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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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6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6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6篇篇1答辩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原告(买方)起诉我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事实及理由,我方提出如下答辩状。

一、答辩理由概述我方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表示异议,并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我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房屋买卖的相关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对于原告的诉求,我方提出以下答辩理由:二、合同订立与履行情况1. 合同订立过程合法合规。

我方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未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原告作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对其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我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房屋交付义务,并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原告已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项,且我方已按时交付房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始终秉持诚信原则,未出现违约行为。

三、反驳原告主要诉求及证据针对原告的诉求及提供的证据,我方提出如下反驳:1. 诉求一(问题描述及证据):原告主张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条款,要求撤销合同。

我方反驳意见为: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2. 诉求二(问题描述及证据):原告主张我方未按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我方反驳意见为:我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同时,我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已按时履行过户义务。

四、相关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分析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根据对本件事实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意义本次答辩依据以下法律和事实证据(答辩人应详细列出法律条款、具体事实及证据)予以佐证说明答辩主张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202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正规范本(通用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引言尊敬的法庭:我作为被告,在本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对原告的指控提出如下答辩。

一、背景和事实经过我作为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我将一处房屋出售给了原告,并履行了我在合同中的义务。

然而,原告在合同履行后却提出了一系列指控,声称我在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具体指控如下:1.原告声称我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关于房屋的重要信息,导致其产生误解。

2.原告称我在向其交付房屋时,隐匿了一些房屋存在的问题,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装修质量问题等。

在此,我概述全部事实经过如下:1.双方自愿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相关事项。

2.我按约定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并完成了相关过户手续。

3.原告在合同履行后才开始提出上述指控,违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

鉴于上述事实,本答辩状意在驳斥原告的指控,并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原告指控的答辩1.对于原告声称我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的重要信息的指控,我坚称这一指控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在签订合同时,我已经如实向原告提供了房屋的所有相关信息,并没有隐瞒任何事实。

合同也明确约定了原告有义务对房屋做出充分调查。

2.原告声称我在交付房屋时故意隐匿了房屋存在的问题,我予以驳斥。

在房屋交付之前,我与原告一同查验房屋,并一一解释了房屋的状况。

原告在查验和接收房屋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和追问,表明其对房屋满意。

此外,合同中也约定了原告有义务在收房后查验房屋,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我方任何问题。

然而,原告在违反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内才提出问题,这无法成为我违约的依据。

3.最后,我还要指出的是,原告提出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持。

在整个过程中,我和原告之间并无不当行为,合同约定和履行均无异常。

三、请求法庭的裁决鉴于上述答辩事实和理由,我请求法庭做出裁决:1.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宣判合同履行有效,并要求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答辩人:XXX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原告:XXX先生(女士)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 号案号:XXX尊敬的法官:本公司收到法院告知,确认原告XXX先生(女士)与本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纠纷,特向贵庭提出答辩书如下:一、关于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答辩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先生,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联系电话为XXX。

原告:X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XXX,住所地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联系电话为XXX。

二、关于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合同签订时间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

本案纠纷的发生是对本公司与原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争议。

该合同是双方在2018年XX月XX日签订的,有效期至2020年XX月XX日。

2. 合同标的物及价格本合同标的物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XXX栋XXX 单元XXX号房屋,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总价为XXX万元人民币。

3. 已履行义务本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给原告,并按照约定在XXX年XX月XX日向原告提供了房屋新房质保书、房屋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房屋漏雨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定。

4. 原告的主张据原告称,本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原告给予买卖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的请求。

5. 我公司的观点首先,我公司坚决反对原告对合同的主张。

在签订该合同过程中,双方出于自愿共同签订了该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其次,合同履行中,我公司按照约定将房屋移交给原告,并提供了相关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履行了合同的约定义务。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双方都应按照合同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简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简洁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方系被告,针对原告提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我方特向贵庭提交以下答辩状: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根据《合同法》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合法、可能和真实的特点。

