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外委人员的管理,确保外委人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理、技术支持、设备维护、项目管理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委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外委人员的选拔、使用、考核和退出机制,确保外委人员在公司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外委人员选拔与使用第四条外委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委人员的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外委人员的使用:1.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委人员进行合理配置;2. 外委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3. 外委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三章外委人员考核与待遇第七条公司对外委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质量与成果;2. 工作态度与表现;3. 团队协作与沟通;4. 业务技能与知识。
第八条外委人员的待遇:1. 薪酬:根据外委人员的岗位、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待遇;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外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3. 培训与晋升:公司为外委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技能和素质;4. 休假与福利:按照公司规定,为外委人员提供休假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外委人员管理与退出第九条公司对外委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确定。
第十条外委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追究;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被证实存在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4. 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5.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外委人员配置。
第十一条外委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辞职:1. 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2. 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3. 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继电保护员-初级工试题

继电保护员-初级工试题一、单选题(共41题,每题1分,共41分)1.为防止区外短路切除过程中因零序或负序功率倒向而造成误动作,本保护方向元件从反向到正向动作带()ms延时。
A、120B、60C、40D、30正确答案:B2.微机保护装置在调试中以下正确的是()。
A、带电插拔插件B、使用不带接地的电烙铁C、断电后插拔插件D、触摸插件电路正确答案:C3.蓄电池引出线绝缘电阻应用()V兆欧表测量,对于220V蓄电池组,绝缘电阻不低于20MΩ。
A、500B、2500C、100D、1000正确答案:A4.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清扫时的注意事项中,()是错误的。
A、应穿长袖工作服B、使用干燥的清扫工具C、单人进行D、带线手套正确答案:C5.真空断路器灭弧室的玻璃外壳起()作用。
A、真空密封B、绝缘C、观看触头D、灭弧正确答案:A6.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外委托管理办法》规定,C类业务外委审批由()进行。
A、公司设备部B、分子公司设备部C、基层单位设备部D、分子公司人资部正确答案:C7.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是利用()再复合“水循环”原理。
A、氢B、铅C、酸D、氧正确答案:D8.()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及相关设备的情况A、工作负责人B、工作班人员C、工作许可人D、专责监护人正确答案:C9.在有保障的危险场所,()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零线使用A、宜B、必须C、不应D、应正确答案:C10.110kV大接地电流系统中,带有负荷电流的某线路两相断开,其余线路全相运行,下列正确的是()。
A、非全相线路中不一定有负序电流,也不一定有零序电流B、非全相线路中,肯定有负序电流和零序电流C、非全相线路中肯定有负序电流,但不一定有零序电流D、非全相线路中肯定有零序电流,但不一定有负序电流正确答案:B11.在计算机的结构中,中央处理器,又称(),指的是具有运算和控制功能的大规模集成电路,是微型计算机的指挥控制中心。
2023年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与外委单位合作的情况,包括外委施工队、外委维修队、外委检测单位等。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遵守电力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外委单位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保证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与外委单位签订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与外委单位建立安全沟通机制,及时分享有关安全信息,并协商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第七条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外委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向电力企业提交安全报告和整改措施。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外委单位应规范使用化学品、危险物品和安全设备,保证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并接受电力企业的安全审核。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应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三章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明确外委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外委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与外委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合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协议和安全管理细则,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对外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考核,评估其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给予必要的奖惩措施。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电力企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电力企业普遍会选择将部分生产环节外包给外委单位进行执行和管理。
然而,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整个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因此有必要对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进行规定。
1. 安全责任划分: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明确生产安全责任划分。
电力企业负责提供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外委单位负责实施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安全责任书,并在合作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管理的评估和检查。
2. 资质要求:外委单位应具备相关的生产安全管理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照电力企业的要求进行资质审核。
外委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培训和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其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 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共同进行项目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外委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按照预防措施进行操作,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4. 安全监督和检查:电力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机构,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电力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对外委单位进行评估。
外委单位应配合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 事故应急处理: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外委单位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的损失,并及时上报电力企业,协同进行事故处理。
