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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胎盘处置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胎盘处置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胎盘的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安全,防止传染病传播,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胎盘处置的医疗活动。

三、胎盘处置原则1. 胎盘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 胎盘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3. 胎盘处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

四、胎盘处置流程1. 收集胎盘(1)新生儿出生后,助产士应立即将胎盘交由负责胎盘处置的医务人员。

(2)医务人员在接收胎盘时,应检查胎盘的完整性,如有破损,应立即报告。

2. 胎盘消毒(1)医务人员使用含氯消毒剂对胎盘进行消毒。

(2)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 胎盘封装(1)消毒后的胎盘应立即封装在专用医疗废物袋中。

(2)胎盘袋上应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分娩日期、胎盘重量等信息。

4. 胎盘运输(1)医务人员将封装好的胎盘袋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胎盘袋密封,防止泄漏。

5. 胎盘处置(1)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核对胎盘袋信息,确认无误后,将胎盘袋送至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2)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胎盘进行焚烧处理。

五、胎盘处置注意事项1. 胎盘处置过程中,医务人员应穿戴隔离衣、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 胎盘处置场所应保持通风、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3. 胎盘处置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4. 胎盘处置相关记录应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六、监督管理1. 医院应定期对胎盘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完整word版)胎盘处置流程图

(完整word版)胎盘处置流程图

(完满word版)胎盘办理流程图
胎盘办理流程图
胎盘娩出
感染性胎盘检验结果待定胎盘非感染性胎盘
家属放弃办理签字确认登双层感染性医疗废物垃圾袋包装,家属放弃家属自行记。

表记清楚,单独设医疗垃圾桶存放。

办理签字办理签字
确认登确认登
记。

记。

2000mg/L 含氯消毒剂喷化验单回报
淋,双层感染性医疗废物垃双层感染交予家圾袋包装。

性医疗废属,家属
物垃圾袋自备洁净
包装。

容器。

感染性非感染性
胎盘胎盘
按感染性医疗废物交接集按感染性
中办理。

医疗废物
按感染性胎按非感染性交接集中
盘办理。

胎盘办理。

办理。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感染管理科
2021-2-26。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分类收集、处置(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暂存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1、非感染性离体残肢、死胎、病理组织物直接装入医用垃圾袋中。

2、垃圾袋外粘贴标签,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上签字,医疗废物管理员运输至赞存间暂存,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一、分娩后胎盘处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制度》执行。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并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分类收集、处置(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的收集、处置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死婴(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太平间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太平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最新死婴死胎处理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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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婴胎盘管理制度

死婴胎盘管理制度

死婴胎盘管理制度
一、胎盘的处理方式
对于死婴的胎盘,最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将其送至医院或相关机构进行专门处理。

在一些地方,胎盘也可以交由家庭医生或防疫站进行处理。

而在任何情况下,死胎婴的胎盘都不能随意处理或丢弃,否则可能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二、胎盘的保存和病理检测
对于部分病理因素不明的死胎婴,医院通常会对其胎盘进行保存并送至病理科进行检测,以确定死亡原因。

这对于了解死亡原因、预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保存和送检这一步骤中,也需要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过程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三、胎盘的法律规定和民众知情权
胎盘的处理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尊严问题,因此在建立胎盘管理制度时,也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民众的知情权。

如何在确保胎盘处理的合法性的前提下,更好地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和权益,这也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胎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推广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胎盘的处理,目前许多地区都在不断完善并推广胎盘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民众对胎盘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改善胎盘处理的过程,保障死胎婴及其胎盘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胎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对死胎婴及其家属的一种尊重和保障,也是对公共卫生和环境的一种责任和担当。

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相关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相关权益和利益,也能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相关问题的发生,从而使社会更加安全和和谐。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胎盘管理的重视和关注,共同推动其规范和完善。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Microsoft Word 文档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Microsoft Word 文档

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一、分娩后胎盘处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制度》执行。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并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分类收集、处置(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的收集、处置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死婴(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喷酒2000mg/L 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太平间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太平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死婴)、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1、非感染性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物直接装入医用垃圾袋中。

胎盘、死胎及离体残肢管理制度

胎盘、死胎及离体残肢管理制度

胎盘、死胎及离体残肢管理制度一、胎盘处置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置胎盘,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归产妇所有(经血传播性疾病除外),产妇放弃的胎盘,由医院按病理性废物处置。

2.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产妇的知情权。

产妇分娩前由助产人员告知产妇及其家属对胎盘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填写告知书,由产妇或其家属及助产士签字,随病历保存。

3.产妇入院时核查孕期检验单,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胎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4.对自愿放弃和有传染性疾病的胎盘,由助产人员负责用双层黄色专用医疗废物袋收集,冰箱低温或倾倒消毒液等方式保存待收取,并每班做好交接登记。

5.需要送病检的胎盘,由病理科负责暂时保存,取材后,按病理性废物处置。

6.医疗废物专职人员收取胎盘与科室进行交接和登记。

7.如产妇要求自行处置胎盘者,医务人员应将胎盘装于双层包装袋内,交产妇家属放于自备的容器,并告知相关规定。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9.监督和处罚:医院染管理科不定期对产房、医疗废物暂存处进行监督和检查,查看病历中胎盘处置单登记情况,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处回收登记情况,了解是否有胎盘买卖和流失现象,如发现有违规者,按照《医疗废物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二、死胎处置1.应将引产死胎纳入遗体管理,妥善处置,严禁将引产死胎按医疗废物处置。

2.引产死胎由医护人员与相关指定人员交接,做好登记,双方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指定人员负责引产死胎的处理,送往殡仪馆,并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4.妇科、产科、病理科、后勤中心要做好相关的登记、交接、转运工作。

对其中有传染性风险的,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死胎处理全过程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

5.禁止医务人员从事营利性的引产死胎处置工作。

备注:死胎:胎龄在16周以上或胎重500克以上的死产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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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
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
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
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 、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
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
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
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 、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
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密闭运输
至暂存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
1、非感染性离体残肢、死胎、病理组织物直接装入医用垃圾袋中。

2、垃圾袋外粘贴标签,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上签字,医疗废物管理员运输至赞存
间暂存,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相关职责
1、负责实施分类收集、处置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物,并按规定
收取费用。

2、感染性离体残肢表面必须用2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酒消毒处理,并认真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明确填写感染性离体残肢标签,粘贴于双层医疗废物袋外,及时与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认真签名交接、运输。

三、流程图负
责实施分类收集

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必须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喷酒消毒处理,↓
认真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

感染性死胎(死婴)标签,粘贴于医疗废物袋外

与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认真签
字交接、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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