我方在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双方都是在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署合同,并且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法、可能和真实的特点。

我方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房屋质量问题1. 房屋质量承诺:根据我方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我方明确承诺房屋的质量问题由我方承担责任。

我方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了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质量证明材料。

原告方并未在房屋交付之日起15天内提出任何质量异议,故可以推断我方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要求。

2. 建筑质量检验:为保证交付的房屋符合质量要求,我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进行建筑质量检验。

这些检验报告显示,在交付之前,我方对房屋进行了充分的检查,并保证了房屋的质量达到了相应标准。

我方的行为证明了我方对房屋质量问题的高度重视,并且尽力保证了房屋的质量。

三、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原告方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我方存在违约行为。

相反,我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并全面履行了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违约的情况发生。

我方认为我方不存在违约责任。

,我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未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我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屋的质量符合要求。

故我方请求贵庭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驳回,并判决我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特此答辩。

被告:X。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答辩状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答辩状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答辩状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答辩状(精选3篇)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答辩状篇1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 ______诉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依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定将位于从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房以______ ______ 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

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恳求。

原告主见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行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状况。

1、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始终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晰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2、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商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

但对方始终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始终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3、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商定支付定金的状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峻的是,该合同商定的时间是20__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______ 年。

4、附件上商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______ 月______ 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______ 月______ 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始终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5、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房屋买卖合同被告答辩状

房屋买卖合同被告答辩状

房屋买卖合同被告答辩状合同编号:__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被告答辩状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 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及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关系及抵押、查封等法律限制情况。

第二条房屋买卖价格2.1 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购房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过户3.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3.2 双方应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款的____%。

4.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件6.1 本合同附件包括: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6.2 附件的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应共同保管好附件。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所有权转移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一、附件列表:1. 房产证2. 土地使用权证3.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4.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5. 房屋买卖合同草稿二、违约行为及认定: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间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租赁关系及抵押、查封等法律限制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7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7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7篇篇1答辩人(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法院:答辩人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方)对原告提出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提出如下答辩状。

答辩人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不成立,请求法院公正审理本案。

一、答辩背景与目的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交易。

现原告以某些原因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答辩人认为原告的理由不成立,故提出本答辩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答辩理由与证据(一)关于原告提出的合同违约问题答辩人坚决否认原告提出的违约事实。

答辩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包括房屋交付、产权过户等事项。

原告对此提出异议,并无充分证据证明答辩人存在违约行为。

同时,答辩人有权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答辩人出售的房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原告在购房前已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房屋状况表示满意。

若原告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关于原告提出的交易价格问题答辩人与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协商并确定了交易价格。

原告现以交易价格不公平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缺乏事实依据。

答辩人有权要求原告遵守合同约定,维护交易秩序。

(四)关于其他相关事项答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未有任何不当行为。

原告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三、法律适用与请求本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

答辩人请求法院判令原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4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4篇

房屋买卖合同答辩状4篇篇1公诉人员:我是被告人XXX,现就本案中指控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进行答辩。

首先,我对起诉书中列举的指控并未向法院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表示怀疑,但同时也希望法院能够了解到,我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并无恶意隐瞒房屋的所有权情况。

由于当时我对房屋的详细情况并不清楚,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并未提供所有权证书。

我相信这是一场误会,而非故意欺诈。

其次,关于合同履行问题。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我一直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支付,直至发现房屋有异议。

由于房屋的真实情况与合同中的描述存在偏差,且卖方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我认为合同存在重大瑕疵,因此拒绝继续履行。

再次,关于合同解除。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房屋的情况与合同描述不符,涉及面积、权属等方面的问题,我认为这已构成卖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因此我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自己在本案中的善意。

我购房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而非以骗取他人利益为目的。

我愿意接受法院的调查和裁决,同时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此案,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保障我合法的权益。

谢谢法院的审理。

篇2法院大法官:致法庭:我是本案的被告,我在此答辩状中就原告指控的违约问题进行陈述和辩护。

一、我并未违约原告在起诉状中指控我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称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要求法院判决我承担违约责任。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事实是我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