6. 安全培训和教育: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外委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外委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外委单位应积极参与电力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并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7. 安全奖惩制度:电力企业与外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外委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外委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电力安全生产条例》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二、安全管理机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是一个独立职能部门,由总经理任命,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包括生产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委单位管理1.外委单位有生产许可证的,在向企业申请工作之前,需要在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核。
2.外委单位需要具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管理体系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持证的安全生产设备。
3.外委单位必须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管理机构需要对其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4.在生产前,外委单位需要向企业提供生产安全计划,并由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5.生产中,企业需要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监督,发现需要立即解决,如外委单位存在安全问题且拒不改正,企业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
6.生产结束后,安全管理机构需要对外委单位进行安全闭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向企业领导层汇报。
四、安全事故应对1.外委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应立即停工处理,通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管理机构应对事故及时处理,并组织调查。
如果确认是外委单位不当操作造成的事故,应及时责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安全带教。
3.如果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外委单位的后续处理,对于法律问题,企业保留追偿的权利。
4.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配合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并及时整改其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安全管理纪律1.外委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2.外委单位的相关人员在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如电气手套、安全带等。
任何情况下禁止穿拖鞋、夹脚凉鞋、高跟鞋等不符合要求的服装。
3.生产现场禁止饮酒、吸烟等行为,任何情况下不得违反环保要求。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工作,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产外委是指电力企业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施工、维护、检修、改造等活动。
第四条生产外委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安全、质量、进度方面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外委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外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六条生产外委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参照本规定执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生产外委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高效、无误。
第八条生产外委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对生产外委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力。
第十条生产外委涉及的危险作业必须依法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生产外委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生产外委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按照生产外委的规模和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领导班子、安全监控中心、安全检查组、安全培训组、事故应急救援组等。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负责生产外委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十六条安全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生产外委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组定期对生产外委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组负责对生产外委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九条事故应急救援组负责生产外委中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二十条生产外委人员必须经过电力企业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生产外委必须按照作业许可制度进行施工作业,违反许可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3篇)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提升电力企业安全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电力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项目外包工作要服从安全的大局,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福建省境内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所有生产项目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业主单位的职责第四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辖生产区域安全生产负总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对生产项目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条全员持证上岗。
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省安监局和福建电监办联合发放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必须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的承包单位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安全要求。
第七条应监督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承包单位每年应将承包合同金额的____%作为本生产承包项目安全费用(不包括隐患治理费用),且保证资金到位。
在此新增一条应在合同中与承包单位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在发生由承包单位责任引起的安全事故时,由业主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第八条对所辖范围内存在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要求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协调。
第九条对大型复杂的作业,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审核,业主单位批准,对施工安全负连带责任。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1. 说明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与外部单位进行合作的情况下,实施外委安全管理。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力企业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可靠,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3. 生产外委安全管理的原则3.1 安全第一外委安全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第一。
在安全和生产之间,安全始终是首选原则。
在合作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3.2 事前对接在开展外委合作之前,电力企业应与外部单位开展充分的事前对接工作。
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定作业范围,明确安全要求,确保安全工作可以有序开展。
3.3 现场管理在外委合作的整个过程中,电力企业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顺利、安全、高效。
现场管理要求使用标准规定的手续,跟进监督作业进度,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与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4 信息共享电力企业与外部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安全状况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并及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保证双方之间的信息共享畅通无阻。
