比例下混合,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加工处理。

3. 复配比例:复配加工用的食品添加剂各自占总量的比例。

4. 最大限量: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最高浓度。

5. 使用安全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6. 检验标准:食品添加剂复配加工和使用的检验方法。

三、复配比例1. 每种添加剂复配比例应在最大限量范围内。

2. 不同种类的食品添加剂可以相互配伍,但是必须保持各自的最大限量。

3. 相互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该避免混合使用。

4. 复配比例应该能够达到预期的改善效果。

四、最大限量1.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遵守国家有关的最大限量规定。

2. 复配加工中的食品添加剂,其最大限量应该为单一添加剂使用的最大限量之和。

3.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同时应该加强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五、使用安全性1.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2. 只有经过充分的检测和评估,方可使用。

3. 每种食品添加剂都应该注重其使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 食品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加入足够的抗氧化剂和防腐剂,以保持其稳定性。

六、检验标准2. 检验结果应该要有合格证明,方可使用。

3. 食品添加剂复合标准应该包括成分、性质、添加量等检测。

七、总结本通则主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复配加工的比例、最大限量、使用安全性和检验标准等内容。

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民众的健康提供保障。

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

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

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相关推荐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复配添加剂是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食品添加剂的配方混合物。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 如果复配没有单一的食品添加剂效果好,就没有复配的必要行了。

其实,同样的化学成分和配比不一定会出现等价的功能,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根本在于采购价格组成和功能性的协同提高。

这才是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空间所在。

但是由于复配食品添加剂具有诸多的不可控性,特别是在最终食品中的使用的不规范性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引发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种种争议:2011—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以下简称通则)在大家的期盼中正式发布,并于2011年9月5日实施,通则一出即引起热切关注和激烈的讨论,大多数在慨叹通则的简单和不完整,质疑之声颇多,现就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与探讨。

一、关于2.1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重点理解以下要点:1、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以外的,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2、方法为物理混匀辅料的作用是方便加工、存储、溶解二、关于3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1、在GB2760—2011版附表E中食品添加剂按其用途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漂白剂、膨松剂、抗氧化剂、胶母基糖果中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加工助剂及其它等类共23种。

在GB2760—2011版附表F中列出了食品分类和名称;2、根据3.1条款复配食品添加剂命名为:复配+XXX(仅对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单体复配而成的,XXX代表GB2760附表E中的规范名称;3、根据3.2条款复配食品添加剂命名为:复配+XXX(1)、复配+XXX(1)+XXX(2),其中XXX(1)代表GB2760附表E中的规范名称,XXX(2)代表GB2760附表F中的规范名称和分类,建议按复配+XXX(1)+XXX(2)命名;三、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1、4.1.1条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是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问题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就是介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之间的中间产物,复配食品添加剂实际上就是食品生产的一个环节而已(如同固体饮料和复合香辛料),采用的原料就是生产食品企业采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的添加剂,其作用是为了改善食品的品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等。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合理。

在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配比、适用范围等因素,以保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食品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应明确各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不同的食品添加剂在不同的食品加工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因此需要根据食品的特性和加工工艺来确定其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不同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其使用符合标准要求。

另外,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还应考虑食品添加剂的相互作用和协同效应。

由于复配食品添加剂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混合而成,因此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协同效应,避免因混合使用而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此外,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国际标准和国际贸易的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食品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际标准和国际贸易的要求,以便我国的食品生产和出口能够符合国际标准,提升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各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考虑食品添加剂的相互作用和协同效应,同时还需要考虑国际标准和国际贸易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的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为食品安全和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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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要点■徐恋孙丹丹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摘要:复配食品添加剂其生产使用的原辅料、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明示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等,直接影响到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了良好基础。

结合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的体会,从复配的原辅料、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产品使用范围及其使用量、生产过程、检测方法和检验能力以及标识等方面,浅谈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要点。

关键词:复配食品添加剂审核要点1 参与复配的原辅料的审核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时,须向所在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现举例如下,具体见表1。

表1 是一个复配营养强化剂的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该复配营养强化剂强化的是胆钙化醇,由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和辅料麦芽糊精共五种原辅料组成。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起抗氧化作用;在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可以作为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而在此复配营养强化剂中主要起膨松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起增稠的作用。

麦芽糊精作为辅料,起到填充的作用。

1.1结合表1,应审核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以上4 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 、GB14880 和卫生部公告的规定,同时要与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上写的所用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表1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1.2 审核各参与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和辅料的执行标准的合理性。

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产品标准根据《关于指定胆钙化醇等14 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18 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年版)相关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执行GB16313-1996,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执行GB 25559-2010。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因目前没有聚丙烯酸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指定标准,国内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使用进口的聚丙烯酸钠,但企业应提供聚丙烯酸钠的进口检验规程,如果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规程要求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其他指定标准,则应遵循从严原则。

依照SN/T2360.21-2009《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第21 部分增稠剂》规定,聚丙烯酸钠中砷(以As2O3 计)/(mg/kg) ≤4,而依据2010 年7 月26 日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12 号规定,聚丙烯酸钠中砷(以As 计)(mg/kg) ≤2.0,进口聚丙烯酸钠则需执行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12 号规定。

麦芽糊精执行GB20884-2007。

1.3 要对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的供应商的评价和生产许可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如采购国内的要生产企业要通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进口的要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并在审核原辅料仓库现场时进行核实。

2 有害物质控制的审核应审核有害物质控制的合理性,因表一中参与复配的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执行标准中的铅、砷等指标不统一,无法采用加权计算的方法制定有害物质限量值,则采用GB26687-2011标准规定的安全限量值控制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即铅≤2mg/kg;砷≤2mg/kg。