原告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并不属实,我在此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请法庭审查相关证据,以真实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做出判决。

二、客观原因导致延迟交付事实上,导致房屋交付延迟的原因并非出自我的故意或恶意,而是客观情况所致。

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我遇到了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了交付的延迟,但我已经尽力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

在此情况下,我并没有违反合同,故原告对我提出的违约指控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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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答辩状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XX)喀民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做如下答辩:被答辩人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必须依法驳回。

其理由如下:一、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7月XX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被上诉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相反是上诉人严重违约,上诉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

1.本案的真相是上诉人利用被上诉人的资金将房屋建成后房屋价格上涨,上诉人受到利益熏陶,想要单方违约终止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其做法是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无论在哪都是站不住脚的,上诉人必须履行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的义务,以至于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法律的尊严不被亵渎。

20XX年7月XX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上诉人将位于巴楚县银花幼儿园开发的祥鑫花园二期项目的主楼3至8层和副楼3层-6层以单价17XX元/平方米出售给被上诉人用作宾馆经营使用,并约定于20XX年XX月31日前将上述房屋全部按照三星级酒店标准施工完成交付给被上诉人,上诉人并保证交付时房屋的水、暖、电能够正常使用,消防合格。

而被上诉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上诉人交付了的购房款,至今已经过去4年时间,上诉人依然未能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按合同约定上诉人必须在20XX年XX月31日以前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和所有,否则必须双倍赔偿被上诉人所交的全部款项,并将建好的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

没想到合同签订一年后房屋价格上涨,上诉人就起了歪心,想尽各种办法想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再想高价另售他人,其行为已经严重违约。

现在还想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合同掩盖其非法目的,获取更大利益,被上诉人认为法院也不可能保护上诉人的这种非法目的。

上诉人如此得逞,当事人的权益从何得到保护,法律的尊严从何得以体现?2、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只向其交付30万元定金再也没有交纳其他款项为由称被上诉人未能履行合同而违约,所以请求解除合同。

这是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违约情况下,实在找不出理由,就以此不存在的事实,自己捏造的事实,要求解除合同,显然于法无据。

本案被上诉人于协议签订的当日就向上诉人支付定金30万元,截止到20XX年XX月被上诉人陆续共支付款项XX笔金额为286万元。

这有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的收据为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诉人就连摆在眼前的事实都要否认,不承认,其居心何在。

上诉人就以此想解除合同天理难容。

3、即使被上诉人只交付定金30万元,因上诉人没有催告,也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只能要求被上诉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房屋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合同解除权人经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之规定,只有当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催告后拒不给付款项,被上诉人无履行能力时上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由于本案被上诉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屋价款286万元,被上诉人不存在拖欠房款的说法,上诉人在此期间也就没有向被上诉人催告过,上诉人无权依据任何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

3、被上诉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上诉人支付购房款286万元,已经超额支付房款,被上诉人不存在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上诉人催告后仍不履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违约行为,上诉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本案并非像上诉人陈述一样在地下一层建好支付70万元以后每层还必须付款30万元房款,这是在歪曲案件事实。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第二条约定:上诉人将位于巴楚县银花幼儿园开发的祥鑫花园二期项目的主楼3至8层和副楼3层-6层以单价17XX元/平方米出售被上诉人,在房屋建成交付给被上诉人时,被上诉人支付房款最多不超过所购房屋总房款30%,剩余70%向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由上诉人办理。

根据当时的建房图纸显示被上诉人所购的几层房屋总面积只有5399平米,所购房屋的总价款为917万元,建成交付时被上诉人支付不超过所购房总价款30%即275万元,被上诉人只要向上诉人支付275万元就以完全履行,可被上诉人支付了286万元,已经超额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即不存在不可抗力,被上诉人也从未说不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者出现被上诉人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拒不履行,更不存在被上诉人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既然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既无法定解除的情形,又无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形,上诉人依据何种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呢?另外提请法庭注意的是假设本案被上诉人逾期支付首付款的大部分房款,上诉人要求解除合同也是有条件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经书面催告后3个月被上诉人拒不履行方可成立。

