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物流信息管理规范
医院药物物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物物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物物流活动,包括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物物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二)科学合理,提高物流效率;(三)规范操作,确保物流安全;(四)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物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第五条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包括制定采购计划、询价、比价、招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第六条采购药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有合法的生产批文和经营许可证;(三)价格合理;(四)质量可靠。
第三章药物验收管理第七条药品验收部门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包括验收、检验、入库等。
第八条验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药品管理法规;(二)具备药品检验专业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第九条验收药品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核对采购合同、药品质量标准;(二)检查药品包装、标签、批号、有效期等;(三)抽样检验药品质量;(四)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药物储存管理第十条药品储存部门负责药品的储存工作,包括药品的存放、养护、出库等。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药品应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规定的条件储存;(二)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单独存放;(三)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四)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章药物配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配送部门负责药品的配送工作,包括药品的提取、打包、运输、送达等。
第十三条配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药品管理法规;(二)具备药品配送专业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第十四条药品配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配送计划执行;(二)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三)及时送达药品,满足临床需求。
试谈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

试谈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医药物流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是指制定医药物流数据标准的规范。
当今,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医院、物流公司等都开始重视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试谈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是指对医药物流的相关数据制定相应标准的规范。
这些数据涵盖了医药物流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生产、入库、出库、配送等,以及相关的信息,如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运输温度等。
在医药物流数据管理方面,规范化的标准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医药物流的效率和安全性。
二、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的重要性医药物流涉及到药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数据安全和精准性对于保证药品质量和管理关系重大。
因此,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的制定十分必要。
1.保证药品质量医药物流数据标准化可以规定药品相关数据的显示格式和内容,比如标识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规范化数据格式,保障药品质量,从而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市场。
2.提高物流效率医药物流数据规范化可以使数据在不同系统中进行正常的交流,从而提高物流效率。
做到实时监控流向、选择快捷的物流渠道,降低物流成本。
3.降低物流风险医药物流数据规范化可以规定各种药品的数据规范,保险陈述材料、报关货物数据准确、清晰和及时,从而减少物流过程中失误,避免可能的风险。
三、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标准制定制定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标准,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1.标准明确需要制定清晰、可执行的标准,根据不同的需求,确立控制点和规范要求,确定数据管理、交互标准和各种信息的参数和范围,并对标准进行适时的修订与完善。
2.技术支持在标准化的过程中,还必须要有技术领导和技术支持。
这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依靠技术手段,使数据标准化变得更加透明和高效。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医药物流数据元规范也越来越重要。
医药行业的药物物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

医药行业的药物物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药物物流管理在医药行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如何有效地管理、运输和储存药品,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一个涉及大量医药品种的行业中,药物物流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运输和存储问题,还涉及到各种监管政策和专业技术的应用。
本文将探讨医药行业的药物物流管理,以及如何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
一、医药行业的药物物流管理医药产品的物流管理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确保药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全过程中始终保持安全、有效和符合质量标准。
药物物流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供应链管理:医药行业使用的供应链管理方法是确保药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有效协调和管理。
供应链管理涉及到药品采购、仓储和分销等环节,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库存、降低成本,并确保正常供应。
2. 货物跟踪和追溯:随着技术的发展,药物物流管理更加注重对货物的跟踪和追溯。
通过使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可以追踪药品的流向,并及时掌握货物的状态和位置。
这有助于快速识别和解决潜在问题,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 温度控制和环境监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温度和湿度等环境条件的控制。
医药行业的药物物流管理需要确保药品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运输和储存,以避免药品的质量受损或变质。
二、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的措施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医药行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药物物流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医药行业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医药配送企业的GSP认证等。