3.5 安全教育在开展外委合作之前,电力企业应与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工作要求和相关条款进行详细阐述,教育外部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安全作业。
4. 生产外委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4.1 生产前期准备工作在生产前期准备工作中,电力企业应与外部单位进行详细的沟通与共同协调,包括:1.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确定外委项目的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所需安全措施;3.确认双方生产准备工作的时间表;4.制定安全计划。
在此过程中,要评估作业风险,确定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流程图、现场布局图、应急预案、测试和恢复方案,以及现场危险识别报告等。
4.2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电力企业应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规范和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生产业务外委分类及范围 (3)
第四章生产业务外委原则及审批流程 (4)
第五章生产业务外委监督与检查 (5)
第六章附则 (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行为,保障生产业务安全、有序实施,确保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以及优质、可靠供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是指对电网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巡视、操作、维护、试验、定检、检修、抢修等非技改类的工作。
生产业务分为A类业务、B类业务与C类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实施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生产业务实施的部门或机构,一般为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本部直属机构,基层供电企业生产部门(如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调控中心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外委”,是指公司系统的生产
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生产业务按公司相关规定,以合同方式委托给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进行实施。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纳入本办法的生产业务外委范畴:
1.因安装区域、试验条件等因素而需将相关生产业务委托公司系统内其他生产单位实施的;
2.厂家售后服务的;
3.自主实施的生产业务中涉及少量劳务、设备租赁等辅助工作的,如地网开挖、土木施工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含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含本部直属机构)、基层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明确生产业务外委范围,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在本单位全面落实生产
业务外委的具体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审核本单位A类业务外委需求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生产业务外委工作实施情况。
第九条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外委的A 类业务所涉及的生产业务实施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条各级直属机构及基层供电企业(统称“基层单位”)是本单位生产业务外委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生产业务外委项目需求计划的汇总、审核、上报,负责生产业务外委工作的组织协调、设施管理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生产业务外委工作的质量验收和考核。
第十一条生产业务实施部门是辖区内生产业务外委工作的实施部门,负责对生产业务分包情况进行备案,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分包工程范围,负责监督现场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落实,负责生产业务外委工作施工方案的审核,负责生产业务外委工作的现场日常监管。
第三章生产业务外委分类及范围
第十二条基于与电网安全运行的关联度、外委管控难度以及内、外部资源业务承接能力等因素考虑,生产业务分为A类业务、B类业务和C类业务(生产业务分类参见附录A)。
第十三条A类业务的界定
A类业务是指与电网安全运行直接相关、不适合外委的生产业务,主要包括:
1.与电网设备状态评价直接相关的工作;
2.与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工作;
3.生产计划安排、技术监督等职能管理工作;
4.设备台帐、运行及修试记录等生产业务数据维护工作;
5.政府或电力监管机构明确规定不允许外委的工作。
第十四条B类业务的界定
B类业务是指与电网安全运行密切相关,随着科技进步、生产组织机构的重组和设备装备水平的提高,可以根据本单位人力、装备、技术和工作量的实际,有选择地进行外委的生产业务。
主要包
括:电网设备解体、大修等特殊检修中需要厂商技术支持服务,以及带电作业等专业检修单位进行的特殊工作。
第十五条C类业务的界定
C类业务是指除A、B类业务外的生产业务,主要包括:
1.社会化程度高、不直接接触电网设备的辅助性工作;
2.政府或电力监管机构规定由相关专业机构开展的工作。
第十六条生产业务分类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结合实际进行滚动修订并统一发布。
第四章生产业务外委原则及审批流程
第十七条生产业务实施部门应合理统筹生产业务的外委和自主实施比例,每年安排本部门生产班组自主实施试验、定检、检修、安装等生产业务,提升上述生产业务的实操能力,促进生产班组有效掌握生产业务的核心技能,确保生产业务的安全、高效、有序实施。
第十八条生产业务外委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并
按照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C类业务经基层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外委,生产业务外委审批流程见附录B。
第二十条B类业务应在生产业务实施部门自身生产任务饱满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外委。
B类业务申请外委时,由生产业务实施部门填写《B类业务外委申请审批表》(见附录C),经基层单位的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分别审核,并报基层单位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委。
第二十一条A类业务原则上不得外委,在生产业务实施部门的技术力量或仪器装备不满足要求时,方可申请外委。
A类业务申请外委时,由生产业务实施部门填写《A类业务外委申请审批表》(见附录D),逐级报经分子公司(或网公司)的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分别审核,并报分子公司(或网公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委。
其中,对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的A类业务申请外委时,应经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分别审核,并报公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委。
第二十二条A、B类业务年度外委情况由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
理部门汇总后,在次年1月底前报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备案;C类业务的由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生产业务实施部门应提前做好生产业务外委申请工作,在生产业务外委申请批复之后方可开展生产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第五章生产业务外委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各分子公司每年对基层单位生产业务外委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五条生产业务实施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监督外委业务实施现场的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管控落实,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生产项目管理规定,开展对承包单位的资信管理及评价考核。
对违反规定的承包单位,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承包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当。
第二十六条生产业务外委中的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有关规章制度
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
附录A 生产业务分类表(资料性附录)
9
9
--
附录B 生产业务外委审批流程
注:对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的A类业务申请外委时,需经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分别审核,并报公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委。
附录C B类业务外委申请审批表
注:B类业务申请外委项目明细表可另附
附录D A类业务外委申请审批表
注1:对于公司总部直属机构的A类业务申请外委时,应经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分别审核,并报公司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外委。
注2:A类业务申请外委项目明细表可另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