如果铅、砷等指标统一,则按照加权计算的方法由生产企业制定有害物质的限量并进行控制,下面举一个复配酸度调节剂的例子,见表2。

表2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表2 是一个复配酸度调节剂的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该复配酸度调节剂由食品添加剂DL- 苹果酸、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钙、食品添加剂L(+)酒石酸、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食品添加剂富马酸和辅料食用葡萄糖复配而成。

食品添加剂DL- 苹果酸起酸度调节的作用;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钙和磷酸二氢钙在GB2760 中规定可以作为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和抗结剂,而在此主要起酸度调节的作用;食品添加剂L(+)酒石酸和食品添加剂富马酸也圴起酸度调节的作用;食用葡萄糖作为辅料,起到填充的作用。

以上5 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食用葡萄糖的铅、砷的数值均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则按照GB26687-2011 第4.3.1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该复配酸度调节剂的铅≤1.175mg/kg、砷≤1.5mg/kg,严于GB26687 中的规定。

企业如提供了发证检验报告或第三方的委托检测报告或监督抽查报告,需根据简表中计算的限量值对检测结果的符合性进行确认。

3 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审核应审核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合理性。

根据所有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对相应的致病性微生物进行控制,并在终产品中不得检出。

因以上简表中辅料麦芽糊精和食用葡萄糖均有致病菌不得检出的要求,则在终产品中应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

4 使用范围的审核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

如在表1 中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在GB14880 -2012 的附录A 中规定了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制乳、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人造黄油及其类似制品、即食谷物[ 包括辗轧燕麦(片)]、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含乳饮料、果冻、膨化食品等。

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在GB2760 中的表A.1 中规定了允许使用的范围为乳及乳制品(01.01.01、01.01.02、13.0 涉及品种除外)、米粉(包括汤圆粉)、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片)]、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果冻和膨化食品等。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和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在各类食品中按需添加(但GB2760 表A3 所列食品除外)。

经核对其共同的使用范围为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片)]、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和膨化食品等。

在审核现场应对受审核方提供的标签上明示的使用范围和简表中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核对,避免超出共同使用范围的情况发生,并在审核成品仓库时,对其标签、说明书上所标示的产品的使用范围进行核查。

5 使用量的审核即使在共同的使用范围内,如表一复配营养强化剂其共同的使用范围为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片)]、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和膨化食品等,但用于即食谷物[ 包括碾轧燕麦(片)] 和膨化食品复配营养强化剂的配方和使用量是不同的。

应根据企业提供的针对某一使用范围的使用量,对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是否符合GB2760、GB14880 和卫生部公告的规定进行核算。

举复配营养强化剂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量为例。

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在GB14880 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使用量为10~60μg/kg。

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在GB2760 中规定膨化食品的最大使用量为2.0g/kg。

膨化食品不在GB2760 的表A.3“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中,则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和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可在膨化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不需对其的限量进行核算。

下面列举了复配营养强化剂最小添加量和最大添加量的计算方法,见表3:表3 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营养强化剂产品配方复配营养强化剂在膨化食品中以0.52mg/kg 进行添加,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实际添加量为0.52mg/kg×2%×97% =0.0101 mg/kg =10.1μg/kg >10μg/kg;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实际添加量为0.52mg/kg×5% =0.026mg/kg ≤2.0 g/kg,经核算均符合要求。

复配营养强化剂在膨化食品中以3.09 mg/kg 进行添加,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实际添加量为3.09mg/kg×2%×97% =0.0599mg/kg =59.9μg/kg <60μg/kg,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实际添加量为3.09mg/kg×5% =0.155mg/kg ≤ 2.0 g/kg,经核算也符合要求。

在计算复配营养强化剂时,因为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的使用量是一个区间,在计算时应注意最小添加量数值取小数点后2 位有效数值,不管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是几,应考虑进位,避免最小添加量不够;而最大添加量数值取小数点后2 位有效数值,不管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是几,应考虑舍弃,不进位,避免最大添加量超标。

另外还要考虑加工损失的情况,企业往往会设计一个目标添加量,如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设计添加量为15μg/kg,来核算配方。

第二种情况,食品添加剂在GB2760 中只规定了最大使用量,例如表四、复配酸度调节剂产品配方,该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钙和磷酸二氢钙在碳酸饮料中GB2760 规定的最大使用量均为5.0 g/kg,复配酸度调节剂在碳酸饮料中以3000.00mg/kg 的添加量进行核算,食品添加剂磷酸三钙与磷酸二氢钙的实际添加量为3000.00mg/kg×(3%+2%) =150mg/ kg =0.15 g/kg ≤ 5.0 g/kg,符合要求。

并在审核成品仓库时对其标签、说明书上所标示的产品的使用范围进行核查。

表4 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酸度调节剂产品配方第三种情况是,要遵守GB2760 中对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的规定。

现举复配防腐剂为例,见表5。

表5 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防腐剂产品配方该复配防腐剂由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丙酸钠、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和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复配而成,该五种参与复配的食品添加剂都可限量用于酱油中,按684.00mg/kg 使用时,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的实际添加量为684.00mg/kg×20.00% =136.80 mg/kg ≤1.0 g/kg;食品添加剂丙酸钠的实际添加量为684.00mg/kg×40.00% =273.60 mg/kg ≤ 2.5 g/kg;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的实际添加量为684.00mg/kg×10.00% =68.40 mg/kg ≤ 0.25 g/kg;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的实际添加量为684.00mg/kg×10.00% =68.40 mg/kg ≤ 0.2 g/kg;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的实际添加量为684.00mg/kg×20.00% =136.80mg/kg ≤1.0 g/kg,均符合GB2760 中规定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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