这些认证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管理流程,保证药品的生产、运输和储存符合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2. 物流设施和设备的优化: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医药企业需要优化物流设施和设备。
例如,建设符合GSP要求的药品仓库,配备恒温、恒湿等环境监测设备,确保药品在合适的环境下进行物流运输和储存。
3. 药品运输的专业化:药品运输需要专业的物流公司进行操作,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性。
药品物流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物流规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物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物流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品物流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药品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药品物流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药品物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物流的整体组织与管理。
药品物流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药品物流顺利进行。
第五条药品物流管理部门应制定药品物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药品采购、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第六条药品物流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物流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物流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八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和信誉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和安全规定进行。
药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存放,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药品储存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药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四章药品运输与配送管理第十一条药品运输应遵循安全、快速、准确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
第十二条药品运输部门应制定药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根据客户需求和药品特性,选择合适的配送方式和时间。
第十四条药品配送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准确、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
第五章药品物流信息管理第十五条药品物流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药品采购、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六条药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药品库存查询、订单处理、运输跟踪等功能,提高药品物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医药公司物流发运管理办法

医药公司物流发运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对出库商品的物流运输环节的管理,保证商品运输过程的安全、及时、准确;保证商品在途过程的质量可靠性;合理控制费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商品出库到货物到达客户端的全过程。
3.权责部门;储运物流部4.内容:4.1发运计划的制定:4.1.1销售部门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物流部,包括发运的品种、发运目的地、发运的商品数量等信息,以备物流部门提前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
4.1.2物流部门在接到销售部门的发货计划后,应有针对性的制定有关的商品发运计划。
发运计划的内容包括:发运方式的选择、预计商品的在途时间、冷储药品的在途保冷措施、预计的发运费用等项目。
4.2发运方式的选择:4.2.1发运方式的选择原则:商品的在途安全性,冷储药品的在途时间控制在最短;同时结合发运商品的货值、包装重量、目的地的距离、到达时间等因素。
4.2.2可供选择的发运方式:委托物流、自提送货、长途汽运、空运。
4.2.3委托物流:器械类的商品发运首选委托物流。
药品发运在途时间较短(夏季≤24小时;冬季≤36小时)可以选择此方式。
4.2.4自提送货:发运目的地为公司所在地区的药品发运首选自提送货。
上述地区以外的近途目的地(单程距离≤300km)在发运货值较大、到达时间要求较急迫(2日内)时可以首选自提送货。
4.2.5长途汽运:发运药品的货值较小、发运目的地有长途汽运的线路、在途时间可以控制在8-12小时的,可以选择长途汽运。
4.2.6空运:货值较大、发运目的地有直线航班、客户可到机场提货的,选择空运。
4.2.6.1空运发运前,物流部门根据现实需要,要提前做好《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迪捷姆)》的备案工作。
4.3发运记录4.3.1发运商品要有完整的发运记录,物流部门负责设计制定发货日志并执行。
4.3.2发运记录应后附相关的发运单据,以作记录凭证。
4.3.3发运记录按时间顺序保管,按月装订成册。
制药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制药公司物流管理制度1.0目的为了维护运输秩序,实现公司物流畅通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销售部、供应部物资物流管理。
3.0职责物流中心负责公司进出物资车辆的联系、安排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如期到达目的地。
审计部负责对物流车辆管理进行监督审计。
4.0制度细则4.1公司货物运输车辆应到达指定的地点,上缴运输手续后进行车辆运输登记排号,对不登记排号的车辆,公司不予安排运输。
4.2车辆登记排号表按照车辆到达公司先后顺序公开填写,车主姓名由本人填写,其他内容由公司配货中心填写,填写要求内容准确齐全。
4.3配货中心应建立车辆档案,定期对车辆运输情况进行评价,外地配货车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公司物资安全。
4.4公司销售部、供应部需运输物资的,应提前1天以上向物流中心提出车辆申请。
物流中心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填写《货源运输登记表》。
4.5物流中心根据车辆登记结果,按照价格高低的原则,执行价格低的优先安排,同等价格的执行排号顺序。
4.6物流中心按照车辆、货源登记先后顺序依次派车,出现登记排号顺序吨位不符时,应按登记排号顺序向下依次顺延。
4.7物流中心派出车辆领取派车单后,应在当天进行装车,并发运。
车间必须按期达到目的地,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物流中心,否则取消违规车辆15天内运输业务,直至永久取消,贵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8客户带车提货(运费自付)或客户发传真件注明提货车号的,由销售部门转配货中心进行确认,并发派车单。
其他没有物流中心派车单的车辆,销售部门不予办理提货手续,审计部不予办理过磅手续。
销售部门一律不准积压运输信息,不得私自泄露运输信息。
4.9公司销售的产品与供应购进的材料进行配货,同一路线的货源,满足车辆的吨位,运输每吨降8—15元。
不能配货,通过其它渠道进行配货的,每吨降5—10元。
4.10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串通违规操纵货运车辆,并从中抽取好处的,一经查实,对业务人进行运费的1—5倍的罚款。
医药公司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物流仓库的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安全、有效、高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流仓库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物流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3. 效率优先,服务至上;4.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仓库环境整洁、安全;2.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出入库管理,确保库存准确;3. 负责仓库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4. 负责仓库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5.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物流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五条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入库前,需进行以下流程:1. 核对采购订单,确认物资品种、数量、规格等;2. 检查物资包装完好,外观无损坏;3. 对不合格物资进行拒收,并通知相关部门;4. 将物资按照规定存放于指定区域。