即上诉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能够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首付款大部分房款被上诉人没有交付;二是经催告后至少3个月被上诉人没有履行的。

本案所有的解除条件都不成立,无从谈起解除合同。

4、合同签订后,上诉人委托相关机构设计的图纸建筑面积属于被上诉人层数的面积只有5399.78平方米,被上诉人根据当时设计的图纸面积付款,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30%,付款额达到40%。

20XX年7月合同签订后,反诉被上诉人委托乌鲁木齐银河建筑勘察设计院对整栋楼层进行房屋施工设计,依据设计的图纸显示属于被上诉人所有的房屋面积为5399.78平方米。

施工图纸作为施工的唯一依据,面积当然是以图纸约定的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的规定,面积误差也不能超过3%,如超过也是无偿归被上诉人所有,不得计算房款。

当然至今上诉人从未提出面积增大等事宜,只能按照设计图纸的面积计算面积。

发生诉讼之后法院在审理期间上诉人申请法院委托新疆正天测绘公司测绘房屋整体面积为94XX平方米,属于被上诉人层数面积为5737.94平方米。

这时房屋面积才得以确定,被上诉人才明确知道应付30%首付款数额,如果面积超过当时的图纸面积,不能以此认为之前被上诉人付款没有达到30%就是被上诉人违约。

二、上诉人上诉称此房屋已经以抵债的方式出售给案外人,所以合同无法履行。

该事实系上诉人伪造、虚编、恶意串通的行为,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首先,本案在原一审及高院发回重审开庭时,上诉人从未提出过本案所涉及房屋已经出售,也没有向法庭提出相关已出售的证据。

而是待两次一审判决结束后,私自恶意串通与案外人伪造合同,以达到其诉讼目的,严重损害被上诉人利益,严重妨害法院诉讼,情节非常严重,上诉人等人已经涉嫌伪造证据罪。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上诉人与案外人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严重损害被上诉人利益属无效合同。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所以上诉人与案外人签订的合同系伪造、无效合同,不得作为定案使用。

其次,如上诉人与案外人签订的合同被法院采信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由于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解除,上诉人将房屋出售第三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如果上诉人出现这种违约行为必须退还被上诉人已付购房款286万元,双倍返还被上诉人的购房款527万元,并赔偿被上诉人再次购买同地段的房屋差价损失约XX34万元(原来该房屋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每平方米为17XX 元,现该房屋价格已涨到每平方米4XX0元,增长差价为每平方XXXX元,差价损失为XX34万元),合计18XX万元。

如上诉人转卖的事实存在必须赔偿被上诉人损失18XX万元及利息损失。

由于本案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主张了迟延交房违约金527万元。

如合同不能履行法院必须事先释明,避免被上诉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上诉人至今未将建成的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经营使用已经严重违约,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572万元,同时履行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标准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和所有。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之规定上诉人不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还必须继续履行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的义务。

依照双方20XX年7月XX日签订的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即甲方需要在20XX年XX月31日以前将现房交付给乙方(保证水(上水和下水),暖,电(以施工图纸为标准)三通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安装两架电梯和消防设施及验收和合格手续,甲方按照三星级酒店标准施工,如未按期交付,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那么上诉人方至今未将建好的房屋按照三星级宾馆条件交付给被上诉人,已经逾期达四年多的时间,给被上诉人造成重大损失。

而且被上诉人按照合同的交付时间以为上诉人按时交付房屋,为宾馆的装修购进各种材料价值达2XX多万元,如今水泥因存放时间长已经过期不能使用,瓷砖、空调等均已付款订购,现由于上诉人未将建成的宾馆交付给被上诉人,这些材料均无法使用,直接造成损失达2XX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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