第六条入库物资需建立详细台账,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出库管理第七条出库物资需根据销售订单、库存情况等进行调配,确保出库物资符合规定。
第八条出库物资需经过以下流程:1. 核对出库单据,确认物资品种、数量、规格等;2. 对出库物资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符合要求;3. 将出库物资按照规定包装,贴上标签;4. 对出库物资进行数量、品种、规格等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章库存管理第九条物流仓库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条库存物资需按照品种、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一条库存物资应定期检查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失效物资。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物流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三条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仓库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五条仓库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与合规要求

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与合规要求在医药行业中,药品的安全和合规性是至关重要的。
而在仓储行业中,医药物流管理和合规要求是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与合规要求,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顾客的健康。
一、仓储环境与设施管理仓储环境的管理是医药物流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具备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施。
药品应储存在符合规定的温度区域内,以避免药物的降解或变质。
此外,仓库应配备专业的货架和储存设备,以防止药品受到损坏或交叉污染。
二、药品储存与保管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要求药品储存和保管的合规性。
药品应按照其特性、类别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例如,一些特定的药品可能需要低温储存,而其他药物可能需要避光储存。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仓库,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和保管状态符合规定标准。
三、药品分拣与配送在医药物流中,药品的分拣和配送环节也至关重要。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药品进行正确的分拣和标记,以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追溯性。
同时,在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措施,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温度波动。
四、库存管理和批次追溯库存管理和批次追溯是医药物流中的重要环节。
仓库应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系统,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同时,药品的批次信息也应被记录和追溯,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召回或溯源。
五、合规要求与监管规定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要求。
仓库应获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的药品储存、分拣、配送和记录规定。
同时,仓库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接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规要求。
六、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在医药物流中,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仓储行业中的医药物流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同时,仓库应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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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C 08备案号: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 15/ T 961—2016医药物流信息管理规范Medical logistic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报批稿)2016-01-15发布2016-04-15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医药物流信息的建立 (1)5医药物流信息交换和应用 (2)6企业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支撑 (4)7信息系统日常管理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医药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景垣、沙德福、张晓颖、张宏伟、陈心刚、张骁、杨雨歆、曹刚、王冬梅。
医药物流信息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药物流信息的建立、医药物流信息交换和应用、企业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支撑及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和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信息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GB/T 20281 信息安全技术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A/T 1177 信息安全技术第二代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及其附录《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3 术语和定义GB/T 18354-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仓库管理系统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WMS)为提高仓储作业和仓储管理活动的效率,对仓库实施全面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GB/T 18354-2006,定义6.38]3.2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4 医药物流信息的建立4.1 医药物流信息建立原则4.1.1 统一组织医药物流信息管理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四、五条执行。
4.1.2 统一规范医药物流信息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每份信息内对于同一个概念应使用同一个术语。
对于已定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词。
4.1.3 统一流程应建立医药物流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和安全保护程序。
4.2 医药物流信息的分类医药物流信息经评估,按其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管理:a)A类信息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应由企业负责人做出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助配合处理的信息;b)B类信息是指涉及企业内部两个以上部门,应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协调处理的信息;c)C类信息是指只涉及一个部门,应由企业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的信息。
4.3 医药物流信息系统建立4.3.1 企业应当建立与医药物流服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医药物流服务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4.3.2 企业在信息系统中设置各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环节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4.3.3 企业信息系统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三条和GB 50174-2008的规定。
4.4 医药物流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企业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七条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a)外部控制:根据不同委托企业设立不同的接口对接方案,对数据安全进行全面控制;b)内部权限控制:根据不同角色、岗位,设立不同的权限,使软件的管理控制方式和流程与企业内部管理构架与职能职责实现统一;c)防火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0281和GA/T 1177的规定。
5 医药物流信息交换和应用5.1 医药物流信息采集和处理5.1.1 医药物流信息采集5.1.1.1 网络接入方式企业应通过外网前置服务器接入外网。
5.1.1.2 企业服务器配置5.1.1.2.1 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医药物流信息数据库的前置服务器上安装采集系统。
5.1.1.2.2 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与医药物流信息相对应的上传数据表。
5.1.1.2.3 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信息相关部门前置数据库与信息中心前置数据库的映射关系。
5.1.1.2.4 企业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各类信息数据集的更新要求,修改配置文件。
5.1.1.3 数据采集企业授权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周期或实时更新的方式将本部门信息归集目录的数据上传到本部门前置数据库。
5.1.2 医药物流信息处理不同类别信息处理:a)A类信息的处理:1)A类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企业负责人决策;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决策的传递并督促执行。
b)B类信息的处理:1)B类信息经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门协调后组织传递;2)信息涉及部门负责人负责传递和反馈。
c)C类信息的处理:1)C类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决策并协调执行;2)结果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
5.2 医药物流信息数据共享5.2.1 数据共享方式5.2.1.1 数据查询企业授权部门查询医药物流信息。
5.2.1.2 数据实时导出企业授权部门可以直接连接企业数据库,实时导出医药物流数据。
5.2.1.3 数据批量导出企业授权部门根据需要,按一定的周期导出企业医药物流数据。
5.2.2 数据导出方法5.2.2.1 建立共享数据表企业授权部门根据共享数据项的要求,在企业前置服务器上建立相应的医药物流信息数据共享表。
5.2.2.2 建立映射关系企业授权部门通过采集系统的数据建模工具,建立本部门前置服务器上的数据共享表与企业中心数据库字段之间的映射关系。
5.2.2.3 修改配置文件企业授权部门根据更新要求,修改配置文件,确定各数据表的导出方式。
5.3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5.3.1 数据交互方式仓库管理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包括了上游供应商管理、库内管理、销方管理、配送线路管理的功能模块,通过接口管理,以互联网形式与委托企业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与数据交互。
5.3.2 数据交互内容与委托企业的数据交互内容:a)库存状态、库存对比、库存损溢数据、产品信息交互:与委托企业的库存数据进行实时交换与对比,保证数据准确;b)采购订货数据交互:委托企业采购计划通过专用接口传到被委托企业的信息系统;c)采购退货数据交互:委托企业采购异常退货指令通过专用接口传到被委托企业的信息系统;d)销售开票数据交互:委托企业销售指令通过专用接口传到被委托企业的信息系统;e)销售退货数据交互:委托企业销售异常退货指令通过专用接口传到被委托企业的信息系统。
5.3.3 共享报表数据根据委托企业不同的需求研发、调整、拓展的共享报表数据包括:a)应收应付数据共享;b)作业状态数据共享;c)物流状态数据共享;d)计划调整数据共享。
6 企业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支撑6.1 业务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要求6.1.1 基础数据要求6.1.1.1 基础数据包括委托企业、被委托企业、委托企业收货方、委托药品品种、委托企业采购人员或销售人员资质及委托企业收货方提货人员资质等相关内容。
6.1.1.2 基础数据与对应的委托企业、被委托企业、委托企业收货方以及委托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相关联,与委托企业、被委托企业和委托企业收货方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由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跟踪、识别与控制。
6.1.1.3 信息系统对临近失效的基础数据进行提示、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及时索取、更新相关资料;任何基础数据失效时,信息系统都自动锁定与该数据相关的业务功能,直至数据更新和生效后,相关功能方可恢复。
6.1.1.4 基础数据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保障,应由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确认和更新,更新时间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6.1.1.5 其他岗位人员只能按授权的权限,查询、使用基础数据,不能修改基础数据的任何内容。
6.1.2 归集目录数据的完整性要求数据在输入和传输的过程中,应能保证不被非法授权修改和破坏,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6.1.3 企业信息数据上传要求企业授权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周期或实时更新的要求,自动将企业基础数据上传到企业前置数据库。
6.2 企业数据库数据的交互6.2.1 数据上传6.2.1.1 各操作岗位应当严格按照管理标准和操作标准进行数据的上传,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6.2.1.2 信息系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或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6.2.1.3 信息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手工编辑、菜单选择等方式录入。
6.2.2 基础数据库更新企业基础数据更新时,岗位操作人员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更新,更新的原因和过程在信息系统中予以记录。
6.2.3 操作岗位数据上传操作岗位通过授权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并在权限范围内上传数据。
7 信息系统日常管理7.1 操作岗位管理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可在下列情况增加、修改、删除企业授权部门的信息:a)企业信息系统增加新的操作岗位;e)已接入企业信息系统的操作岗位信息发生变化;f)已接入企业信息系统的操作岗位不再接入企业信息系统。
7.2 用户和权限管理企业信息系统用户按以下方式获取授权:a)操作岗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加和变更外网用户和权限的申请;g)信息系统管理员依据申请对相关的用户信息和权限进行处理。
7.3 信息系统设备安全要求7.3.1 信息系统设备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并标明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参数,如:额定电流和电压、额定压力和温湿度等。
7.3.2 信息系统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
7.3.3 信息系统设备应有安全或警告等各种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7.3.4 信息系统设备应具有过载、过流、短路、缺相保护功能。
7.3.5 信息系统设备动力及控制电缆,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力和控制电缆,沿电线线槽桥架敷设,在设备附近的出线位置穿铜管或金属软管保护。